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1pha ([αλφα])
標題 [請益] 請問二等親交易是不是這樣操作?
時間 Tue Sep 10 18:47:54 2024


大家好,
我最近查了一些稅法資料之後,
統整了一下二等親交易可以怎麼樣操作,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正確……
不知道有沒有漏掉什麼?


假設長輩要過戶一個物件A給小孩,
物件A過去購入時,成本為2000萬,
現在市價2900萬,
公告現值450萬。


1. 長輩以1250萬賣給小孩,小孩以這個價格向銀行貸款,
八成,可以貸1000萬,剩下250萬,一次贈與244萬小孩自己拿出6萬就好。
由於有貸款,因此可以證明金流,申請到「非屬贈與同意轉移證明書」。
免得國稅局找麻煩。


2. 長輩由於購入成本2000萬,這筆交易賠售虧損750萬,
未來三年內的房地產交易可以「盈虧相抵」。
也就是說,3年內,長輩又賣掉了一筆房產物件B賺了850萬,
其中750萬可以盈虧相抵,只有100萬需要課稅。

3. 物件A賣給小孩後,小孩自主滿一年,再以市價2900萬賣掉,
由於取得成本1250萬,原本應該有1650萬的交易所得需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因為已經自住滿一年了,所以可以在兩年內購入物件C,
並向國稅局申請全額退稅,也就是說這1650萬,
相當於沒有課到稅,只要未來五年物件C都是自住即可。

請教一下大家,
上面這樣是不是正確的?

謝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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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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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8.110 (臺灣)
※ 作者: A1pha 2024-09-10 18: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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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pha (118.166.28.110 臺灣), 09/10/2024 18:49:49
angele: 多年前找代書處理二等親交易,當時是跟我說售價不要低於成本價,你這操作國稅局應該很高機率會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吧?1F 09/10 18:51
mecca: 有合法金流也會認定假買賣?4F 09/10 19:33
angele: 市價2900作價1250呀,若高於成本2000萬應該可行,實登標示特殊交易。賠錢賣超會不會被認定是贈與?其實我也很好奇當年代書跟我講的對不對。5F 09/1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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