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作者 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標題 Re: [討論] 其實結婚真的對女生蠻虧的吧時間 Fri Jan 24 11:05:07 2025
※ 引述《goldenfire (耶穌流刑獄情指黑中心)》之銘言:
: 之前因為在討論台灣墮胎的法律我才知道
: 原來在台灣,已婚婦女要墮胎需要丈夫同意
: 但未婚的不用
: 所以我是蠻驚訝的
: 聽起來除非男的錢很多、外籍配偶為了簽證需要結婚
: 不然女生結婚根本就是把自己子宮的控制權交給對方
: 這也不是說法律修改就好的問題
: 像美國換個大法官,一些州連被強暴、亂倫的都不能墮胎了
: 就算現在法律修了,也難保以後社會變遷往對女生不友善的方向走
: 所以我還是蠻好奇的
: 如果法律這樣訂,想要生的還是當情人,甚至簽一些共同財產的合約就好了
: 女生不覺得結婚真的很虧嗎?
其他男女什麼議題我不管
但看到你對法條的解讀實在有點荒謬忍不住要說一下
如果有一棟房子是共同持有,
請問要賣的時候是不是雙方都要同意?
小孩如果出生了,父母雙方是不是要共同扶養,
離婚了小孩的扶養權雙方是不是要討論歸屬?
結論就是小孩本來就是雙方父母的責任啊?
在這在台灣嬰兒出生之前是沒有自主權的,他的人權從出生那一刻起才算數,
所以出生前他本來就是屬一個父母雙方共同持有的物品
當然是否墮胎,要有雙方共同決定
一個雙方共同決定的事情,
你居然會把它扭曲成
”就是把自己子宮的控制權交給對方”
這有點像合夥蓋房子,
一個出材料一個出土地,
地主說我賣房子還要經過你同意,
所以我把我的控制權交給你了嗎?
這邏輯實在有點點.....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你是真的這樣以為,還是要帶風向唬弄一些看文章不動腦直接看結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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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有兩種人,
一種是蠢,一種是壞
最可怕的就是又蠢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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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32.14 (臺灣)
※ 作者: rabinson 2025-01-24 11:05:07
※ 文章代碼(AID): #1damDbaT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37687909.A.91D.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其實結婚真的對女生蠻虧的吧
01-24 11:05 rabinson
推 VoV: 所以也能換句話說,女權也肖想精子控制權(受精卵),女權怎麼自打臉QQ1F 01/24 11:08
如果他同意小孩出生
女生完全自己養,經濟自己負擔
也許還可以部分認同他的說法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1:18:16
你想表達什麼?
可以系統化闡述你的反對論點嗎?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1:49:41
推 joe2023: 我幫樓上補充一下: 女生懷孕會直接對健康有負面影響但男生不會
另外你所謂的共同財產(胎兒) , 至少有10個月住在女身的身體裡, 女生不應該不能自主決定要不要給住
如果你有女兒, 你想一想這種事你能不能接受她沒有自主權6F 01/24 11:52
→ PECVD: 簡單說, "男人懷孕過程零風險" 就是情緒勒索
每次談到這種議題, 大概都是這個結果
像這種很害怕自己會死掉的,都不要懷孕就好了12F 01/24 11:59
推 joe2023: 樓上, 女人懷孕的風險是科學和醫學的事實15F 01/24 12:00
→ PECVD: 沒人要她們懷孕, 有意願生小孩, 不情緒勒索的
再繼續談下去16F 01/24 12:00
→ joe2023: 承受風險的一方, 需要有能保護自己的權力
一切都是科學Y18F 01/24 12:01
→ PECVD: ok 的, 你可以強調自己的可能會死,那就不要懷孕
不就好了?
要懷孕, 想解決問題的, 我們再繼續談下去20F 01/24 12:02
→ joe2023: 我不談你說的那些東西, 我單純只談法律,女人要有墮胎權
其他的要不要懷孕什麼的, 都要建立在女性有墮胎權上23F 01/24 12:03
→ PECVD: 你寫成這樣是要討論什麼?XD
除非你去精子銀行,不然另一套dna 所有者的權利呢?26F 01/24 12:04
→ joe2023: 這篇的原PO 很顯然不支持女生有單純墮胎的權力啊
我就討論這個而已, 因為我有女兒, 我支持她有墮胎權29F 01/24 12:05
很高興有一個比較不太情緒的那我還可以討論
我能理解你的立場
覺得女性應該保有墮胎權
但我覺得第一點
你應該去追求大法官釋憲,在製定法律我沒有任何影響力。
第二點,
世界上很多國家是連墮胎這件事都不允許發生的,更不要說一半同意權。
台灣雖然不是最進步的,但已經是相對進步很多了。
第三點
為什麼我反對女性擁有100%的墮胎權?
因為照你講的
如果女性自主擁有墮胎的權利,
那反過來說
代表他配偶毫無反對這個決定的權利對吧?
法律的制定都要考慮到濫用的風險,
我不曉得你有沒有想過?
結婚了所有重大決定雙方應該是互相承擔互相負責,
如果有一天你結婚了,
雙方吵架不爽,
老婆一氣之下,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跑去墮胎了
你根本沒有機會阻止啊?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解決?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10:08
→ joe2023: 除非醫學有進步到可以把胎兒取出,放在願意出租子宮的其他女性身上
不然為什麼另一套DNA 有權力強佔對方的子宮住?31F 01/24 12:07
慘了我本來以為你是理性的那一種,
現在發現不妙
你用了另一套DNA有權力強戰對方的子宮
欸今天懷孕
是雙方有感情基礎或者是雙方合意來達成這個合作,
不是那種白人殺掉印地安人然後搶地盤的故事
被你講成好像強姦或者是曹氏宗親會了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12:41
推 icelaw: 以法論法就是這樣啊,婚後的財物是屬於共同持分,未出手生的嬰兒也是物,不是人 不要拿人權那套,
要處分物 所以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處分
法律就是法律,台灣人容易理法不分,容易理盲又濫情 哼哼34F 01/24 12:13
推 santan19: 我支持女性可自主墮胎 但已婚配偶需要知情權39F 01/24 12:13
→ PECVD: 還不是子宮擁有者當初自己同意的?XD(正常狀況啦)她那個論述就是女權患者常用的,“去脈絡化”
不問前因後果,只問現在如何 XD40F 01/24 12:13
推 joe2023: 我同意樓上 santan19 大說的, 我也支持配偶知情權43F 01/24 12:14
照你這種極端的說法
你已經完全不認同現代社會的架構跟存在意義了,
可能要自己買一個小島比較快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15:57
→ PECVD: 要問為什麼子宮就是要被強佔,請去問上帝為什麼當初把女性設計成這樣44F 01/24 12:15
推 VoV: 很多國家無法單方墮胎,最大原因是嬰兒的「生命權」46F 01/24 12:15
→ santan19: 其實很少有老公 真的會綁架老婆子宮吧 家庭革命日子要怎麼過47F 01/24 12:15
→ VoV: 遠大於父母的「墮胎權」,有些學者的論點是受精卵那刻即為生命,墮了代表犯刑法殺人罪49F 01/24 12:15
→ PECVD: 這邊我同意冰法,台灣人就理盲濫情,貪財怕死!哈哈!51F 01/24 12:16
→ santan19: 明明都可以討論的事情 互相尊重53F 01/24 12:16
→ PECVD: 女權患者就愛踩底線啊!
有些前提不能推翻,她們就愛挑戰54F 01/24 12:17
推 joe2023: 原原PO 冷靜點吧, 我說我支持也是支持法案的倡議
所以我會因為我支持在投票時投支持這個法案的立委以正常的立法修法程序, 幫助我們的制度更平等
另外這個議題, 在台灣我記得是優生保健法和刑法
並不是憲法層級的事務56F 01/24 12:19
→ joe2023: 而你說的: [ 老婆一氣之下,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跑去62F 01/24 12:24
→ rabinson: 因為你這段論述非常的不理性,已經跳脫我們的範圍,63F 01/24 12:24
→ joe2023: 墮胎了, 你根本沒有機會阻止啊?] 我想說的是為什麼64F 01/24 12:24
→ rabinson: 除非你願意收回這段話,不然我很難相信你是一個理性派的討論者。65F 01/24 12:24
→ joe2023: 要阻止? 女生的身體本來就是女生自主決定就好的事啊啊........原來你是卡在這段話啊
如果用 [強佔] 的用詞讓你不適我可以收回
會用這個比喻, 因為你之前有提過共同持有的房屋
而我剛好之前朋友有遇到房房租賃糾粉, 所以用來比喻類似的觀念是, 如果房子是媽媽的名下, 兒女有沒有權力不付租金住進去
上面漏字: [兒女] (X) , [成年兒女] (O)67F 01/24 12:25
我覺得你對法律的概念可能有點偏差
比喻也怪怪的
女方擁有的是子宮,是土地
但是胎兒是地上物
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第一為什麼說強戰這個說法有問題
當初懷孕並且讓小孩長大這是雙方合意的
並不是南方強迫女方
第二
我用個比較簡單的比喻讓你理解
這塊土地你是地主,
現在我們講好
我蓋棟房子在你的土地上
產權雙方各半
請問你能不能在不經我同意,
擅自拆除地上物,只因為你主張土地是你的呢?
很明顯是不行的吧?
那為什麼換成子宮跟胎兒的狀況你就不理解?
子宮是你的但胎兒是雙方的,
要處分胎兒必須雙方同意
但我知道這個牽涉到核心價值觀
你不同意就是不同意,
我說再多也沒有用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39:13
→ eva19452002: 之前還有聽說子宮是我的,我要懷誰的孩子是我決定,沒有說婚後一定只能懷老公的75F 01/24 12:35
→ PECVD: 感受腦只講感受,要講邏輯解決問題對她們來說相對困難,哈哈!77F 01/24 12:42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你說怎樣就怎樣,
要拿出支持的論述 數據 ,什麼東西都好,,至少要有料
不然我也可以說
男人有72個老婆是天然人權呢!
古蘭經說的唷!
→ rabinson: 其實早就吵過一輪了,請拿出新論點吧81F 01/24 12:45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47:18
你如果阻止我,你就是傷害xxx的人
欸這說法好熟悉, 可以換成民主?台灣?女性?
到底懂不懂甚麼是討論事情?
你這個叫道德勒索 情緒綁架
同路人式的譴責。
討論,是客觀論述自己想法,並提出支持的證據,在過程中不做人身攻擊。
推 VoV: 對,吵過好幾輪了,當初也有人提出很多解法,例如男方不同意但女方執意墮,則補償男方一些精神損失,雙方皆大歡喜83F 01/24 12:47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50:25
噓 lamabclamabc: 請參考歐洲人權法庭對婚內強姦立法的原意,這是女人對自身integrity 的體現,婚內性主自權和生育權是同源的
墮胎要老公同意就是強迫生育coerced reproduction86F 01/24 12:49
推 yueayase: 簽名檔你最後一句就是答案了啊90F 01/24 12:50
→ carolroom: eve194推文的理論,在這時代我覺得可接受呀,因為通姦除罪的原因不就是性交自主權大於配偶權嗎?那既然如此,女生的懷胎生育當然如此解說也是可理解的91F 01/24 12:52
性交權跟生育權又是兩回事了
簡單說
你要開你的車去撞牆,撞爛關我屁事
但車上有一起合買的蛋糕撞爛了
就有我的事
推 VoV: 當然老公也可反制主張不養非親生精子的小孩94F 01/24 12:54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2:57:24
噓 lamabclamabc: 女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懷孕,你只能爭辯男方有沒有權擁有胎兒,但你無女方子宮使用權95F 01/24 13:00
跟三心二意的人 一開始就不應該合作
難搞
使用前請詳閱說明書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3:07:49
噓 lamabclamabc: 懷孕有醫療風險,一個本來打算懷孕的女人可以因種種因素(健康問題,伴侶出軌家暴之類)而不想繼續懷孕,很正常
更何況還有意外懷孕和非自願懷孕的情況97F 01/24 13:10
推 kaienchou: 只考慮著女方可能會有怎樣損失或男方可能會怎樣損失,討論很難有交集101F 01/24 13:15
因應當事人要求 刪除部分推文
→ Colitas: 車上有個蛋糕的比喻很好。我想問的是,一台車上有一個超級貴的多層蛋糕,或是只有一個杯子蛋糕,蛋糕的所有者對於開車的方式是不是有一樣的話語權?這有點類似民法上「權利濫用」的討論範圍。歸根結底,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女人懷孕期間,男人對於那顆受精卵的權利,相對於女人對於受精卵的權利加上自己身體的權利,究竟更接近多層蛋糕還是杯子蛋糕相對於車子的比率。103F 01/24 13:28
推 VoV: 部分概念可以參考準用,例如擅自拆除雙方持分的房子(墮胎),則須賠償持分所有人的損失111F 01/24 13:28
→ Colitas: 賠償是一個合理的方式,但是卡在定價很困難。113F 01/24 13:31
→ PECVD: 認真跟感受腦討論真的是 ... 我就不做評論了! 哈哈!感受腦, 知道我為什麼用這個詞了嗎 ?
"她們只表達感受"114F 01/24 13:34
推 VoV: 連公然侮辱/贍養費/精神損失都有計算的標準公式啦,法官可厲害了117F 01/24 13:38
→ Arashi0731: 墮胎這種事情一個人就可以決定其實很可怕,難道沒出生就不是生命嗎?以我的認知,從有心跳開始就應該算是生命了119F 01/24 13:41
推 JACC: 可怕 照你們這樣分解懷孕機制 那懷孕期間吃的喝的用的墮胎後是不是要全都吐出來?122F 01/24 13:44
推 abbag: 懷孕算物還是人,這好像一直在吵(?)124F 01/24 13:46
推 VoV: 所以很多國家也不開放墮胎權丫,子宮使用權永遠無法凌駕於生命權上,越過道德界線就是失控125F 01/24 13:48
噓 lamabclamabc: 女人的命不是命?懷孕會帶來巨大的健康風險和經濟損失
很多國家不開放墮胎是哪些國家?列張清單好嗎?127F 01/24 13:50
推 JACC: 哪天妳們兒子的妻子也會用懷孕叫你做這做那不然就墮胎130F 01/24 13:51
噓 CloserJ: 下輩子當男人啊 廢 愛計較什麼132F 01/24 13:52
推 abbag: 真要說,世界上很多東西其實都沒定義清楚…133F 01/24 13:55
噓 nojobman: 之前就說這條對女性身體自主權侵害,所以要修法了,只是後來被政治角力沒下文而已。該修的惡法也能講得振振有詞,真的好笑。134F 01/24 14:04
目前世界各地對於合法墮胎的基準皆有所不同,但是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幾種:完全禁止、
為救母親性命時允許、為維持母親健康時允許、在某些社經情況下允許、在懷孕幾週前允
許。
而截至2021年,尚有24個國家在所有的情況下皆全面禁止墮胎行為。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4:08:35
※ 編輯: rabinson (180.217.232.14 臺灣), 01/24/2025 14:10:08
→ hoohjoe: 我就比較認同女性能有自主權,我覺得子宮不只是土地,畢竟生理上就女人的血肉,說到底就是價值觀的選擇138F 01/24 14:21
推 derdevil: 翻譯:婚後請注意避孕措施140F 01/24 14:53
→ protoco: 兩方風險沒有算進去吧 邏輯堪慮142F 01/24 14:58
→ protoco: 你舉的合買房不能適用懷孕的例子
共持房地產,天災雙方風險一樣
懷孕女方風險很大,有可能要人命144F 01/24 14:58
推 lakb24: 看到有人拼命噓那我也只好推了147F 01/24 15:13
→ XDdong: 男方結紮也要女方同意
兩個都莫名其妙148F 01/24 15:15
推 RaiGend0519: 我是覺得女方要有自主權,但是得有但書
當女方無視婚約對象意願行使自主權時,必需返還男方於懷孕期間提供之照護費用
其他資產就走離婚協商就行了150F 01/24 15:20
推 VoV: 挾小孩以令諸侯(老公),現在就進行式啦154F 01/24 15:28
推 kpier2: 你們一定要等到世界大同了才開始吃飯睡覺嗎?155F 01/24 15:34
推 monasa: 女生如果要墮胎權的話就不能跟男方拿營養費吧
非婚姻關係下女生自主決定就好
有結婚尊重一下另一半吧
如果已婚懷孕想墮另一半不同意,那就恢復單身就可以自主決定啦
還有生小孩對女生身體真的很傷,在意的不要勉強生,不然接下來的人生一直覺得被小孩害被老公害身體不好真的很慘156F 01/24 16:11
推 bluesound: 離婚就可以自由墮胎了啊 婚後非合意墮胎視同淨身出戶並賠償丈夫精神損失即可
結婚雙方合意 幹砲懷孕雙方合意 墮胎不用?
以後婚後都要帶行房記錄器並錄下同意承擔懷孕風險公開說明書。164F 01/24 16:29
推 rgnuj122: 嗯,不讓自己可以決定?
不然自己可以決定?不會被逼生小孩?169F 01/24 16:48
推 iundertaker: 我覺得用房子共有的比喻不是很恰當,女人懷孕生子所負的風險跟男人完全不成比例171F 01/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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