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19 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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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時間 Fri Jun 19 04:06:11 2020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本魯算半調子法匠
: 可以回答一下你的問題
充分體現了法匠就是沒修微積分導致的重大邏輯瑕疵問題。
: 這是一個比較的概念
: 無期徒刑再上去就是死刑了
: 沒有更重的刑罰了,所以死刑是留給最為罪大惡極的人
什麼叫做最為罪大惡極的人?
要殺幾個,怎麼殺就可以成為最為罪大惡極的人?
如果存在一位最為罪大惡極的人,
他殺了n人,總共砍了m刀,
那再出現一個人殺了n+1人並砍了m+1刀,
那這第二位是不是最為罪大惡極的人?
如果是,
那第一位是不是不能判死刑?
如果是,
那世界上是不是只有一個人能被判死刑,
而且要證明他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罪大惡極,
那我看都不用判了,
你能比史達林殺的人還多嗎?
所以我說嘛,
法律系不修微積分,
不懂極限的概念,
就會出現這種神奇論點。
無期徒刑也蠻好玩的,
上次有個法匠說無期徒刑不是關無限久,
那請問是關多久?
跟問吃到飽最多可以吃幾盤一樣蠢。
就是關到死才叫無期徒刑啊。
那為何還能25年假釋,
法匠又叫我看書,
我這個法盲看完結論是,
我們法匠覺得25年剛剛好。
: 當然你可能認為 FM 迷昏後殺一人已經是罪大惡極了
: 那連續殺人,虐待,支解被害者,等等更嚴重的罪刑也就死刑
: 無形中變成引導罪犯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 反正都唯一死刑了,我不如多幹幾個,多殺幾個
: 甚至更殘忍的虐殺看看好不好玩
: 反正罪減輕無望,也不會更重了
: : 二、
: : 本案檢察官並沒有起訴被告有殺人後姦屍的行為,本院也沒有認定被告有姦屍之犯罪
: : 行為。雖判決書內有提及被告「欲對」被害人為性行為等情,然此主要是依被告自白
: : 整個強盜殺人犯罪的經過為連貫時序的記載。對於部分媒體在未向本院釐清前,即誤
: : 引用且為誤解之報導,本院深感遺憾。
: 現在法院的精神,法官是一個第三者角度裁判整個案情
: 並不是古代包青天要包山包海的把嫌犯拖下去上夾棍
: 檢察官才是要負責起訴的人
: 所以檢察官沒有起訴姦屍,法官不能越俎代庖的去處理這個部分
: 所以說這部分只能說檢察官失職
: : 編按:
: : 被告有自白姦屍,但法官認為這件事沒有加到分數,只是個記載,檢察官也沒
: : 有起訴姦屍部份啊,記者怎麼可以把重點放在上面呢?
: : 有這件事但記者報導出來誤解它是重點之一,顯得這個被告很殘忍,本院覺得
: : 很遺憾
: : 各位鄉民評評理囉
: : 阿財以一個一般人身份,覺得報導沒有斷章取義,大家認為呢
: 斷章取義我覺得是有
: 最大的問題是沒有把背後的法學精神說出來
法學精神就是不修微積分,
沒有極限跟無限的概念,
忘記數學歸納法,
可憐哪。
: 因為這樣就不夠聳動不夠八卦
: 至於法學精神是否符合社會觀感,我們要不要採用這些制度
: 是可以供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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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6-18 21:48 ■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尚非殘忍惡劣」
06-18 22:59 ■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06-19 02:23 ■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06-19 03:54 ■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 06-19 04:06 ■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06-19 12:35 ■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推 : 所以判無期可以釋憲法律詐欺嗎 我很好奇1F 06/19 04:11
推 : 法匠很會轉彎 反正一切都是2F 06/19 04:16
噓 : 跟垃圾法律人說再多都沒用 那些垃圾不是還做一張圖3F 06/19 04:17
噓 : 嗆法盲嗎?幹你娘垃圾法律人死全家 幹
噓 : 嗆法盲嗎?幹你娘垃圾法律人死全家 幹
→ : 你噓法匠啊,噓我幹嘛QQ5F 06/19 04:19
推 : 判決沒有量化或質化分析通通無效,不學無術的東西6F 06/19 04:19
→ : 他不是噓你 他是禿肥兇宅7F 06/19 04:21
推 : g軟不噓鳥圖 其他都噓8F 06/19 04:21
推 : 拿國外比 法匠還會說國情不同 法匠只是種職業 賺錢 懂?9F 06/19 04:22
→ : 殺法律人就是罪大惡極 沒殺到法律人都是可教化10F 06/19 04:23
推 : 要做分析可以阿,錢11F 06/19 04:25
→ : 薪水就是錢啊,國家出那麼多錢扔水溝喔12F 06/19 04:25
→ : 錢跟時間砸下去就有老師願意做13F 06/19 04:25
→ : 還叫老師做,自己做好嗎14F 06/19 04:26
→ : 法官不用想了,一個月案子多到炸,有多少能量能處理15F 06/19 04:26
→ : 質量分析
→ : 質量分析
→ : 干我屁事,分析都分不出來就可以決定生死,這麼容易17F 06/19 04:27
→ : 所以啦那就不要判生死?18F 06/19 04:27
→ : 判的案子連分析都沒有,連畢專口試都過不了19F 06/19 04:28
→ : 喔是哦,案子多就增額聘法官降薪水啊,這麼簡單。20F 06/19 04:28
→ : 嫌多增額啊21F 06/19 04:28
→ : 是可以,不過你應該不知道司法公務員增額是最近的事22F 06/19 04:29
→ : 做這種垃圾判決沒叫你還薪水就不錯了,還要錢,路邊23F 06/19 04:29
→ : 啦24F 06/19 04:29
→ : 乞討比較快啦。25F 06/19 04:29
→ : 不過你應該不知道全世界加班的不只司法官26F 06/19 04:29
→ : 套句最萬用的,不爽不要幹
→ : 套句最萬用的,不爽不要幹
→ : 很多做一半跑出來做律師28F 06/19 04:30
→ : 連大學生畢專的程度都沒有29F 06/19 04:30
→ : 就說不學數學就沒邏輯,等等法匠還會問買菜需要嗎?30F 06/19 04:31
→ : 數學跟邏輯是不同的東西吧31F 06/19 04:31
→ : 前面那個法匠的理由就是沒有極限的概念啊,看不出來32F 06/19 04:33
→ : 嗎?邏輯是數學的一部分吧?
→ : 嗎?邏輯是數學的一部分吧?
推 : 邏輯可以算一種語言了啦34F 06/19 04:34
推 : 高中數學第一章,邏輯,不要說沒學過35F 06/19 04:34
→ : 語言的意思是可以隨時間變遷耶,邏輯可以嗎?36F 06/19 04:35
→ : 高中那個就過水37F 06/19 04:35
→ : 大學的邏輯可以算是語言了啦
→ : 大學的邏輯可以算是語言了啦
→ : 邏輯就是數學的一部分啊,說是兩種東西真的很神奇。39F 06/19 04:36
→ : 我記得我教邏輯的教授是這樣說,40F 06/19 04:36
→ : 阿打反了應該說教我邏輯的教授是這樣說的啦
→ : 阿打反了應該說教我邏輯的教授是這樣說的啦
噓 : 對刑法 有一個很重要的基礎概念 無罪推定原則42F 06/19 04:38
→ : 跟本文無關,下去,你懂在討論什麼嗎?43F 06/19 04:39
推 : M後罪大惡極是找無限還是一個標準?44F 06/19 04:39
→ : 你以為拋個名詞就能結束這回合嗎?還是司空見慣的。45F 06/19 04:40
→ : 這可能要做語言分析XD這個要找哲學46F 06/19 04:40
推 : 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47F 06/19 04:40
→ : 凡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
→ : 凡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
→ : 照他的講法要找到最兇那個才能判死刑啊。49F 06/19 04:40
→ : 幹,就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50F 06/19 04:40
噓 : 比例原則 沒有法律這樣玩的51F 06/19 04:41
噓 : 微積分跟法律有什麼關係52F 06/19 04:41
→ :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一命抵一命,這難懂嗎?53F 06/19 04:41
噓 : 好了啦法盲54F 06/19 04:42
→ : 無罪推定被否決了改比例原則哦,那我要法匠訂出界限55F 06/19 04:42
推 : 台灣喔我印象還沒有做過這種大型的社會科學,從語言56F 06/19 04:42
→ : 啊?不過看來界限就是有沒有動到法律人,可憐哪。57F 06/19 04:42
→ : 分析一路接續下去58F 06/19 04:42
→ : 凡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59F 06/19 04:42
噓 : 有否決嗎? 這些條件都是同時存在的60F 06/19 04:42
→ : 一命抵一命,這樣才量化,這難懂嗎61F 06/19 04:42
→ : 來個能戰的法律人好嘛?拋名詞吊書袋,就這點程度?62F 06/19 04:43
→ : 多數的法律研究還是法釋義學或是比較法啦,為什麼會63F 06/19 04:43
→ : 這樣有一部分就是科技部計畫很少,法官主要負責認適
→ : 用法,每個月案子很多也沒辦法做深入研究
→ : 這樣有一部分就是科技部計畫很少,法官主要負責認適
→ : 用法,每個月案子很多也沒辦法做深入研究
→ : 請問一下我是要討論無罪推定嗎?我要討論罪大惡極判66F 06/19 04:44
→ : 死刑的界限在哪,你跑錯棚要講,會不會開庭也跑錯?
→ : 這麼會噓寫篇文上來戰哪?噓幾個名詞解釋什麼了?
→ : 死刑的界限在哪,你跑錯棚要講,會不會開庭也跑錯?
→ : 這麼會噓寫篇文上來戰哪?噓幾個名詞解釋什麼了?
推 : 善良的人被殺,都沒有什麼機會討論他該不該死69F 06/19 04:46
→ : 殺人的垃圾,還需要找一些法匠,浪費時間找垃圾不該死的理
→ : 由
→ : 法律應該是凡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
→ : 殺人的垃圾,還需要找一些法匠,浪費時間找垃圾不該死的理
→ : 由
→ : 法律應該是凡蓄意殺人至死,一律死刑,自首者無期徒刑
→ : 連命題是什麼都搞不清楚就上來戰,好好笑。73F 06/19 04:47
→ : 只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一命抵一命,這難懂嗎?74F 06/19 04:47
推 : 有想過界線如果明確是否會比較好嗎?75F 06/19 04:48
→ : 什麼微積分,搞什麼鳥76F 06/19 04:48
→ : 不過這就是你的討論的後話了。77F 06/19 04:49
→ : 殺人者死!!!就這麼簡單78F 06/19 04:49
→ : 至少給點裁量標準啊,罪大惡極跟可教化的定義。79F 06/19 04:49
→ : 大眾對判決有意見就是裁量標準,拿撞律師就行了。
→ : 大眾對判決有意見就是裁量標準,拿撞律師就行了。
推 : 不需要給法官什麼裁量權,因為每個法官不同81F 06/19 04:52
→ : 同樣的犯罪事實,應該只有一種判決,不是看運氣
→ : 這樣
→ : 同樣的犯罪事實,應該只有一種判決,不是看運氣所以凡蓄意
→ : 殺人至死,一律死刑
→ : 現在搞到殺人犯的命比較貴重,要殺兩三個人,還要罪大惡極
→ : 才判死
→ : 同樣的犯罪事實,應該只有一種判決,不是看運氣
→ : 這樣
→ : 同樣的犯罪事實,應該只有一種判決,不是看運氣所以凡蓄意
→ : 殺人至死,一律死刑
→ : 現在搞到殺人犯的命比較貴重,要殺兩三個人,還要罪大惡極
→ : 才判死
→ : 不要搞笑,被家暴的女兒毒死父親也要死刑嗎?88F 06/19 05:07
推 : 被家暴確實不適合,應該用防衛過當89F 06/19 05:10
推 : 我覺得有犯法的通通死刑 才不會現在人口這麼多90F 06/19 05:12
→ : 毒死哪來的防衛過當,就是謀殺啊91F 06/19 05:13
推 : 被家暴,生命受威脅,所以反擊殺父92F 06/19 05:15
推 : 大家全面支持精神病患殺人時找法律人家屬93F 06/19 05:17
→ : 不要鬧了,人家正在打你,你哪來的辦法下毒,要說94F 06/19 05:19
→ : 捅死對方還可以
→ : 當然是人家沒有在打你的情況你才有辦法下毒
→ : 捅死對方還可以
→ : 當然是人家沒有在打你的情況你才有辦法下毒
推 : 人家會持續打你,不下毒,等一下可能就被家暴至死97F 06/19 05:22
推 : 他們會說去找立委修法,好像自己只能從輕量刑的樣子98F 06/19 05:22
推 : G軟的正常表達就是噓 不用在意 他不是噓你99F 06/19 05:23
→ : 我是沒有見過哪一個國家可以把你沒在挨打的情況殺100F 06/19 05:23
→ : 人講成正當防衛的啦
→ : 人講成正當防衛的啦
推 : 被持續家暴=》可能會被家暴至死=》所以利用空檔反擊,但其102F 06/19 05:25
→ : 實應該可以逃走,所以是防衛過當
→ : 實應該可以逃走,所以是防衛過當
推 : 邏輯北七很多104F 06/19 05:27
推 : 加油,全世界的刑罰靠你改了105F 06/19 05:27
→ : 挨打的時候打回去打死還可以說是正當防衛。106F 06/19 05:29
推 : 等我當皇帝可以做到107F 06/19 05:30
推 : 就法律人愛拿比例來講呀 不到窮兇惡極 那請問你窮兇惡極108F 06/19 05:30
→ : 的標準是怎樣 ? 滾動式標準 ?
→ : 的標準是怎樣 ? 滾動式標準 ?
→ : 標準就是動法律人吧,按照目前的判例。110F 06/19 05:32
推 : 國家都可以滾動了,法律當然可以滾動,歸根結柢居111F 06/19 05:36
→ : 然是臺灣本來就沒在管標準的
→ : 然是臺灣本來就沒在管標準的
推 : 就是文字遊戲113F 06/19 05:45
推 : 推114F 06/19 05:53
推 : 早就說過文組誤國了115F 06/19 05:54
推 : 受害者家屬意見應該佔判決結果50%116F 06/19 05:59
→ : 法匠系的教育宗旨就是顛倒黑白 初階技能教你到處酸人法盲117F 06/19 06:07
推 : 微積分教差值與極限,原po以此探討無期徒刑不是真無期118F 06/19 06:07
→ : 最大惡極的極不是極 不清楚推文有沒有明白
→ : 最大惡極的極不是極 不清楚推文有沒有明白
噓 : 等等,法律本來就是社會科學阿,你才是不懂得那個吧120F 06/19 06:12
噓 : 幹嘛深夜自嗨啊121F 06/19 06:32
→ : 現在的價值 大概就是砍4死人以上才算罪大惡極122F 06/19 06:37
推 : 文組誤國真的 深刻體會 雖然我是文組123F 06/19 06:39
推 : 有道理124F 06/19 06:40
→ : 只要問他們定義是什麼,學法律的就倒一片了125F 06/19 06:44
推 : 越來越期待國民法官跟陪審團惹126F 06/19 06:47
推 : 一堆噓文真的很懷疑到底誰才是沒學過法律的127F 06/19 06:51
推 : 死有很多死法阿, 不能用這個來突破唯一死刑的上限嗎?128F 06/19 06:56
→ : 終於有人懂我在說什麼了,感謝QQ5566。129F 06/19 06:59
噓 : 說法律是社會科學哈哈哈哈哈 科學之名都要被侮辱了130F 06/19 07:00
推 : 正確131F 06/19 07:03
推 : 第一次認同G軟的留言132F 06/19 07:04
推 : 不表現得與眾不同人家會說放顆西瓜也能判案133F 06/19 07:05
→ : 社會科學,經濟才算吧,常被笑假設很多但是命題是完134F 06/19 07:05
→ : 整定義的,跟法匠我就爽是不一樣的唷!
→ : 整定義的,跟法匠我就爽是不一樣的唷!
推 : 殺死法律人=罪大惡極 跟你殺死幾個人無關136F 06/19 07:07
推 : 定死標準的問題是判生死時,殺人的數量是否為唯量137F 06/19 07:07
→ : 型標準,不是啊,即便定了標準,若動機可憐憫也應
→ : 減刑,標準不是不能定,是定了沒什麼意義,因被同
→ : 學霸凌,槍擊同學人數一下就爆表了,結果還是要以
→ : 動機量刑,先說我不是法律系的,我只是講一下感想
→ : 而已
→ : 型標準,不是啊,即便定了標準,若動機可憐憫也應
→ : 減刑,標準不是不能定,是定了沒什麼意義,因被同
→ : 學霸凌,槍擊同學人數一下就爆表了,結果還是要以
→ : 動機量刑,先說我不是法律系的,我只是講一下感想
→ : 而已
推 : 誰說死刑是最重刑罰了,可以訂出法官認定死有餘辜時採143F 06/19 07:08
→ : 用以眼還眼方式處死的執行方法
→ : 用以眼還眼方式處死的執行方法
噓 : 法官是神的代言人145F 06/19 07:10
推 : 選前司法改革,選後臉書支持上訴146F 06/19 07:13
推 : 法律人的水準就那樣啊147F 06/19 07:16
推 : 對全民來說這都已經是罪大惡極了,但是法匠卻笑全民都法盲148F 06/19 07:17
推 : 法匠是刪文了是不是,找不到149F 06/19 07:17
推 : 法律系該把微積分列必修了吧 操150F 06/19 07:22
推 : 所以之前狂捧某個院長的科學量刑,我完全不懂科學在151F 06/19 07:23
→ : 哪裡
→ : 哪裡
推 : 法界就是有一堆沒用的廢物,然後還要人民忍受牠們,垃153F 06/19 07:23
→ : 圾立委敢修法公務人員的淘汰機制嗎?
→ : 圾立委敢修法公務人員的淘汰機制嗎?
推 : 因為死的不是法律人及其家屬,都不算罪大惡極啦155F 06/19 07:24
推 : 邏輯戰文》》》》》風向文156F 06/19 07:25
推 : 幹 這篇清醒易懂 笑死157F 06/19 07:25
推 : 對社會大眾來說已經是罪大惡極了 對法*來說 不是 真不158F 06/19 07:25
→ : 知到誰價值觀出問題了
→ : 知到誰價值觀出問題了
→ lain2002 …
→ : 你也對牠們太過苛求了,牠們要是懂微積分,早就選其他162F 06/19 07:29
→ : 理工系
→ : 理工系
推 : 我也不懂無期徒刑不是關到死嗎?假釋哪叫無期請改名164F 06/19 07:29
→ : 軟土深堀你有沒有聽過,所以底線在哪裡?165F 06/19 07:29
推 : 垃圾法律人只會一直嗆法盲 所以我說社會組都是智障166F 06/19 07:30
→ : 底線是沒殺到法律人或國會代表167F 06/19 07:30
推 : 文組就理工不行的智障才去念的不意外啊168F 06/19 07:33
推 : 推169F 06/19 07:34
推 : 法律系的真的亂搞,愛怎麼判都自由心證170F 06/19 07:36
推 : 沒邏輯的人當法官 真的是可笑可笑171F 06/19 07:36
推 : 台灣的法官=造業172F 06/19 07:43
噓 : 理組173F 06/19 07:43
推 : 邏輯正確174F 06/19 07:45
推 : 在文組判決書裡找邏輯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嘻嘻175F 06/19 07:46
推 : 法匠真可悲176F 06/19 07:47
推 : 台灣法律人都是文字上殺人,還自我感覺良好177F 06/19 07:48
→ : 我告訴你什麼叫罪大惡極 法官覺得是就是 the end178F 06/19 07:48
推 : 台灣司法圈的封閉幾十年如一日,至今還活在國民黨時179F 06/19 07:49
→ : 代的思維
→ : 代的思維
推 : 可以請有邏輯的理組們精確定義放諸四海皆準,毫無破181F 06/19 07:50
→ : 綻可反覆論證的死刑門檻嗎?
→ : 綻可反覆論證的死刑門檻嗎?
→ : 建議你把法律當作語言來看183F 06/19 07:50
→ : 就像日文 英文一樣
→ : 他是用中文寫成的另部語言
→ : 就像日文 英文一樣
→ : 他是用中文寫成的另部語言
推 : 跟文組談邏輯 你的邏輯呢186F 06/19 07:52
推 : 所以我朋友讀完化工再讀法碩為了考檢察官187F 06/19 07:52
推 : 1命抵1命 等價交換不就好了 講一堆屁話 三小罪大惡極188F 06/19 07:53
推 : 中肯 本來就自由心證 我爽就好189F 06/19 07:53
推 : 數學要怎麼把人定罪XDDDD190F 06/19 07:56
→ : 其實就是看殺一人時有沒有殺法律人而已 垃圾法匠講再多191F 06/19 07:56
→ : 廢話都破不了這個邏輯
→ : 廢話都破不了這個邏輯
推 : 法律人都躲在象牙塔193F 06/19 07:58
推 : 法律不講邏輯,法律講漏洞194F 06/19 07:59
推 : 法匠就文組的 哪裡懂邏輯?195F 06/19 08:00
推 : 未來如果AI進步 寧可給阿法狗判也不想讓法匠判196F 06/19 08:06
→ : 他媽的法官就是第三者角度,到時候自己是當事人還這樣判197F 06/19 08:07
噓 : 嗎?就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噓 : 嗎?就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推 : 法匠的疑慮加上鞭刑就解了 越罪大惡極鞭越多 鞭完槍斃199F 06/19 08:08
推 : 文組誤國XDD200F 06/19 08:11
推 : 結論就是心證啊 是不是罪大惡極他們說了算201F 06/19 08:13
推 : 推,連微積分都不懂的法官根本社會亂源202F 06/19 08:14
推 : 我認為用數學模型的方式來判案滿有道理的,把加權跟203F 06/19 08:15
→ : 基數定義好再加個誤差係數,不就簡單多了。
→ : 基數定義好再加個誤差係數,不就簡單多了。
推 : 看得有夠舒服XDDD205F 06/19 08:18
噓 : 邏輯....206F 06/19 08:21
推 : 4 比例原則吃屎吧207F 06/19 08:21
推 : 文組誤國,理工才能救國家,難怪文組被瞧不起208F 06/19 08:22
推 : 真的是法官說的算 一點罪大惡極的定義都沒有 也沒有標準209F 06/19 08:23
推 : 而且有些案件明明法條都訂好了 結果也是自由心證啊210F 06/19 08:23
推 : 理工救國家 習近平表示:211F 06/19 08:23
→ : 樓上理組菁英們這麼猛 還不考個律師執照電爆垃圾法律人
→ : 樓上理組菁英們這麼猛 還不考個律師執照電爆垃圾法律人
→ : 修法跟陪審才是關鍵啦 某人證件不落實菸粉也是裝死213F 06/19 08:25
推 : 本來就是法官說的算,不是法律說的214F 06/19 08:27
推 : 邏輯正確215F 06/19 08:27
推 : 笑死 嘴到爆 法匠真的沒一個有論述能力的216F 06/19 08:29
→ : 每一個都在那邊法學精神 結果最後判決還不是自由心證
→ : 每一個都在那邊法學精神 結果最後判決還不是自由心證
推 : 法匠好了啦 很難看218F 06/19 08:30
→ : 最罪大惡極=殺法官或律師219F 06/19 08:31
推 : 好像有道理220F 06/19 08:33
→ : 連微積分都不會 哪來的自信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221F 06/19 08:35
推 :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什麼叫做罪大惡極222F 06/19 08:36
推 : 法匠真的有些邏輯很智障 遇過就知道223F 06/19 08:37
→ : 會讓你笑一個月的那種智障
→ : 會讓你笑一個月的那種智障
噓 : 講那麼多幹話 有本事考法官阿☺225F 06/19 08:38
推 : 樓上有本事也能去當總統啊合理批評一定要去當就對了?226F 06/19 08:40
推 : 法匠還以為自己邏輯最好,結果根本就是垃圾腦袋227F 06/19 08:40
推 : 台灣還是朝陪審團制走好了 反正有沒有法官都一樣228F 06/19 08:40
噓 : 在台灣念法律的不都是高中數學物理不好才去念一類的廢物229F 06/19 08:41
推 : 高調推230F 06/19 08:41
→ : 嗎 廢物的精英還是廢物 你要這群廢物去懂邏輯231F 06/19 08:41
推 : 法律系連開根號都不懂吧232F 06/19 08:42
→ : 廢就算了,最可悲的是還自以為是。233F 06/19 08:43
→ : 小弟法律系支持第一點 但假釋就法律定死 跟法官無關234F 06/19 08:45
推 : 法律人真的很多怪怪的235F 06/19 08:45
推 : 法律系不就數學不好的人唸的,沒邏輯正常236F 06/19 08:46
推 : 法律認真來說還是有警示效果237F 06/19 08:46
→ : 假設n=2 m=5是死刑
→ : 有人正在逃亡且已經超過死刑標準
→ : 法律在當時對他就已無約束力
→ : 反正n m 再怎麼高都是死刑罷了
→ : 假設n=2 m=5是死刑
→ : 有人正在逃亡且已經超過死刑標準
→ : 法律在當時對他就已無約束力
→ : 反正n m 再怎麼高都是死刑罷了
推 : 假設這個案子不算嚴重所以不用判死刑那n+1個殺人案都算242F 06/19 08:48
→ : 合理?
→ : 合理?
噓 : 看起來又是個喜歡漢摩拉比的同學呢244F 06/19 08:49
推 : 文組還想奢望有邏輯?245F 06/19 08:49
噓 : 法官的判決依據早就超越了宇宙超越了相對論,你還在這邊246F 06/19 08:50
→ : 微積分
→ : 難怪你沒辦法成為法律人
→ : 微積分
→ : 難怪你沒辦法成為法律人
推 : 跟垃圾法匠辯論 真的會斷腦筋 跳針+自視甚高=恐龍法匠橫行249F 06/19 08:51
推 : 無限比較多還是無限+1比較多?都無限啦幹250F 06/19 08:53
推 : 對我來說只要不是誤殺的,就是最大惡極,根本不是一般人251F 06/19 08:55
推 : 法匠:blablabla所以給我吞下去252F 06/19 08:55
推 : 本來想回文 結果手機太難調引用內容 還是算了253F 06/19 08:55
推 : ,試想殺人有比殺雞容易嗎254F 06/19 08:55
→ : kni這就有點問題了 這牽扯到法律解釋會有矛盾255F 06/19 08:56
→ : 立法規定殺人是10年以上無期死刑 如果一律都判死 就
→ : 立法規定殺人是10年以上無期死刑 如果一律都判死 就
推 : 一群關在象牙塔的人257F 06/19 08:58
→ : 違背立法規定量刑了258F 06/19 08:58
→ : 啊你們就真的法盲啊...259F 06/19 08:58
推 : 依台灣民情,趕快開放民眾陪審團才是唯一解,法官太扯260F 06/19 08:58
→ : lim n/(n+1) 在N很大的時候幾乎極限是1好嗎261F 06/19 08:58
→ : 法匠不要推文嘴喇,開一篇來戰行不行,筆戰不會嗎?262F 06/19 09:00
→ : 渣稻草人亂站一通 判決不滿硬要扯微積分263F 06/19 09:00
→ : 好啦,殺很多人的時候多殺一個沒差,你的意思是這樣264F 06/19 09:01
推 : 基本上想要跟文組討論微積分,你一開始就邏輯有問題265F 06/19 09:01
噓 : 微積分跟這有什麼關係266F 06/19 09:01
→ : 嗎?267F 06/19 09:01
推 : 突然想到黑暗騎士:黎明昇起中的法庭,「對!給他死」268F 06/19 09:01
→ : 那請問你這跟我要討論的有什麼關係?我是說他的滑坡269F 06/19 09:02
→ : 可以滑到死刑沒用,你是要扯什麼喇?
→ : 可以滑到死刑沒用,你是要扯什麼喇?
推 : 法官都不想擔啦,當然說幹話271F 06/19 09:02
噓 : 你怎麼不順便po你微積分的成績?讓大家知道你微積分學272F 06/19 09:06
→ : 的多好?
→ : 的多好?
→ : 跟這有關係嗎?指出推論的問題啊,沒有就閉嘴喇。274F 06/19 09:10
推 : ㄏ275F 06/19 09:11
推 : 這是感覺拉~懂不懂?276F 06/19 09:12
→ : 就是數學學不好,跑去念文組才會用感覺判案&立法
→ : 就是數學學不好,跑去念文組才會用感覺判案&立法
→ : 概念真的蠻新奇的,有法條無邏輯,感覺是一個很嚴重的通病,278F 06/19 09:12
→ : 所以邏輯不好就別當法官了
→ : 所以邏輯不好就別當法官了
推 : 法匠的終極技能就是狡辯啊280F 06/19 09:13
噓 : 連刑法直接故意跟間接故意都可以等同視之,足見你的邏281F 06/19 09:13
→ : 輯學的不好,嘖嘖
→ : 輯學的不好,嘖嘖
推 : 法匠集體崩潰283F 06/19 09:14
→ : 所以沒有邏輯沒關係 只要辯到贏就可以了~284F 06/19 09:14
→ : 學過微積分跟理解微積分是兩回事,這怎麼說沒關係,邏285F 06/19 09:15
→ : 你提出一個論點 法匠只要使出模糊焦點之術就可以了286F 06/19 09:15
→ : 輯不好還狡辯,真替你數學學科的指導者汗顏。287F 06/19 09:15
→ : 明明再講最大惡極 馬上問你懂不懂無罪推定288F 06/19 09:15
→ : 你覺得我現在推論有問題可以指出來,跟我的成績有什289F 06/19 09:16
→ : 麼關係。可憐哪,不要模糊焦點好嗎?
→ : 這裡有什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嗎,又開始拋名詞了。叫
→ : 麼關係。可憐哪,不要模糊焦點好嗎?
→ : 這裡有什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嗎,又開始拋名詞了。叫
推 : 推292F 06/19 09:17
→ : 你抓我論點的問題,你在那吊書袋很爽是不是?293F 06/19 09:17
→ : 法匠只會使用模糊焦點這招嗎?看不懂可以直說好嘛?
→ : 法匠只會使用模糊焦點這招嗎?看不懂可以直說好嘛?
推 : 法律系我看到直接間接故意笑了 那只是故意的2種型態295F 06/19 09:18
→ : 在論罪量刑上都是故意好嗎
→ : 在論罪量刑上都是故意好嗎
噓 : 拜託偉大的理組定一個罪大惡極的判斷標準給低能法官參考297F 06/19 09:19
→ : 啊我這裡又不是討論哪種故意,問罪大惡極的定義?不298F 06/19 09:20
→ : 知道是在供三小,打官司都這樣哦?那我也會輸。
→ : 那你們怎麼不集體辭職滾回家,自己工作不做好耶。
→ : 知道是在供三小,打官司都這樣哦?那我也會輸。
→ : 那你們怎麼不集體辭職滾回家,自己工作不做好耶。
推 : 法律人給不出標準還要別人給XD 薪水給我我就幫你訂301F 06/19 09:21
推 : 很多法律系沒讀通 根本連自己在念什麼都不知道302F 06/19 09:22
噓 : 不懂的不想了解,就說法匠,站著說話不腰疼,嘖嘖303F 06/19 09:26
推 : 那就請樓上貴法律人來說說標準是啥囉~~304F 06/19 09:27
→ : 不要只有「唉泥悶不懂啦~」這一招好嗎?
→ : 不要只有「唉泥悶不懂啦~」這一招好嗎?
→ : 問你我的論點問題在哪,扯什麼微積分成績跟直接故意306F 06/19 09:29
→ : 間接故意?寫一篇出來筆戰啊,可憐哪。
→ : 間接故意?寫一篇出來筆戰啊,可憐哪。
噓 : 你糾結那個"最"字也是蠻無聊的= =308F 06/19 09:29
推 : 推你 但就像上面推文說的 如果有人已經超過死刑標準309F 06/19 09:30
→ : 他不就會繼續瘋狂犯案嗎 怕爆 這種情況怎辦
→ : 他不就會繼續瘋狂犯案嗎 怕爆 這種情況怎辦
→ : 不敢發表自己的意見,只會說些不著邊際,混淆視聽的311F 06/19 09:30
→ : 話,所以法律系的訓練是這樣的嗎?
→ : 話,所以法律系的訓練是這樣的嗎?
推 : 現在是高潮看到法律系就開嗆喔?我上面就說了我贊成313F 06/19 09:30
→ : 原PO了
→ : 原PO了
→ : 連續殺人犯有差這個標準嗎?這樣是因噎廢食吧?315F 06/19 09:31
推 : 好了啦,文組最會就是狡辯,你講不贏啦316F 06/19 09:32
→ : 好啦對不起開地圖砲惹,我指那種亂用名詞模糊焦點的317F 06/19 09:33
推 : 我只想說 數學跟邏輯可是莫大的關係啊318F 06/19 09:33
→ : 法匠,不好意思捏。319F 06/19 09:33
推 : 我想說這篇文第一點很中肯 結果底下推文變成理組邪教320F 06/19 09:33
→ : 高潮推文區
→ : 高潮推文區
→ : 跟p9i1n0g0u4大大說聲抱歉。322F 06/19 09:34
推 : 跟法律人講邏輯本身就是個錯誤323F 06/19 09:34
→ : 沒事 不是你的錯 是推文有些人在亂砲324F 06/19 09:34
推 : 法律系繼續跳針不懂極限阿,別跟他們講人話啦325F 06/19 09:35
推 : 比如標準兩個 有人單純尋仇殺了兩個 這時候他不就吃了326F 06/19 09:36
→ : 無敵星星嗎 反正都要死不如再來多殺幾個 被多殺的不就
→ : 很衰小 總之意思就是如果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訂個標
→ : 準真的比較不會引起爭議
→ : 無敵星星嗎 反正都要死不如再來多殺幾個 被多殺的不就
→ : 很衰小 總之意思就是如果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訂個標
→ : 準真的比較不會引起爭議
推 : 法律界的確很封閉 雖然有些不是不好 但跟外界交流實330F 06/19 09:37
→ : 在太少 但法界卻又跟人民息息相關 所以才狂被批評
→ : 在太少 但法界卻又跟人民息息相關 所以才狂被批評
推 : 臺灣的法律人真的一堆智障332F 06/19 09:42
→ : 重點是判無期還是可以假釋啊 那你判無期是判爽的 不是333F 06/19 09:43
推 : 大家都知道 殺一兩個不會死刑 幹你娘爛司法334F 06/19 09:43
→ : 嗎335F 06/19 09:43
推 : 笑死336F 06/19 09:44
推 : 學法律的好像都是這類人才XD337F 06/19 09:44
推 : 酸的真好338F 06/19 09:46
→ : 高微以前的微積分證明都在鬼扯339F 06/19 09:46
噓 : 如果這世界有這麼簡單就好了…340F 06/19 09:46
推 : 上次開車撞死老婆跟律師那位可是ㄧ二審都死刑,懂了嗎341F 06/19 09:48
推 : 推樓上 不知道是哪邊覺得太簡單 XD342F 06/19 09:48
推 : 法律人就是腦袋跟不上醫牙理工的人 然後還跩得要死343F 06/19 09:49
推 : 髮綠人就文組的廢物啊 沒實際貢獻只會背法條344F 06/19 09:49
推 : 關鍵是法官不敢判死345F 06/19 09:52
→ Leon0810 …
推 : 你發文前要先表明顏色啊 不然大家怎麼推文347F 06/19 09:56
→ : 你條件設太簡單了吧...348F 06/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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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36
( ̄︿ ̄)p zerou86 說瞎!
2樓 時間: 2020-06-19 08:19:21 (台灣)
→
06-19 08:19 TW
所以說 台灣不需要法官 直接學eva 直接擺三台電腦 代表 動機 刑責 影響 然後推算 該死刑就死刑 那不就好了
3樓 時間: 2020-06-19 08:48:22 (台灣)
→
06-19 08:48 TW
對, 主因就是法官不想親手下判死令, 以後法官審完將數據輸入 統一的刑度裁量電腦後 得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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