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uC (Copyright ☁☼)
1.172.58.195 (台灣)
2014-01-21 18:45:49 → plancklin: 可能得改成「會呼吸」就可以領畢業證書才會讓
校長協會的諸位滿意吧 18F 01-22 08:45
作者:
zamp (測試帳號)
140.128.175.253 (台灣)
2012-09-29 15:48:57 → plancklin: 「你沒出問題」講的好像在暗示一定教師的錯似的,在
教學現場,就是有教師堅持不逼學生全面上第八節被撤
換的,這樣的現實,這些臨時來討論的網友知道嗎? 100F 09-29 18:42
→ plancklin: O大看過鹿鼎記吧? 107F 09-29 18:47
→ plancklin: 建寧公主:「死奴才,我想砍的頭你還敢閃」 109F 09-29 18:47
→ plancklin: 還有反抗迫害態度要好的這種要求呢 112F 09-29 18:48
→ plancklin: 打從很久以前,我在會議&和校長對談公務一定錄音的 115F 09-29 18:50
→ plancklin: 你多慮了,生命會找到出路的,把時間心力拿去做資料
補習班取代學校而已 117F 09-29 18:52
→ plancklin: 因為我教師生涯第一個校長很糟,會以行政裁量權推翻 120F 09-29 18:52
… 共有 15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fumiotw (新暱稱構想中)
118.171.103.183 (台灣)
2012-09-29 09:46:31 推 plancklin: YI有沒有功力一針見血的回答呢?酸的話就可以省了 127F 09-29 12:12
→ plancklin: YI,如果你的確懂,我想就算不酸人,講話也會有說服
力,實在不需要說人啥半瓶水,專班如何,你學生如何 135F 09-29 12:18
→ plancklin: 這樣的打烏賊論述法吧 138F 09-29 12:19
→ plancklin: 我想看YI寫出有不酸人的超有說服力的話 140F 09-29 12:20
→ plancklin: 可在我看來YI你也是啊,可否請你論述時多一點法理,
少一點酸人,法理論述得有說服力,不用酸人也能讓人
佩服的 144F 09-29 12:21
→ plancklin: 那麼YI我請教一句,何以你不說「校長應該下令組成
小組」討論專案認定以處理事宜,以你學法的涵養 162F 09-29 12:31
… 共有 3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hwusuenn (HU)
219.84.186.128 (台灣)
2012-09-28 21:29:31 → plancklin: 該辦法並非只是內規,那有法定名稱「學校章則」
學校內最高決議層級並非校長而是校務會議 9F 09-28 21:41
→ plancklin: 原PO可查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中關於學校章則的說明 12F 09-28 21:43
→ plancklin: 為何跳出「對內」這樣的說法?
校長的行政裁量權是對外?還請再說明白些 15F 09-28 21:44
→ plancklin: 所以,一樣的道理,在同一校內時,校務會議決議案和 23F 09-28 21:48
→ plancklin: 校長的行政裁量權,並非校長行政裁量權位階較高 25F 09-28 21:49
→ plancklin: H大這樣說,那就有點賴皮的味道了,因為沒相關懲處 28F 09-28 21:50
→ plancklin: 所以校長可以下令要求教師違反校務會議決議...?
還是我對您的意思有所誤解? 31F 09-28 21:51
… 共有 64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1.168.39.118 (台灣)
2012-09-27 17:25:12 → plancklin: 我想,敝校教務處的行政職老師描述我,應該也會如此
也曾有跟我合作過的老師跟我說,我怎麼不像他聽來的
那樣...
以我自身經歷,即便是同校老師,處於另一親教務處的 19F 09-27 18:43
→ plancklin: 集團小圈圈的老師看我應該也很不順眼(如:不上第8節) 24F 09-27 18:46
→ plancklin: 說實話,如果有人錄下我公開和以前教務主任吵架的樣
子,應該也覺得我很兇,好像教務主任在容讓我,卻不
知道該教務主任佔學校理化教師缺,卻一節理化也不上
跑去教輕鬆的童軍,然後讓其他理化老師超鐘點,
我擔任導師一週堂數因超鐘點,上課節數只比專任少一 30F 09-27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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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1.164.66.13 (台灣)
2012-04-28 12:44:44 → plancklin: 看來是私校? 13F 04-28 13:58
作者:
plancklin (白色其實是灰色)
123.110.163.250 (台灣)
2012-02-28 21:59:52 → plancklin: 厚~樓上M大你洩漏國家機密 (誤 :P ) 3F 02-28 22:15
作者:
yusaku (yusaku)
61.227.115.190 (台灣)
2012-01-21 19:29:20 → plancklin: 配上這一篇 [新聞] 明年9月起 國中小全面補救教學 10F 01-21 20:03
→ plancklin: 搞個強迫老師免費做補救教學的制度出來,一樣會有 12F 01-21 20:04
→ plancklin: 老師念答案給學生抄的事情出來 14F 01-21 20:05
→ plancklin: 遇到國二生計算 172又1/2乘以2答案寫173,提醒他算錯還看不出錯在哪裡,這是要怎樣補救? 17F 01-21 20:13
推 plancklin: 所以說啊,學生並不一定想補救他的課業,何必強迫 21F 01-21 22:06
作者:
licklabium (2022mondeo wagon)
111.240.53.133 (台灣)
2011-11-25 10:22:52 推 plancklin: 以最近這一串校長收賄的弊案來看,如果司法判決確定 86F 11-25 22:09
→ plancklin: 是不是也該調查(測謊)該學校老師是否知情不報? 88F 11-25 22:10
→ plancklin: 若是有知情不報,則該老師當年度考績乙等 90F 11-25 22:10
→ plancklin: 各位,是不是能接受考績不是甲等不是處罰呢? 93F 11-25 22:11
→ plancklin: curran網友點出我想講的點了,我以老師考績甲等為例
因為沒有道德勇氣而沒拿到甲等,算不算處罰,就是想
看到有人會這樣想「我考績甲等是代表教學能力,又不
是要考驗道德勇氣」,同理,原PO那位老師當初以怎樣
的條件評選出這位模範生的呢?是否因為這件道德勇氣
事件,該學生就沒了你考評他的那些優點了? 123F 11-2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