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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三倍券算禮券?經部:法源不同 訂期限未
時間 Fri Jun 5 08:14:49 2020
來源: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周志豪、劉宛琳、陳宛茜、黃有容
完整標題:三倍券算禮券?經部:法源不同 訂期限未違法
內文:
對於外界指民眾花一千元買三倍券應參照禮券規範,或民眾應受「消保法」保障,經濟部昨
說明,三倍券與禮券適用法律不同,並未違法。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李鎂指出,「禮券」的定義在於「營利事業與消費者的買賣關係」,且可
換取具體服務或商品,但是三倍券的出發點在於刺激消費,並沒有買賣任何商品。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昨表示,三倍券是政府一次性發行、特別的券,因此可訂定消費期限等相
關規定。
李鎂進一步說明,現金禮券、商品禮券受到「消保法」授權的「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其
定義簡單來說,就是營利事業為了要賣商品或服務來賺錢,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關係,除了
要有確定可得的具體商品或服務之外,為了避免業者收錢後倒閉,有損消費者權益等問題,
要求業者將發行金額存入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定義簡單來說,就是營利事業為了要賣商品或服務來賺錢,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關係,除了
要有確定可得的具體商品或服務之外,為了避免業者收錢後倒閉,有損消費者權益等問題,
要求業者將發行金額存入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但是,三倍券是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畫的「振興措施」,
發放三倍券不是買賣行為,目的也非營利、銷售任何特定物品或服務,政府更不是營利事業
,不會倒閉、捲款跑掉,和「禮券」的性質完全不同,因此不應歸類為禮券,於法也可以制
定特殊規則,例如為了刺激短期內需消費,制定使用期限等。
發放三倍券不是買賣行為,目的也非營利、銷售任何特定物品或服務,政府更不是營利事業
,不會倒閉、捲款跑掉,和「禮券」的性質完全不同,因此不應歸類為禮券,於法也可以制
定特殊規則,例如為了刺激短期內需消費,制定使用期限等。
消基會執行董事、律師徐則鈺表示,三倍券爭議是消費者必須自掏腰包的一千元,「只要出
了錢,就構成消費行為」,受消保法保障,不是政府「說不算就不算」。
消保處則說,振興三倍券的發放源於產業受疫情衝擊,政府為適時刺激消費、協助相關產業
復甦所推出,因此振興三倍券有特別的法源及政策目標,不適用於禮券定義與相關規範。
但徐則鈺認為,在紓困振興條例中找不到要人民先出一千元的「法源」。他說,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是由主管機關提供優惠與補助給產業,振興三倍券卻是要消費者拿出一千元振興產業
,「振興產業不是消費者的責任」。
對於三倍券票面上寫明消費時不得找零,引發小攤商憂慮將被排除在這波振興措施之外。行
政院原說明,實務上的使用,在一定比率下,店家可以選擇找零,但未削減各界疑慮,經濟
部昨將找零決定權放到攤商身上,次長林全能說,三倍券確實規範不能找零,所以民眾不能
要求攤商找零,但攤商為了服務民眾可以這麼做,讓消費者使用更順暢。
政院原說明,實務上的使用,在一定比率下,店家可以選擇找零,但未削減各界疑慮,經濟
部昨將找零決定權放到攤商身上,次長林全能說,三倍券確實規範不能找零,所以民眾不能
要求攤商找零,但攤商為了服務民眾可以這麼做,讓消費者使用更順暢。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0974/4614371
備註:
原來三倍劵是有法源的
可是這麼重大的政策用一個法條中的「振興措施」來概括不會有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69.22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sOvy-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316092.A.F84.html
推 : 三倍券的法源在那?1F 06/05 08:15
應該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吧
第9條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
醫療機構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需要而停診者,政府應予適當補償。
前二項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之認定、紓困、補貼、補償、振興措施之項目、基準
、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推 : 助助餐2F 06/05 08:15
推 : 黨說不是禮卷就不是禮卷,你的台灣價值呢3F 06/05 08:15
→ : 黨說沒有違法就是沒有違法4F 06/05 08:15
→ : 不是買賣行為 但我得先出一千5F 06/05 08:16
噓 : 你要人家花錢買 還不受消保法規範?6F 06/05 08:16
→ : 法源是台灣價值7F 06/05 08:16
推 : 隨便唬爛有法源依據 蟑螂就會信了 笑死8F 06/05 08:16
→ : 這黨老是做事不按法律9F 06/05 08:16
→ : 用那個第七條嗎?10F 06/05 08:16
噓 : 聽起來完全是政府自己的解釋,完全不合理11F 06/05 08:17
推 : 所以三倍券不能換取商品?12F 06/05 08:17
推 : 一堆科韓糞在那邊悲憤13F 06/05 08:18
推 : 這種急就章的東西最好有法源啦14F 06/05 08:18
噓 : 講半天就是說沒法源 是新發明?無法可管?15F 06/05 08:18
推 : 所以花1000元購買的3倍券,時間到就沒用了16F 06/05 08:18
→ : 三倍券拿去旅遊住飯店 攤商算間接受益 根本沒找零問題17F 06/05 08:18
噓 : 慘18F 06/05 08:18
→ : 就故意寫的模糊方便施政,經部鑽漏洞灑錢而已19F 06/05 08:19
※ 編輯: polanco (42.77.169.220 臺灣), 06/05/2020 08:19:04推 : 法治國家20F 06/05 08:20
噓 : 那個法21F 06/05 08:20
噓 : 不是買賣你要人掏錢購買?22F 06/05 08:20
推 : 所以拿三倍券去買東西不算消費?不適用消保法?23F 06/05 08:21
→ : 笑死 那哪能叫法源 通篇字句一個三倍都沒有24F 06/05 08:21
→ : 是把民眾當蟑螂智商嗎25F 06/05 08:21
噓 : 必要協助變成你先交1000換成有期限的卷XD,這叫法源26F 06/05 08:21
噓 : 可憐的國家 政府機關帶頭鑽法律漏洞27F 06/05 08:22
推 : 蟑螂:嘻嘻28F 06/05 08:22
推 : 所以前面花的那一千算不算消費行為啊?29F 06/05 08:22
推 : 政府帶頭鑽漏洞30F 06/05 08:23
噓 : 為何我要花一千元去換三千有期限的廢紙?31F 06/05 08:23
→ : 經濟部說不同 就不同啦32F 06/05 08:23
→ : 沒有買賣任何商品XDDDDDDDD 哈哈 你各位啊 花一千呢33F 06/05 08:24
→ : 去好市多一趟隨便就超過3000了 擔心找零是多餘的34F 06/05 08:24
→ : 一千現金沒期限的怎不解釋?35F 06/05 08:24
→ : 黨>>>法律36F 06/05 08:24
→ : 這時候法律人整天驕傲的司法獨立不見惹 呵呵37F 06/05 08:25
這個跟司法又沒關係 依法行政跟立法的問題
→ : 漏洞bug一堆 光頭真的是吃飽沒事幹 搶功失敗又提前甩鍋38F 06/05 08:25
→ : 法律人還想繼續當民進黨遮羞布就請便吧 嘻嘻39F 06/05 08:26
→ : 3倍券也是營利事業跟消費者的買賣關係阿40F 06/05 08:26
噓 : 黨說了算!41F 06/05 08:26
→ : 難道不是營利事業可以3倍券跟政府換錢42F 06/05 08:26
※ 編輯: polanco (42.77.169.220 臺灣), 06/05/2020 08:27:46→ CREA …
推 : 走私都能改為超買了! 看怎麼解釋囉 權利大的說了算!44F 06/05 08:32
推 : 花一千買的禮券不是禮券 政府又重新定義啦45F 06/05 08:33
推 : 傳防法的振興適用範圍也只寫到產業和事業體,可以自動延46F 06/05 08:34
→ : 伸到全民適用嗎?
→ : 伸到全民適用嗎?
推 : 唉 現實生活中就是有好多窮人在幫政府護航48F 06/05 08:36
推 : 但是三倍券的出發點在於刺激消費,並沒有買賣任何商49F 06/05 08:36
推 : 並沒有買賣任何商品<誰可以解釋是在工三小50F 06/05 08:36
→ : 試用哪種法源,我dpp說了算哦!51F 06/05 08:36
→ : 品。—-你跟我收了1000說沒有買賣,那我1000是捐款嗎52F 06/05 08:36
推 : 本來就沒有要振興人民啊,現在是要人民協助振興53F 06/05 08:38
→ : 然後當然不可能把振興詳細措施全訂在紓困振興條例啊
→ : 只是用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振興辦法
→ : 然後當然不可能把振興詳細措施全訂在紓困振興條例啊
→ : 只是用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振興辦法
噓 : 出了錢就算消費? 健保 勞保算消費 ?56F 06/05 08:40
噓 : 1000塊的部分呢?57F 06/05 08:40
推 : 黨說有法源就是有法源58F 06/05 08:40
→ : 不然2月最好過的了59F 06/05 08:40
→ : 黨說的算 黨就是法60F 06/05 08:41
推 : 行政院也不是什麼產業主管機關,照法源應該是行政院底下61F 06/05 08:46
→ : 各部會自行紓困振興轄下所管理的產業,為什麼變成行政院
→ : 各部會自行紓困振興轄下所管理的產業,為什麼變成行政院
推 : 阿政府就不是營利事業,主體身份就不一樣了63F 06/05 08:46
→ : 越俎代庖出來全民大灑幣?64F 06/05 08:46
→ : 以後SOGO還是新光三越那些去找財團法人賣券好了65F 06/05 08:50
→ : 這樣非營利事業賣的商品券就可以寫期限了
→ : 這樣非營利事業賣的商品券就可以寫期限了
推 : 黨說可以94可以67F 06/05 08:51
噓 : 第九條到底一條法可以解釋多少事情 真讓人開眼界68F 06/05 08:54
噓 : 要人花錢買 就是買賣了 幹69F 06/05 08:54
推 : 紓困振興條例中找不到要人民先出一千元的「法源」70F 06/05 08:56
噓 : 所以到底那個一千是為了什麼嘛,有沒有解釋71F 06/05 08:56
推 : 還在想說會不會便宜行事,還真的就一條打全部給你看72F 06/05 08:59
→ : 而且法源是那一條 根本沒看他指到的有說明的73F 06/05 08:59
→ : 真的差馬一節,當時可是特別立個法把規則寫清楚的74F 06/05 09:01
推 : 綠粉最愛空白授權75F 06/05 09:01
→ : 現在都是可以這樣隨便胡扯有法源的嗎76F 06/05 09:02
推 : 前政府至少還想到要弄個法條......現在簡直無法無天77F 06/05 09:02
→ : 了,愛幹嘛就幹嘛
→ : 了,愛幹嘛就幹嘛
推 : 收1000怎解釋振興舒困?79F 06/05 09:02
推 : 蟑螂快製圖嗆法盲80F 06/05 09:02
噓 : 不用訂細則和實施辦法,到時候出問題都是政府說的算81F 06/05 09:04
→ : 黨就是法律 懂嗎?82F 06/05 09:06
推 : 那我花1000得到3000的券 這是什麼行為83F 06/05 09:11
推 : 那就是一定會中獎的彩券啊,過期就不能領囉XD84F 06/05 09:11
→ : 每年過年台彩都有在賣啊XD
→ : 每年過年台彩都有在賣啊XD
→ : 吉娃娃圖呢86F 06/05 09:20
推 : dpp=法 科p下台87F 06/05 09:22
推 : 神明都騙的光頭就是厲害啊88F 06/05 09:23
噓 : 黨說了算89F 06/05 09:24
噓 : 黨說不違法就是不違法 ,黨即是王法 !!90F 06/05 09:36
推 : 用第九條當法源XD 那可以做一堆事耶91F 06/05 09:37
噓 : 87嗎?健保勞保算保險啊 ,87三倍券算保險逆…供三小92F 06/05 09:38
→ : 消費券19.6億好棒棒93F 06/05 09:47
噓 : 蔡政府就不尊重法律 什麼都隨隨便便 還敢說要司法改革94F 06/05 09:48
→ : 經濟部有空在這邊亂嘴 不如快去援引特別條例訂出辦法95F 06/05 09:54
推 : 限制那麼多96F 06/05 09:56
推 : 法盲不意外97F 06/05 10:04
推 : 爛東西可以弄這麼久真是不簡單98F 06/05 10:12
推 : 天 還能更難看99F 06/05 10:16
推 : 黨說沒違法就沒有 再吵都是中共同路人100F 06/05 10:21
推 : 某大立委還說三折卷勒!101F 06/05 10:22
推 : 黨說不是就不是,還不叩謝皇恩102F 06/05 10:41
推 : 花100元給政府不是消費難道是繳稅或規費嗎? 收1000法源?103F 06/0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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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6-05 19:08:1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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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9:08 TW
百貨公司滿千送兩百券本來就能設期限啊 消費券不是花錢買的禮券好嗎?而滿千送的折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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