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llstuart (不進而退)
標題 自行終止勞動契約
時間 Tue Mar 18 21:26:51 2025

手機排版請見諒
如題 去勞工局問過
可主張14條第六項 也打算寄存證信函終止

寫好存證信函拿去問勞工局律師
說不能壓那一條 因為不是30日內為之 但多年下來違法事實是一直在持續
(但勞工局員工說可以 我問到不知到到底可不可自行快速離職)

請問如果口頭告知因為公司違法在先提終止契約

(會不會有漏洞被公司反蒐證?因為有監視器監聽器)

我也打好離職通知書了
但怕這樣算自行離職拿不到非自願證明跟資遣費等

所以目前想到存證信函加上訊息賴告知
再加上口頭告知要離職這件事 (是因為尊重老闆娘)會這樣是因為往後上班性質不會差
太多
沒有競業條款
不然應該我可以直接寄存證信函後隔天不用去上班直接空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05.126 (臺灣)
※ 作者: jillstuart 2025-03-18 21:26:51
※ 文章代碼(AID): #1dsNITX0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42304413.A.840.html
※ 編輯: jillstuart (27.51.105.126 臺灣), 03/18/2025 21:31:01
※ 編輯: jillstuart (27.51.105.126 臺灣), 03/18/2025 21:32:19
dong531: 自行離職等於自願怎麼會是非自願?1F 03/19 08:10
cdwu503: 都打離職書跟口頭告知了還非自願?2F 03/19 08:18
我只是想說那要怎麼終止勞動契約?怎麼做才算正式呢? 我目前都只有準備起來 但還沒
呈上
abc0922001: 自己提離職,老闆也同意的話隔天就可以不用去了
非自願證明跟資遣費你就別想了
話說公司違法有侵害到你的權益嗎3F 03/19 08:50
有 沒有特休沒有勞保勞退沒有職災費用等...
另外惡意增加工作量與職場霸凌跟羞辱等...
leptoneta: 知悉違法30天內或知悉損害結果30天內 才能依據該條離職6F 03/19 09:16
對這塊有點尷尬
※ 編輯: jillstuart (27.53.225.244 臺灣), 03/19/2025 13:50:49
※ 編輯: jillstuart (27.53.225.244 臺灣), 03/19/2025 13:52:19
--
作者 jillstuart 的最新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