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標題 Re: [討論] 脆熱議:家暴男無保殺人 阿北持續羈押時間 Mon Jul 7 22:12:03 2025
推 Sischill: 檢座要不要裁量羈押是他的自由 不過我看到有人一直無視保護令禁令說只是摔杯子就他媽的想問 你到底有沒有辦過家暴案件啦? 還是你律師執照雞腿換來的?1.169.88.56 台灣 07/07 22:05
你他媽要跳針到什麼時候啊!
誰跟你說違反保護令就可羈押的?第31條的規定沒看見嘛!
還有具保、責付、限制住居ㄟ,除非是這些都不能達成目的才可以羈押
KP第最初沒被羈押的理由就是因為這樣都沒看的嗎?
而要依據第30條之1羈押必須要犯違反保護令者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必要時得羈押之E
前提是要
1.違反保護令
2.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
3.無法第31條處理之情況
這三個要件都要具備才能羈押ㄟ,你連基本的邏輯思考都不懂,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好嘛!
第30條之1(犯違反保護令者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必要時得羈押之)
﹝1﹞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違反保護令者、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
立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前開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
押之。
第31條(無羈押必要之被告得附條件命其遵守)
﹝1﹞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之被告經檢察官或法院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而命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者,對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
得附下列一款或數款條件命被告遵守: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命相對人遠離其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特定距離。
五、其他保護安全之事項。
﹝2﹞前項所附條件有效期間自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時起生效,至刑事訴訟終結
時為止,最長不得逾一年。
﹝3﹞檢察官或法院得依當事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依第一項規定所附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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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6.91 (臺灣)
※ 作者: treasurehill 2025-07-07 22:12:03
※ 文章代碼(AID): #1eQzMrMo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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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脆熱議:家暴男無保殺人 阿北持續羈押
07-07 22:12 treasurehill
推 Sischill: 他媽的誰跟你講說我要他羈押了? 我一直1F 1.169.88.56 台灣 07/07 22:12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6.91 臺灣), 07/07/2025 22:13:15
→ Sischill: 都講那是裁量權你爽就好 我今天針對的是你一個堂堂司法人員(自稱) 把家暴案件看成只是摔杯子的小事? 你他媽的真夠格堂司法人員呀2F 1.169.88.56 台灣 07/07 22:12
看不懂中文,還在跳針?
1.違反保護令
2.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
3.無法第31條處理之情況
你要不要先回去看看KP前二次沒被羈押的裁定書理由?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6.91 臺灣), 07/07/2025 22:15:18
→ Sischill: 少在那裡貼法條騙一些不懂實務的法盲啦我看你法條也是剛翻出來的吧 整部家暴法看完整點 家事案件多瞭解點啦
跳針的是閣下您哦 少在那裡扯KP 我今天8F 1.169.88.56 台灣 07/07 22:13
笑死,還在跳針啊!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12300184.aspx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26日依貪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全案移審後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
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
文宗1000萬元交保。
北檢對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4人交保裁定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發回更裁。北院更裁裁定柯文哲加保到7000萬元,沈慶京加保到1億元、應曉薇加保到
3000萬元、李文宗加保到2000萬元。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6.91 臺灣), 07/07/2025 22:17:45
→ Sischill: 針對的是你啦 大法助
誰能把這個帶回去大學重修一下中文? 為什麼他要一直扯KP進來? 邏輯死去?12F 1.169.88.56 台灣 07/07 22:16
笑死!邏輯死去的人是你吧!
居然不知道羈押最後手段性,難怪一直在那邊跳針!
推 yangzy: 事實就去殺人了,沒判定會反覆實行是錯的15F 49.159.236.110 台灣 07/07 22:19
這叫做倒果為因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106.91 臺灣), 07/07/2025 22:25:54
噓 xxxcv: 不難看出社會安全網應該是因事不關己的法匠而破裂的,可以想出100個理由關押政敵,想不出一條理由保護婦兒弱勢16F 114.136.237.171 台灣 07/07 22:35
推 yangzy: 不用倒,而是不能不去評估會有什麼果就縱放19F 49.159.236.110 台灣 07/07 22:39
→ diyaworld …
推 diyaworld: 藍白不是多數?不爽就去修法啊20F 118.233.3.206 台灣 07/07 22:39
推 JotaroKaga: 柯文哲貪汙狗串證被羈押根本活該
智障破腦雜草在那裏靠背靠木啥小21F 36.224.243.153 台灣 07/0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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