作者 a386036 (骷髏怪)標題 Re: [新聞] 桃園社宅「欠租就鎖門禁卡」 追回近300萬時間 Fri Aug 22 00:15:30 2025
神奇了
政府做莊可以鎖卡
管委會沒收到管理費鎖卡就違法
不管有沒有加社宅的民間房東
房客沒繳房租門禁你鎖卡看看
準備被告死
分租套也不能因為沒給電費斷電
不過我新的都用小米的配對開關
一旦沒繳房租我可以遠端讓你開關全罷工
電力呢我除了總開關還有一個表前開關而且很隱蔽,法律規定我不可以切斷房客電力
但這開關可以設定0.5-100a的跳脫電流
你千萬比可以在法律未規範時讓他1A就會跳
利用網路開關,搭配配線,去觸發漏電斷路器作動
電熱水器冷氣嗯
不付租金就不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75.181 (臺灣)
※ 作者: a386036 2025-08-22 00:15:30
※ 文章代碼(AID): #1efqOaX9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5792932.A.849.html
推 offstage: 這方法挺有創意,但也是遊走灰色地帶。房客不繳租金,房東就可以不修繕電路嗎?感覺法官不會站在你這邊?
我比較好奇,能不能在租屋契約上約定,房客未繳交租金時,房東有權切斷水電?1F 08/22 00:17
我都加
房租遲繳3日,出租人逕行催告後7日,未能補繳者,為承租人提前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日
為房租最後繳款日。
(學銀行的貸款都有這條,包含欠非本行的,發生遲欠繳,或被假扣押,債務將提前到期
併還款,這時貸款銀行帳戶錢,會一次被扣走
送達方式雙兩留存之行動電話,通訊軟體ID,
送達日以訊息發送成功日為有效送達日,若更換電話或ID未通知雙方者,送達日以發送日
為有效送達日
存證信函寄送通訊 居住 工作公司 戶籍地擇一,送達日為郵遞第一此投遞日為有效送
達日
租賃契約到期,就沒有所謂的押金扣完後兩個月
租賃期到期無續約,且未搬離
租金計算以原租金兩倍計算(就是*3)
簡單說1個月違約金+10天租金相當於一個月房租,押金就歸零了
後面約定租賃契約到期日後10日未能辦遷者,承租人同意屋內非出租人之物品全數認列為
廢棄物,並委託出租人代為開門委請清運業者清除屋內所有物品,清運費用實報實銷
過程需全程錄影並提供清運之GPS軌跡,環保聯單,廢棄物清運發票,搬運工資發票或收
據
推 joea2003: 沒有不修啊,有空才修。一個月修一次,好不到3天就又故6F 08/22 00:34
就一直壞掉壓
→ joea2003: 障再等一個月,現在叫工很麻煩的。7F 08/22 00:34
推 offstage: 那你可能要減免房租來抵銷房客的損失了,因為房子失去了當初承諾的功能。8F 08/22 00:53
沒繳房租就沒維護房屋機能之義務
※ 編輯: a386036 (42.79.175.181 臺灣), 08/22/2025 01:31:48
推 Busufu: 好好笑 真的有可以控制跳電的東西喔? 蝦皮有賣嗎10F 08/22 02:10
→ jerry1019: 光約定這些項目,就能讓不少心虛的退卻了11F 08/22 02:24
之前朋友房子出租
來兩個80歲的說原本租的房東要賣,必須要搬家,非常急求他先兩年也好
他不願意後來里長也打來關切看能不能幫忙
變通去公證可接受,對方也同意
弄到後面公證官只說沒繳房租可強制執行,記得準時付租金
沒講合約到跟沒繳租金可以強制他搬走
很法律模式的講強制執行
兩個老人更有翻臉不簽,開始打里長 打議員,所有人開始裝忙.....
然後開始哭跟賴
→ jerry1019: 到期租金漲3倍這招學起來
網控跳電的東西是淘寶買?12F 08/22 02:25
https://i.imgur.com/RcSHSFJ.jpeg
→ C24128390: 其實應該很明顯XD 人家都住很久了最近突然一堆問題
房子終究在人家手上 你能搞灰色地帶人家也能搞灰色地帶你都自己動手腳了 那如果順勢"真"出問題你也推不了
有點不懂這樣搞的優勢在哪 把這個當成保險的概念好了為了讓那少數的租霸可能早一點搬走或是付房租
而你每一間都要這樣搞 還要承擔可能的附加成本15F 08/22 03:16
應該說裝修好出租的,就這樣搞
→ C24128390: 會比本來就摸摸鼻子認賠還要賺嗎XD21F 08/22 03:31
推 pponywong: 這年頭有理 還要偷偷摸摸 真是幹你法律只會保護壞人22F 08/22 06:34
推 offstage: 感謝分享,學習到了。雖然我Google到的說法是,這類的條款抵觸法律所以無效,不過應該還是可以避免那種打算無限24F 08/22 08:13
合約到期應該會是合法有效歐
因為銀行 保險都在用,違法那些規定契約就終止
執行搬遷這爭議很大,但是我都是紅字請他簽名
→ offstage: 期賴房租到契約終止的蟑螂。以前遇過房客明明想提前退租但不講(不想我提早招租帶人開房子),接著房租不繳直到押26F 08/22 08:13
遇過壓。打給他傳訊
還傳那個本來接到這訊息感覺噁心想吐被騷擾之類
其實就不想被扣違約金
明講不就好都能商量
→ offstage: 金扣抵光的時候,說他這星期要搬走,超級煩。
(避免房東以房屋有損害為由從押金扣復原費用)28F 08/22 08:13
推 kumaliu1988: 分享一個給你參考。某大樓1x樓的住戶不繳管理費。管委會鎖他的電梯卡之後他就乖乖的繳了30F 08/22 08:25
推 quiet93: 這裡應該做一個蟑螂特輯啊
把遇到的蟑螂跟其他房東分享,總能夠找出一點防範的方法吧32F 08/22 08:41
推 allnb16962: 這個不會觸犯法律嗎 畢竟租霸要取證也很容易35F 08/22 09:24
這樣說你不是大學剛畢業前10年
基本上服務公司都該穩定
沒有所謂的前科會怎樣
開門丟東西也罰不了多少
賠償他也要有舉證東西在裡面,購買發票
之前好幾個被鄰損到要立刻拆的
家具跟金飾都要不到就因為沒證據他有放裡面,還有購買紀錄
東西是廢棄物還是變賣很不一樣歐
而且公證的合約有遺留物為廢棄物,丟棄的條文
只是用特別約定往前
→ zo6596001: 不繳管理費也要看是不是有什麼糾紛啊
親戚家漏水嫌維修太慢,也是直接不繳管理費,後面協商可以免繳。 好孩子不要學36F 08/22 09:53
※ 編輯: a386036 (42.79.175.181 臺灣), 08/22/2025 11:37:42
推 lasoon: 招式很多 多分享 大家需要39F 08/22 11:27
推 winner1: 請問大大您這份條文公證過的了嗎?@@40F 08/22 12:07
推 snowish: 之前是寄存證,繳租搬遷二選一,也有提到期限到屋主直接處理屋內物品(廢棄物視之),後來租客是選擇搬走,不過花了點時間等待,樓主補充條款滿實用的,謝謝分享41F 08/22 14:24
→ CMCC: 公證就只是備份一份在公家單位裡而已,沒啥過不過的問題44F 08/22 1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