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eyisall (mighty)
標題 Re: [請益] 道路用地不過戶?
時間 Mon Mar 31 18:14:48 2025



各位財主大家好

更新狀況如下:

這個道路用地有爭議  但對方說要買就買不買拉倒

可是契約明明就有寫道路用地也是買賣標的之一

據我們側面了解

賣方是說這地只能要就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因為賣方占了四分之三  所以說不轉給我們

所以想請教各位財主

1. "這地只能要就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法律上是站得住腳嗎

小弟查詢條文  只有這土地是公同共有的情形下才成立

但就算是公同共有  也是可以變更為分別共有  分別共有之後就可以賣掉持份

還是有其他狀況小弟孤陋寡聞  真的像賣方所說的  永遠只能全部轉移否則就全部不轉移?

如果真的  那就沒有誰違約的問題

2. 承上,如果可以變成持份的狀態再轉移給我方,但賣方不想動作,是否可以告對方違約?
?(如果是這個狀態,對方就是騙說不能轉移,就是要騙我方自己放棄)

3. 也許可以有另外方法,我方買對方的四分之三土地,或者對方買我方的四分之一。那麼
,請問道路用地通常如何估價(這地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先謝謝各位財主老爺夫人。







※ 引述《moneyisall (mighty)》之銘言:
: 各位財主大家好
: 小弟親戚最近買房
: 賣方是好幾個繼承人案件
: 整棟共四樓  買在四樓
: 房屋與房屋的土地都可過戶
: 另外還有一筆道路用地也是買屋契約上有寫要買賣的
: 但對方忽然說這筆道路用地不過戶
: 說這筆不是房子的建築基地
: 所以不需要移轉
: 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大
: 這是甚麼意思
: 雖然道路用地不值多少錢   雖然只能買四分之一的道路用地
: 但是還是可以賣錢  不是嗎
: 請問我要如何主張權益
: 還是說對方真的可以因為這筆不是房子的建築基地就不過戶?
: 小弟很不懂怕被薛
: 還請各位財主老爺相助
: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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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neyisall 2025-03-31 1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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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8:12 moneyisall
Re: [請益] 道路用地不過戶?
03-31 18:14 moneyisall
sagarain: 這麼複雜該問律師吧1F 03/31 18:27
poz93: 正常權狀寫4分之3就可以買賣
賣家說的比較像共同共有 那他要去做分割後就可以賣
基本上你們有簽合約 去問律師最準2F 03/31 19:04
mypower: 這感覺就是類似退縮地(可以單獨轉移)買賣,但不是建築基地法定空地(要跟房子一起不能單獨)。
他不過給你以後都更這塊他還能分
他過給你你以後土地持分變多分的比較好5F 03/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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