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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fotime.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03 09:18: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onnight (甯)
標題 Re: [問卦] 不支持同性結婚就是歧視?
時間 Mon Dec  2 16:38:50 2013


某方一直把幾個概念混淆來使用

首先,什麼是"權利"?


簡單來說,在一個社會中如果要追求正義,那麼分配就必須公平

如果有人生而為奴隸,有人生而為帝皇,那這就不是一個公平的社會

但相對的,也有可能某人老爸是郭台銘,另外一人老爸是卻是貧戶,

絕對的公平是無法也不能去實現的



所以在絕對的公平與絕對的不公之間,一個社會必須要拿捏出一個準繩

一個人在這社會中生活必須要具備的最低生活所需的基本條件,這就是"權利"

另外,這種權利必須對所有人皆平等一致,否則就是另一種不公,


所以當某些人不具備這個社會所應給予的權利時,我們會說這社會"歧視"這些人


所以權利從一開始就是拿來對抗國家干預或者是大多數人的,這正是權利的本質所在

也是權利與公共政策不同之處,公共政策可以反對,

因為沒人知道核四蓋下去是弊多利少還是利多弊少

但權利則否,


我們不會說因為某些人投了一個爛人,所以這些人就不配再擁有投票權


當然,權利不是誰說了就算,也不是毫無限制的,

權利依照定在憲法或法律中的不同有規範位階上的差異

所以要反對某些人擁有該權利,必須要有堅強的理由,而不是單純的"我不喜歡",

因為權利並非公共政策,除非侵害他人,不然本質上並不須他人同意


同樣的是,權利必須對所有人都相同,否則就是歧視


所以,

結婚是不是種權利? 是。

規範位階在哪裡? 因為我國有簽訂兩公約,所以就算不是憲法權利,也相去不遠。

這個權利有沒有對所有人皆平等開放? 沒有,目前只有異性戀者有婚姻保障。

反對者們限制這些權利是否有堅強的理由? 目前似乎還沒看到。


亂倫,人獸交者有沒有主張結婚的權利? 有可能,但權利的本質在於它必須有人"主張",

沒人主張的就只是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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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224.143
malediction:給我錢就好1F 12/02 16:39
ynd:認真文推2F 12/02 16:42
encina:認真文很可貴必須推!3F 12/02 16:43
careera:等等團體就來了...4F 12/02 16:43
※ 編輯: sonnight        來自: 1.174.224.143        (12/02 16:44)
a1122334424:有些人根本沒有在看文阿www5F 12/02 16:45
asdf45610:推 但想問為何是以"主張"來決定6F 12/02 16:45
grooving:雞督叫徒: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7F 12/02 16:45
heartsick:所以可以反同志嗎?8F 12/02 16:45
ransan:等等就有新的人獸交粉絲團要出現了 是要累死誰9F 12/02 16:47
sula748:反同志個人可以反 但反同志人權 就請提出站得住腳的主張10F 12/02 16:48
heartsick:請支持人獸人鬼人花人板凳 同志們也為他們發發聲吧!11F 12/02 16:49
heartsick:有什麼好站得住腳的主張 不能單純想反?奇怪耶你?
ransan:樓上快去成立粉絲團 我幫你點讚 別再妄想了13F 12/02 16:50
MrDisgrace:前面引言有點長14F 12/02 16:51
HeculePoirot:想支持的可以自己去發聲啊XD15F 12/02 16:51
imoimo:推16F 12/02 16:51
a1122334424:單純想反 那就是無法溝通 那也不用討論了阿...17F 12/02 16:51
sonnight:因為權利是拿來對抗國家的,等哪天某個鬼父抗辯上自己女兒18F 12/02 16:51
heartsick:到底誰說有要跟同志溝通的? 一開始就沒打算溝通19F 12/02 16:51
sonnight:須要被保障時再來擔心這事還不遲20F 12/02 16:52
HeculePoirot:不想溝通也很好啊,那應該可以不理會您的意見吧XD21F 12/02 16:53
mightymouse:不想溝通也不會有人理你的,隨你愛怎麼反吧22F 12/02 16:56
fantasibear:無腦鄉民: 讓我們繼續關心同志愛滋比例23F 12/02 16:57
cloudwolf:簡單明瞭24F 12/02 16:58
tran628:25F 12/02 16:59
heartsick:本來就不期待同志理會我的意見ㄏ ㄏ26F 12/02 16:59
momomom:人獸交要怎麼證明獸願意和他結婚我也很好奇27F 12/02 16:59
yash:有些人又跳針又自以為28F 12/02 17:00
heartsick:真的29F 12/02 17:02
tokyo730714:推認真文30F 12/02 17:02
darkiori:真的是跳針又無聊 不想溝通還來推啊XD31F 12/02 17:02
sheng3476:就是有人姓蔣名不聽啊 (歪頭)32F 12/02 17:02
heartsick:不想溝通不能發表自己意見啊?33F 12/02 17:10
hunight:不想溝通放FB就好,上ptt幹嘛34F 12/02 17:16
rimi7609:今天大家認同同志的訴求幫一起爭取,如果想推人獸戀的35F 12/02 17:16
rimi7609:能讓人認同你的觀點  也爭取啊0.0  有差?
heartsick:我爽上PTT啊 爽反同啊 爽返修法37F 12/02 17:18
rimi7609:那不過是你的意見沒甚麼聆聽的價值,讓你喊爽就好吧0.0?38F 12/02 17:19
heartsick:可以啊 爽啊39F 12/02 17:19
heartsick:你的意見好棒棒最有價值了 快去修法喲~~~
a1122334424:現是平行線啊 可是如果你又要一直來撞牆自爆 難以理解41F 12/02 17:20
rimi7609:言論自由囉~ 我覺得願意花時間跟不講理的說道理真是大德42F 12/02 17:20
heartsick:真的你最棒了 同志也是最棒的 反修法的都最壞了43F 12/02 17:22
rimi7609:每次看到有人願意跟耐心勸說、分析道理  都覺得耐心可嘉44F 12/02 17:22
heartsick:真的“看似有道理” 結果還是為了泡湯休肛約炮45F 12/02 17:23
YCC:推 希望萬年跳針的人唸的近去你的文章46F 12/02 17:25
rimi7609:如果偏見狹隘到 同志有人約炮,就所有同志一定都約炮,這47F 12/02 17:25
rimi7609:是邏輯錯  大學教育主要是提升人腦到抽象思維,向你推薦
heartsick:ㄏ 若不是同志就是這樣 怎會有如此的印象?49F 12/02 17:28
KENDO777:h大可以試著證明"同志就是這樣"阿50F 12/02 17:30
rimi7609:若不是h大就是這樣,怎麼會支持者對反對者有如此印象?51F 12/02 17:32
heartsick:沒辦法啊 我嘴泡啊  同志最乾淨都是別人抹黑52F 12/02 17:32
rimi7609:h大反對 >>反對者   一個同志行為不檢>>所以同志 明顯嗎?53F 12/02 17:32
rimi7609:誠心向您推薦高等教育,不方便也請多翻書思考增進邏輯
heartsick:成心建議你反同志 理由請自己想55F 12/02 17:35
a1122334424:誠心建議你挺同志 理由請自己想56F 12/02 17:36
rimi7609:我有給與理由啊>> 邏輯錯。教育主要提昇人腦到抽象思維57F 12/02 17:37
rimi7609:有助於 增進邏輯推演  這是我的理由:)  您願意給反同理由
rimi7609:的話 很好啊~  理由自己想的話,我覺得想不到所以我支持
heartsick:沒理由 單純不喜歡。60F 12/02 17:38
KENDO777:h大因為不喜歡同性戀就想剝奪他們的權利61F 12/02 17:39
KENDO777:這串不喜歡heartsick的站出來
heartsick:噢噢動員噢~~ 那我也站出來 你有沒有開心~63F 12/02 17:42
heartsick:來 我當地一個站出來的喲~~~
KENDO777:你討厭自己我也沒辦法XDD,你要把你自己綁起來媽?65F 12/02 17:43
zhwang77:推 不過這篇太深入了一定很多人看一半就跳進自以為的結論66F 12/02 17:44
heartsick:不對喲 我討厭的是同志67F 12/02 17:45
windli:XDDDDD 反對很開心的話就去反啊 我支持也很開心~~~~68F 12/02 17:45
heartsick:很好阿 恭喜你 同志一定很愛你69F 12/02 17:46
rimi7609:只好跳針向h大推薦教育...人家在問不喜歡您的站出來,您70F 12/02 17:46
rimi7609:跳出來=默認討厭自己  卻說是"討厭同志"站出來的...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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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cca:H謝謝H大,你根本反串阿XDDD82F 12/02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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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Cake:辛苦你了 我深信之後的討論仍然會有人持續跳針87F 12/0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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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911551:91F 12/0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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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bbs:某人就是那種 我看你不順眼就可以砍你的那種中二吧 噗94F 12/02 19:05
frankego:推推95F 12/02 19:10
HermesKing:96F 12/02 19:18
terry1020:heartsick我愛你>///<97F 12/02 19:23
moonineasy:98F 12/02 19:37
akobe:推~~99F 12/0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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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lo61201:推103F 12/02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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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1.174.224.143 (台灣) 2013-12-02 16:38:50
    某方一直把幾個概念混淆來使用 首先,什麼是"權利"? 簡單來說,在一個社會中如果要追求正義,那麼分配就必須公平 如果有人生而為奴隸,有人生而為帝皇,那這就不是一個公平的社會 但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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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12-02 17:58:28 (台灣)
+2 12-02 17:58 TW
窮人有生存的權利(憲法保障),所以要爭取與有錢人共同分攤財產這個權利,如果有錢人不肯,就是歧視窮人。現在不就感覺有點像這樣~
2樓 時間: 2013-12-02 19:45:4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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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窮富問題.事實狀況上不可能共同分攤財產.但可以藉由賦稅與社會福利等方式達到[近似]的狀態. 而這就是政府存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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