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標題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時間 Fri Jul 18 16:41:34 2025
: 民進黨反對的是修286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35305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逐條發言時強烈批評,國民黨與民眾黨在法條編列上立場錯誤。他指
出,修法進入《刑法》第286條階段,針對虐殺兒童處以極刑,立院內無任何立委反對,
顯見共識明確。他強調,從委員會審查以來就多次主張,應將相關條文置於第22章的「殺
人罪」章節,損及刑法內在邏輯一致性,但國民黨卻堅持納入第23章「傷害罪」。他批評
藍白兩黨的態度流於形式,只在乎「條文裡有死刑就好」,忽略法條體系與實質意義。
莊瑞雄指出,修法已進入加重結果犯階段,藍白卻仍在討論早已達成共識的條文內容。他
批評,去年審議時就強調《兒少法》已規定對兒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如今藍白卻執意設
定「7歲以下」門檻,忽略實務情況。他質疑:「如果受害者是8歲、9歲,難道要重新修
法嗎?」並強調,不要以為立下重刑就能完全杜絕悲劇,法治不能只靠嚴刑峻罰,更需整
體制度完善與落實執行。
莊瑞雄強調,僅靠刑法重刑無法真正保障幼童安全。他指出,所謂「零容忍」的標準不該
只限於死刑,否則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等同樣主張零容忍,難道每個都要判處死刑兩
次?他反諷國民黨立場自相矛盾,並質疑:「你們自己講,馬英九時代把兩公約入法,現
在刑法條文跟國際人權規範相牴觸,又該如何處理?」
莊瑞雄在發言中強烈呼籲,不應如此倉促立法。他表示,虐殺兒童本就應處以重刑,像凱
凱案這樣慘絕人寰的案件,「交給我審,一樣判死刑,沒問題」。但他也警告,若一味擴
大死刑適用,把生殺大權全數交給國家,恐怕導致司法標準失衡。他指出,是否判死刑應
依行為人具體情節而定,例如未滿14歲依法不罰,超過80歲可減輕其刑,「林思銘會不知
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他痛批,有些立委進入國會後法學素養明顯不足,「不要造
孽,不要為了政治聲量亂搞立法」(責任編輯:殷偵維)
幫你找了大概算得上民進黨反對的理由說明吧,不是學法的
有沒有學法的板友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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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98 2025-07-18 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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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07-18 16:41 l98
推 dahlia7357: 不要虐兒不就好了 怕三小啦
訂的輕就不會虐兒?笑死1F 07/18 16:43
推 edenidv: 因為東西不完整缺太多4F 07/18 16:52
推 gogo79979: 先是少子化大成功,現在大虐童大成功
為人父母的居然還能泯滅良心支持5F 07/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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