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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0-04 20:37: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ttlehero (翻滾吧!台灣)
標題 Re: [爆卦] 沈富雄打柯P臉?
時間 Sat Oct  4 00:17:18 2014


※ 引述《madeofhonor (madeofhonor)》之銘言:
:  沈富雄剛剛在某統媒表示,他打電話給他幾個在台大當醫師教授的同學
:  問說是否有MG系列帳戶
:  教授們都說有,但是皆無自行撰寫支領辦法,也無私帳及個人帳

其實,為什麼柯文哲說,MG149是在照顧後進呢?

MG帳戶是台大開給主治醫師以上的
因為這種等級的醫師比較能夠找得到指定捐款
但是人家捐款,總希望可以抵稅吧
所以才有MG帳戶的產生

不過別人是自己用,當然不用寫什麼辦法
而柯P把這個機會,分享給加護病房團隊的人
就是說你找得到捐款,可是你等級不夠,沒有MG帳戶可以讓人家抵稅
那柯P的帳戶就借你,這也就是所謂「人頭帳」的產生

當然這種可以抵稅的帳戶,搞到後來就很容易拿來避/逃稅
這種事人人在做,只是柯P白癡到寫成白紙黑字而已。


:  沈大老的醫師朋友應該算權威了吧..
:  看樣子柯P真的情形十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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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96.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2353042.A.20E.html
bboyadie: 沒辦法 沒想過要來選市長~想說做好事而已1F 10/04 00:19
MarkFung: 不是特地用來抵稅的帳戶吧  感覺你在誤導2F 10/04 00:19

不是用來抵稅,捐到私人戶頭就可以了。

sakura000: 任何好事遇上國民黨就會變壞事3F 10/04 00:19
talrasha: 最好查到整個台大醫人員都抓去關....4F 10/04 00:20
plus203ft: 阿捐出去的錢是可以領回來嗎?5F 10/04 00:20

按照柯P寫的法規是可以。

MarkFung: 就是不能捐到私人戶頭啊!所以台大才建立402專戶公款公用6F 10/04 00:20

怎麼會不能捐到私人戶頭
廠商就轉帳到你帳戶不就得了,只是這樣人家不能抵稅。

Camderela: 按照柯p寫的?  你是羅淑蕾喔7F 10/04 00:21

MG149法規  http://goo.gl/BeBLIX
Dropbox - 第二節 外科加護病房醫療經費MG149法規20121215.pdf
[圖]
Dropbox is a free service that lets you bring your photos, docs, and videos anywhere and share them easily. Never email yourself a file again! ...

 

五、轉帳:可將錢捐入 MG149 個別帳內,供私人運用。先捐入,再領出,可抵扣所得稅


sharkimage: 領回來也是用來做研究啊 你這樣亂誤導8F 10/04 00:22
MarkFung: 有廠商捐款進私人戶頭?還是你把柯P演講費搞混?9F 10/04 00:23

我是說,捐進私人戶頭不能抵稅,所以台大才要開MG帳戶。

brdn: 領回來要經過11個章阿  誰要為了一點點稅金這麼麻煩10F 10/04 00:23

這就要問柯P了。
因為他的法規是這樣寫。

plus203ft: 我A廠商捐錢給149然後可以領回來?11F 10/04 00:23
MarkFung: 領出要蓋11個章,而且只能公款公用做研究12F 10/04 00:24

「可將錢捐入 MG149 個別帳內,供私人運用」
私人運用就不是公款公用了
後面還有可以提領現金。

newfolder: 亂講話 哪個醫師收廠商捐款用私人戶頭的?小英雄敢講嗎?13F 10/04 00:24
a2935373: 領出還要經過核銷就為了抵稅你吃飽撐著?14F 10/04 00:24

原本要繳40%的稅,先捐入再提術現金只用扣17%
你說划不划算?
以上是MG149法規講的。

TonyQ: 領出都需要收據並且作為研究用途,這點有說明過了。15F 10/04 00:24
MarkFung: 這個帳戶是做研究用,順便抵稅,被你講的是特地用來抵稅16F 10/04 00:24

柯P的法規說可以供「私人之用」


newfolder: 怎麼會講的好像醫師用私人戶頭收廠商捐款是正常的?17F 10/04 00:24
tony160079: 原本想反駁 看看ID想想 我何必浪費自己人生呢?18F 10/04 00:24
TonyQ: 你上次質疑的所謂「假發票」,可以等檢調去查。19F 10/04 00:25
tony160079: 有人收廠商捐款收到私人帳戶 早就被幹飛了好嗎20F 10/04 00:25
MarkFung: 根本通篇誤導,我等等補噓21F 10/04 00:25
TonyQ: 等有查到再說( ′-`)y-~22F 10/04 00:25
gunng: 領出哪有那麼簡單 還要呈上蓋章跟繳單據23F 10/04 00:25
Tiphareth: (菸24F 10/04 00:25
cppwu: 你羅淑蕾啊!公帳捐進去容易領出來難,會計室不給核就出不25F 10/04 00:25
cppwu: 來,裝不知道啊
tony160079: 應該說 用私人帳戶收廠商捐款27F 10/04 00:26
popgsct: 呵呵28F 10/04 00:26
tony160079: 還是你把會計室的人當作豬頭三?29F 10/04 00:26

大學教授用假發票報帳,很少見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30/36054527/
教授假發票A錢 31人全免囚 | 蘋果日報
[圖]
【孫英哲╱彰化報導】曾鬧得滿城風雨的大學教授假發票A錢案,繼最高法院今年6月做出涉案大學教授「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的決議意旨,彰化地院昨審結,果然教授學者全解套,31名涉案教授學者及廠商,有8人獲准無罪,另有21人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數月不等徒刑,兩名廠商未獲緩刑外,其餘19人全獲緩刑,另有一名業者及一名學者被依詐欺罪論刑,可易科罰金。 ...

 

cppwu: 亙沒看到ID,浪費我生命,睡覺去30F 10/04 00:26
Jackyfans: 先捐入,再領出,就是用我自己的錢做研究,你有事嗎?31F 10/04 00:26

「以供私人之用」

berryc: 就顯微鏡檢驗法啊...就拿研究經費來說好了,內容要多複雜就32F 10/04 00:27
MarkFung: 柯P自己捐錢進MG149,讓後進申請做研究費用  讓你亂講33F 10/04 00:27

「以供私人之用」

brdn: 你以為蓋章的11個人都閉著眼睛瞎蓋嗎?34F 10/04 00:27
deepinsoul: 跳針 = =35F 10/04 00:28
MarkFung: 一通36F 10/04 00:28
berryc: 可以多複雜..除了一些常見的項目個別列舉,其中有一項雜支37F 10/04 00:28
tony160079: 而且申請過這種學術機構的前都知道這種錢一定會給你拖38F 10/04 00:28
berryc: ,要用顯微鏡標準這點就可以打死你了啦39F 10/04 00:28
tony160079: N個月40F 10/04 00:28
newfolder: 等小英雄舉出哪位醫師名字是用私人帳戶收廠商捐款的41F 10/04 00:28
plus203ft: 個別帳不等於私人戶頭OK?42F 10/04 00:28
newfolder: 我再推回來 不然這篇聽聽笑笑就好了43F 10/04 00:28
ianmon: 這人搞不懂法律上做個寫是兩碼子事44F 10/04 00:28
brdn: 用途不用經過審核 就瞎蓋嗎? 台大如果這樣搞早出事了45F 10/04 00:28

的確是出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26/34255963/
污點證人舉發 檢方偵辦500教授 假發票領公款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檢調偵辦大專院校教授涉挪用國科會補助款弊案出現驚人進展!專供假發票給教授核銷公款的元霖企業老闆施揮揚日前轉任污點證人,供出代管全國近500名教授「內帳」,這些教授多數因為對繁複的銷帳程序一竅不通,為完成研究計劃,便宜行事以假發票報帳。檢調偵辦的包括研考會前主委葉俊榮,以及公共衛生權威詹長權等知名學者;但檢調指出,不少教授公款最後仍用於公務「情堪憫恕」,未來可能以偽造文書罪緩起訴。 ...

 

TonyQ: 檢調都在查了,不用急著幫檢調猜測不存在的證據。46F 10/04 00:28

檢調查,不代表不能討論吧?

gunng: 內規沒寫要呈上蓋章 你就當這道程序沒囉?47F 10/04 00:29
tony160079: 你是在指控MG149用假發票報帳囉? 哪裡來的證據?48F 10/04 00:29

不然不能解釋
為何可以「個別帳轉私帳支出現金」
公款如何可以「供私人之用」


MarkFung: 所以有用假發票?請拿出證據49F 10/04 00:29
ianmon: 如果一個人寫 我幹了林志玲 就可以當真?50F 10/04 00:29
berryc: 舉例, 某A案,支出部份  5萬雜支...這5萬塊最好拿的出每個51F 10/04 00:29
abscented: 17趴是行政費用...52F 10/04 00:29
TonyQ: 柯p的法規不會凌駕於主計跟出納啦。53F 10/04 00:2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26/34255963/
污點證人舉發 檢方偵辦500教授 假發票領公款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檢調偵辦大專院校教授涉挪用國科會補助款弊案出現驚人進展!專供假發票給教授核銷公款的元霖企業老闆施揮揚日前轉任污點證人,供出代管全國近500名教授「內帳」,這些教授多數因為對繁複的銷帳程序一竅不通,為完成研究計劃,便宜行事以假發票報帳。檢調偵辦的包括研考會前主委葉俊榮,以及公共衛生權威詹長權等知名學者;但檢調指出,不少教授公款最後仍用於公務「情堪憫恕」,未來可能以偽造文書罪緩起訴。 ...

 

ianmon: 大家都可以寫說 我可以幹林志玲 問題是林志玲會給你幹嗎?54F 10/04 00:29



d9321003: 其實這就是一種法規漏洞 你真要說 柯也沒違法55F 10/04 00:30
MarkFung: 內規不過就鼓勵醫師有閒錢可以捐入以做研究之用56F 10/04 00:30

「以供私人之用」


abscented: 「以供私人之用」哪方片的私人??儀器設備採購?57F 10/04 00:30

這就看每個人的中文解讀囉
後面還有提領現金

berryc: 項目的發票  買便當便當店會給你發票?58F 10/04 00:30
MarkFung: 但整個使用辦法全都受402專戶規範使用59F 10/04 00:30

402專戶規範是不允許私人之用,也不允許提領現金。

TonyQ: @berryc 買便當為什麼不會有發票 = =a60F 10/04 00:30
plus203ft: 就文字遊戲阿,人家私人之用是指個別研究,你有證據就61F 10/04 00:30
Jackyfans: 「以供私人之用」,就只能用自己在研究上,你有事嗎?62F 10/04 00:31

用在公務就不是私人之用。

plus203ft: 拿出來,在那邊玩文字遊戲有啥意思?63F 10/04 00:31
TonyQ:   不是發票就是收據,以為買便當都不用核銷的嗎 @_@64F 10/04 00:31
berryc: 你還要挑有開發票的便當店的便當才能買囉?65F 10/04 00:31
kyoin: 呵呵66F 10/04 00:32
TonyQ: @littlehero 你舉的連結並不是台大醫院。而且檢調正在查,67F 10/04 00:32

裡面有台大的教授啊
大學教授用假發票核銷,很稀奇嗎?

berryc: 再來就是效率問題...既然這筆錢是團隊在運用,要講求效率68F 10/04 00:32
thomas0229: 想說論點怎麼跟羅一樣,出去一看原來是洨英雄69F 10/04 00:32
TonyQ:   未審先判不是個好習慣。當然如果你不相信司法另當別論。70F 10/04 00:32

刑責是無罪推定
選舉並不是。
柯P的法規,除了假單據是無法解釋為何公款可以「提領現金」的。

berryc: 本來就常常會有先拿錢,後補單據的事情發生...71F 10/04 00:33

那叫「墊付」,但不可以「私人之用」。

plus203ft: 證據拿出來喇,文字遊戲好玩嗎72F 10/04 00:33
TonyQ: @littlehero 你可以質疑他用「假發票」的疑慮,但這不代表73F 10/04 00:33
berryc: 今天某A因公要跑一趟外地搭高鐵,小團隊的運作就是錢給你去74F 10/04 00:33
tony160079: 所以都是你認為你以為啊75F 10/04 00:33
TonyQ:   你的質疑是對的。我只是提醒你,很多人相信不是這樣而已76F 10/04 00:33

不相信的很多人,本來就是挺柯P的吧
應該說就算柯P真的用假發票,這些人也不會因此不支持他。

berryc: 搭車...過幾天記得把車票補上,結果那個某A車票不見了77F 10/04 00:34
TonyQ: 你說的很好,刑責是無罪推定。至於選舉,看人民信心。78F 10/04 00:34
MarkFung: 所以你一定有證據證明錢進私人口袋囉,願聞其詳79F 10/04 00:34

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錢進私人口袋啊
我是說假發票跟避/逃稅。

TonyQ: 顯然根據目前的民調,選舉大家還是比較偏像無罪推定。80F 10/04 00:34

那就選後見真章囉

berryc: 基於人性你會說沒票就不能拿錢,要他把車票錢吐出來?81F 10/04 00:34

所以該怎麼核銷?

Jackyfans: 自己捐錢做自己的研究,要給別人(公務)用,佛心來的嗎82F 10/04 00:34
brdn: 卯起來跳針私人之用 拿著辦法當聖經83F 10/04 00:34

啊不然呢?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35:45
berryc: 這時候就會請某B下次剛好有機會搭車的時候,拿同價位的車票84F 10/04 00:35
TonyQ: 當然你可以說民調不可信,但我就不懂你提選舉的用意了。XD85F 10/04 00:35

就等到了選舉,就知道台北市民對MG149的態度了。

plus203ft: 辦法的解釋權是你還是羅淑蕾阿請問?86F 10/04 00:35
berryc: 來補... 你說這叫假發票我也沒辦法87F 10/04 00:35

那B下次搭車的錢,不就要自己出了嗎?

kaorucyc: 不要跟小英雄說了好嗎 浪費大家時間  人家聽不懂88F 10/04 00:35
TonyQ: @littlehero 你的假設有點多,這樣沒辦法討論啊。XD89F 10/04 00:35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36:42
berryc: 這種小金額...這樣子搞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你要說違法那真90F 10/04 00:36
brdn: 文字寫的解釋各有不同 跳針這沒用 拿出證據來證明91F 10/04 00:36
berryc: 的科科92F 10/04 00:36
TonyQ: @littlehero 當然,耐心等選舉吧。93F 10/04 00:36

那你不能說選前就不能討論啊。

kaorucyc: 前天凌晨就有人跟他說明好久了  他老是一直唱姊姊94F 10/04 00:36
MarkFung: 既然沒進私人口袋,可見私人之用仍是研究用途95F 10/04 00:36

我的私人用途由公款付帳
雖然沒進我口袋,還是私人之用啊。

berryc: 原PO核銷的方式我說出來啦..在私人單位這很常見,你要這樣96F 10/04 00:36
MarkFung: 那請問假發票跟逃稅的證據呢?柯P已經公布扣繳憑單97F 10/04 00:36
berryc: 說柯團隊作假帳 ??98F 10/04 00:37

基本上你舉的案例的確是觸犯偽造文書罪沒錯。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38:01
sharkimage: 台大402專戶未依規定上報 梁文傑:審計部胡說99F 10/04 00:37
piliwu: 領回來是用在不同研究,用帳戶逃稅是有刑責的100F 10/04 00:38
MarkFung: 所以叫你提出私人之用的證據或單據啊?看不懂嗎?101F 10/04 00:38

柯P的法規這樣寫,為什麼我還要提證據?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38:23
berryc: 那連勝文開自己家基金會或公司的車子,要不要拿出行車紀錄102F 10/04 00:38

你要講連勝文更爛我沒意見。

plus203ft: 所以哪邊有他作假帳還有用公款付私用的證據喇103F 10/04 00:38

公款供私人之用,也是柯P寫的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38:54
berryc: 器出來證明是洽公用不是私用?104F 10/04 00:38
MarkFung: 羅淑蕾拿著比柯團隊還多的資料,整整研究超過半年105F 10/04 00:38
sharkimage: 私人運用是指 個人拿去做研究之用 你都不用看全部規定106F 10/04 00:38

私人之用的中文意思就是非公務
後面還有可以提領現金,根本無法追縱用途。

sharkimage: 就能說文解字的喔107F 10/04 00:39
plus203ft: 你自己辦法不看完整拿著其中段落自己解釋是安怎108F 10/04 00:39
MarkFung: 你指控別人不用提證據?對啦,司法都你們國民黨操控的109F 10/04 00:39

證據就是柯P寫的法規。

berryc: 所以說只能說柯P衰啊..在公家單位,人家就是拿顯微鏡來揪你110F 10/04 00:39
piliwu: 有沒有罪不是看他怎麼寫而是怎麼做,這麼簡單都不懂111F 10/04 00:39

沒錯啊,所以柯P有沒有罪是看檢調
但他法規既然寫著公款可供私人之用
質疑他有不對嗎?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40:34
berryc: 一點點的灰塵. 真可笑112F 10/04 00:39
littlesss: 腦補成這樣113F 10/04 00:40
MarkFung: 哪天我說O你娘,結果被控強暴我也不意外了...114F 10/04 00:40

你如果寫出來O我老母的計畫
那當然我也會懷疑你啊

piliwu: 聽你在胡說,捐入帳戶再領現出來要吃官司好嗎115F 10/04 00:40

柯P法規就這樣寫。

MarkFung: 因為我說過要O誰的母親,結果沒有證據就可以說我強暴?116F 10/04 00:41
plus203ft: 你的寫法是在質疑?我可沒看到問句阿,你是在說他這樣117F 10/04 00:41

柯P的法規要實現,一定有假單據啊,這的確不需要問句。
今天你們只是說,法規有犯罪,不代表真的去實行。

plus203ft: 子是逃稅&大家都這樣做118F 10/04 00:41
berryc: 生活中太多違法的事啦...比如說你替家人辦事,一般來說要簽119F 10/04 00:41
westfour: 噗 屁話這麼多 敢不敢來打賭? 賭最後無罪?120F 10/04 00:41
piliwu: 一堆人每天在網要搞對方娘親你怎不管121F 10/04 00:41
MarkFung: 你是在指控跟影射,不是懷疑122F 10/04 00:41
plus203ft: 你要是只是質疑,內文要不要改?123F 10/04 00:41

不用改啊,要實現「公款供私人之用」,一定是靠假單據。
我討論的都是柯P的法規
有沒有實現我的確不知道。

westfour: 不用多  3萬就好,敢不敢?  別扯什麼道德門喔,哈124F 10/04 00:42
Jackyfans: 你以為供私人之用就不用經過台大審核了嗎?125F 10/04 00:42
plus203ft: 哪邊法規寫出來一定要假單據?126F 10/04 00:42

那你舉一個「公款供私人之用」,而無需假單據的方法。

berryc: 委託書.  但常因為方便,家人口頭叫你代辦,你就順手在委託127F 10/04 00:42
MarkFung: 所有內容有暴力動漫和小說的作者注意啦,你們被懷疑128F 10/04 00:42
piliwu: 光台大會計室就不會讓他領現金,有上班的知道好嗎129F 10/04 00:43
MarkFung: 在撰寫犯罪的計劃書咧~  不用證據就可以關起來喔130F 10/04 00:43
berryc: 書上幫你家人簽了名...這也叫偽造文書.  so what?131F 10/04 00:43
f11IJ: 真正瞭解內情的台大醫師 沒有一個人懷疑柯文哲的清白....132F 10/04 00:43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44:19
westfour: 你真以為能直接領現出來? 還是某蕾刻意把SICU帳扯一起133F 10/04 00:43
f11IJ: 倒是一堆看了新聞媒體就在那邊大放厥詞的人,真的很好笑134F 10/04 00:43
newfolder: 跟個認為廠商捐款可以捐到醫師私人戶頭的人認真甚麼 XD135F 10/04 00:43
gestapo: 內規寫歸寫,可是有看到有人這麼做嗎?不要誤植不成選後136F 10/04 00:43
berryc: 只要你家人沒跟你翻臉  偽造文書又怎樣? 法律不是用來揪人137F 10/04 00:43
piliwu: 沒憑證沒用途你可以領現核銷?有點常識再來討論138F 10/04 00:44
berryc: 的毛的139F 10/04 00:44

我也沒說偽造文書又怎樣
只要承認這個法規要落實,一定有偽造文書就好。

yehpi: 說實在的干你屁事140F 10/04 00:44
MarkFung: 又來了  那是供私人在公領域研究使用,當然不會有假單據141F 10/04 00:45

在中文上,公務用就不是「私人之用」,
然後,後面的「提領現金」你又如何解釋?

newfolder: 看某人到現在還舉不出哪個醫師收廠商捐款是用私人戶頭142F 10/04 00:46
newfolder: 就知道是不是來打爛仗的
newfolder: 陪著一起滾爛泥巴就輸囉
gestapo: 才說誤會ㄧ場。145F 10/04 00:46

其實,一個要選市長的人
法規寫著「公款可扣17%提領現金」
我是不覺得質疑這點有什麼不對啦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47:53
agner: 小英雄你下限秀不完嗎146F 10/04 00:48
yehpi: 還要別人解釋.. 真的來秀下限的147F 10/04 00:48
plus203ft: 法律上說的善意跟你中文學的善意是不是一個意思我問你148F 10/04 00:49
Jackyfans: 最快的方法,你去捐錢給MG149,然後說你要領出現金149F 10/04 00:49
Jackyfans: 看人家會不會理你

現在柯P要選市長,當然不準啦
你看到出來選之後,對以前的發言改口幾次。

plus203ft: 解釋權就不在你身上,有權解釋的人解釋給你聽你不聽151F 10/04 00:49
plus203ft: 怪誰阿到底

你有權解釋?

piliwu: 你不懂會計才會問這提領現金這麼問題,現金完全不是重點,153F 10/04 00:50
piliwu: 有合法程序核銷你管人家對方科目是現金什麼

會計程序根本不可能讓公款提領現金,或者公款供私人之用。

nickness: 看ID不多說……只是你作過醫學研究嘛?!發過幾篇SCI論155F 10/04 00:51
plus203ft: 擬辦法的人有沒有權解釋?管理帳戶的人有沒有權解釋?156F 10/04 00:52
Jackyfans: 這個柯P要不要選沒有關係,等選完之後,你去捐錢157F 10/04 00:52
plus203ft: 有權解釋的人解釋了你看過沒有?158F 10/04 00:52

柯P沒有針對「供私人之用」、「提領現金」解釋喔
有的話請分享連結。

Jackyfans: 再說你要領出現金,看人家會不會理你159F 10/04 00:52

他現在被抓包當然會改了,這有什麼意義。

piliwu: 聽你在胡扯,你要不要問問看一堆公司除薪水還匯多少給員工160F 10/04 00:53

公司又不是公家單位。

newfolder: 根本沒有被抓包的問題啊 有甚麼好改的 只有你講改而已161F 10/04 00:54
Jackyfans: 被抓包??證據在哪裡?可以拿出來給我看一下嗎?162F 10/04 00:54

證據就是你都已經同意「公款領現金」是違法的
他當然不會再做啦。

kaorucyc: 不需要浪費時間跟XX小英雄說明好嗎  他就一直唱姊姊163F 10/04 00:54
piliwu: 供私人用也不是國家的錢而是廠商捐款,供私人研究164F 10/04 00:55

廠商捐到MG149就是公款了。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55:46
newfolder: 也是 跟認為廠商捐款可以捐到醫師私人戶頭的人認真啥呢165F 10/04 00:55
newfolder: 噓就對了
piliwu: 他都有說明你當做沒聽到而已167F 10/04 00:55

分享個連結嘛
柯P只對能解釋的解釋而已。

westfour: 早就分析過私人之用是唬爛的了 因為捐進去的不是到SICU168F 10/04 00:56

對啊,既然捐到公款帳戶
為什麼MG149法規說可以「供私人之用」?


newfolder: 小英雄說廠商捐款可以捐到醫師私人戶頭 分享醫師姓名嘛169F 10/04 00:56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57:08
newfolder: 分享一下啊 XDDDDDD170F 10/04 00:56
westfour: 要"領"(使用) 就是要過上面11個章171F 10/04 00:56

假單據110個章也沒用。

piliwu: 捐到帳戶用在研究經費你是在不爽什麼172F 10/04 00:56

你怎麼知道「私人之用」是用在研究?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57:44
westfour: 就說了  敢與我打賭否  不多  3萬就可以了173F 10/04 00:57
kaorucyc: 小英雄就是出來玩抹黑的啊  不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174F 10/04 00:57
piliwu: 公家也一樣有匯到私人戶頭,馬英九不就是了175F 10/04 00:57

公家給你的薪水當然可以匯到私人戶頭,也可以供私人之用。

westfour: 那句話有醫師分析過是要唬爛年輕醫師多多捐款176F 10/04 00:57
westfour: 供私人之用那句

那是某個律師分析的。
所以要嘛這個法規是唬爛,只要有實行就是偽造文書,對吧?

newfolder: 要人分享連結 自己卻無法分享醫師姓名 呵呵呵呵呵178F 10/04 00:58
piliwu: 人家開記者會你不想聽怪我囉?179F 10/04 00:58

所以你舉不出連結嘛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0:59:27
MarkFung: 所以你一定有假單據的資料  請提供一下好嗎?110個章180F 10/04 00:59
HookWorm: 抹黑 誰不會?181F 10/04 00:59
piliwu: 說人假單據你要負責舉證,學羅淑蕾喔182F 10/04 00:59

很簡單啊
誰可以舉出「公款提領現金」、「公款供私人之用」而不用假單據的方法
我捐給柯P競選帳戶一萬元,
收據會scan在網路上
舉不出來piliwu捐給柯P競選帳戶一萬元,好不好?

Jackyfans: 私人之用,沒有用在研究上,你以為台大11個章蓋假的嗎183F 10/04 00:59

所以說假單據啊

piliwu: 特別費最好是薪水啦184F 10/04 00:59

特別費是以領據當單據喔!

newfolder: 所以你舉不出醫師姓名嘛185F 10/04 01:00
MarkFung: 以及你和羅淑蕾一定有證據證明私人之用不是用在研究186F 10/04 01:00
MarkFung: 相關證據請都私信給我好嗎,我要去睡了~

私人之用的中文不就是私領域嗎?
後面的提領現金你又如何解釋?

yehpi: 你先秀個連結嘛188F 10/04 01:00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01:48
newfolder: 小英雄說廠商捐款可以捐到醫師私人戶頭 快分享醫師姓名189F 10/04 01:00
Ethicizer: 八卦首噓,沒幽默感190F 10/04 01:01
newfolder: 分享出來我newfolder檢舉拿到獎金分littlehero 好不好?191F 10/04 01:01
piliwu: 謝謝你的一萬元,零用金都會撥給私人,初會有教192F 10/04 01:02

零用金什麼時候會撥給私人?

Nevhir: 你以為一句私人使用 就能跳過台大關關的審核?當台大是豬?193F 10/04 01:02

所以要假單據啊
前面有台大教授假單據的新聞

kaorucyc: 你的兩個問題  前天就有人回妳了194F 10/04 01:02

前天回的例子都不是「私人之用」、「提領現金」。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03:09
opting: 沒爆點 洗洗睡吧195F 10/04 01:03
piliwu: 特別費的確是領據當單據,自己不懂不要亂講196F 10/04 01:03

所以特別費的核銷點就是「領據」
而且也不能當私人之用。

melonlon: 不就跟義美一樣 表示內含反式脂肪 重量0公克 標示不實197F 10/04 01:03
Jackyfans: 假單據?證據勒?拿出來呀,不要跟羅淑蕾一樣可以嗎?198F 10/04 01:03

我的證據很清楚啦
柯P的法規要現行的唯一可能,就是假單據
你也無法反駁。

letts: ..喔199F 10/04 01:04
Nevhir: 假單據?你有證據嗎?難道路人甲犯罪 檢調就能抄你家?200F 10/04 01:04

法規是柯P寫的,難道柯P在本案是路人甲?

piliwu: 助理買個開會午餐便當,先代墊現金,會計就會撥給他201F 10/04 01:04

那也不是「私人之用」、「提領現金」。

melonlon: 這篇跟之前小英雄用的詭辯技巧差好多哦!202F 10/04 01:05
kaorucyc: 明明就是好嗎  你知道不知道MG149私帳的私人用途是啥203F 10/04 01:05

來個官方解釋的連結。

kaorucyc: 自己不知道在那唱姊姊204F 10/04 01:05

我覺得唱姊姊的是硬要把私人之用跟公務扯上關係的吧
然後對於「提領現金」又一直裝死。

piliwu: 不要跳針,你先說沒有公款會給私人,特別費就是公款205F 10/04 01:06

我是說沒有公款會給「私人之用」。

kaorucyc: 人家柯辦都有給MG149的各種問題解答了   自己不看還再亂206F 10/04 01:07

我的那兩個問題柯辦都沒有回答啊。

Jackyfans: 小英雄一直在唱姊姊,只是在質疑,那就交給檢調辦207F 10/04 01:07
piliwu: 「公款提領現金」是你自己講的,一萬元收據等你貼208F 10/04 01:07

預支當然不是提領現金啊。
你去銀行那種才叫提領現金。

piliwu: 私人之用就是研究經費,再跳針啊209F 10/04 01:07

你一直跳針這句話,誰這樣講的?

yehpi: 你打幾句廢話叫證據清楚?210F 10/04 01:08
Nevhir: 你已經預設柯P有罪的立場 各種質疑 卻半點證據也拿不出來211F 10/04 01:08

我是判斷柯P的辦法有罪
至於這個辦法有沒有實行,我的確不知道。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09:04
yehpi: 說實在蠻佩服212F 10/04 01:08
piliwu: 我舉零用金跟特別費兩個例子,公款可以提現,願賭服輸213F 10/04 01:09

願賭一定服輸。
請舉出「提領現金」的例子
預支不是提領現金。

Nevhir: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拿不出證據 自己的腦補就留在心裡吧214F 10/04 01:10

我的一分證據就是柯P的辦法違法,我就說這一分話。

kaorucyc: 那兩個問題也早就說明了好嗎  最一開始就說了215F 10/04 01:10

舉個連結分享。

piliwu: 蘇貞昌就是領據簽了領現金,還有一堆人你自己Google216F 10/04 01:10

一、特別費是匯到戶頭,不是領現金。
二、特別費也有核銷,就是領據,所以也不是「提領現金」。

kaorucyc: 你跟吹狗雷一樣的問題  人家早說過了217F 10/04 01:10

舉個分享嘛

piliwu: 所你是會計外行,匯款到戶頭跟領現金是一樣的合程序218F 10/04 01:11

不一樣,現金有斷點,匯款沒有。

kaorucyc: 1是你根本看柯辦的MG149懶人包  2是你看不懂中文219F 10/04 01:11

我保證我都看完了
柯P沒解釋。

piliwu: 重點是核銷的憑證用途,不是你用匯款或領現金220F 10/04 01:12

提領現金怎麼會需要「核銷」?
你去銀行領錢需要「核銷」嗎?
這就表示特別費不是提領現金。

kaorucyc:     ^根本221F 10/04 01:12
mokke: 昨天還前天就被打臉了, 今天繼續跳針複製貼上222F 10/04 01:12
kaorucyc:     ^根本沒看223F 10/04 01:12

那就請你分享他的解釋啊

Nevhir: 柯P用詞你要怎麼解讀是你的事 但要說他有罪 光腦補可不夠224F 10/04 01:12

辦法有罪不是我的腦補。

kaorucyc: 3是看了故意當沒看到  繼續抹黑  就像吹狗雷一樣225F 10/04 01:13

那就請你分享他的解釋啊

piliwu: 特別費有人匯款有人領現好嗎?少在那邊凹兩種不一樣226F 10/04 01:14

領現是用領據當單據「核銷」
不是提領現金。

OPENGOOD: 怎麼不上電視講227F 10/04 01:14
Aeryzephyr: 那你又怎麼知道私人之用不是用在研究?該你提證據吧?228F 10/04 01:14

私人之用的中文就是非公務。

Nevhir: 辦法有不有罪你說了算?我記得那是法官的事 再者 證據呢?229F 10/04 01:15
piliwu: 貸方寫現金你不用借方科目喔?不會會計去問人230F 10/04 01:15

總之銀行提領現金無需「核銷」。

kaorucyc: 前天就有人解釋給你了  你還砍文章231F 10/04 01:15

前天根本沒有舉出柯P的說明喔
我什麼時候砍文章

OPENGOOD: 講的有理大家都會支持你der ^.<232F 10/04 01:15
yehpi: 真的跳針無下限...233F 10/04 01:16
Aeryzephyr: 官方的說法就是,私人之用只能用在研究上234F 10/04 01:17

連結?

piliwu: 懶的跟初會都不懂還愛凹的人講帳的問題,不會謙虛點235F 10/04 01:17

你不用講那麼多,誰去銀行領錢,還要交代要怎麼花的?

kaorucyc: 砍文章我記錯  我既成你發的236F 10/04 01:18
piliwu: 銀行領錢:借現金貸,銀行存款,最好不用核銷啦237F 10/04 01:18

誰去銀行領錢,需要交代怎麼花的?

Aeryzephyr: 你不能就中文解釋阿,不然早就依「洗錢」定他罪了好嗎238F 10/04 01:19

所以你也同意辦法違法。

kaorucyc: #1KB1CZxH  這篇就說明了私人用途  跟提領現金239F 10/04 01:19

現在問的是柯P的官方說五吧

piliwu: 沒做憑證你以為銀行戶頭你愛領就領?240F 10/04 01:19

我是講核銷,你在說憑證。

Nevhir: 私人之用也是用在研究 不僅要台大審核 還得經大家開會決定241F 10/04 01:19

提領現金之後,誰知道他用在那裡?

kaorucyc: 不要唱姊姊了  MG149的私人用途就是那樣用242F 10/04 01:19
piliwu: 打烏賊戰叫個有料的人來好嗎?什麼都不會很弱耶243F 10/04 01:20
Nevhir: 腦補人家沒用在研究就提證據 不然只是壞人不信好人做好事244F 10/04 01:21

「私人之用」就是非公務。要說私人之用用在公務的,比較像腦補吧

Aeryzephyr: 有行為才叫違法,我在紙上寫個洗錢兩個字都算違法?245F 10/04 01:24

你寫的字的內容是違法的,你的行為沒違法。

Nevhir: 人家私人之用就是用在私人的研究計畫 你要質疑是你的事246F 10/04 01:24

這完全全是你的腦補啊
連柯P的官方說法都舉不出來。

kaorucyc: 那就是你自己在亂解釋MG149的私帳用法  人家懶人包私帳247F 10/04 01:24
kaorucyc: 怎麼用早說過了

懶人包說私帳來源是互助金
MG149法規又說個別帳可以轉私帳,這不就矛盾了?

而且這邊講的是說公帳的公款私用需要假單據
私帳本來就愛怎麼用怎麼用。

Nevhir: 自己在文字上鑽牛角尖 見縫插針 卻半點證據也提不出249F 10/04 01:25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27:05
Nevhir: 這年頭莫名質疑別人還要對方提證據 真是前所未聞250F 10/04 01:26
GABA: 這裡有點陷阱假設捐兩百萬給MG149收錢後拿到收據可以抵稅251F 10/04 01:26
mun0167: 我當初用國科會也都五五分帳私人之用..但是我014不怕你252F 10/04 01:27
GABA: 收據是台大會計系統給的柯的帳房紀錄有這筆捐款但是要"領出"253F 10/04 01:27
kaorucyc: 個別帳轉私帳那篇給解釋了  不要無視254F 10/04 01:28

一、那邊解釋的都不是「提領現金」、「私人之用」。
二、柯辦懶人包並沒有說,私帳的來源還包括公帳、個別帳。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28:55
GABA: 的時候假設是想拿現金又是要跟台大會計系統跑流程但是只是領255F 10/04 01:28
GABA: 現金要有理由寫在申請書之類的表格給台大會計系統核銷請問想
mun0167: 我剩文昨夜與止兀提領現金..快來檢舉257F 10/04 01:30
GABA: 領回現金這種理由台大會計系統會不會核准?應該不會所以捐了258F 10/04 01:30

所以如果真的有「捐款提領現金」這回事
一定是靠假單據。

kaorucyc: 人家說明你一直跳針說不是  抹黑只要唱姊姊就好259F 10/04 01:31

啊他們舉的例子就不是啊,你有沒有看。
柯P的官方解釋你也沒分享。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32:16
kaorucyc: 難怪KMT整天在唱姊姊260F 10/04 01:31
kaorucyc: 宇昌案時這樣唱姊姊  現在MG149也在唱姊姊
GABA: 就是捐了要領領不出現金出來花兩百萬只能抵稅一兩萬真是逃稅262F 10/04 01:32
GABA: 高招

所以要靠假單據才能領出現金。
而且200萬省下的稅可能可以到80萬喔!

mun0167: 跳針根本不用跟他認真..反正這種人又沒在管現實的264F 10/04 01:32
kaorucyc: 官方的東西你去人家官網看  還是你只知道神豬官網265F 10/04 01:33

我都有看,就沒有
敬請惠賜連結。

kaorucyc: 所以一直只會說MG149違法  因為神豬說違法266F 10/04 01:33
vow70: 你要質疑人可以,提出一個柯P有不法的證據才來說啦。267F 10/04 01:34

那就同意柯P的辦法違法。

kaorucyc: 假單據也只是你們抹黑時在說的  又拿不出來268F 10/04 01:34

我不能確定柯P的辦法有實行啊
但是實行的話一定是靠假單據。

vow70: 同樣標準,請你們家神豬也一起公佈所有的財產來源,順便講269F 10/04 01:35

我同意連勝文更爛啊,然後呢?


mun0167: 他就違法阿...可惜你辦不了他270F 10/04 01:35
vow70: 一下他的財產來源怎麼來的,拿著一個辦法就想入人罪。271F 10/04 01:35
vow70: 所以兩個一樣爛,票投神豬啊,誰不知道你的傾向。

沒有喔,連勝文比較爛喔

Jackyfans: 一直說一定靠假單據,你就拿證據出來呀273F 10/04 01:37

證據就是,沒人可以說出,不用假單據
公款如何「供私人之用」、「提領現金」。

vow70: 柯P辦法違不違法我不知道,但你完全沒證據證明他有罪就是無274F 10/04 01:37

有沒有刑責是看法官
但是要選市長的人不能討論嗎?

mun0167: 加油..證據這麼充足一定可以逮捕柯P275F 10/04 01:38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38:59
YuenYang5566: 你這說法之前就解釋過了...276F 10/04 01:38
vow70: 罪,哪有指別人犯罪,還要別人自己證明自己無罪的。277F 10/04 01:38
Jackyfans: 廢話,都是用真單據,當然說不出來有假單據278F 10/04 01:38

真單據,台大會讓公款給人家「提領現金」?

siamen: 帳戶在台大會計架構下,怎麼證明實務上可以私用?279F 10/04 01:39

實務上就有很多人用假單據。

vow70: 你難道不知道,世界上最困難的事就是證明自己無罪。280F 10/04 01:39

不困難啊
你舉出一個不用假單據,公款可以「提領現金」的方法
我就要捐給柯P一萬元了。

mun0167: 要出門了嗎原po...我們一起去抓柯P281F 10/04 01:39
siamen: 如果實務上做不到,根本就只是在挑法規語病而已282F 10/04 01:40

實務上用假單據就做得到。

siamen: 有的話就去查,但要是沒有,這種指控跟吱有得拼283F 10/04 01:41

本來就要查
但法規違法,跟實行有沒有實行可以分開討論。

Aeryzephyr: 所以你的意思是有供私人之用&提領現金嗎?284F 10/04 01:41

柯P法規說可以,實際上我不知道有沒有。

siamen: 用假單據的話跟法規本身有何關係?285F 10/04 01:41

因為這個法規要實現,一定是靠假單據才做得到。

mun0167: 小英雄快出發...我到吉林路總部門口了..柯P等你中286F 10/04 01:41
siamen: 隨便哪個帳戶不都能這樣搞287F 10/04 01:42

台大一堆教授假發票,誰跟你不這樣搞。

Jackyfans: 不用在那邊玩文字遊戲,你只是想解釋你自己想要的288F 10/04 01:42

我只解釋事實,我對事實中立。

vow70: 等你捐了再說啊,快點,馬上捐,之後快去檢舉柯P污錢。289F 10/04 01:42

你舉出例子我就捐啊

vow70: 要指別人犯罪,可是要有相當確實的證據,可不是拿著辦法就290F 10/04 01:43

我沒有指責柯P犯罪
我說柯P的辦法違法。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43:51
mun0167: 這邊的警察表示..你若再無法提出證據控告柯P291F 10/04 01:43
mun0167: 就得將柯P他阿...無罪釋放
vow70: 可以證明那人有犯罪,你先拿出證明柯P犯罪的事實鐵證來看。293F 10/04 01:44
vow70: 違法不是犯罪,你邏輯有沒有問題?

一、違行政法不是犯罪,機會教育。
二、就算我說柯P的辦法實行會犯罪,我也沒指責柯P犯罪。

Jackyfans: 你都說你沒有指責柯P犯罪,你管人家內規怎麼寫295F 10/04 01:45

為什麼要選市長的人,我不能管他內規怎麼寫?

vow70: 辦法犯罪?怎麼,你又變成法官啦,犯不犯罪都給你說就飽了296F 10/04 01:46
mun0167: 小英雄在你在這邊嘴泡的時候我們錯失了逮捕他的黃金時間297F 10/04 01:46
mun0167: 你要怎麼面對廣大的台北市民
vow70: 辦法犯罪是犯了什麼法,你給大家解釋一下嘛。299F 10/04 01:47

公款供私人之用、公款提領現金
必然是靠假單據,觸犯了偽造文書。

siamen: 為何一定要假單據?私人之用的定義你怎麼知道就是隨便花300F 10/04 01:47
Jackyfans: 柯P都自己說,他以前就是白目的寫法,你有事嗎?301F 10/04 01:47

就算不講「洗錢」二字
公款提領現金還是違法
你只能說柯P誠實到幾乎天真的地步

siamen: 不用核銷?302F 10/04 01:47

所以我說,必然要靠假單據來核銷。

vow70: 辦法犯罪,但沒有證據證明他的行為犯罪,請問該當何罪?303F 10/04 01:48

無罪啊
但應該讓選民知道這樣的事實。


mun0167: 柯P現在逍遙法外都是小英雄的責任..你擔得起嗎304F 10/04 01:49
vow70: 必然咧,所以你證據拿出來了沒?沒有,指人犯罪可以假設喔305F 10/04 01:49

證據就是沒人能夠說出,不靠假單據如何公款提領現金、供私人之用。

siamen: 如果私人之用不是你的定義你說的就不成立了嘛306F 10/04 01:50

中文的私人之用就是非公務,如果柯P有其他的定義請舉出他的官方說法。
但公款提領現金還是非假單據不可。

Jackyfans: 你說你沒有指責柯P犯罪,又說公款提領現金違法307F 10/04 01:50
vow70: 無罪,那你現在想打道德門囉,真是笑死人了。308F 10/04 01:50
siamen: 你硬要說私人之用就是自己花,當然怎麼說都對309F 10/04 01:51

這不就是「私人之用」的中文解釋嗎?

Jackyfans: 那請問柯P到底是有罪還是沒罪310F 10/04 01:51

公款提領現金是柯P寫的MG149辦法內容
辦法違法,柯P本人違不違法我就不知道了。

sooppp: 只會講一定是用假單據..證據拿出來嘛311F 10/04 01:51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1:52:28
mun0167: 當然有罪..但是原po只想沉迷在這邊嘴..錯失良機312F 10/04 01:52
vow70: 假單據找到了沒?趕快拿出來讓柯P一刀死啊。313F 10/04 01:52
mun0167: 要是原po早點出門柯P現在早就在看守所了314F 10/04 01:52
siamen: 所以還是要看法規的解釋跟調查是否真有犯罪行為吧315F 10/04 01:53

行為本來就是檢調才查得到
我只說辦法違法。

Jackyfans: 辦法違法,那就是柯P白目的寫法,你可以不要再跳針了嗎316F 10/04 01:53

用白目就可以解釋違法,市長候選人還真好當啊

mun0167: 樓上不要這樣..他說犯罪就犯罪317F 10/04 01:54
siamen: 單憑一個文字上有爭議的法規要追究人格不會太過嗎?318F 10/04 01:54

「私人之用」表示非公務,這在文字上有爭議嗎?

mun0167: 有爭議..快出發319F 10/04 01:55
vow70: S大,那是內規吧,不算法規,僅是用來規範醫療團隊的內規。320F 10/04 01:55

這個內規的全名:  外科加護病房醫療經費MG149法規

Jackyfans: 只要沒有實質犯罪,你管人家內規怎麼寫,你住海邊嗎?321F 10/04 01:56

一個市長候選人,寫的法規違不違法不該討論嗎?
現在的公民是怎麼了?

vow70: 你一直講私人之用,就代表柯P有用在私人用途上,證據咧?322F 10/04 01:56

私人之用是柯P寫的
至於有沒有問檢調。

siamen: 問柯p阿,如果他也同意只有假單據可以走這條,馬上不投他323F 10/04 01:56

難道你都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mun0167: 沒錯..根本十惡不赦..一定有罪324F 10/04 01:57
vow70: 那又怎樣?柯P不是立法委員,定的辦法不具法律效應。325F 10/04 01:57
Jackyfans: 人家寫內規是寫給自己內部看的,你是MG149成員嗎?326F 10/04 01:57

如果這個法規有實行,就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了,不只是內部的事。
身為市長候選人,不該討論嗎?

mun0167: 現在的公民怎麼了..看到現行犯不去逮捕一直在這邊說327F 10/04 01:57
Jackyfans: 如果不是你管那麼多幹嘛328F 10/04 01:58
vow70: 那神豬一直不講他的財產來源,你怎麼不追究?你公民怎當的329F 10/04 01:58

因為我已經認定神豬更爛。
你如果認為柯P很爛,就不要去檢驗他。

mun0167: 公民看到現行犯不逮捕..哪門子的公民330F 10/04 01:59
Jackyfans: 有實行,就觸犯法律?證據在哪裡?拿出來呀331F 10/04 01:59

違法的辦法實行,當然會觸犯法律。
你要我舉什麼證據?

vow70: 你有證據證明他行為違法嗎?沒有,那你根本在講廢話。332F 10/04 02:00

我本來就沒說他行為違法啊。
但市長候選人自己寫的辦法違法
公民為什麼不該討論?

Jackyfans: 你都說獨犯法律了,怎麼會沒有證據?333F 10/04 02:00

但我沒有說這個違法的辦法有實行啊。

siamen: MG149的文字風格跟一般法規差這麼多,你要我憑這四個字覺334F 10/04 02:01

「提領現金」、「供私人之用」跟文字風格無關吧。


mun0167: 證據原po已經說了很多次也很充足..但是他不肯一起逮捕335F 10/04 02:01
sooppp: 證據檢調會查.小英雄只在這裡講柯違法了XD336F 10/04 02:01
vow70: 原來人爛就可以不檢驗喔!這什麼邏輯,和鄭村棋一樣爛。337F 10/04 02:01

大家都知道很爛的人,檢驗他幹嘛?

Jackyfans: 沒有證據,就是沒有犯法,你知道什麼是無罪推定論嗎?338F 10/04 02:01

那是行為,我現在討論的是辦法。


siamen: 得他鼓勵單據造假,我寧願先聽解釋再做定論339F 10/04 02:01

所以他一直不解釋,就不能討論?

vow70: 寫的辦法違法又怎麼,實質上有違法嗎?再說,柯P本來就不是340F 10/04 02:02
vow70: 法律人,內規寫得不好也很正常。

你同意辦法違法就好,其他我都沒意見。

Jackyfans: 沒有實行,就是沒有犯罪啊342F 10/04 02:04

奇怪了,我也沒說柯P犯罪。

mun0167: 看來只能含淚投柯P了343F 10/04 02:04
vow70: 未來,他當上市長,自然會有法律專業人仕替他寫。344F 10/04 02:04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2:06:09
mun0167: 一堆人住海邊..小英雄劇場愛怎麼演就怎麼演..管那麼多345F 10/04 02:05
Jackyfans: 沒有犯罪,你是要討論什麼?一直說內規有違法346F 10/04 02:05
Jackyfans: 又拿不出違法的證據

辦法違法的證據講N次了
你不看而已。

vow70: 你是法官嗎?有什麼資格判定誰違不違法?348F 10/04 02:06

每個人都有資格判斷違不違法
法官只是有強制力而已。

Jackyfans: 你自己都說柯P沒犯罪,那有什麼好討論的349F 10/04 02:07
mun0167: 他是腦內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支持你350F 10/04 02:07

順便問一件事,現在你們說行為有沒有違法要看檢調
有沒有想過萬一選前真的把柯P起訴了,那怎麼辦?

vow70: 你說柯P寫的辦法違法,麻煩把他寫的辦法拿去告,看法官理不351F 10/04 02:08
vow70: 理你。
vow70: 再來,寫的辦法假如違法能告什麼罪?你說一下啊。
siamen: 討論到底啦 就是你覺得按字面上解釋這辦法只有假單據可走354F 10/04 02:09
mun0167: 如果起訴了繼續含淚投柯P355F 10/04 02:09
siamen: 我覺得要看柯P定這辦法的初衷為何而定 不就這樣356F 10/04 02:10

本來就大家都在做假發票,也沒什麼了不起
只是沒人會白目到寫出來。

vow70: 起訴又怎樣?法院程序沒結束前,人都是無罪的。357F 10/04 02:10

那選前不可能定讞,恭喜柯P必然清白!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2:13:01
vow70: 講了老半天,和羅淑蕾一樣,只拿著辦法在講,連個證據都沒358F 10/04 02:11
mun0167: 小英雄不動手逮捕選前是要怎麼起訴柯P359F 10/04 02:15
mun0167: 小英雄太令人失望..不僅錯過逮捕柯P結果也沒招降半個人
※ 編輯: littlehero (223.136.96.116), 10/04/2014 02:16:40
fjyang: 抹黑無下限~~361F 10/04 02:16
joanrey: 投入自己的金錢做研究用可以抵稅有什麼問題嗎?362F 10/04 02:19
joanrey: 還是你當作研究是慈善事業? 大部分非營利也都還要扣除基
joanrey: 本開銷勒
joanrey: 以一般民眾的個人身分捐款, 同時以台大研究員的身分為國
a9711210: 辦法違法所以呢?馬英九也從來沒有出示放棄綠卡文件你366F 10/04 02:22
a9711210: 怎麽不去質疑
joanrey: 家作研究, 兩個身分不同且沒有衝突368F 10/04 02:23
kdh: 柯救人30年,只想再救更多人;連只想拿回權力。比MG149難理解嗎369F 10/04 02:31
giyuan: 689繼續蠢吧370F 10/04 02:33
samonella: 私人支用就是研究用,問你家吳毅暉就知道了啦! 裝傻?371F 10/04 02:50
yehpi: 拜拜這帳號鎖一鎖吧 擺明來亂的372F 10/04 02:55
momo31: 好像很有道理373F 10/04 02:57
hellotim: 這麼勤快回文,不容易,快點下班吧!374F 10/04 03:16
Cosmoswalker: 哦375F 10/04 05:26
collector:376F 10/04 07:24
winman983: 怎麼不談談金衛TDR377F 10/04 07:51
ryosuke: 好好好,我知道你有領500啦……378F 10/04 07:54
kingsinger: 紅的喜氣379F 10/04 07:58
linlinjiang: 你只舉出內規上有瑕疵 但有任何證據證明私人之用嗎?380F 10/04 08:09
helloman: 亞利安經濟學大師原來還兼任亞利安法官喔381F 10/04 08:36
carters: 系勒工蝦餃?382F 10/04 08:54
dedeka: 加油~383F 10/04 10:22
iamgyfan:384F 10/04 10:29
pinso: 人格低劣385F 10/04 11:21
KKlin813: 你好弱喔386F 10/04 11:26
bleat: MG149的內規從2003到2014 總共修改了26次 請問你提的私人支387F 10/04 13:24
bleat: 用是那一年的版本 ??
adkue:389F 10/04 14:05
louisman: 論點怪怪的..390F 10/0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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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moto, kfieva 說瞎!
1樓 時間: 2014-10-04 21:45:59 (台灣)
  10-04 21:45 TW
小英雄大概是賺錢最認真的...
2樓 時間: 2014-10-04 22:26:15 (台灣)
  10-04 22:26 TW
littlehero 這傢伙怎麼一直在跳針? 還是連D派來的?
3樓 時間: 2014-10-05 04:04:00 (台灣)
  10-05 04:04 TW
辦法違法 但是行為不違法 就算這樣論點可以成立 請問這樣犯了哪條法律???到底是以辦法為準還是以相關法規為準來判刑???當私人設立的辦法與法規牴觸 當然以法規為準 更何況最重要的行為你也說並無違法!!!所以別在搞道德審判了 人治社會才會希望聖人降世
4樓 時間: 2014-10-05 10:38:24 (台灣)
  10-05 10:38 TW
又一個在亂寫只根據管理辦法在解釋的,先捐入 再領出 可做私人用途,"私人用途"指的是私人的研究計畫,你以為402帳戶底下的錢你現在說要拿去買台電視放家裡申請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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