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標題 [新聞] 東引雷達站「鬧空城」 正副主管同時偷溜
時間 Mon Oct 28 15:40:06 2024


完整標題:東引雷達站「鬧空城」 正副主管同時偷溜遭判刑

原文來源:
華視YT頻道
https://youtu.be/FuWlp8BCj2M?si=noB0j1xxvDnj7s_y
華視新聞
https://ctsnews.page.link/ECLNs
東引雷達站「鬧空城」 正副主管同時偷溜遭判刑 - 華視新聞網
[圖]
馬祖東引,向來是重要的戰略位置,但東引雷達站的正副站長,卻在本該留守的期間,跑去運動、餐敘。法官認為他們無視軍規、有損部隊紀律,依陸海空軍刑法,各判少校站長以及上尉副站長,有期徒刑1年1月、拘役30天... ...

 

原文摘要:

2022年8月,黃姓站長跟張姓副站長,擔任留守主管,本應
24小時在營區待命,卻跑去運動參加餐敘被抓包,法官認為
他們的行為,無視軍規有損部隊紀律,判黃姓站長有期徒刑
一年一個月,張姓副站長拘役30天。



心得感想:
對馬祖比較不熟,但就我所知東引就那麼大,出事這兩位是
跑到別的島嗎?不然怎麼會判那麼重?
還是說這兩位其中一位一定要在站所內?不能只是在島上?
如果是這樣的話好像有點嚴苛?

另外查了一下2022年7、8月當時東引有被對岸無人機騷擾的新聞,
會不會因為這緣故,對這種事抓得比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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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20.5 (臺灣)
※ 作者: dennis99 2024-10-28 15: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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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nnis99 (219.68.120.5 臺灣), 10/28/2024 15:41:03
※ 編輯: dennis99 (219.68.120.5 臺灣), 10/28/2024 15:41:54
※ 編輯: dennis99 (219.68.120.5 臺灣), 10/28/2024 15:43:54
isco: 營區待命就是在所屬駐地值勤,不得離開崗位1F 10/28 15:47
jerrylin: 過太爽2F 10/28 15:56
mtcoat: 雷達站已經夠爽了 還這樣? 調到防砲好了3F 10/28 16:01
mithralin: 不就擅離職守4F 10/28 16:03
CYL009: 還以為小島沒人認識他啊5F 10/28 16:11
DVDR: 海巡就是過太爽6F 10/28 16:15
WeasoN: 瘋狗老莫出來面對啊7F 10/28 16:28
dennis99: 我的印象是東引島基本上整島就是營區,所以這兩位被罰應該是有離開島與吧?
然後東引島上的應該不是海巡....8F 10/28 16:34
fuchs: 馬祖島是不大, 但是戰勤就是得在營區11F 10/28 16:56
sandiegopadr: 什麼叫整個島是營區 我看РТТ才知道中路是營區12F 10/28 16:58
lcy317: 東引有居民啊 怎麼會整島是營區 跑去民人那邊爽吧13F 10/28 16:59
sandiegopadr: 打出這種內容 你真的去過東引嘛?14F 10/28 16:59
cwjchris: 軍旅板15F 10/28 18:01
blc: 主官值勤要在位置上,不是營區內就好
全島營區是有,主要還是休假相關的規定16F 10/28 18:19
LipaCat5566: 跟國小一樣開放但是還是有個範圍限制
都有牆有門有哨點但是活動範圍是很常到外面就是了比如操場18F 10/28 18:40
ARCHER2234: 你在公司偷溜出去也會被開除啊21F 10/28 18:45
Mazda6680: 就是營區內都有值勤位置區別,還何況整個島哩...
是在公山小
你應該站哨結果蹲坐門口在大樹下? 不會被幹飛喔22F 10/28 19:30
iqeqicq: 戰地政務時期才是全島軍事化管理,包含民眾25F 10/28 19:44
dennis99: 謝謝大家指教,我是真的沒搞懂才會問問題
新聞也沒有說詳細案情,想說會被法辦是不是離開島才會被判刑,而且另外也想問的是這種案件能易科罰金嗎?我個人覺得如果能易科罰金的話,好像又太便宜失職的軍官。26F 10/28 20:16
Adriantw: 這事情到底是怎麼洩漏的?31F 10/28 20:48
wobaba: 東引其實算滿大的,是說之前有看過空軍營區門口哨所沒人只有一頂頭盔放地上XD32F 10/28 20:49
ja23072008: 離開營區跟崗位就算了,不會到離開東引島。但正副主官刑度差很大,可能要當時該留守的是主官。34F 10/28 20:50
SIGSauer: 113年度軍訴字第1號,一起去吃飯36F 10/28 23:14
prussian: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軍訴字第1號
主官本刑就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兩個都緩刑二年,算輕判吧37F 10/28 23:37
ptgeorge2: 餐敘==?他媽的小吃部就小吃部40F 10/29 00:01
whitefox: 被退伍人員檢舉吧41F 10/29 03:42
Hyman: 你的邏輯是離開雷達站 留在島上就不算擅離職守?
google軍人擅離職守 一堆被判刑
擅離職守、不假外出 理由五花八門 你他X是軍人耶42F 10/29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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