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低好幾倍)
標題 Re: [新聞] 柯文哲Excel「金主列表」與證詞大彙整
時間 Thu Aug 21 16:19:42 2025


你這結論沒什麼意義啊

重點在有沒有罪嗎?

重點在於柯會被放出來嗎?
結論是不會

為什麼押他還要一直給他新聞鏡頭,一直讓他有熱度

因為就是要殺雞儆猴啊

洗錢的啥的關係好就隨意輕放
對手關係就押到死

押完上限5年還可以再立一個新案繼續押
你有多少人生讓他浪費

最後都無罪又怎樣
賠錢的是檢察官法官嗎?
賠錢的是黨嗎?

不是  是稅金
拿民眾的錢關政敵5年再5年再5年
划算得不行

無罪又怎樣
冤獄又怎樣
只要能繼續當選,就代表民眾是支持這樣做的

這才是台灣的民主

你以為是法治社會,其實一直都是政治社會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先說結論
: 依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這樣搞是不能定罪的
: 無罪推定原則:檢方需提出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犯罪。
: 罪疑惟輕原則:如果證據不足以消除合理懷疑,法院應判無罪。
: 法理上
: 刑事訴訟中,不能僅憑反證法定罪。
: 反證或排除法只能輔助,必須要有正面的、積極的證據來印證。
: 若僅憑「邏輯推理」或「沒有別的可能性」等臆測就判罪,屬於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舉個簡單例子
: 傳國玉璽不見了,監視器只拍到A、柯、C 三人曾進入,現場卻只發現一張便利貼上寫著
: 一個字柯。北檢若據此主張:既然紙條上不是 A 也不是 C,那犯罪者就只能是柯,想靠
: 推理將柯定罪。按現代法理審判,如果沒有更積極證據支撐,是不可以判柯有罪的
: 實務上
: 間接證據鏈就算排除其他可能性成為定罪的一部分,仍必須完整、無漏洞,且互相印證。
: 最高法院 101 年台上字第 2207 號刑事判例
: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
: 否與事實相符。若僅依自白即可定罪,容易造成誤判、濫訴,衝擊被告之人權保障與正當
: 程序。
: 最高法院 30 年上字第 1831 號刑事判例
: 認定犯罪事實應憑證據,仍非有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其犯罪行為,不能遽為有罪之認定。僅
: 靠反證(例如排除法)、或主觀揣測,無法達到無法合理懷疑之外的證明標準,應以「積
: 極正面證據」為主。
: 更別說ExcelPay本身就不是積極事證,且相關證人證詞既不完整還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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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oveSETSUNA 2025-08-21 16: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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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柯文哲Excel「金主列表」與證詞大彙整
08-21 16:19 loveSETSUNA
littlehappy1: 真的有罪的話狗檢還需要在筆錄上造假嗎?1F 220.138.94.7 台灣 08/21 16:20
sted0101: 43F 49.218.242.252 台灣 08/21 16:23
angel902037: 真的有罪,就讓他交保放出來就可4F 61.219.21.177 台灣 08/21 16:23
chouvincent 
chouvincent: 賴爾校長:5F 182.233.53.42 台灣 08/21 16:23
angel902037: 一刀斃命等法院宣判而已6F 61.219.21.177 台灣 08/21 16:23
aaa80563: 都是翻頁硬要選造成的果 不然60%贏麻7F 39.12.201.97 台灣 08/21 16:28
Mradult: 看看誰還敢捐錢給民眾黨啊8F 111.83.213.238 台灣 08/2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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