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5401920 (s h p)
標題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時間 Sun Feb  4 12:39:49 2024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zzing (zzzzzzing)》之銘言:
: : 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 :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
: 這種無視合約, 拖延意圖霸佔市產的土匪行徑, 你說是良心企業喔
: :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 :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 :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
: : 警察走狗 交通處長 律師提告
: : 加上現在狗狗肉正在做最愚蠢的公關自殺行為
: : 瘋狂封鎖民眾 肯定炎上
: : 這件事情最後不知道會搞到多大
: : 沒發生啥大事不意外下星期就是在瘋狂爆這件事情
: : 狗狗肉是不是有掰掰的可能性
: : → leterg: 當初不給NET進協商室,又超低價給微風      180.217.134.15 02/04
: 錯誤資訊不要再傳了好嗎?
: NET自己有投標, 不存在甚麼投標過程不給NET進協商室
: 另外, 微風權利金並沒有比較低
: : 推 xeobonm5: 合約有問題歸一碼,沒強制令直接處理根    111.82.10.131 02/04
: : → xeobonm5: 本是大陸的做法                          111.82.10.131 02/04
: : 推 xeobonm5: 如果都可以這樣子的話,買法拍屋警察與    111.82.10.131 02/04
: : → xeobonm5: 政府都來幫忙強制趕走人唷                111.82.10.131 02/04
: 東岸停車場2-4樓產權並無登記, 既無登記給市府也沒有登記給NET
: 這是市政府之所以敢選擇不透過法院處理的原因
: NET並不擁有東岸2-4樓, 甚至不是租客, 只是代管業者, 為什麼需要強制令?
NET有沒有良心、投標之類的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跟立場
但是,產權NET沒有產權登記=\他不是建物的所有權人!
例如: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851號民事判決 :「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
就講的很明白,興建建物起造人,原始取得建物所有權。
因此,NET才需要去移轉,如果連所有權都不是,行政機關還會需要移轉?
都2024了,可以動腦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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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4.71 (臺灣)
※ 作者: a5401920 2024-02-04 12:39:49
※ 文章代碼(AID): #1blnKNs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7021591.A.D9D.html
※ 同主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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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02-04 12:39 a5401920
… ×22
※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4/2024 12:41:48
RozenMaidenI: 商業行為有爭議就法院解決 瞎子摸象1F 42.77.151.106 台灣 02/04 12:43
Anvec: 這個就要問前市府 明明是 ROT 結果被搞得像 BOT2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44
a5401920: 不管是不是前市府的問題,你現在的處理,就是不能夠之警察衝進去!4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2:45
pppyy: 不管怎樣 這官司肯定要打好幾年6F 101.10.45.79 台灣 02/04 12:46
Anvec: 那不咧 留著圖利廠商嗎
然後打個十年以上的官司嗎7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47
hawick: 不知道法院可以申請暫時處分嗎?9F 61.227.177.228 台灣 02/04 12:49
Anvec: 二三四樓可以興建的依據 就是市政府跟大日10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50
hawick: 判決確定可以用不當得利請求返還11F 61.227.177.228 台灣 02/04 12:50
Anvec: 的 ROT 合約
沒有這個 ROT 合約 誰可以跑去蓋二三四樓12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50
hawick: 強制執行沒有理由市府一定輸沒啥好說
在網路洗風向不會影響判決的14F 61.227.177.228 台灣 02/04 12:51
a5401920: 除非我們認為,以後可以以官司很長,所以認為都不用法院判決,可以私自執行。否則,如論如何都需要法院的命令,不管是暫時狀態處分或是其他措施16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2:54
sandiato: net就有建照,一直講不能蓋很好笑20F 27.51.40.119 台灣 02/04 12:55
Anvec: 先有ROT 才有建照21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56
a5401920: 能不能蓋是別的問題,但是蓋完以後,這個建築物的所有權就是NET的,並且受法律保護的!22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2:56
Anvec: 依照ROT合約 就是市政府的25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2:57
hawick: 市政府兼任法官啦...合約認定強制執行
都自己決定就可以了...基隆不受司法管轄吧26F 61.227.177.228 台灣 02/04 12:59
a5401920: 這種做法根本上就是破壞法治國家,否認台灣是法治國家的做法!28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00
greatyang: 這市府肯定輸30F 39.9.36.79 台灣 02/04 13:00
CHOUHSIWEI: 當初不是OT招標嗎?怎麼變成ROT的?31F 218.172.141.244 台灣 02/04 13:05
wuklean: 一堆亂講的 NET哪來建照 建照名字是市府我就問一句為什麼NET當初不自己申請建照32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08
joh: 樓上,就是因為少了這個動作
所以才造成後續他們自己白白送人34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11
a5401920: 重點甚至不是建造,就算沒有建造的違章建物,都可以取得所有權,只是沒辦法登記而已36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13
scropio1190: 你跟一個一到四層都能說是附屬建物的天才認真幹嘛?39F 39.14.72.215 台灣 02/04 13:14
Anvec: 原本合約是OT 但是合約第三條偷渡了大日可依營運需求 提出商場改善計劃
才搞出一堆問題41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15
wuklean: 不是不懂就是不願正面回答4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16
Anvec: 原本的招標 是基隆市政府把停車場的營運權轉給大日 就只有這樣而已45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16
wuklean: 因為你要當起造人要拿出 土地及建物權利47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17
gestapo: https://i.imgur.com/N3JiJQJ.jpg
我就問Anvec中央社哪裡寫主富告大日也輸48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17
[圖]
wuklean: 證明文件的 NET根本拿不出來 他前手都沒50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18
Anvec: 結果變成整建的 ROT 現在又偷渡變成增建
我早上去吃早餐 後面有回51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18
wuklean: 在本案就是 增建、改建、修建或併同拆除53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18
Anvec: 不是已經告 是就算跑去告也會輸54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18
wuklean: 建物之所有權狀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55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18
Anvec: 依照中央社的報導 NET 跟大日的租約就已經終止了56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19
wuklean: 你沒有這些東西 建照根本不會下來58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0
IBIZA: 他的意思是 根據中央社報導的說法  即使主去富告大日也告不贏59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0
a5401920: 痾 起造人重來都沒有要求要有建照,有沒有建照頂多就是影響建物能不能合法移轉61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0
IBIZA: 某人的文字能力待加強63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0
a5401920: ,跟會不會被當違建拆掉,但起造人就是起造人。64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0
wuklean: 實際上整個蓋的過程 也是大日找市府出面66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1
IBIZA: @a54 麻煩都二月了 不要還停留在一月 好嗎67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1
wuklean: 講甚麼拉 那麼大的工程不要求建照咧68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1
IBIZA: 連載都已經多好幾話了  跟上進度可以嗎69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1
a5401920: 也就是說事實上誰蓋的誰取得建物權利,至於後續建物會不會被依法拆除改建是另70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1
IBIZA: 甚麼誰是起造人 那是一月的事情了72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1
a5401920: 外的問題73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2
wuklean: 你不要建照的違建 哪有甚麼起造人的問題7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2
IBIZA: 附屬建物就是只能登記給主建物的所有人
誰出錢都一樣啦75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2
wuklean: 就你自己跟工班講好就好 工班有錢拿管你77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2
a5401920: 不是 I大沒有理解我的意思78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2
wuklean: 是誰??79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2
IBIZA: 都二月了 還有人拿一月的進度重新發明用火是你沒跟上進度 不是別人不理解你
自己看我回你的下一篇80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3
a5401920: 後續登記是後續行政管制上的問題,到底要怎麼登記跟他是不是民法的建物,是兩回事。83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3
IBIZA: 誰是起造人  該登記給哪一個起造人的爭議已經是上個月的事了
不講登記 民法也是規定主建物所有人自動取得附屬建物所有權86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3
wuklean: 講三小 在鬧區搞那麼大的不需要建照的違90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4
IBIZA: 你要拿甚麼對抗民法?91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4
wuklean: 建 根本就蓋不起來 唬爛到爆92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5
IBIZA: 你的認知已經過時了好嗎
麻煩跟上進度
你以為市政府主張這是附屬建物要幹嘛?
市府沒有律師嗎?93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5
joh: 而且基隆市政府的合約,都有載明97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6
IBIZA: 是府主張這是附屬建物 就是要對抗NET宣稱98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6
joh: 合約到期後就回歸市政府所有,所以沒看合約99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6
Anvec: 最早是市政府的停車場給廠商營運 結果變另一個廠商無償取得土地使用 還蓋自己的商場100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26
IBIZA: 是他出資 應該由他取得所有權102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26
Anvec:  這不合理103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26
joh: 的人,最好去查看一下合約104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7
wuklean: 就是要申請建照ㄧ定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105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7
joh: 所以NET要告也是告大日,跟基隆市政府無關
而且這中間很奇怪的是,NET和大日
以及基隆市政府和大日,有所謂的AB合約?106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7
wuklean: 還要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才要市府當起造109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8
joh: 那這涉及的就是大日欺騙了,還不知道問題嗎110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8
a5401920: 補充的是,如果對於建物的所有權,歸屬有疑問本來就是應該透過法院解決,而不是警察衝進去。111F 42.73.204.71 台灣 02/04 13:28
wuklean: 人 NET當個屁 光拆照那關就卡在那了11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9
joh: a5401920,合約都寫了,NET自己也知道理虧115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29
wuklean: 甚至依2018年開幕剪綵的照片 NET也根本沒出面主張自己是所有權人116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29
joh: 再先,不然也不會參與標案
再強調一點,NET和基隆市政府沒有合約關係
所以你要告? 光這一點答案無從迴避118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0
gestapo: 市府蓋的一樓在重建過程就被拆了,現在的一二三四樓是主富新蓋的,主富的二三121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31
wuklean: 事後OT約要到了才在那邊說 我有出資證明123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1
joh: 到最後搞不好會追究的是大日和NETAB合約124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1
gestapo: 四樓早就不是附屬在市府蓋的一樓上了。125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31
wuklean: 又來一個了 昨晚都還搞不懂ROT R是甚麼的126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2
Anvec: 主富可以在那邊蓋的依據不就是ROT合約嗎127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32
wuklean: 照某些人的講法 NET就是一開始就隱藏在背128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3
joh: 我很好奇有人一直吵ROT和OT129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3
Anvec: 沒有這個ROT 廠商憑什麼在那邊拆拆蓋蓋 依照ROT 到期就是市政府的130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33
joh: 都不知道二房東和大房東合約沒搞清楚132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3
Anvec: 如果主富不知道這件事 請自己去找大日133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34
joh: 簽約內容沒有搞懂前,貿然投資進去是大忌嗎134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4
wuklean: 後 用不當方法誘騙市府出具文件擔任起造135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4
joh: NET到現在都不敢回答合約歸屬關係136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5
gestapo: 是你不懂不要裝懂。大日跟市府簽約,要點交是市府跟大日間的事,怎麼會找主富點交。137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35
wuklean: 人 喪失國有物權 無償讓NET取得地下四樓至地上四樓的團夥囉???
大日當然點交給市府拉 不然市府怎麼進去140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5
joh: 光這件事情,NET做決策的人
光這個重大損失可以被開除了143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7
wuklean: 一樓 是有某集團自稱為所有權人抵抗點交145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8
gestapo: 有不當方法的証據就拿出來,不然是造謠146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38
joh: 更不要說2-4F那些租借店面的廠商也會譁然147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8
Anvec: 然後根據中央社的報導 主富也不可能不知道 因為合約載明一旦大日沒有取得經營權 租約就終止 那不就是廠商明知道還想要凹148F 223.137.140.29 台灣 02/04 13:38
wuklean: 市府出具起造人證明文件就是要順利執行RO151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38
joh: 那些租借場地的廠商搞不好都不知道前面
NET和大日的合約關係和狀況,事情會更嚴重152F 27.242.229.155 台灣 02/04 13:38
wuklean: T最終登記整棟所有權人 NET隱藏在背後不說自己出錢要當所有權人 這種方法正當在哪裡?
NET一開始就這樣講 市府直接就會終止ROT況且這是按照某G這種人的講法 實際上NET也不敢挑戰1樓至地下四樓市府已登記的所有權網路有些人比NET請的律師還激進 奇怪154F 116.241.214.119 台灣 02/04 13:40
gestapo: 那你要確定一樓還是市府蓋的一樓,現有的謄本(2024/1/31)上寫登記日是民國93年你弄清楚再來討論161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3:54
IBIZA: 民國93年就是市府蓋東岸停車場的時候啊
怎麼有人拿資料打自己臉
東岸停車場是2000年李進勇當市長時發包
2003年完工的 登記的93年就是隔年
2-4樓拿到的建照是增建, 不包含一樓164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3:57
gestapo: @IBIZA 我是看律師說的,你住哪附近,你沒有看到一樓拆除過嗎?
https://i.imgur.com/cKIzNg9.jpg
可是問你也不太準,只能參考而已…
畢竟你前幾天連出入口在哪都不知道了169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4:05
[圖]
ketrobo: 與市府簽約的是大日,先叫大日出來174F 223.137.179.110 台灣 02/04 14:12
kaojet: NET的法律團隊應該要整個開掉才對175F 223.137.240.127 台灣 02/04 14:20
forAver: 作法問題 沒票沒判決 直接衝是三小?176F 1.168.130.169 台灣 02/04 14:20
gestapo: 如果市府還是硬要拿一樓是唯一出入口,所以其它樓層都是附屬建物來說嘴,會連地下一至四樓都不是市府所有,反而問題更多。目前市府就只是在硬拗,才會被人說是土匪政府、強盜市長、吃相難看。177F 42.73.176.240 台灣 02/04 14:21
adonisXD: 沒登記就沒產權? 民法誰教的?182F 219.91.16.38 台灣 02/04 14:26
gibaway: 1樓到地下四樓目前就登記市府所有,是會有什麼問題?183F 75.72.204.145 美國 02/04 14:30
IBIZA: https://reurl.cc/13OA7D
沒啥好講的 地下停車場出口就在一樓
這個出口從頭到尾都不在改建範圍185F 1.169.120.25 台灣 02/0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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