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kmund: 關注在事件本身上 柵欄仔桶一桶吧 184F 223.140.6.134 12-30 13:17
作者:
CrazyKill (ck)
101.10.60.85 (台灣)
2024-12-26 11:24:01 → Ekmund: 我記得勞檢幾年前有報導過 覆蓋率
不到10% 而且他們自己就過勞... 63F 223.140.6.134 12-27 19:10
作者:
needy (needy)
27.52.161.219 (台灣)
2024-12-27 15:36:25 → Ekmund: 三角的量體要開個菜鳥 計較到這種
程度也是很有趣 132F 223.140.6.134 12-27 19:08
→ Ekmund: 誰跳也沒用 HR不過就是個文化縮影 86F 223.140.212.223 (台灣) 12-27 10:11
作者:
hortl233 (hinet.net)
42.77.90.148 (台灣)
2024-12-26 09:22:51 → Ekmund: 違法講了那麼久 違哪條搬出來
看成罪要件和成立的案例不就得了
營業秘密就那幾項 很好找才是呀 171F 223.140.212.223 (台灣) 12-26 13:33
作者:
q124578001 (洞)
42.79.42.226 (台灣)
2024-12-21 16:53:10 → Ekmund: 人死了 發的聲明重點在告跟進爆料的人 好樣的 510F 12-21 18:37
→ Ekmund: 而且聲明稿講依法 卻又有試用期這於法無據的東西
真的 這腦不簡單 520F 12-21 18:39
→ Ekmund: 之前就說過了 就算爆料的真是跑步哥 也沒什麼差別
只要所述為真 特別是那張奇怪的自願離職 630F 12-21 19:41
… 共有 9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101.10.58.122 (台灣)
2024-12-21 08:15:29 → Ekmund: 給時間?事發到現在也兩天了 連個公開致意都沒有
倒是有偷刪前陣子的自殺文 你覺得時間用來幹嘛了?
內部調查這種事確實很可能要等下禮拜才有正式聲明
但兩天來一聲不吱 這不能說不過分啊 227F 12-21 14:50
作者:
vodkaQ (@@)
1.162.133.231 (台灣)
2024-12-21 12:27:42 推 Ekmund: 會講再忍一下看看的 真的每一個都在耽誤他人人生
這也算職場最大幹話之一吧 85F 12-21 14:42
作者:
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
108.171.205.253 (美國)
2024-12-20 18:56:32 → Ekmund: 一直提reference check 這大概就他們守則吧 27F 12-20 20:05
作者:
p54661205 (琉璃昂的狗)
42.72.37.79 (台灣)
2024-12-20 16:08:27 → Ekmund: 含簽自願離職在內 原po文中所述和他本人實際多差勁
都沒有關係啊?
若指控部分為真 上這車倒沒什麼關係 317F 12-20 19:04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114.136.120.77 (台灣)
2024-12-20 13:07:10 噓 Ekmund: 1. 左轉軍旅板
2. 性騷本就是主觀意識問題 蒐證者在場當然也算
3. 不管待人多好 處事有問題就是要處理 否則面對的
就是人治大於法治 你希望軍中加劇這種狀況?
4. 檢方按規定就是得設定方向去調查 不然怎麼辦? 55F 12-20 14:22
… 共有 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19.70.152.87 (台灣)
2024-12-20 12:52:55 → Ekmund: 刪除訊息是<> 版務刪的吧 6F 12-20 13:04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
42.70.224.7 (台灣)
2024-12-20 11:59:37 → Ekmund: 樓樓上是在做什麼親身示範嗎 被刪文了... 36F 12-20 12:41
→ Ekmund: 照這邏輯 47F你在這板的文被盯上 算誰的問題? 51F 12-20 14:26
→ Ekmund: 那麼回到被霸凌的人 是哪裡歡喜做甘願受了?
根本是“沒做什麼”吧
又 一間公司管理不適任者的方式 為何霸凌是可以的 66F 12-20 18:44
… 共有 8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redbeansyrup (紅豆湯)
118.150.187.148 (台灣)
2024-12-20 09:35:56 → Ekmund: 台灣勞檢的自己就過勞啊... 26F 12-20 10:04
→ Ekmund: 中資喔...個人的短淺經驗上 很難說是保障勞工權益
比較像願意花錢在壓榨和汰換勞動力的感覺
看可以從什麼切入點看所謂勞權吧 95F 12-20 10:25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1.163.65.183 (台灣)
2024-12-20 05:59:55 推 Ekmund: 以前在奇怪公司的時候 我也是滿心期待大禮包 XD 177F 12-20 10:00
→ Ekmund: 呃 先不論原po當下身心狀態 為什麼這就不能報警? 217F 12-20 10:47
→ Ekmund: 只要有限制行動或扣押個人物品 都是可以報警的
如果沒把握可以靠口條或其他手段掌握更多證據
那當下請警察到場其實更安全一點 這個要宣導一下 231F 12-20 10:53
… 共有 8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nojobman (高學歷待業者)
42.72.24.213 (台灣)
2024-12-19 20:56:52 噓 Ekmund: 你沒說懲處要怎樣的尺度 媒體怎樣的改進 倒是清楚
要求受害者別太激進...你還希望自己怎麼被看待?
是不是太過份了點呢 71F 12-20 03:12
作者:
lobolin (Ciao)
39.12.49.160 (台灣)
2024-12-20 00:46:17 → Ekmund: 太長看一半...覺得有點離奇
像對方講站住啊 不讓人離開之類的 其實也沒必要聽
不然對方能怎樣?武力解決嗎?這種行為蠻奇妙的
另外讓你黑掉更是業界講了幾十年的鬼話 不可能
超時工作被推崇這個也很鬼 還以為我穿越了 XD 335F 12-20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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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bolin (Ciao)
106.64.0.72 (台灣)
2024-12-18 02:09:13 → Ekmund: 22的帳號也頗老了 怎麼會這樣自爆?
有沒有問題a一下就知道了 原po也是 你也是 305F 12-18 14:46
作者:
pl132 (pl132)
180.177.2.145 (台灣)
2024-11-28 12:15:23 推 Ekmund: 會虧喔 12F 11-28 13:39
作者:
KotoriCute (乙醯胺酚)
125.228.187.140 (台灣)
2024-08-16 17:07:00 推 Ekmund: tiktok那段 差不多公開的事了 XD 53F 08-1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