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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1 13:13:36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j589745 (藍天很藍)
標題 Re: [討論] 關於中正一分局取消公投盟路權
時間 Fri Apr 11 11:25:23 2014


剛打中正一分局網頁上的聯絡電話
接電話的請我改撥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打去之後以下簡略對話內容

我:請問貴局是依照集遊法哪條規定
   撤銷公投盟的路權申請
   並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警:第十一條第二款

這裡附上給大家參考
第 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我:第十一條第二款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的關聯是?

警:他們今天那個帳篷在立法院廣場內是違法的嘛

我:這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有什麼關係?

警:那他們這違法的嘛 我們當然要作處理

我:這我知道 所以你們今天早上也做驅離了嘛
   但是憑什麼不許可他們未來所申請的集會?

(持續跳針了幾回合)

警:那我們不能讓他們一直違法在那邊啊

我:那他們接下來合法申請到的路權的部分
   為什麼可以撤銷?

警:他們一直在那邊就不合法嘛

我:合法申請有什麼不合法?
   那你現在是說他們過去幾年來都是不合法的?
   這樣的話你中正一分局根本瀆職嘛
   你們這公告根本就違法 還違憲

警:這違不違憲這 反正這集遊法還在
   我們就是依照規定嘛

我:集遊法並沒有任何規定是可以
   針對任何特定團體未來的申請可以直接不許可
   今天假如我在捷運上吃東西被抓到罰錢
   捷運公司難道就可以從此不准我搭捷運?
   這根本就違法嘛

警:小姐你這是在袒護誰?我們哪有針對特定團體?

我:什麼我袒護誰 我現在是說你們的公告根本就違法
   而且你公告標題就寫了公投盟了

   哪沒有針對特定團體

警:那這公告是一回事 我們有另外發通知給他們啊
   那他們可以送申覆書啊

我:我現在講的不是今天被撤銷的許可
   我問的是憑什麼不發許可給未來的集會申請?

警:那他們如果再合法送申請來 我們再來審核嘛

我:如果照你這樣講 那公告內容就不妥

   那句話跟你現在講的相抵觸啊

(警察跳針了幾句  將來合法申請再說)

我:那你們應該修改公告內容
   不然就是違法啊

警:謝謝指教 (然後就開始敷衍)

我:你現在根本就在敷衍我
   那沒什麼好講了
   我們直接請市議員和立法委員們處理
   謝謝  (掛電話)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歡迎大家打去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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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09.117.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186726.A.DF4.html
basicnet:用電話錄音阿1F 04/11 11:26
basicnet:你打趣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
qwert1357900:推!!!!!!!!!3F 04/11 11:27
aetna151:推一個4F 04/11 11:27
basicnet:警察也怕被告5F 04/11 11:27

我在美國 用 Skype 打的
在台灣的各位還不趕快上!!!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28:07
basicnet:你打去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6F 04/11 11:27
panzer1224:有沒有錄音?7F 04/11 11:27
just5566:小姐好強 魯弟佩服...8F 04/11 11:28
iamalam2005:強9F 04/11 11:28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0:09
garosedad:幾霸婚!!10F 04/11 11:29
ab32110:有沒有錄音啊11F 04/11 11:29
j589745:skype 打的沒錄音啦12F 04/11 11:30
sarada:推13F 04/11 11:30
sandiato:推行動派14F 04/11 11:31
ab32110:好可惜15F 04/11 11:31
s1s1:這就是我比較建議寫信給市議員的原因,親自打電話會氣死16F 04/11 11:32

我打中正一分局之前有先打給中正區民進黨議員顏聖冠
服務處的工作人員很奈斯 說他們已經有在注意
會請議員去多多關切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4:05
nomorepipe:攢!!17F 04/11 11:33
fatgey:18F 04/11 11:33
jerrylin:電腦可以開錄音軟體啊  叫他報級職姓名19F 04/11 11:33
jerrylin:電話還是要打  才有證據
davild54849:推 灌爆電話21F 04/11 11:35
FeAm:手機可用台灣蒐證雲 https://evi.tw/22F 04/11 11:35
ee0227:02-23716426、02-2375130223F 04/11 11:38

我一開始就是先打這第一支號碼
被要求改撥另一隻喔

adm123:PUSH24F 04/11 11:39
ownnina:推海外25F 04/11 11:39
jyekid:接電話的也只會跳針26F 04/11 11:39
insai:讚!!27F 04/11 11:39
jyekid:未來不予許可實在很鬼扯28F 04/11 11:39
jiankein:不用報級職姓名,請他報上警員編號就好 幾線幾星很難記29F 04/11 11:40
knightliu:小姐擠罷婚30F 04/11 11:40
L134:強31F 04/11 11:40
pisces17th:推32F 04/11 11:40
ee0227:整個晚上打好幾次想確認到底會不會驅離33F 04/11 11:41
nosweating:推34F 04/11 11:41
ee0227:結果他不是說他不知道自家網站有新聞稿35F 04/11 11:41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42:35
ee0227:就是跳針說會依法依命令處理!36F 04/11 11:41
alog:太姐姐/太太 我喜翻妳呀XDDDD 辛苦了!37F 04/11 11:42
j589745:大家不要再讚了  趕快拿起電話去請教一下他們在搞什麼38F 04/11 11:43
faway:打電話給莊瑞雄跟王世堅,他們兩個比較兇39F 04/11 11:43
QRW:推40F 04/11 11:45
micsue:王八蛋!!!!!!!!!!!!!!!!!!!41F 04/11 11:45
micsue:BTW 小姐條理真清晰
Raymond0710:好正義感 推43F 04/11 11:50
spursdog21:推44F 04/11 11:50
noobismeok:45F 04/11 11:52
Marty:其實要定分局 是要打警政署督察 02-2394-364446F 04/11 11:52
umin:推!!!! 幫高調!!!!!!47F 04/11 11:54
crocodileho:推阿~~有行動有推~~~辛苦您了48F 04/11 11:59
annakite:49F 04/11 12:01
shizukuasn:原PO帥啊!50F 04/11 12:11
qaz963747: 推51F 04/11 12:12
arickchiu:有app可以錄通話 不過聽說電話錄音違法?52F 04/11 12:13
lucy07030703:霸氣!53F 04/11 12:17
summerleaves:違法違法違法  警察都拼命違法了 還有人在幫腔54F 04/11 12:17
j589745:同胞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請打 (02) 2311782355F 04/11 12:19
ax227762:小姐你好帥56F 04/11 12:23
iamOsaka:推   順便幹一下 台灣的公權力都帶頭違法然後拼命的指責57F 04/11 12:23
iamOsaka:人民違法 真他媽是北韓式的民主法治
oscar721:整個政府都在違法違憲..59F 04/11 12:28
yaya:60F 04/11 12:29
chubbyP:推61F 04/11 12:32
animist:集遊法第11條第2款違憲 詳查釋字44562F 04/11 12:36

這是釋字445的連結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5
有點難懂... 有沒有人能簡潔明瞭地說明一下?

shylocker:推高調!63F 04/11 12:39
hulamg:推64F 04/11 12:45
kiritaniayum:高調!!65F 04/11 12:45
uhmeiouramu 
uhmeiouramu:強66F 04/11 12:46
maxplayer2:推一個!67F 04/11 12:50
lyu0001:接電話是哪位警察,這已經不適任了吧 有錯還不道歉68F 04/11 12:52
laughmaker:推!高調太強了!!69F 04/11 12:53
Assyla:憲法 > 特別法,但國民黨法 > 憲法70F 04/11 12:54
Athos:戰力太強了!!!!!71F 04/11 12:57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3:00:30
pdpudding:推72F 04/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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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ratna0921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4-11 14:11:11 (台灣)
  04-11 14:11 TW
讚!!! 推
2樓 時間: 2014-04-11 15:02:26 (台灣)
  04-11 15:02 TW
這戰力不下台北林小姐!
3樓 時間: 2014-04-11 17:46:56 (台灣)
  04-11 17:46 TW
讚...吼哩幾爸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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