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21:32: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時間 Sun Apr 13 12:36:24 2014
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fref=ts
沈伯洋
4 小時前 · 編輯紀錄
有幾件事讓我有點混淆,想請大家幫忙一下。
對於中正一分局的事件,方仰寧對議員說,往後蔡丁貴再申請集會遊行,他絕不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而我們也很清楚,集會遊行法並沒有授權方哥做「永
久性拒絕」路權申請,因此中正一分局事件,方大哥違法了,這點應該沒有問題。
若因此衍生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而我們也很清楚,集會遊行法並沒有授權方哥做「永
久性拒絕」路權申請,因此中正一分局事件,方大哥違法了,這點應該沒有問題。
好,既然有分局長違法了,那可不可以抗議?
我舉個例子,今天你在路上散步,結果某位警察分局長突然衝過來揍你三拳離去,你十分
錯愕,因為這位局長已經顯然違法了---這時候你可以這麼做?
你可以去警察局檢舉他,去法院告他,去找議員質詢他,或者在FB發文取暖--而得知這件
事的網友們當晚就決定上街抗議警察暴力。
以上這些,都是法律賦予大家的「合法抗議管道」(網路上有人曲解大法官718解釋,請
大家注意)。要先做哪一個,其實是隨便你。有些人不喜歡走法院,有些人無法得到議員
的關心,有些人認為這個事件頗為嚴重,因為這位分局長已經違法多次,有必要上街頭讓
大家知道這個事件。
大家注意)。要先做哪一個,其實是隨便你。有些人不喜歡走法院,有些人無法得到議員
的關心,有些人認為這個事件頗為嚴重,因為這位分局長已經違法多次,有必要上街頭讓
大家知道這個事件。
就一個那麼簡單的事件而已。所以我很好奇,到底大家在生氣什麼?如果抗議過程當中有
違法情事,警察當然可以處理,但這不影響遊行的訴求啊?當年紅衫軍一方面提起選舉無
效之訴,一方面合法地上街抗議,我也覺得很合理啊。
違法情事,警察當然可以處理,但這不影響遊行的訴求啊?當年紅衫軍一方面提起選舉無
效之訴,一方面合法地上街抗議,我也覺得很合理啊。
整件事情就是在抗議分局長違法違憲的舉措。這跟「警察好辛苦,好可憐」沒有任何關係
啊。警察如果超時工作,應該怪命令警察超時工作的上位者,為何要怪合法抗議的民眾?
所以我想問一下,說要挺分局長的,意思是「挺違法違憲」嗎?不然我真的不是很懂在挺
什麼耶?不挺運動的策略我可以了解,不挺鄉民的衝動我可以了解,不挺塗鴉我可以理解
(塗鴉有罰金喔),不挺撒冥紙我可以理解(不過抗議到底要撒什麼大家才可以接受?撒
鹽嗎?),但挺分局長違法到底是挺什麼呢?這...有點怪啊?還是說就是單純認為抗議
群眾「不禮貌」?認為群眾應該「靜靜地坐在警局門口,雙手捻蓮花,閉目以念力抗議」
通常來說,如果反對派有其論點,大家可以一起討論,尋求解決之道,但我現在真的有點
不清楚反對派的論點是什麼,所以有請反對派開示了!把我文章轉走然後罵我什麼人渣等
等言辭是無助于討論的,雖然我的確是個人中之渣,但是這種事實就不需要一直重複了。
感謝!
p.s.我不是指只看新聞被洗腦的人,是指已經知道兩方意見,卻仍然挺局長作為的人,我
想知道你們的看法,謝謝!
p.s.有人說,反方認為關於「違法違憲」不是我們說了算。
屙,我先說一下,第一,這其實根本不能申請釋憲啊(個人行動)!第二,回到剛剛分局
長打人的例子,對方是不是也可以說「有沒有打人不是你說了算,你不准抗議」!這不通
啊,尤其是,「永久性拒絕」這違反法令也太明顯了吧!
長打人的例子,對方是不是也可以說「有沒有打人不是你說了算,你不准抗議」!這不通
啊,尤其是,「永久性拒絕」這違反法令也太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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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分析就是有條有理~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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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42.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363788.A.517.html
※ 同主題文章:
04-12 02:07 ■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04-12 04:10 ■ Re: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04-12 04:42 ■ Re: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 04-13 12:36 ■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04-16 19:15 ■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04-28 19:53 ■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
※ 編輯: Ho1liday (114.33.42.53), 04/13/2014 1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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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真的 要是台灣這種邏輯清晰的人多一點 就不會那麼亂了1F 04/13 12:38
推 :那些人就只會跳:你是大法官嗎你說了算? 還會幹嘛?2F 04/13 12:40
推 :其實請蘋果做個民調 是否支持方無限期違憲拒絕公投盟3F 04/13 12:40
推 :一碼歸一碼 抗議可以 部分人行動腦衝過頭被批剛好而已4F 04/13 12:40
推 :中肯5F 04/13 12:40
推 :推6F 04/13 12:40
→ :如果還是同意可以違憲居多 那台灣可以直接過服貿了7F 04/13 12:40
推 :灑鹽不錯8F 04/13 12:41
→ :撒鹽XD 除晦氣又能自動分解 滿環保的9F 04/13 12:41
推 :優文10F 04/13 12:41
→ :附連結?11F 04/13 12:41
→ :可以批脫序行為 但挺方的真的是不知所云12F 04/13 12:41
推 :嗯13F 04/13 12:41
推 :照aponla所說 一碼歸一碼 反對腦衝跟支持方哪有關係?14F 04/13 12:42
推 :這件事之後大家對暴民的定義還真寬15F 04/13 12:42
→ :另外違憲的只是方個人說法 一個人說錯話你就去包圍嗆暗殺?16F 04/13 12:42
推 :...重點是 很多人聽不懂17F 04/13 12:42
→ :689最愛把事情混在一起 不爽學生就要挺方 阿不就好棒棒18F 04/13 12:43
推 :念力抗議XD19F 04/13 12:43
推 :靠么 洪也說錯話被批鬥成怎樣?20F 04/13 12:43
推 :沒辦法良民盲理又濫情21F 04/13 12:43
→ :他只是說錯話 還沒有違法好嗎 說錯話就違法喔???22F 04/13 12:43
推 :所以說台灣邏輯和法理教育真的超失敗 一堆你無法邏輯判斷23F 04/13 12:43
→ :嗆暗殺也不就是洪一個人說嗎 一個人說錯話你就大書特書24F 04/13 12:44
→ :對方超寬容 對洪超嚴格25F 04/13 12:44
推 :他們只看的懂丟冥紙 我幹他娘的...26F 04/13 12:44
推 :方神怎麼會錯 錯的是你27F 04/13 12:44
※ 編輯: Ho1liday (114.33.42.53), 04/13/2014 12:45:38→ :你們偉大正義的鐵漢方局長 說錯話我們就不能罵?28F 04/13 12:44
噓 :反派的論點很明顯阿 :警察很辛苦:29F 04/13 12:44
→ :的謬論還被狂推崇跟風 有邏輯道德的人被苛刻的攻擊30F 04/13 12:44
推 :推31F 04/13 12:44
推 :理性中立有禮貌32F 04/13 12:44
→ :20萬會告訴你他們包圍警局就是不對管你訴求是什麼33F 04/13 12:44
→ :幹 去黑名單就違憲了好嗎?34F 04/13 12:44
推 :方神嗆違憲也要作:只是說錯話 86說你會被暗殺:恐嚇35F 04/13 12:45
推 :一開始應該是先利用媒體來搏取社會同情並要求方道歉.包36F 04/13 12:45
推 :提供新方法,下次用誦經的方法去抗議37F 04/13 12:45
→ :圍警局應該是最後手段.結果你一開始就開大絕大家當然批38F 04/13 12:45
推 :分析的有理~39F 04/13 12:45
推 :推40F 04/13 12:45
→ :我真的覺得暗殺論是提醒方小心你上層的人41F 04/13 12:45
→ :謬論一堆又愛裝中立 從昨天開始就這樣42F 04/13 12:45
→ :至於永遠不許可的話 這部分我是不認同的43F 04/13 12:45
推 :包圍警察局跟上街抗議一樣? 這兩者我實在無法將畫面連結44F 04/13 12:45
→ :有看洪完整的發言就知道了45F 04/13 12:45
推 :灑鹽很有趣欸 下次要不要試試看46F 04/13 12:45
→ :連戰、李桐豪嗆要幹掉阿扁的時候某A在哪?47F 04/13 12:45
推 :撒紙鈔才對 大家都辛苦了 這樣大家都開心48F 04/13 12:45
→ :不是有公文了嗎49F 04/13 12:46
推 :讚啦 台灣需要這種人才50F 04/13 12:46
推 :推 挺方仰寧跟智X 笑死人51F 04/13 12:46
推 :有人說 那個有久性只是嘴巴說說啊 又不會真的執行52F 04/13 12:46
→ :說錯話就要包圍 灑冥紙? 那台灣真的完了......53F 04/13 12:46
推 :撒鹽感覺不賴XDDDD54F 04/13 12:46
→ :也不去看看他過去事蹟55F 04/13 12:46
→ :上街抗議和包圍警察局一樣啊 訴求機關=集合點有異議嗎56F 04/13 12:46
推 :不認同方 輕輕放下然後轉身狂批鬥洪 超中立57F 04/13 12:47
推 :理盲又爛情...58F 04/13 12:47
推 :還在暗殺...資訊那麼多還在誤解 跟人談甚麼啊59F 04/13 12:47
→ :不知QS531心中理想的上街抗議是怎樣60F 04/13 12:47
推 :你憑什麼說方神說錯話 你是法官嗎61F 04/13 12:47
推 :郝龍斌踰越權限說人民違法 你就覺得他說的是對的?62F 04/13 12:47
推 :紅衫軍圍城的時候好像沒人說不方便耶63F 04/13 12:47
推 :以前抗議整箱整箱雞蛋丟怎麼不說 411真的算理性和平了64F 04/13 12:47
→ :或著應該怎樣上街來抗議這次方違憲拒絕公投盟路權65F 04/13 12:47
→ :假裝中立真帶風向就省了66F 04/13 12:47
→ :前幾次上"街"=訴求機關鄰近街道67F 04/13 12:48
→ :之前圍警局至少有兩次 四六事件和中壢事件68F 04/13 12:48
推 :沈律師推69F 04/13 12:48
→ :方只是說錯話 又沒違法 噴漆絕對是違法的 包警局可能也是70F 04/13 12:48
→ :@aponla 那洪說錯話 就要被公布個資騷擾? 台灣真的完了71F 04/13 12:48
推 :救濟路徑哪有什麼先後順序的差別!!72F 04/13 12:48
→ :我沒說可以的 不要賴給我阿 雖然我這道這裡愛造謠啦73F 04/13 12:48
→ :方只是說錯話 洪嗆暗殺耶 暴民74F 04/13 12:49
推 :灑鹽可以耶XD75F 04/13 12:49
→ :真的假中立雙重標準的就別來給人笑了76F 04/13 12:49
→ :子彈已經上膛了 阿扁會死得很難看 我不知道這句話算不算77F 04/13 12:49
推 :沒錯 一堆腦殘78F 04/13 12:49
推 :79F 04/13 12:49
噓 :一堆689就廢啊!自以為邏輯清晰在該該叫 有夠噁心80F 04/13 12:49
→ :說錯啦 但現在這個人過得還不錯就是了81F 04/13 12:49
→ :郝說違法是說這妨礙公務 我覺得還算合理 但我不是法官82F 04/13 12:49
→ :689不會理這些的83F 04/13 12:50
推 :幹 就說黑名單就是違憲還在說錯話 跳針好了沒?84F 04/13 12:50
推 :讚啦85F 04/13 12:50
推 :終於有理性的人了86F 04/13 12:50
推 :灑鹽驅魔啊 還比丟雞蛋便宜87F 04/13 12:50
推 :88F 04/13 12:50
推 :洪只是說錯話 又沒違法 方神絕對是違憲的89F 04/13 12:50
推 :推90F 04/13 12:50
→ :笑話...方違法又不是第一次了,說錯話而以咧91F 04/13 12:50
推 :推了92F 04/13 12:50
→ :假中立的不要來給人笑了好嗎?93F 04/13 12:50
→ :當年連馬可還說了"扁人得而誅之" 這是教唆殺人了94F 04/13 12:50
→ :版主問問題 我也認真回阿 還是這裡真的就一言堂 頗呵95F 04/13 12:51
→ :方仰寧違憲: 說錯話而已啦 洪提醒方小心暗殺:暴民恐嚇96F 04/13 12:51
→ :下次請帶鹽巴去謝謝 而且很好清理 水沖一沖就行了97F 04/13 12:51
→ :方前科累累了98F 04/13 12:51
→ :一言堂大招出手了 這年頭沒有真正的對錯是非 只有一言堂99F 04/13 12:51
推 :飆車族可以名正言順包圍警察局的一天 我看大概不遠了100F 04/13 12:51
→ :你不是法官,方又是法官囉?未審先判蔡教授違法?101F 04/13 12:51
→ :我從頭到尾就沒說自己裝中立 有人會扯到中立兩字 表示....102F 04/13 12:51
→ :你們都對 我錯 你們就是一言堂103F 04/13 12:51
推 :撲馬老師一出手,就知有沒有XD104F 04/13 12:51
→ :反駁你就跳針一言堂 無言105F 04/13 12:52
推 :官員可以名正言順隨便違憲的一天 我看大概不遠了106F 04/13 12:52
→ :誰會說自己裝中立啊 XDDDDD107F 04/13 12:52
→ :嚴格來說那叫違規 那部分是警察的職權 有沒有違憲請釋憲108F 04/13 12:52
→ :QS531 我真的很期待飆車族要用什麼"名正言順"來包圍警局109F 04/13 12:52
→ :洪的態度太強硬 才會讓大家同情警察 如果洪好好講 不要110F 04/13 12:52
→ :方仰寧這輩子應該沒想過居然可以洗這麼白111F 04/13 12:52
→ :文章都寫那麼清楚了 還在釋憲112F 04/13 12:53
→ :說一言堂還要來?? 真是辛苦你了113F 04/13 12:53
推 :開大絕扯飆車族 ="=114F 04/13 12:53
推 :推!!!以後要自備鹽巴了XD115F 04/13 12:53
→ :我認為目前警察的"做法"並未違憲 有問題在方"說法"違憲116F 04/13 12:53
→ :一直咄咄逼人 逼下台 今天不會是這個結果117F 04/13 12:53
推 :幹 沒違法他會道歉喔..118F 04/13 12:53
推 :119F 04/13 12:54
→ :一言堂是指你們的行為 你承認就好 我又不鳥你們 顆顆120F 04/13 12:54
推 :新國民多宣傳 然後靜待老人死透121F 04/13 12:54
→ :推 以後要來灑鹽吧囉122F 04/13 12:54
噓 :糟糕惹 9.2把戲又被拆穿了 到底是挺啥也說不清清楚 呵呵123F 04/13 12:54
推 :我覺得很多人只是單純覺得社會很亂 也不管因果124F 04/13 12:54
→ :其實我覺得洪也沒說錯什麼 依KMT的優良傳統 方的確要小心125F 04/13 12:54
→ :原來大家都誤會方了 方只是說法違憲 做法沒有喔126F 04/13 12:54
→ :公道自在人心 不想去看看真實世界就繼續在這取暖自衛吧127F 04/13 12:55
推 :推128F 04/13 12:55
→ :中正一的警察其實不是方管的 路權也不是中正一核准的129F 04/13 12:55
推 :崩潰惹 呵呵130F 04/13 12:55
→ :我挺那天行動的訴求 反對失控行為 和方的違憲說法 就降131F 04/13 12:55
推 :推132F 04/13 12:55
→ :自以為自己處在真實世界, 不要太好笑了133F 04/13 12:55
→ :真實世界不過就一堆愚民而已 所以我也要跳下去當愚民134F 04/13 12:56
推 :推 中肯~135F 04/13 12:56
推 :警方執法過當阿 抓錯人啊 理由找不到? 有心什麼都能說136F 04/13 12:56
推 :推137F 04/13 12:56
推 :方的做法沒違憲??頗呵啊!138F 04/13 12:56
→ :要造謠請自便 這裡的風氣早就習慣了 顆顆139F 04/13 12:56
推 :推140F 04/13 12:56
噓 :洪山君跟選舉無效之訴是兩回事吧?141F 04/13 12:56
推 :我也不知道挺甚麼...按讚的到底在想啥=_=142F 04/13 12:56
推 :快滾吧 這行為和王丙中差在哪?143F 04/13 12:56
推 :所以驅離有沒有違反釋字445啊144F 04/13 12:56
→ :媒體說什麼就信什麼 政府說什麼也信什麼 最快樂惹145F 04/13 12:56
推 :順姨: 灑豆臭了嗎?!!!146F 04/13 12:57
推 :推147F 04/13 12:57
→ :總之原PO問他的問題 我發表我的意見 不會理那些語言暴力的148F 04/13 12:57
→ :人家有說過他不是隨媒體起舞的喔149F 04/13 12:57
→ :然後 違憲會有什麼除罰??? 違法要坐牢 違憲就自動失效而已150F 04/13 12:57
→ :好暴力喔~霸凌~霸凌! 這是霸凌151F 04/13 12:57
→ :撒鹽空中差可擬152F 04/13 12:57
推 :推153F 04/13 12:58
推 :官大人可以說錯話 那小平民就不能? 果然天生奴才樣154F 04/13 12:58
→ :推撲馬 不懂顯然違法違憲的人有啥好挺的理由155F 04/13 12:58
→ :你高興就好 我是回原PO 聽不聽是他的事 其他人我管不著156F 04/13 12:58
推 :撒鹽XDDDDDDDDDDDDDDDDD157F 04/13 12:58
推 :鍵盤偉忠158F 04/13 12:58
推 :推沈律師。學生態度可檢討,但認同集會抗議的訴求。159F 04/13 12:58
推 :讚160F 04/13 12:58
推 :161F 04/13 12:58
→ :更何況官大人還以實際行動禁止 小平民只是提醒小心被上面清162F 04/13 12:58
噓 :最後一段說得很清楚了 9.2自己沒念書就算了 別把律師當白癡163F 04/13 12:59
推 :反正就只會 警察好辛苦 暴民 這類一直跳針啦還會幹嘛164F 04/13 12:59
→ :我不認同方局長的說法喔 但那僅止於言論而已 包圍有點太過165F 04/13 13:00
推 :推XDDDDDDDDDDDD166F 04/13 13:00
→ :這建議不錯,以後大家來灑鹽好了,超理性和平Der167F 04/13 13:00
推 :同感168F 04/13 13:00
→ :警察官威超大 朕不給的 你不能申請169F 04/13 13:00
→ :嗆暗殺也是說錯話 所以這點其實可以諒解的 道歉就可解決170F 04/13 13:01
推 :推171F 04/13 13:01
推 :灑鹽XDDDD172F 04/13 13:01
推 :一群人不滿意說錯話上街站在警察局面前 有人稱之為包圍173F 04/13 13:01
推 :包圍其實就是因為前"路過"造成的,該說是警方自己做的麻煩174F 04/13 13:01
→ :那是警察職權 現在還是許可制 你不認同可以釋憲 抗議175F 04/13 13:02
→ :我稱之為官大人必須為其行為言語負責176F 04/13 13:02
→ :但是行為失控就是不對177F 04/13 13:02
→ :去看一下文章最後一段好嗎 聽聽律師怎麼說 還在釋憲178F 04/13 13:02
推 :某a比沈律師更懂法律就對了 很明顯違憲事實還需179F 04/13 13:02
→ :你該去看看釋憲 沒錯 大法官說許可制違憲180F 04/13 13:02
推 :我覺得他們是在抗議不是包圍阿 整體就是集會遊行 合法阿181F 04/13 13:03
→ :經過你同意認可才算?少丟臉了好嗎182F 04/13 13:03
推 :撒鹽這點子好像真的不錯 兼具有有驅邪避毒的功效183F 04/13 13:03
→ :所以一個法律在當下已經違憲了 只因為明年一月一日未到184F 04/13 13:03
推 :推185F 04/13 13:03
噓 :舉錯例子了186F 04/13 13:03
→ :請賜教 違憲在哪? 我不會認為我一定對 能接受別人的意見的187F 04/13 13:03
推 :呵呵 在9.2面前 任何專家學者講的話都跟狗屁一樣 偉哉9.2188F 04/13 13:03
→ :所以在這之間我們可以繼續用這條"違憲"的法律唷189F 04/13 13:04
推 :推190F 04/13 13:04
推 :灑鹽會被 扣帽子說弄髒環境 清潔工很辛苦191F 04/13 13:04
→ :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遊行的權利 請自己去看 謝謝192F 04/13 13:04
推 :哇 你推了那麼多文 結果連違憲在哪裡都不清楚 偉哉193F 04/13 13:04
推 :失控行為?哪裡失控了?丟雞蛋?撒冥紙?194F 04/13 13:04
推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是立國之基,執法者的標準讓人不敢195F 04/13 13:05
推 :很喜歡沈律師XD196F 04/13 13:05
推 :推197F 04/13 13:05
→ :恭維198F 04/13 13:05
→ :行為失控? 請說明怎樣叫做失控 被丟汽油彈的等級嗎?199F 04/13 13:05
推 :200F 04/13 13:05
→ :更何況在你眼中「你所謂的失控行為」比「違憲事實」201F 04/13 13:06
推 :憲法也沒否定許可制阿 所以這部分只能釋憲 不是律師說了算202F 04/13 13:06
→ :還要嚴重就對了...203F 04/13 13:06
推 :204F 04/13 13:06
→ :警察很辛苦 但不該因為奇特的同理心忽略違憲的事實205F 04/13 13:06
推 :206F 04/13 13:06
→ :這個人可能很辛苦,是好爸爸,但不會是一個好警察207F 04/13 13:06
→ :大法官釋憲了!!! 拜託去讀一下好嗎?208F 04/13 13:06
→ :違憲事實是你說的算喔 有大法官已解釋這部分違憲了嗎?209F 04/13 13:07
→ :我說的不是方說的那段喔 我是指目前警察的做法
→ :我說的不是方說的那段喔 我是指目前警察的做法
推 :推211F 04/13 13:07
大法官解釋:集遊法許可制違憲 - 新頭殼 newtalk
2008年野草莓運動引發社會再次關注《集會遊行法》中的部分條文有違憲之虞,審理法官當時停止宣判提起釋憲。根據《聯合新聞網》21日報導,司法院大法官將於今天作出解釋。大法官將宣告《集會遊行法》中關於戶外集會遊行須採「事前許可制」的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和保障集會自由意旨,應於解釋公布1年內失效。 大法官於1998年就集遊法作出第445號解釋,當時認為事前許可制並不違憲。但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大法官這次則認為,集會遊行採事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的許可制,排除了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行的可能,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而違憲。 爭議多時的集遊法,在2008年政黨輪替時,總統馬英九曾承諾推動修法, ...
2008年野草莓運動引發社會再次關注《集會遊行法》中的部分條文有違憲之虞,審理法官當時停止宣判提起釋憲。根據《聯合新聞網》21日報導,司法院大法官將於今天作出解釋。大法官將宣告《集會遊行法》中關於戶外集會遊行須採「事前許可制」的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和保障集會自由意旨,應於解釋公布1年內失效。 大法官於1998年就集遊法作出第445號解釋,當時認為事前許可制並不違憲。但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大法官這次則認為,集會遊行採事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的許可制,排除了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行的可能,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而違憲。 爭議多時的集遊法,在2008年政黨輪替時,總統馬英九曾承諾推動修法, ...
推 :來了來了 你是大法官嗎 違不違憲你說了算嗎? 文章裡有XD213F 04/13 13:08
推 :想到網友PO的佛祖合掌圖上銬0..0 好和平好理性暴力214F 04/13 13:08
→ :警察的做法目前看起來都按照他們的制度 是否違憲還有爭議215F 04/13 13:08
→ :我去抗議一個違憲的言論 請問該不該呢216F 04/13 13:08
推 :那麼愛辯就去沈律師的臉書跟他辯阿 辯贏大家就認同你217F 04/13 13:09
→ :違憲的是指臨時性的集會遊行好嗎 這我之前有看過了218F 04/13 13:09
推 :推邏輯清晰唉...219F 04/13 13:09
推 :幹 本來就是阿, 反方看新聞就一直靠杯,到底懂不懂訴求220F 04/13 13:09
→ :警方取消的是蔡之前的申請 因為他們違規221F 04/13 13:09
推 :689:不管,你們就是暴民。方神方神方神方神!!223F 04/13 13:10
→ :所以我都搞混了 你是說 公投盟的被拒絕因為不"臨時"嗎224F 04/13 13:10
→ :懂法的律師都說這是很明顯的違憲事實 只有你在跳針225F 04/13 13:10
推 :後面幾個問題可能要轉政黑版喔226F 04/13 13:10
→ :感謝aponla的熱烈討論,讓這篇文又爆了XD227F 04/13 13:10
→ :跟你講一句重點:同時對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228F 04/13 13:10
→ :我懂訴求的 所以我也認同他們反對方局長的說法阿229F 04/13 13:10
→ :永久禁止是哪裡來的制度啊..啊 偉大祖國來的230F 04/13 13:10
→ :說那只是言論不當非違憲 原來你比律師還懂法律231F 04/13 13:10
→ :違規? 拜託跟我說哪一部份違規?232F 04/13 13:11
→ :我從沒說他們是暴民喔 我只認為"部分"行為失控233F 04/13 13:11
→ :公投盟哪一部份做錯所以被取消是情有可原拜託跟我說234F 04/13 13:11
推 :一個很大問題 違憲有處罰條例嗎? 違法要負法律責任235F 04/13 13:12
推 :推236F 04/13 13:12
推 :麻煩回答一下"同時對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有無違憲237F 04/13 13:12
→ :"部分"行為失控? 到底是哪一部份?238F 04/13 13:12
→ :討論而以 別那麼激烈 爆就爆阿 我有錯歡迎指正239F 04/13 13:12
推 :方神轉彎了啦 689被打臉了 謝謝指教240F 04/13 13:12
→ :整篇文章就沒在說"取消之前申請"的問題 在那邊一直241F 04/13 13:13
噓 :紅的明顯 噓aponla這個人每篇都在假掰 不用理他喔^^242F 04/13 13:13
推 :推243F 04/13 13:13
→ :紅的明顯 噓aponla這個人每篇都在假掰 不用理他喔^^244F 04/13 13:13
→ :噴漆就很明顯失控阿 這違法吧? 灑冥紙我也不認同245F 04/13 13:14
→ :講警察依制度取消之前申請ok..246F 04/13 13:14
→ :紅的明顯 噓aponla這個人每篇都在假掰 不用理他喔^^247F 04/13 13:14
推 :有條有理推!248F 04/13 13:14
推 :規249F 04/13 13:14
推 :你當然有錯阿 歡迎指正?指正只見你在跳針阿250F 04/13 13:14
→ :我真的很想理解你們的邏輯 畢竟你們自稱沉默的多數251F 04/13 13:14
推 :推252F 04/13 13:14
推 :邏輯清楚的人都不當官了253F 04/13 13:14
推 :所以自有法律處罰失控部分254F 04/13 13:15
推 :推!老師就是老師255F 04/13 13:15
推 :.256F 04/13 13:15
→ :我現在就在討論違憲阿? 到底哪裡違憲? 違哪條?257F 04/13 13:15
→ :當然會有法律處法這些行為失控 像是賠償牆壁粉刷等等258F 04/13 13:15
推 :aponla 你是不會爬文嗎 浩呆!! 跳針好幾天不煩噢?259F 04/13 13:16
推 :終於有正義之聲了260F 04/13 13:16
→ :那到底警察能不能自行現在因為許可制 不允許公投盟申請呢?261F 04/13 13:16
→ :你是很缺錢嗎? 今天裡拜天還要加班?262F 04/13 13:16
→ :有些人我也不會理他 只會人身攻擊 討論也只會說屁話263F 04/13 13:16
→ :只要回答這問題就好 謝謝264F 04/13 13:17
推 :"同時對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這沒違憲?沒啥好討論了265F 04/13 13:17
→ :你連續說屁話好幾天了 你不曉得嗎?266F 04/13 13:17
→ :所以你也認同有違法行為 所以失控行為也是我反對的地方阿267F 04/13 13:17
→ :aponla 快點下班洗洗睡了拉268F 04/13 13:18
→ :apo1不要跳針 "同時對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有無違憲269F 04/13 13:18
→ :所以你就同時忽略否決公投盟聲請路權囉?270F 04/13 13:18
→ :aponla 快點下班洗洗睡了拉271F 04/13 13:18
推 :推!!!272F 04/13 13:18
推 :中肯啊273F 04/13 13:18
→ :你覺得這句話有沒有違憲 還是你也不是大法官 你也不清楚?274F 04/13 13:18
→ :我都承認有違盟行為了 行政法部分 那你願不願承認有違憲275F 04/13 13:18
→ :是屁話就不要回 一直追著我攻擊幹嘛 不太想理只攻擊不討論276F 04/13 13:19
推 :推277F 04/13 13:19
→ :aponla 快點下班洗洗睡了拉278F 04/13 13:19
→ :我在這版也有搞錯的時候 只要有人指正我我也會認錯的279F 04/13 13:19
→ :果然跳針 沒啥好討論了 嘴巴講說要討論 被打臉就說攻擊XD280F 04/13 13:19
→ :忽略完屁話就快點回正經話? 除非你認為我在講屁話281F 04/13 13:20
→ :你不認同這些行為 我也不認同你在講屁話 不行噢^^282F 04/13 13:20
→ :你早該認錯了 快點下班 你已經好幾餐沒吃囉
→ :你早該認錯了 快點下班 你已經好幾餐沒吃囉
推 :違憲跟失控搞在一起 呵呵284F 04/13 13:21
推 :推285F 04/13 13:21
推 :推!!286F 04/13 13:21
→ :namon大 公投盟被取消已申請的部分 我認為這部分要釋憲287F 04/13 13:21
推 :一碼歸一碼288F 04/13 13:21
→ :aponla 他正在失控狂噓文...289F 04/13 13:21
推 :所以你認為現在不是"臨時" 所以被取消合情合理囉?290F 04/13 13:22
→ :我覺得這部分目前警方照規定 但是有違憲的疑慮 不是必然291F 04/13 13:22
推 :馬英九這主事還躲!292F 04/13 13:22
推 :推!!293F 04/13 13:23
推 :推294F 04/13 13:23
→ :我沒說合情合理 我覺得你有想討論 但不該亂解釋我的話阿295F 04/13 13:23
推 :真正的人渣就是會無限跳針296F 04/13 13:23
推 :就違憲啊297F 04/13 13:24
推 :我知道你想表達了 至少懂你認為警察目前取消的行為沒被解釋298F 04/13 13:25
→ :"同時對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這個他就不敢回了299F 04/13 13:26
推 :他們只是按個讚 要他們了解那麼多太為難了300F 04/13 13:26
推 :總覺得某人只是電視看看就上來跳針301F 04/13 13:26
→ :這裡很多只來取暖 我不想理那些造謠的 往上看我有噓嗎 顆顆302F 04/13 13:26
推 :303F 04/13 13:26
→ :但我只是好奇 如果現在公投盟申請"臨時" 那允許後立刻被取消304F 04/13 13:26
→ :對 我認同訴求 這個我一開始就強調了305F 04/13 13:27
推 :推 人渣只會無限跳針 話說今天剩他一個人留守XD306F 04/13 13:27
→ :因為還沒被釋憲 所以可以讓假查立刻允許再取消?308F 04/13 13:27
→ :警察目前也只是按規定 至於這部分只能待釋憲來解決309F 04/13 13:28
→ :我只看到這非常脫褲子放屁310F 04/13 13:28
推 :某分局已發新聞稿聲明,請看文章88732311F 04/13 13:28
→ :我總算見識怎麼有人可以臉皮那麼厚了XD 還大言不慚312F 04/13 13:28
推 :a怎都不回A的問題= =313F 04/13 13:28
→ :所以我認同抗議 認同訴求 但是不認同失控行為 這樣而已314F 04/13 13:29
→ :這次公投盟的勝利 不就是包圍警察局所帶來的成果嗎?315F 04/13 13:29
→ :就說別理他了 他從411到今天耍憨好幾天@@316F 04/13 13:29
→ :而且在大法官釋憲前只有方的說法違憲 其他只能說有違憲疑慮317F 04/13 13:29
→ :在鍵盤上批評抗議過火 又享受他們所帶給你的憲法保障318F 04/13 13:30
推 :台灣的鹽業終於可以供獻兼復興了!319F 04/13 13:30
推 :中肯320F 04/13 13:30
→ :抱歉 我打字慢 還有一些來亂的 沒辦法一次應付那麼多人321F 04/13 13:30
推 :我居然往上去看他的推文 浪費時間 不只跳針 還亂展開322F 04/13 13:31
→ :yuyuyuyuyuyu注意別被黨工釣到~323F 04/13 13:31
→ :大A大 我還沒空看你的推文呢 囧324F 04/13 13:31
推 :下次灑錢啦 一定沒問題325F 04/13 13:32
推 :好啦 至少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集遊法取消的權力就待之後326F 04/13 13:32
推 :aponla 走啦 我請你吃飯 你別在這裡丟人現眼了好嗎^^327F 04/13 13:33
推 :撒紅包的話餅中哥也來了328F 04/13 13:33
推 :殭屍會有什麼論點329F 04/13 13:34
推 :推330F 04/13 13:34
→ :灑鹽拉~~淨化吧~~331F 04/13 13:35
推 :a大,我能了解你的心情,以蓋房子為例,憲法是國家地基332F 04/13 13:35
推 :先幫鹽誦經增加威力!!!!!!!333F 04/13 13:36
推 :日後申請不予許可根本不是"說法" 是已經公告了334F 04/13 13:36
→ :有人在撼動地基,房子會不搖嗎?335F 04/13 13:36
推 :我一直都想好好討論阿 如果我真的有錯誤的觀點很歡迎指正336F 04/13 13:38
推 :337F 04/13 13:40
推 :律師講的話真的不能聽338F 04/13 13:41
→ :灑鹽空中差可擬339F 04/13 13:43
推 :必推!!!!340F 04/13 13:43
推 :完全看得懂也理解撲馬老師所言 支持撲馬老師341F 04/13 13:46
推 :果然念過法律的想法一致 支持撲馬 當個客觀法律人 讚342F 04/13 13:49
→ :我也支持紅杉軍 也是一邊無效之訴 一邊抗議
→ :我也支持紅杉軍 也是一邊無效之訴 一邊抗議
推 :手拈蓮花念力抗議真的超好笑的XD344F 04/13 13:51
推 :法學教育 必須徹底落實 從小學開始345F 04/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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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三『自我解放‧非暴力抗爭座談』,晚上六點半,於立法院外中山南路、濟南路基地進行,敬邀參與。
每週五早上九點至十點,由蔡丁貴教授主持的『新雲林之聲 - 建國論談』電台節目,與您空中相約。...
每週三『自我解放‧非暴力抗爭座談』,晚上六點半,於立法院外中山南路、濟南路基地進行,敬邀參與。
每週五早上九點至十點,由蔡丁貴教授主持的『新雲林之聲 - 建國論談』電台節目,與您空中相約。...
推 :下次灑豆子好了,驅魔XDD347F 04/13 13:55
推 :剛剛認真把原文看完了 如果只是批挺方者我覺得蠻中懇的阿348F 04/13 13:56
→ :我一開始是針對那個反對者的紅色區塊回應的 只是反失控行為
→ :我一開始是針對那個反對者的紅色區塊回應的 只是反失控行為
推 :來練一下捻指發念力好了350F 04/13 13:59
推 :哭了 把所有跳針眾的論點一次點破 跪著推文351F 04/13 14:00
推 :good352F 04/13 14:01
推 :集體腦殘就是集體腦殘 腦殘沒藥醫的353F 04/13 14:03
推 :灑鹽好像也不錯354F 04/13 14:03
推 :灑鹽會閒閒的 很不方便355F 04/13 14:07
推 :推356F 04/13 14:12
推 :幹直接打坐用念力抗議XDDDDDDD靠北 還在那邊警察辛苦357F 04/13 14:17
→ :對抗議的講有屁用 本來就要對上面的講
→ :對抗議的講有屁用 本來就要對上面的講
推 :臺灣人根本只看表面 認為都抗議者在鬧 已沒救359F 04/13 14:23
推 :好輕描淡寫喔,律師... 哈360F 04/13 14:27
→ :我某學弟說 周遭居民的生活被打擾了 我當場跟他說再見361F 04/13 14:29
推 :推362F 04/13 14:31
推 :推啊!!363F 04/13 14:32
推 :台灣青少年人比較清醒 像我媽就是看個新聞就被洗腦了364F 04/13 14:42
推 :要是不要為反對而反對 就天下太平了吧 所謂對立面都馬被365F 04/13 14:46
→ :理盲搞出來的
→ :理盲搞出來的
推 :灑鹽空中差可擬,未若冥紙因風起367F 04/13 14:49
推 :我昨天一直follow他們,也找不到他們支持的點...368F 04/13 14:53
推 :20/603369F 04/13 14:54
推 :寫的很清楚,他們到底在挺方仰寧什麼 我也不懂 挺違法違憲?370F 04/13 14:57
推 :不挺這次運動的策略 但也不可能挺方局長371F 04/13 15:01
→ :不過很明顯 媒體跟權力者故意挑起人民跟警察的對立
→ :讓訴求模糊 並讓學運社運走向亂掉
→ :不過很明顯 媒體跟權力者故意挑起人民跟警察的對立
→ :讓訴求模糊 並讓學運社運走向亂掉
推 :推!374F 04/13 15:06
推 :挺方的直接被打為挺違憲,跟挺綠的直接被KMT打為挺貪腐...。375F 04/13 15:08
→ :人啊,換了議題就換了腦袋
→ :會不會其實撲馬是國民黨籍?
→ :人啊,換了議題就換了腦袋
→ :會不會其實撲馬是國民黨籍?
推 :淺顯易懂~推!378F 04/13 15:16
推 :379F 04/13 15:21
推 :推 方向應該拉回來 脫序違法就該法辦 但違憲的卻視而不見380F 04/13 15:25
推 :反方:警察很辛苦 沒了381F 04/13 15:31
推 :你這掌打得這麼大力,你要那些操作與論的人情何以堪?382F 04/13 15:38
推 :383F 04/13 16:15
推 :9.2:我們就是要挺嘛>"<384F 04/13 16:16
推 :推385F 04/13 16:21
推 :優文386F 04/13 16:31
推 :挺方派的都說警察很辛苦 問題是這跟411包圍警局有啥關係?387F 04/13 16:37
推 :台灣人只會理盲同情弱者 根本不知道為什麼去抗爭 低能388F 04/13 16:50
推 :灑鹽XD 在避邪389F 04/13 16:58
推 :灑鹽驅邪啦~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解洗腦。390F 04/13 17:47
推 :灑鹽空中差可擬 未若柳絮因風起391F 04/13 17:59
推 :push~392F 04/13 18:00
推 :灑鹽XD393F 04/13 18:02
推 :撒鹽XDDD394F 04/13 19:15
推 :"雙手捻蓮花,閉目以念力抗議" 好有畫面XDDDD395F 04/13 19:38
→ peterwww …
推 :推397F 04/13 19:53
推 :悶好久了...好不容易逮到機會,管他違不違憲,先譙再說398F 04/13 20:08
推 :灑糯米 驅殭屍399F 04/13 20:49
推 :所以要摺紙蓮花?400F 04/1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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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4-13 13:35:43 (台灣)
→
+4
04-13 13:35 TW
為何群眾會需要直接上街,而不是透過其他管道,如找議員投訴、行政程序,其實是因為馬政府這幾年的作為實在讓人民無法相信,面對一個無賴政府,人民只有自力救濟,遇到一個擺爛的政府,人民還能做什麼呢?
2樓 時間: 2014-04-13 13:41:06 (台灣)
→
04-13 13:41 TW
原PO不用理會那些9.2%的垃圾戰術啦,常看政論節目就會知道了,他們第一是絕對不會認錯,只有比較古意的那種才會,這種人會得到中間選民的票,有既得利益階層支持的才不會哩。他們就是想用支持方仰寧這種說法,也不肯弄清楚是支持什麼啦!
3樓 時間: 2014-04-13 13:43:39 (台灣)
→
04-13 13:43 TW
今天他們那種人是絕對不會說清楚的,因為一說出來『我支持就是因為我9.2%,只要你們台灣人說什麼我就是反對,因為傷害到我既得利益,管你什麼憲法,幹,你杯過爽爽,你們才需要憲法』,他們完全站不住腳,不說清楚就可以隨時改變說法,不說清楚你就沒辦法講理,不講理他們力量最大,就是這樣!
4樓 時間: 2014-04-13 13:49:31 (台灣)
讚
04-13 13:49 TW
~撒鹽應該會有不錯的效果吧~鹽顆粒小,不小心就會掉進衣服內。鹽化建築物,哪天地震就知道效果了!!
5樓 時間: 2014-04-13 13:53:34 (台灣)
→
04-13 13:53 TW
無限期支持的那FB 最新一篇文章 最後一段是說 如果你發問卷給基層員警 有一半以上的人支持組織工會的話 他也會支持這是啥邏輯 懂門道都知道就是因為體制很黑 沒人敢出來發聲阿 還有的人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說是誰誰誰發起的就不支持 阿不是在心疼員警的辛勞 支持他們爭取自己的權益 是很困難喔 不然就是說有工會 罷工的話 社會治安怎麼辦 成立工會的目的又不是一直罷工 這種話根本是在看低員警的素質吧 罷工是爭取權益的最後一個手段好咩雖然我不覺得為反對而反的人有邏輯 但還是想把事實陳述關於灑鹽的部分是不錯啦 可以去去晦氣
7樓 時間: 2014-04-13 14:50:31 (台灣)
讚
04-13 14:50 TW
就是有人故意要拉基層員警下水,讓大家誤以為我們是在對抗所有的警察! 明明就是針對方仰寧的違憲部分在抗議,9.2%的水準真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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