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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9-22 16:15: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Per (CPer)
標題 [新聞] 楊芳玲請辭導火線 姚立明:蕭曉玲復職
時間 Thu Sep 22 14:29:16 2016


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楊芳玲請辭導火線 姚立明:蕭曉玲復職於法無據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日前向市長柯文哲請辭,由於楊的丈夫姚立明過去是柯文哲競選總
幹事,是柯文哲能上任市長的第一功臣,讓外界相當好奇兩人間的關係。姚立明22日接受
廣播專訪時表示,楊芳玲請辭的理由,竟與北市教育局甫宣布撤銷解聘案的蕭曉玲有關。
對於楊芳玲請辭的導火線,姚立明透露,是柯文哲指示教育局撤銷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
的解聘案,但楊認為蕭復職沒有法律依據,兩方在討論時,竟有人說出「你煩不煩?」;
姚立明表示,楊芳玲鑒於此事決心請辭,也不會再改了。

楊芳玲19日無預警向市長柯文哲遞上辭呈,儘管柯表示要再約楊入府詳談,但20日楊芳玲
再發新聞稿表示,「我已經不再是台北市法務局局長」;她並指出,過去與柯文哲在許多
案件上都合作愉快,但也因為國光客運一案與市長發生意見不和。楊芳玲表示,自己像塊
剎車皮,老踩剎車,也該換塊新的了,「期待柯P仍能廣納諫言,讓台北市『改變成真』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922/780002.htm
楊芳玲請辭導火線 姚立明:蕭曉玲復職於法無據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圖]
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日前向市長柯文哲請辭,由於楊的丈夫姚立明過去是柯文哲競選總幹事,是柯文哲能上任市長的第一功臣,讓外界相當好奇兩人間的關係。姚立明22日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楊芳玲請辭的理由,竟與北市教育局甫宣布撤銷解聘案的蕭曉玲有關。(姚立明,台北市,柯文哲,法務局,楊芳玲) ...

 

5.備註:
前面新聞好像鄉民理解錯誤
照這篇新聞講法
所以楊是認為蕭復職沒有法律依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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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218.150
※ 文章代碼(AID): #1Nutf0AK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525760.A.294.html
yang1026: 解職就不合法了1F 09/22 14:30
反正楊的重點是復職 不是前面說的解職囉
ngalay: 5樓你煩不煩?2F 09/22 14:31
Hirano: 解職一定會想辦法讓他合法的啊ㄎㄎ3F 09/22 14:31
DIDIMIN: 如果什麼都要靠法條走,那 KMT 黨產不用追討了,都合法4F 09/22 14:32
Sevorlaga 
Sevorlaga: 5樓你煩不煩?5F 09/22 14:32
※ 編輯: CPer (61.226.218.150), 09/22/2016 14:33:32
Sevorlaga 
Sevorlaga: 幹......6F 09/22 14:32
ABON0828: 1樓錯了,解職是合法但是不合理,該走的法律"程序"都有走7F 09/22 14:32
ABON0828: 問題就在明明不合理的內容,審內容的人會讓他合法通過?
ABON0828: 所以現在問題就是如果要推翻之前所走完的"法律程序"
DUKEYANG: 校內程序就跳針走了  說合法也是硬凹而已10F 09/22 14:34
DUKEYANG: 法院認證解職是沒錯  不適任教師解聘是有輔導機制的
ABON0828: 就法律面來說,要馬就是掰出程序瑕疵,要馬就是審核的人要12F 09/22 14:35
ABON0828: 出來扛責任
DUKEYANG: 沒有按照相關辦法程序走  光是學校這一關就過不了14F 09/22 14:35
DUKEYANG: 只是當時郝鐵腕  一直退學校懲處蕭兩大過  逼學校直接幹
taikonkimo: 講白的 這事情兩方都有依據 法院與監察院的戰爭16F 09/22 14:36
ABON0828: 過不了? 那為什麼過了? 而且最高行政法院也認證過了!17F 09/22 14:36
DUKEYANG: 結果一綱一本走了一年就玩不下去了  決策責任也沒違法啊18F 09/22 14:36
ABON0828: 那這代表學校負責人員和法官都要出來扛責任喔!19F 09/22 14:37
taikonkimo: 所以到頭來只能玩政治手段來解決 要講法蕭早就洗洗睡20F 09/22 14:37
FMANT: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21F 09/22 14:37
ABON0828: 所以如果要走法律解決,應該一狗票人要記過甚至坐牢喔!22F 09/22 14:37
taikonkimo: 啦 要究責喔 可以啊 被究責的絕對不會吞阿 給下任藍23F 09/22 14:37
DUKEYANG: 詳查"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24F 09/22 14:38
taikonkimo: 市長來推翻阿 要人坐牢 人家也是有法院都靠山的25F 09/22 14:38
FMANT: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  日本300億  幫柯P賠錢26F 09/22 14:38
DUKEYANG: 裡面辦法時程寫得很明白  查覺期10日  輔導期2~6個月27F 09/22 14:39
yang1026: 法院認證違法行政處分 然後侵害人民基本權 能這樣囉28F 09/22 14:39
DUKEYANG: 最後再10天評議期  妳可以看看當初蕭曉玲有沒有經過這些29F 09/22 14:39
Eumenes30: 所以法院判決也是和稀泥?理由是成立的程序沒走完?30F 09/22 14:41
yang1026: 今天政府良心發現承認錯誤 哪像9.2死不認錯31F 09/22 14:41
Assyla: 看起來就是郝一直叫學校改懲處,改到違法解聘他才同意32F 09/22 14:41
Eumenes30: 當初硬扣的理由就別追了,讓蕭復職吧!這樣?33F 09/22 14:41
Assyla: 結果郝之後連個立委都選不上,有空就上 FB放話34F 09/22 14:42
DUKEYANG: 所以蕭曉玲也說了  柯文哲為德不卒  沒有負起追究責任的35F 09/22 14:42
DUKEYANG: 應盡之責  當然一旦追究  一定會被說政治追殺啦
Assyla: 要合法追究責任,只能找送出解聘案的學校官員背黑鍋37F 09/22 14:42
DUKEYANG: 說到底這種案子  最後也是當時被施壓的教評會跟校長扛38F 09/22 14:43
Assyla: 柯文哲上任,一直在清郝留下來的垃圾啊39F 09/22 14:43
DUKEYANG: 所有教評會委員全部被懲處  包含當時校長等相關職員40F 09/22 14:44
yang1026: 當然找解聘案從前市長以下相關人等追究41F 09/22 14:44
DUKEYANG: 這些都不是郝的左右手  只是當時形同被逼而已42F 09/22 14:44
DUKEYANG: 依法追究責任  只會害更多相關教師蒙受不必要的責任
skyeyskald: 蕭曉玲就是這樣惹人厭 人家冒政治風險幫你還講風涼話44F 09/22 14:45
DUKEYANG: 當時郝硬逼著要蕭滾  如果你是學校教評會委員  你敢挺嗎45F 09/22 14:45
DUKEYANG: 大家吃個鐵飯碗  何必為個同事  連自己飯碗也跟著被丟
blaketitle: 問題是人家講的是實話呀  還是為了不講風涼話得說謊話47F 09/22 14:46
DUKEYANG: 如果有追蹤瞭解這事件  說真的柯不追究是比較理想的48F 09/22 14:47
ph4586: 哈哈立明哈哈49F 09/22 14:47
DUKEYANG: 真的要依法懲處  學校教評會委員少說7-9人  被市長強迫50F 09/22 14:47
alwaysalone: 快笑死我惹,一句話就要把別人打成沒追蹤而且不了解51F 09/22 14:48
yang1026: 9.2又安全下莊囉52F 09/22 14:48
DUKEYANG: 背書的老師校長全部都要因為蕭復職  反而被懲處  不合理53F 09/22 14:48
hsiyafel: 解職不合法的話,復職錯在那裡?54F 09/22 14:49
DUKEYANG: 解職程序不合規定  但合法  是有法院背書55F 09/22 14:49
DUKEYANG: 我只說有追蹤瞭解  要無限上綱隨便a大怎麼扯
DUKEYANG: 校長也無法直接將教師解職  只能透過教評會開會通過
hkcdc: 柯粉又要凌駕於法律之上了  ,照你們邏輯 法務局都該廢了58F 09/22 14:51
hsiyafel: 感覺很難搞欸59F 09/22 14:51
hkcdc:  局長走人也沒什麼60F 09/22 14:51
DUKEYANG: 至於教評會  不適任教師處理  不像一般公司老闆說了算61F 09/22 14:51
DUKEYANG: 簡單講  老大要7個人+帶頭小弟蓋章背書趕走不聽話的
DUKEYANG: 現在老大不在了  你回頭抓7個嘍囉跟帶頭小弟咎責能做啥
r431603816hm: 法條是死的64F 09/22 14:53
DUKEYANG: 要強迫這8個被逼的小弟接受懲處  甚至解職嗎65F 09/22 14:54
kuninaka: 對66F 09/22 15:00
greedypeople: 我不覺得這種助紂為虐的小弟是無辜的67F 09/22 15:02
kuninaka: 黨國鷹犬本應該要負責68F 09/22 15:03
greedypeople: 這種當然要抓出來殺雞儆猴  以後也少點人亂來69F 09/22 15:03
x60618: 蕭要復值干楊屁事呀,糙70F 09/22 15:12
apexclimber: 草莓快滾 別妨礙柯推動市政71F 09/22 15:14
garry5566: 原來是楊在擋  那走了也好72F 09/22 15:25
VVizZ: 這就是平庸的邪惡 老闆要你做違法的事情你不吭聲當然是共犯73F 09/22 15:34
VVizZ: 什麼壓力不壓力 你校長怕一個市長?市長一任才四年阿大哥
frank111: 玻璃心,真的是過太爽,大巨蛋等一堆重要的案子都忙不完75F 09/22 15:50
frank111: 執著在這種無關民生的小事
Probie: 又不只這件事,國光西站那件事也是啊77F 09/22 15:54
qozxcv: 歌神:你好煩你好煩你好凡凡凡凡凡78F 09/22 16:01
CTHsieh: 德國轉型正義做的真的好,幫兇也不放過。79F 09/22 16:03
Bokolo: 解職不合法,那要再打官司吧80F 09/22 16:03
Bokolo: 不打官司推翻過去的定讞判決,太奇怪
peiring: 肥宅你煩不煩82F 09/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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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rickey1270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9-22 17:13:53 (新加坡)
-3 09-22 17:13 SG
···
反正腦殘青和吱障就是ㄎP講啥就是法律 哪管有沒有證據 也不需要法院審理 ㄎP講啥 腦殘青和吱障就信啥 腦殘青和吱障懂民主法治?我只知道你們愛吃屎
2樓 時間: 2016-09-22 19:42:02 (台灣)
  09-22 19:42 TW
快滾吧  ~  姚也沒啥用處了
3樓 時間: 2016-09-23 09:21:25 (台灣)
  09-23 09:21 TW
···
    蕭曉玲是政治鬥爭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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