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uka0924 (Aruka)
51.222.205.193 (加拿大)
2021-04-16 16:14:15 → mu178: 有拉到最重七年的肇逃了 46F 04-16 16:25
→ mu178: 這種案件一定判滿的 呂忠吉也判到4年10月 51F 04-16 16:27
→ mu178: 還在扯調職啊 都偵結了 58F 04-16 16:30
→ mu178: 平常不過的輪調 今天會偵結八成也是早就知道要調了所以先 68F 04-1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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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t (大屌肯特)
114.36.26.164 (台灣)
2021-04-12 10:44:24 → mu178: 實務上讓衣物以後不堪使用 一定會構成毁損 這個案件的關鍵似乎在於警察竟然沒叫被害人告毁損 導致告訴逾期 170F 04-12 11:40
→ mu178: 還有公然猥褻的直接被害者是社會 重點在露鳥與否 跟你當事人被噴精無關 噴精本來就不是用公然猥褻處罰 你各位推文根本搞錯 179F 04-12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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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
182.234.33.146 (台灣)
2020-05-08 10:47:04 → mu178: 很明顯第一個是罵插隊的人 第二個是犯後否認啊 26F 05-08 10:50
作者:
Eliphalet (高等遊民)
59.125.101.251 (台灣)
2020-04-29 07:31:10 推 mu178: 不是寫的很清楚了 撕毀另有行政罰 只是擾亂投票不起訴而已 27F 04-29 07:53
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125.224.206.189 (台灣)
2020-04-13 12:56:57 → mu178: 幾十年來都是這個見解 被鄉民講的好像發現新大陸 這見解只 78F 04-13 13:07
→ mu178: 是在擴張刑法適用範圍 否則以國人在中國生活的人眾多 很多 81F 04-13 13:07
→ mu178: 案件根本沒管轄權 85F 04-13 13:07
→ mu178: 譬如說黃安在中國罵人或其他輕罪 還是要用這個見解台灣才有管轄權 103F 04-1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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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paul (台北車站遊民,想打疫苗)
1.175.121.146 (台灣)
2020-04-04 13:07:07 → mu178: 小孩也可能吃米酒調味食物 而且5歲雖然沒刑責 但其實也涉及對方責任比例 本來就要測 20F 04-04 13:17
作者:
Encrypt (Encrypt)
223.140.29.200 (台灣)
2020-04-03 00:54:16 → mu178: 這當然是錯的 美國史上死亡最多人的是南北戰爭 13F 04-03 00:57
作者:
olmtw (olmtw)
150.116.251.124 (台灣)
2019-08-22 08:09:03 推 mu178: 鄉民太難伺侯了吧 這不過就是被告最後陳述時 審判長隨便講個兩句 跟怎麼判也沒關係 如果有個百分之一機率會聽起碼也是功德一件 有的人就是吃軟不吃硬 47F 110.28.2.52 08-22 08:21
作者:
bluwind1 (藍天的風)
150.116.178.41 (台灣)
2019-07-27 10:09:45 → mu178: 中國的香菇等農產品超過一定數量本來就是管制品 61F 27.247.5.100 07-27 10:41
→ mu178: 我是這樣覺得啦 看起來不像是懲戒走私條例的走私啦 但現在狂打走私 將來這部分沒有被司法機關認定 就可以說司法機關被控制了 82F 27.247.5.100 07-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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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rl6 (Perl6)
59.127.113.43 (台灣)
2019-07-06 14:52:27 推 mu178: 傳奇律師? 這只是廣告文啦 83F 27.246.234.188 07-06 15:11
推 mu178: 這種新聞明顯就是律師打知名度的廣告文 再怎麼知名 在訴訟界都是菜鳥 90F 27.246.234.188 07-06 15:14
作者:
aaaba (小強)
180.217.255.240 (台灣)
2019-06-25 12:50:05 → mu178: 為什麼大法官就要背熟釋字 連黃國昌都不會 41F 117.56.73.15 06-25 12:59
→ mu178: 挑這種事來打 只有記者在講這個 45F 117.56.73.15 06-25 12:59
→ mu178: 法律系最不需要戰的就是翻書 是有什麼問題 50F 117.56.73.15 06-25 12:59
→ mu178: 這哪有被電爆 從內文來看都還好 52F 117.56.73.15 06-25 13:00
→ mu178: 怎麼可能全都背 這個常識就知道不可能 64F 117.56.73.15 06-2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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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122.116.4.227 (台灣)
2019-05-14 23:29:29 推 mu178: 講的好像國外的法律不會這樣 告訴你 國外才多的是呢 14F 05-14 23:32
→ mu178: 緩刑與否 可能就是家屬拿來談判的條件或武器之一了 19F 05-14 23:33
推 mu178: 譬如1200萬緩刑 跟 800萬沒緩刑 雙方可能一致同意前者 26F 05-14 23:36
推 mu178: 可以不要緩刑直接判啊 刑庭法官最輕鬆 幫開個調解庭 二審又要多寫理由 還要被你各位喊燒的鄉民嘴 33F 05-14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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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uzichen (Zoo)
193.23.181.143 (烏克蘭)
2019-05-14 10:30:59 推 mu178: 測謊不是不能當證據 只是不能當唯一證據 什麼領先全球 19F 05-14 10:37
→ mu178: 而且這則新聞根本標題與內文不符 其實是測謊沒辦法證明 只 24F 05-14 10:38
→ mu178: 只能起訴過失致死 27F 05-14 10:38
作者:
Zw111196 (★∵*‧身寸了☆﹒‧☆)
111.83.42.65 (台灣)
2019-05-10 14:24:35 推 mu178: 真的沒問題 為什麼你覺得有問題 31F 05-10 14:28
作者:
com2 36.233.117.21 (台灣)
2019-04-15 07:43:41 推 mu178: 看情形是17歲未成年人會減刑 加上遇上總統減刑吧 60F 04-15 08:02
→ mu178: 一個是立法的問題 一個是行政的問題 怪到司法… 62F 04-15 08:04
推 mu178: 77年老李上任有一次全國大減刑
那個年代判死刑沒在手軟的 他就是運氣好遇到兩項減刑 66F 04-15 08:06
作者:
hello456 (好無聊......)
220.132.62.62 (台灣)
2019-04-01 19:33:00 推 mu178: 哪有什麼認不認證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每次這種案件一出來就 163F 04-01 20:16
→ mu178: 要大驚小怪一下 真是可笑 167F 04-01 20:16
推 mu178: 講的好像口交不算通姦 路上隨時有人會速起來了一樣 196F 04-01 20:23
推 mu178: 又來了 這幾十年來的見解了 還在新的廣告咧 207F 04-01 20:26
推 mu178: 不是記者沒更新資訊 司法記者很了解通姦的要件 但他們更知 227F 04-0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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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igo520 (菜市口阿勇)
39.12.34.191 (台灣)
2019-02-27 19:55:04 推 mu178: 這不就是因為和解了 被害人改口的關係嗎 這也有的嘴 22F 02-27 20:04
作者:
gensokyo (野生の離島)
140.113.170.68 (台灣)
2019-02-22 16:48:16 推 mu178: 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 實務上的累犯不是一般口頭說的累犯 累犯只要用刑法57條量刑即可 92F 02-22 17:00
推 mu178: 累犯條文實務上就是盲腸條文 但花去法官大半時間去計算是否 96F 02-22 17:02
→ mu178: 為累犯 98F 02-22 17:02
推 mu178: 刑法上累犯=/=再犯或三振條款 他只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而已 104F 02-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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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2 (批踢二代宅)
114.43.183.38 (台灣)
2019-02-13 17:21:05 → mu178: 結果現在搞到每一件重大事故的公務員死亡都是冒險犯難 15F 02-13 17:26
→ mu178: 上次太魯閣列車司機死亡的案件也是這樣 17F 02-13 17:26
→ mu178: 我對給最高級沒有意見 但每次這種案件審議前都是有人先出來 20F 02-13 17:28
→ mu178: 放給媒體報 擺明了要利用媒體壓力 23F 02-13 17:29
→ mu178: 這也不是什麼不敢隨便從優 本來冒險犯難是給幾乎是九成必死 25F 02-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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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28cm (大雞巴)
42.77.23.201 (台灣)
2019-01-28 19:42:52 推 mu178: 不要說台灣沒辦法 全世界都沒辦法啊 先前的推文講的好像只有台灣會這樣 2F 01-28 19:45
→ mu178: 這種就是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和保險制度存在的目的 6F 01-28 19:47
作者:
outdowave (...)
36.231.21.161 (台灣)
2019-01-25 11:47:20 → mu178: 地檢檢察長→高檢主任 這也叫高升喔 這只是同等級的調動 38F 01-25 11:58
作者:
Townshend (Pete)
27.242.130.169 (台灣)
2019-01-25 09:46:39 → mu178: 認真的回答你 因為這樣所有交通事故致死都是殺人 12F 01-25 09:49
→ mu178: 所有交通違規都是殺人未遂 14F 01-25 09:49
→ mu178: 你要這樣做 一定要把酒駕和其他交通違規區分開來 23F 01-25 09:51
作者:
HKtoyz5566 (監獄美食公道伯)
120.109.159.68 (台灣)
2019-01-08 10:20:10 → mu178: 我也覺得本案應該是不用賠比較正確 但理由絕對不是因為這是殺人案件他是老闆怎麼知道那麼單純 71F 01-08 11:08
→ mu178: 但民事是打舉證責任的 判決矛盾是很正常的 如果是要訴諸判決一致 那後面那件不是也要判賠
當然這件的重點不是在舉證責任 但扯到判決不一致就扯遠了 75F 01-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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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pizza (油香煎餅佐嫩綠青蔥)
1.170.136.96 (台灣)
2018-12-29 16:06:21 推 mu178: 別亂說好嗎 這跟意識狀態無關
到底是有什麼自信打出自己不懂的東西 44F 12-29 16:23
→ mu178: 犯罪故意和責任能力是兩件事 47F 12-29 16:25
推 mu178: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 那其他交通事故致死你要怎麼處理 像之前的屁孩撞死人 50F 12-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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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cil (pencil)
124.9.128.49 (台灣)
2018-12-28 22:45:44 推 mu178: 開始帶風向了 又要把7年前形同鬧劇的東西拿出來炒了 21F 12-28 22:54
推 mu178: 那個不叫沒違反意願 那叫沒有表達意願的能力 所以要用刑法227 但民眾是不管的 26F 12-28 22:56
推 mu178: 違反意願的前提要有表意能力 所以正確是要用另一條處罰 這樣講就被幹爆了 36F 12-28 22:59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59.124.6.181 (台灣)
2018-12-10 12:33:47 推 mu178: 脅迫或類似行為要壓迫自由意志才算啦 很多女權團體對自由意志根本隨便解釋 49F 12-10 13:06
作者:
rpg (no1smkimo)
219.85.128.154 (台灣)
2018-12-02 00:33:22 推 mu178: 如果是美國 這種案件警察就歸檔簽結了 68F 12-02 00:42
→ mu178: 因為人家有陪審 把資源放在大案 76F 12-02 00:44
推 mu178: 這種東西了不起用民事 自己付費 91F 12-02 00:45
推 mu178: 司法資源本來就會排擠 台灣人一邊想要無限調查 一邊又要陪 115F 12-02 00:48
→ mu178: 審 是不可能的 117F 12-0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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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ckMartin (迪克馬丁)
118.166.223.24 (台灣)
2018-12-01 17:01:18 推 mu178: 中選會主委月薪也沒20萬啊 30萬年終根本灌出來的 兩職務的年終差額除以365再乘以這幾天 可能也才多1千上下而已 70F 12-01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