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BruceX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4 18:57: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時間 Mon Nov 4 10:08:49 2013
這就是我們法律制定有問題了
好比在路上有所謂的 (跳跳姐) (滑壘哥) 故意去讓車撞 不僅未能獲得理賠
還得吃上官司
如果說 網路上言論能比照辦理: 以言語故意挑釁他人致其被辱罵者不得要求賠償
提告得科處罰金100萬....
這樣子那些網路訟棍不僅會被幹譙好玩的 也不能提告 超爽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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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7.112.226
推 :檢察官跟法官會先死給你看1F 11/04 10:09
推 :要如何定義故意呢?2F 11/04 10:10
→ :怎麼定義故意 就是被告上法院攻防了3F 11/04 10:10
推 :那些老是罵某些當紅漫畫是糞作的應該就是了 小心別上當4F 11/04 10:12
推 :100萬咧 摻塑化劑都沒罰那麼多了 別再作夢了5F 11/04 10:12
推 :一堆反串的 看多了也是會覺得煩的6F 11/04 10:12
→ :法律本來就是自相矛盾又可笑的都東西7F 11/04 10:15
→ :台灣根本沒正義8F 11/04 10:17
→ :人家發言可沒違法,怪人家9F 11/04 10:27
推 :法律制定有問題,當然沒違法,惡法非法10F 11/04 10:37
→ :以言語挑興他人致其興訟而獲取金錢利益者,無罪且合法
→ :以言語挑興他人致其興訟而獲取金錢利益者,無罪且合法
推 :應該類似誣告罪判罰吧12F 11/0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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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09:04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 11-04 10:08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1:07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1:09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1:36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2:24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2:43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2:55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3:08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3:15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3:20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3:55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6:57 ■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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