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deisu (是的我是GG)標題 Re: [新聞] 保護令如廢紙!夜店女公關遭前男友割喉 時間 Thu Jul 31 14:36:03 2025
: 台北市信義區一名年僅27歲的夜店女公關,昨(30)日遭前男友割喉身亡,但這事件卻發
: 生在她已經取得「保護令」之後,與先前「土城姐妹遭家暴男砍死」案件相似,引發社會
: 高度關注!今(31)日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於立法院備詢時提到,除了保護令之外,受害者
: 也可先申請安置,提升安全防護。
:
: 林靜儀今日代替衛福部長邱泰源,前往立法院衛環會備詢,面對記者詢問有關信義區割喉
: 案一事,她說,「家暴案件及兩性關係衝突中,男性面對感情挫折的忍耐力值得討論,許
: 多受害者為女性,強勢一方應學習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另外,林靜儀也提到,「在兩性
: 關係中,男性面對挫折忍耐力,是需要關注跟討論的點」。
:
: 由於遇害身亡的夜店女公關,先前就不斷遭到前男友騷擾,因而申請保護令,沒想到還是
: 遇害。針對這部分,不少人質疑「保護令有名無實、根本沒用」!
:
: 對此,林靜儀說,「家暴相關研究顯示,受害者申請保護令時,已處於極度危險環境,現
: 行《家庭暴力防治法》除保護令外,還有安置等協助資源。必要時可以安置,讓加害者找
: 不到他,在最危險時期有安全的庇護所」。
:
: 6.備註:
: 受害者都已經申請保護令了仍慘遭殺害,請政府和立法院想辦法保護受害者,不要再有一
: 個人受害了。
如何保護受害人這個問題我也想知道,怎麼想都覺得困難重重,就算真的關了2年出來他還
是會再找,怎麼根本性的阻止加害人呢?
就算有電子腳鐐吧,要在多遠的距離就要通知被害人呢?
如果是1公里那警方來得及趕到嗎?
如果距離要再加長,那要怎麼證明加害人是來找被害人的呢?
不知道到底有什麼好辦法可以減少被害人的負擔,我沒經歷過這種事所以我也很難完全了解
那種痛苦,不知道有沒有經歷過的人願意現身說法,到底要怎麼撤底甩開那個人?
還有一種狀況,就像前陣子被殺的妻子,她申請了保護令,但加害人要回家拿個東西,她還
是讓他進來了,這是發生在被害之前的一段時間,那時兩人有爭執但沒發生什麼(這都新聞
內容,實際上發生什麼我不知道)
家暴難解就在於加害人與被害人有很深的情感和聯繫,被害人常因情感因素而暫時原諒加害
人,導致暴力行為不斷發生,這個也是難解的問題。
說到底家暴問題好像真的是沒有完善的方法可以完全解決,這真的是很無奈。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其他人都沒想過的好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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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5.175 (臺灣)
※ 作者: GGdeisu 2025-07-31 14:36:03
※ 文章代碼(AID): #1eYmxLR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3943765.A.6D7.html
也不是只有台灣啦
→ sukoo: 鬼島不講受害人權的,不是逃就是砍回去
你如果變成加害人,人權條件就會升高了2F 60.250.189.235 台灣 07/31 14:37
推 comparable: 從源頭不婚不生很難嗎?4F 223.137.70.138 台灣 07/31 14:38
→ sukoo: 不婚也會督啊,不督的話湊在一起幹痲?5F 60.250.189.235 台灣 07/31 14:38
→ deann …
→ deann: 我覺得電子腳鐐加上可以給當事人知道位置6F 220.128.121.214 台灣 07/31 14:39
→ sukoo: 督久了就會不小心有了,然後有一方聖母大開7F 60.250.189.235 台灣 07/31 14:39
→ deann …
→ deann: 至少可以達到警示的效果 當事人也可先請求8F 220.128.121.214 台灣 07/31 14:39
→ Aidrux …
推 Aidrux: 你去法院網頁搜尋「違反保護令」的判決9F 111.80.166.12 台灣 07/31 14:39
→ kutkin: 換工作很快10F 101.8.242.130 台灣 07/31 14:39
→ deann …
→ deann: 警方協助11F 220.128.121.214 台灣 07/31 14:39
→ NikkiNikki: 要女方烙兄弟每天扁男的扁到他怕可能才有用吧12F 49.216.42.28 台灣 07/31 14:39
→ kutkin: 女生完全沒有當一回事14F 101.8.242.130 台灣 07/31 14:39
→ Aidrux …
→ Aidrux: 就知道怎麼處理這種情況了15F 111.80.166.12 台灣 07/31 14:39
→ nekoares: 而且他們同一個工作地點16F 114.45.142.101 台灣 07/31 14:40
同一個工作地點也真的太地獄,只能換工作了吧,能強制加害者換工作嗎?
推 kutkin: 女生某種程度也是...她就覺得保護令比離開有用17F 101.8.242.130 台灣 07/31 14:42
→ b2202761: 沒有方法,電子鐐銬也不能讓對方帶一輩子,YT有一堆案例歐美保護令後被殺死的,當對方執意要殺你時候,法律啥的通通沒有用,你也沒辦法因為未發生的犯罪就先行懲罰對方。
男追女生追不到把對方殺死的案例?要不19F 111.83.179.184 台灣 07/31 14:43
推 edward0811: 只能找人開車撞死,愛家暴的人25F 115.43.139.11 台灣 07/31 14:45
→ b2202761: 要以後男追女失敗就通通戴上電子鐐銬?26F 111.83.179.184 台灣 07/31 14:45
推 ex42r1: 搬家 換工作 改名字27F 42.77.169.15 台灣 07/31 14:46
→ edward0811: 製造交通事故車禍,殺掉家暴男子比較28F 115.43.139.11 台灣 07/31 14:46
※ 編輯: GGdeisu (59.120.195.175 臺灣), 07/31/2025 14:48:08
推 zaonoort: 叫藍白仔去保護呀 不然整天叫29F 49.215.225.173 台灣 07/31 14:50
我發這篇就是不想扯什麼藍綠白,要講這個去原文啦
※ 編輯: GGdeisu (59.120.195.175 臺灣), 07/31/2025 14:53:14
推 v0531: 應該就是越逃越遠最好30F 114.136.200.126 台灣 07/31 15:00
推 b852258: 對方鐵了心要殺你,什麼預防措施都沒用31F 1.172.109.212 台灣 07/31 15:03
→ tttrrr: 最多就心理治療吧32F 42.73.168.73 台灣 07/3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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