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標題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時間 Sat Jul 19 04:56:24 2025
終於知道青鳥口中「殺掉比較划算」的說法,是從哪裡自行解讀出來的了。
———
有殺人犯意:
272-1殺人罪:死刑/無期/十年以上,七歲以下加重1/2
272-1以虐待手法殺人罪(虐殺):七歲以下死刑/無期
無殺人犯意:
286凌虐致死:死刑/無期/十年以上,七歲以下加重1/2
吳秉叡、林俊憲、郭昱晴:286提高上限違反比例原則。
張雅琳:286刑責比272-1還高,施虐者可能會選擇殺人。(?????)
https://i.imgur.com/E53N5ul.jpeg
———
要吵比例原則很正常。
胡亂解讀跟舉例就純抬槓而已。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5.74 (臺灣)
※ 作者: simdavid 2025-07-19 04:56:24
※ 文章代碼(AID): #1eUhJx9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872187.A.25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07-19 04:56 simdavid
※ 編輯: simdavid (61.228.25.74 臺灣), 07/19/2025 04:59:21
推 xra686: 那八歲呢 九歲呢 就不用加重的意思嗎2F 219.70.139.132 台灣 07/19 05:12
→ simdavid: 法律規定七歲以下是「無行為能力人」,你可以提議提高無行為能力人的年齡。3F 61.228.25.74 台灣 07/19 05:14
推 court0043: 還是不懂民進黨在講啥,能舉個例?抽象法學好煩。5F 49.216.86.5 台灣 07/19 05:16
→ simdavid: 吳秉叡、林俊憲、郭昱晴的意思,一言以蔽之就是「286新增死刑(提高刑罰上限)太重,違反比例原則」。
至於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雙方各有各的道理。7F 61.228.25.74 台灣 07/19 05:19
→ court0043: 他們都不知道法院一律從最低開始加上去?最高刑度一向是假的。12F 49.216.86.5 台灣 07/19 05:21
→ geordie: 像車禍碾到人,有些人會選擇把受害者碾死那種作法嗎?14F 114.40.144.231 台灣 07/19 05:21
推 yumika: 民進黨最支持虐童跟詐騙了16F 103.59.108.52 台灣 07/19 05:23
推 solsol: 是啊 最高刑幾乎是假的
現在死刑幾乎是假的也是常識了17F 61.223.47.31 台灣 07/19 05:23
→ simdavid: 「法官會量刑」這個是贊成方支持者的意思。
吳、林兩位立委的意思是有272-1來針對罪大惡極者了,286應該要有所區分。19F 61.228.25.74 台灣 07/19 05:24
→ geordie: 加蔥加到死刑去基本上就是脫褲放屁23F 114.40.144.231 台灣 07/19 05:25
推 rwhung: 原PO。新法凌虐致死 七歲以下沒有加重1/224F 118.171.32.60 台灣 07/19 05:26
噓 samarium: 不相信法法官的人現在又在信法官了,自己亂修就認吧25F 49.159.5.206 台灣 07/19 05:30
噓 aragorn747: 結論自以為有腦的草實際是在造謠
笑死人37F 49.216.89.179 台灣 07/19 06:04
推 well2554189: 虐童有大罷免重要嗎?大罷免大成功啦!39F 101.8.233.140 台灣 07/19 06:24
噓 ms883050: 笑死,法律本來就要討論案例,更何況這種大家都能理解的案例。41F 114.136.128.139 台灣 07/19 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