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1-01 22:34:25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時間 Wed Nov 1 20:25:53 2023
你們法律人,
每次面對爭議話題都是用這幾招,
不是貼講座要人家去聽完演講再來說,
就是貼幾本書名要人先讀書知道脈絡再來討論,
永遠都是用這種上對下,我教育你們的態度,
再怎麼演講也很難有說服大眾的一天。
我覺得大家對廢死或精神病免死有疑慮,
原因很簡單:
1. 若免死的精神病再犯,民眾怎保護自己?
2. 若可教化的免死犯人再犯,民眾怎保護自己?
反正台灣現在法律界動不動讓犯人免死,
你們法律人多多設計一套完美的流程,
讓再犯率跟死刑一樣是0%,民眾累積足夠信心,
再來談什麼歐洲社會脈絡怎樣好嗎?
就像癌症要化療一樣,
結果一個蒙古大夫嫌棄化療殺死正常細胞,
引進歐洲的癌症療法,卻沒有醫好幾個癌症病患,
還要求你去了解歐洲醫學脈絡為什麼都這樣醫,
你會信任這種醫生找他醫癌症嗎?
※ 引述 《qize1428》 之銘言:
: 原文被推爆了
: 剛好今天有一場關於此議題的講座
: 在西方國家,這些問題已是百年以上的命題,更成為法治與人權觀念的核心關懷
: 之一。而在台灣社會,每當發生重大刑事案件,輿論總會導向「教化可能性」、
: 「精神障礙鑑定」的辯論,更甚出現「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就都能脫罪嗎?」
: 的質疑。也因此,本次Y’s Day「週三青年日」期望透過六位法律、政治與人權
: 專業來賓的分享,帶領各位一同探索在刑事司法系統中,對公平正義和精神狀態
: 的權衡與理解,並探討現有司法制度的改革可能性,進而關注精神狀態對刑事處
: 罰的影響。
: 直播19:05開始(連結為「台灣公共策益粉絲團」臉書直播」
: 分享給對這議題有興趣的板友
: 不論你對人權是採取緊縮還是寬鬆的態度
: 我認為都值得一聽
: → poke001: 同不同意是一回事 但確實了解一下為什麼體系會演化成現在 11/01 19:35
: → poke001: 的樣子會比較瞭解背後的理由 11/01 19:36
: 我覺得這才是討論公共政策的態度
: 如果大多數人只會羨慕國外的體制(不限於司法)
: 而不以開放、深入理解的心態去辯證
: 那麼社會只會原地踏步
: 況且你我各位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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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shenisshit 2023-11-01 20:25:53
※ 文章代碼(AID): #1bGaFJqs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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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11-01 20:25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1 23:22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2 01:40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2 02:33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2 08:16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11-02 11:14 ■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
→ : 它們就自以為自己高人一等阿1F 11/01 20:27
→ : 他們認為要跟他們想的一樣才是社會進步
→ : 孰不知它們就只是自詡為神而已
→ : 他們認為要跟他們想的一樣才是社會進步
→ : 孰不知它們就只是自詡為神而已
推 : 精神病患者在中國和伊斯蘭國家一樣無罪4F 11/01 20:29
推 : 他們開這種辯論會是有錢有名的 普通人去就是抬轎 辯贏了5F 11/01 20:29
→ : 很好 稅金記得交
→ : 很好 稅金記得交
→ : 因為無罪的原因在根本的法理7F 11/01 20:30
→ : 如果是廢死還真的和歐洲社會有關,但精神病不是
→ : 如果是廢死還真的和歐洲社會有關,但精神病不是
→ : 教育不見得都是失敗 你不服氣 同婚 免術換證都實現了9F 11/01 20:31
噓 : 你認為存在一套完美的制度可以讓犯罪率變0?不要說笑10F 11/01 20:31
→ : 話了好嗎
→ : 話了好嗎
推 : 法律人非官即師,不教育應該會覺得哪邊不對吧12F 11/01 20:32
推 : 他們就覺得犯人的人權,要高過其他人的人權啊13F 11/01 20:32
→ : 人民是可以被集體教育的 而且難度比教化犯人簡單多了14F 11/01 20:32
推 : 伊斯蘭國家我不知道啦 但是中國的精神病患嘛...15F 11/01 20:32
推 : 用精神疾病脫罪是要有醫生背書的16F 11/01 20:32
→ : 說到廢死 菲律賓就是廢死的17F 11/01 20:33
噓 : 精神病人就是跟兒童一樣無行為能力,根本不知道自己在18F 11/01 20:33
→ : 做什麼 怎麼判刑啊?
→ : 做什麼 怎麼判刑啊?
推 : 就簡單問一下,是再犯率比較高還是教化成功率比較高20F 11/01 20:34
→ : 前幾年杜特蒂就讓警察直接射殺毒犯 這當然不是死刑對吧21F 11/01 20:3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供各位卓參。22F 11/01 20:34
→ : 免術跨現在歐美就開始在檢討了啊,不要人家一輪跑完還要23F 11/01 20:34
→ : 跑一輪的台灣還得照著再跑
→ : 跑一輪的台灣還得照著再跑
推 : 他明明說的是再犯率是零 就真的是零阿26F 11/01 20:35
推 : 所以被殺的人活該死好囉?27F 11/01 20:35
→ : 那無行為能力為啥能傷害人?是不是該由該管理他們的人受28F 11/01 20:35
→ : 說精神疾病無行為能力 阿就殺人了阿 還無行為能力29F 11/01 20:35
→ : 罰???30F 11/01 20:35
噓 : 精神病就是沒辦法控制自己啊31F 11/01 20:35
推 : 查了一下菲律賓廢止過又恢復過,然後現在又廢除了,不過32F 11/01 20:35
→ : 本來是打算有的罪是可以死刑的,只是沒通過,不過大多數
→ : 民眾還是支持死刑的
→ : 本來是打算有的罪是可以死刑的,只是沒通過,不過大多數
→ : 民眾還是支持死刑的
→ : 講的它們無行為能力,所以被殺的人就好衰喔35F 11/01 20:35
→ : 誰管你精神病多可憐 你能不能保證無辜的人不再受害36F 11/01 20:36
推 : 死刑再犯率是0對啊 有考量到死刑在刑事政策上對犯罪37F 11/01 20:36
→ : 率以及重犯率的影響嗎
→ : 率以及重犯率的影響嗎
→ : 誰管你能不能控制自己~殺人償命阿~我只要我家人安全39F 11/01 20:36
推 : 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病知道能刀能傷人、知道汽油能殺人40F 11/01 20:36
→ : 好喔
→ : 好喔
推 : 如果真的鑑定出來精神病而且符合標準,無責任能力42F 11/01 20:37
→ : 那確實被他殺死了白死
→ : 那確實被他殺死了白死
→ : 它們不該死~那該控制它們的人去代替死阿44F 11/01 20:37
推 : 我國中時男同學8+9集體姦殺別校女生 算女生倒楣45F 11/01 20:37
→ : 整天在應報 公民課白上?46F 11/01 20:37
→ : 現在這套自由主義刑法學,最根本的法理,就是人只為自己47F 11/01 20:37
→ : 的起碼的辨識和控制能力下的行為負責。
→ : 的起碼的辨識和控制能力下的行為負責。
推 : 我不管要死不死,讓那些人跟社會永久隔離我就沒意見49F 11/01 20:37
推 : 讚50F 11/01 20:37
→ : 法律人邏輯就這樣 死人沒人權51F 11/01 20:37
→ : 只有活著才談人權 死了你就是一個數字 保障(活)人權52F 11/01 20:37
→ : 這就是現代法理 謝謝指教53F 11/01 20:38
你回到幾百年前,別人也會跟你說同性戀不准結婚,這就是現代法理,
「大家都這樣」並不能成為服眾的論述。
→ : 好啦~就算不死~有沒有膽立法把他們永久隔離起來54F 11/01 20:38
推 : 反正現實是你找不到一個法律上能對鑑定犯案時心神喪失的55F 11/01 20:38
→ : 精神疾病患者定罪的國家
→ : 精神疾病患者定罪的國家
推 : 整天高談理論講理想 看看現實多少無辜人受威脅好嗎57F 11/01 20:38
→ : 死人永遠最衰~沒有人權~那它們痛苦的家人呢?58F 11/01 20:38
→ : 當然你說這些人應該被抓去精神病院關起來 那就是另一個59F 11/01 20:38
→ : 議題
→ : 議題
→ : 不止死人沒人權,那些殺死人的,人權要高過其他人的61F 11/01 20:38
→ : 人死了可能是解脫~但它們親密的人卻解脫不了62F 11/01 20:39
→ : 小孩拿著刀在沒有任何危機下想必也不知道這東西能殺人吧63F 11/01 20:39
→ : 甚至還是汽油點火w 無行為能力者www
→ : 甚至還是汽油點火w 無行為能力者www
→ : 簡單講 現代法理 你被神經病砍死 就是算你倒楣 就是這65F 11/01 20:39
→ : 樣
→ : 樣
→ : 那為什麼父母不管小孩~要讓小孩拿刀?67F 11/01 20:39
推 : 一個有攻擊性的,對於家屬、周邊鄰居都是很大的負擔68F 11/01 20:39
噓 : 有多少人不知道精神病患就算無罪也會被強制治療?69F 11/01 20:39
→ : 精神病患為啥可以取得危險物品?70F 11/01 20:39
→ : 強制治療又怎樣?你能確認治療的可用性?
→ : 強制治療又怎樣?你能確認治療的可用性?
推 : 就真的你倒楣活該變死人沒人權阿 怪我囉72F 11/01 20:40
→ : 強制治療所以呢? 他還是「無罪」阿73F 11/01 20:40
→ : 精神病的治療一值都是最大的問題74F 11/01 20:40
推 : 貼講座就是跟你說你也不懂的意思啦 哈哈75F 11/01 20:40
推 : 一般的廢死另外談,精神疾病患者犯罪在全球各國都沒得談76F 11/01 20:40
→ : 精神病用藥都是因為突然發現有效就變成用藥77F 11/01 20:40
→ : 強制治療就是隔離了好嗎 你以為強制治療是單純叫你看78F 11/01 20:40
→ : 醫生嗎
→ : 醫生嗎
→ : 反正看過殺人 強姦的再犯例子 我就沒辦法理解這種"進步"思想80F 11/01 20:40
→ : 強制治療過一段時間後還不是丟回家裡82F 11/01 20:40
→ : 有一些國家是會抓去關進精神病院沒錯,但法律上是無罪沒83F 11/01 20:41
→ : 錯
→ : 錯
→ : 因為都是寫在最根本的規則上85F 11/01 20:41
推 : 然後還有再犯的,可憐你各位無辜老百姓的86F 11/01 20:41
→ : 強制治療能永久關嗎?不能阿~台灣就是會放出來87F 11/01 20:41
→ : 中國的精神病是這種的啦 不用為辯而辯88F 11/01 20:41
→ : 你先讓他們永久隔離再來談89F 11/01 20:41
※ 編輯: moshenisshit (45.144.227.12 臺灣), 11/01/2023 20:41:22→ : 然後忘了服藥 又發作 被殺的算你們衰90F 11/01 20:41
→ : 防衛或是意外都能被判「過失致死罪」精神病卻連「過失91F 11/01 20:41
推 : 你要先確保精神檢定是可信的 為了脫罪還有教戰守則教92F 11/01 20:41
→ : 致死罪」都沒有?93F 11/01 20:41
→ : WHY?
→ : WHY?
推 : 治療用講的用寫的 多麼理想 多麼美好95F 11/01 20:41
→ : 現代法理就是不會判一個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無法控制自己96F 11/01 20:41
→ : 的人有罪
→ : 的人有罪
→ : 你怎麼取得失能的證明勒98F 11/01 20:42
→ : 教戰守則勒 你就算當法官白癡你也當精神科醫師白癡喔99F 11/01 20:42
噓 : 現代法律是人類歷史經歷上千年改變而來的,如果以牙還100F 11/01 20:42
→ : 牙以眼還眼這麼棒就不會被歷史淘汰
→ : 牙以眼還眼這麼棒就不會被歷史淘汰
推 : 所以這個強制治療會給他隔離到葛屁嗎?102F 11/01 20:42
→ : 那反對的~你當一般正常民眾白癡嗎?103F 11/01 20:42
→ : 你覺得法官都有白癡的話 你以為精神醫裡面就沒有?104F 11/01 20:42
→ : 一般人就是該死該曝露在危險之下?105F 11/01 20:43
推 : 強制治療結果沒病識感自己斷藥又出乃玩又有人衰小,然後106F 11/01 20:43
→ : 就獸耳了
→ : 就獸耳了
→ : 在台灣不會,沒資源108F 11/01 20:43
推 : 如同上面所提,無行為能力人的犯罪,在法理面前"真"精神109F 11/01 20:43
→ : 你連司法都信不過了 還信精神醫的檢定阿110F 11/01 20:43
推 : 基本上每個國家都一樣,你們加油111F 11/01 20:43
推 : 跟科學的否證一樣吧 沒辦法肯定 但否定很簡單112F 11/01 20:43
→ : 當然你說有人故意裝精神病脫罪 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113F 11/01 20:43
推 : 沒有歷史淘汰啊,有的國家還是有死刑的,而且有不少廢止114F 11/01 20:43
→ : 跟宗教有關的
→ : 跟宗教有關的
→ : 病患捅刀和小孩捅刀是同等的事情116F 11/01 20:43
推 : 台灣無期平均13年假釋 無限期強制治療違憲117F 11/01 20:44
推 : 台灣司法比別的國家聖母很多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118F 11/01 20:44
→ : 搞的警察也懶的抓 抓一抓就被放出來了 怎麼抓
→ : 搞的警察也懶的抓 抓一抓就被放出來了 怎麼抓
→ : 所以一般人被精神病砍死活該倒楣?120F 11/01 20:44
→ : 你要這樣理解我也不能說你錯
→ : 你要這樣理解我也不能說你錯
推 : 犯罪天堂 不要笑死人好嗎 數據拿出來講122F 11/01 20:44
→ : 就像如果被三歲小孩開槍打死也是算你倒楣123F 11/01 20:44
→ : 需用同樣的基準評價(雖然很違反直覺124F 11/01 20:44
→ : 即便是最新的無期也只要25年 20歲進去45歲就能出來125F 11/01 20:44
→ : 感覺法學派?126F 11/01 20:44
推 : 所以有沒有想過這麼反直覺的東西是不是一種該被修正的127F 11/01 20:46
→ : BUG呢?
→ : BUG呢?
推 : 方法多的是阿 還有的是說服藥後失去自主能力的也減刑129F 11/01 20:46
→ : 20歲進45歲出來能幹嘛我比較想知道130F 11/01 20:46
→ : 一直說法律要一直進步,但在這個階段就停來了 就像是說131F 11/01 20:47
→ : 殺人前記得先吞幾顆 我要說的是濫用的方式太多了132F 11/01 20:47
推 : 那你要先去辯倒全世界的法學教授學者133F 11/01 20:47
→ : 這已經是最完美最完善的東西134F 11/01 20:47
推 : 假釋出來如果沒有行為能力~你還是要有收容機關135F 11/01 20:47
→ : 如果他亂跑又是另一個問題
→ : 如果他亂跑又是另一個問題
→ : 而且引進這些可能只是為了奪權 扛大旗 不想想管配套措施137F 11/01 20:47
推 : 45歲叫做壯年期 想幹嘛就幹嘛吧138F 11/01 20:47
推 : 小孩捅刀(給他機會吧QQ;精神病患捅刀(好,送他上路= =139F 11/01 20:47
→ : 不能這樣吧
→ : 不能這樣吧
→ : 自然科學反直覺的地方更多。141F 11/01 20:48
→ : 心神喪失不用判刑目前就是世界主流 現代法理就是如此142F 11/01 20:48
推 : 大推第一段143F 11/01 20:48
→ : 未成年犯罪 所以要給他機會 不就已經變漏洞了144F 11/01 20:49
推 : 世界主流哩 以為主流就是對的放棄思考145F 11/01 20:49
→ : 世界主流你台灣還不是個國家呢w146F 11/01 20:49
推 : 未成年減刑目前已被黑道當作漏洞使用147F 11/01 20:49
→ : 精神病後續要怎麼隔離治療那是另一個領域的事情了,反正148F 11/01 20:49
→ : 法律就是不能也不會判有病無法自控的人刑
→ : 法律就是不能也不會判有病無法自控的人刑
→ : 世界主流又怎樣?你在意的是世界還是台灣人的生活狀況?150F 11/01 20:49
→ : 所以因為是另一領域~就拍拍屁股不理?沒配套前就硬要推?
→ : 所以因為是另一領域~就拍拍屁股不理?沒配套前就硬要推?
噓 : 又來了 犯罪天堂笑死152F 11/01 20:50
→ : 真他媽有夠噁心...153F 11/01 20:50
推 : 主流歸主流,但社會會進步,主流自然也會改變154F 11/01 20:50
噓 : 法律人有幾個是當兵的,還不是都閃兵去當替代役155F 11/01 20:50
→ : 哪天你去國外被精神病戳死沒人負責那我只能說死得其所156F 11/01 20:51
→ : 我以為搶950以下不成罪 搶劫偷竊頻傳才是157F 11/01 20:51
→ : 但如果是我被精神病戳死我只會覺得超幹好嗎158F 11/01 20:51
→ : 就像以前主流同性戀是病,是正確的。但隨著修正 同性戀159F 11/01 20:51
推 : 法律人:錯的不是犯人,是這個社會!160F 11/01 20:51
→ : 我自己被精神病患殺死~我當解脫~但我家人被殺,我一定161F 11/01 20:51
→ : 也不再被當成是病,這不就是主流修正?162F 11/01 20:51
→ : 先殺掉精神病患163F 11/01 20:51
→ : 這種最不知福最無智沒有護照等級的說法164F 11/01 20:52
→ : 一直抱著原本正確的東西,然後一直否定後面的東西165F 11/01 20:52
→ : 不用廢話那麼多,放出來再犯法官連帶責任同罪,我就認可166F 11/01 20:52
→ : 教化的可能
→ : 教化的可能
→ : 不是要說精神病患有錯 但犯罪的都跑來說自己精神病患168F 11/01 20:52
→ : 沒有人會想花三十年的時間養出一個殺人犯,那國家把他169F 11/01 20:52
→ : 斃了正好啊XD
→ : 斃了正好啊XD
推 : 因為從專制人治演進到民主法治國,最大的原因就是民主法171F 11/01 20:53
→ : 治有建立一個標準,就是維護人權,刑罰的制裁是國家祭出
→ : 最嚴厲的手段,你認為精神病患不用處罰很荒謬,那因為你
→ : 是基於效益至上的人治標準而不是人權至上的法治標準,你
→ : 覺得照顧少數人權很愚蠢,那很抱歉,民主法治國就是立基
→ : 於人權上的,你不能想要自己的國家民主法治同時又違反人
→ : 權
→ : 治有建立一個標準,就是維護人權,刑罰的制裁是國家祭出
→ : 最嚴厲的手段,你認為精神病患不用處罰很荒謬,那因為你
→ : 是基於效益至上的人治標準而不是人權至上的法治標準,你
→ : 覺得照顧少數人權很愚蠢,那很抱歉,民主法治國就是立基
→ : 於人權上的,你不能想要自己的國家民主法治同時又違反人
→ : 權
推 : 不是啊 沒責任能力的是要判什麼刑 你要被判刑最基本178F 11/01 20:53
→ : 你就要有責任能力 啊神經病哪來的責任能力
→ : 你就要有責任能力 啊神經病哪來的責任能力
→ : 對阿 如果戳死你後證明是精神病患就無責任啊 恭喜你啊180F 11/01 20:54
推 : 那這種人權為主的狀況不該被審視?就該被當成神遵守?181F 11/01 20:54
推 : 其實如果是單純提出書目或影視資料當作論證的備考是182F 11/01 20:54
→ : 好事r ,主要是他這個呈現資料的方式有種只有自己才
→ : 懂的感覺,而且也沒有論點,就只是純粹把東西扔出來
→ : 好事r ,主要是他這個呈現資料的方式有種只有自己才
→ : 懂的感覺,而且也沒有論點,就只是純粹把東西扔出來
推 : 台灣法律人最低下是不會告訴你 暗殺雷根的人確實用精神185F 11/01 20:55
→ : 疾病脫罪 他被關到2016年才出院 比正常人關的還久而且沒
→ : 機會假釋
→ : 疾病脫罪 他被關到2016年才出院 比正常人關的還久而且沒
→ : 機會假釋
→ : 幫罪犯講人權本身就是最矛盾的笑話,連人權最基本的自由188F 11/01 20:55
→ : 都沒了講過屁人權啊…
→ : 都沒了講過屁人權啊…
→ : 如果你們覺得社會該進步~那我也覺得你們法律人的理論該190F 11/01 20:55
推 : 可以自己去復仇 再接受法律制裁191F 11/01 20:55
→ : 進步...為啥是我們一定要進步,你們法律不用?192F 11/01 20:55
→ : 你們法律人就最至高無上嗎?
→ : 你們法律人就最至高無上嗎?
→ : 更可怕是小甜甜布蘭妮 她只是換了一個監護人 她的監護宣194F 11/01 20:56
→ : 告沒有被解除 如果終身不被解除 就終身不自由 她再老都
→ : 沒用
→ : 告沒有被解除 如果終身不被解除 就終身不自由 她再老都
→ : 沒用
推 : 我舉例 有本事定個法律說 宣稱精神病患證明不是的話197F 11/01 20:56
噓 : 因為考不上相關技術職位的是你啊198F 11/01 20:56
→ : 加重刑期1/2199F 11/01 20:56
推 : 同一時間台灣法律人宣布無期限強制治療違憲200F 11/01 20:56
→ : 不尊重專業加上無知最大聲也201F 11/01 20:57
→ : 刑法判刑要有責任能力 啊嚴重精神病就跟三歲小孩一樣無202F 11/01 20:57
→ : 責任能力 請問你要怎麼判他刑 還是你要把責任能力拿掉
→ : ?
→ : 責任能力 請問你要怎麼判他刑 還是你要把責任能力拿掉
→ : ?
→ : 每個律師都幫重刑犯說是精神病患 真的有完沒玩205F 11/01 20:57
推 : 推206F 11/01 20:58
→ : 至於是不是精神病 程度如何 那部分是交給專業醫師去鑑207F 11/01 20:58
→ : 定的
→ : 定的
推 : 哈哈哈~出現了~至高無上的蔑視~不從事法就說我們無知209F 11/01 20:58
→ : 上面就舉例拉 台灣人就不相信你每個犯罪都來精神檢定210F 11/01 20:58
→ : 那我也可以說台灣法律人真的是社會最大的亂源211F 11/01 20:59
推 : 犯罪天堂詐騙王國交通地獄,這種垃圾地方念法律出身的212F 11/01 20:59
→ : 你還對他們能有什麼想法XD
→ : 你還對他們能有什麼想法XD
推 : 又死抱著原典講話 怎麼不去想這種BUG有沒有修正的方法214F 11/01 20:59
→ : 你如果訂出這種敢裝病當偽證之類的 接受度才會提高215F 11/01 20:59
推 : 要那樣訴諸權威那就老樣子啦216F 11/01 20:59
→ : 再犯砍到你媽你兒子時法律人不會來擋刀
→ : 再犯砍到你媽你兒子時法律人不會來擋刀
→ : 一直把精神病跟小孩劃等號,但實際上 這兩個東西就是不218F 11/01 20:59
→ : 一樣的東西欸
→ : 一樣的東西欸
推 : 我只想知道為什麼不用負擔義務(責任)的人能享有權220F 11/01 20:59
→ : 利 權利跟義務應該是一起的 沒義務的人不該有人權
→ : 利 權利跟義務應該是一起的 沒義務的人不該有人權
推 : 如果以正常人不會做的事角度來看,哪個罪犯不是精神病222F 11/01 21:00
→ : 光是體格就完全不同223F 11/01 21:00
→ : 胖都能是疾病了224F 11/01 21:00
推 : 事實就是死刑後再犯率就是0 法律人連數據都看不懂?225F 11/01 21:01
推 : 撞死前妻跟律師罪大惡極XD226F 11/01 21:01
→ : 自然界犯錯基本上基因就消失在世上了 自然冷漠理論了解227F 11/01 21:02
→ : 一下
→ : 一下
推 : 精神病還能買汽油呢229F 11/01 21:02
→ : 小孩買汽油可是會被問話的
→ : 小孩買汽油可是會被問話的
推 : 確實 三歲小孩不能獨處,嚴重精神病若無法比照的話應該231F 11/01 21:02
→ : 要強制住院
→ : 要強制住院
噓 : 社會地位低沒有國際經驗以及自身資格 當然會嫉妒跟233F 11/01 21:03
→ : 仇視專業
→ : 仇視專業
推 : 三歲小孩我一眼就能看出來 那精神病患要帶狗牌嗎XD235F 11/01 21:03
推 : 精神病被監護宣告的話,不能成立買賣行為呢236F 11/01 21:03
→ : 我也很想知道會這麼說的人在哪高就237F 11/01 21:03
→ : 商家怎麼知道他被監護宣告238F 11/01 21:04
→ : 在無責任能力這一點上,精障跟三歲小孩評價是一樣的啊239F 11/01 21:04
→ : 不是說這兩個是一樣的東西,而是這兩個都符合無責任能力
→ : 不是說這兩個是一樣的東西,而是這兩個都符合無責任能力
→ : 不過我想法理被質疑的點,為何不用從事行為的主體來區別241F 11/01 21:04
→ : 又來又來 因為符合 所以直接劃等號 這不就是BUG嗎?242F 11/01 21:04
→ : ,而是以行為後的效果來評斷吧243F 11/01 21:05
推 : 畢竟有個糞島強制治療設年數上限244F 11/01 21:05
→ : 法律顯然不能因為 隔離治療精神病的措施沒做好 就違反245F 11/01 21:05
→ : 自己的法理去亂判刑
→ : 自己的法理去亂判刑
→ : 我想不少人希望是將無責任能力的小孩與精神病患作個體區247F 11/01 21:05
推 : 可是現在的律師只要努力辦到不論你殺幾個人248F 11/01 21:05
→ : 他都有辦法幫你免死甚至無罪
→ : 這樣犯罪者一定找他們辯護
→ : 努力往這個方向打造社會
→ : 可以讓律師永遠有飯吃
→ : 法官永遠有案子可以判
→ : 一個法律人可以win的體系
→ : 為甚麼要往大家可以安心過日子的方向改
→ : 這樣對法律人有好處嗎?
→ : 他都有辦法幫你免死甚至無罪
→ : 這樣犯罪者一定找他們辯護
→ : 努力往這個方向打造社會
→ : 可以讓律師永遠有飯吃
→ : 法官永遠有案子可以判
→ : 一個法律人可以win的體系
→ : 為甚麼要往大家可以安心過日子的方向改
→ : 這樣對法律人有好處嗎?
→ : 別;然而,現行法理是用兩者都有「缺乏責任能力」的效果257F 11/01 21:06
→ : 來等價評斷
→ : 來等價評斷
推 : 而且法律人為了確保自己權威~會想盡辦法說他人是無知259F 11/01 21:06
推 : 今天蜘蛛跟蠍子都是蛛型綱動物。所以蠍子=蜘蛛?260F 11/01 21:07
→ : 或是年齡因素、或是心神喪失,法理目前只看效果而非本體261F 11/01 21:07
→ : 當然是在區分下去啊262F 11/01 21:07
→ : 等法律人釋疑263F 11/01 21:07
推 : 台灣有台灣的作法 你別質疑 記得誠實納稅當個好公民就好264F 11/01 21:07
→ : 那你可能得具體指出這兩個東西為什麼要分開評價 因為在265F 11/01 21:07
→ : 無責任能力這一點上這兩個確實相同
→ : 無責任能力這一點上這兩個確實相同
→ : 你無行為能力者難道就一個無形為能力者條目,其他都不用267F 11/01 21:08
→ : 再細分嗎?
→ : 再細分嗎?
→ : 台灣法律人並沒有膽量去正視大部分民眾權益的發聲269F 11/01 21:08
推 : 這也不在乎你怎麼想270F 11/01 21:08
推 : 要是全部的法律人都有邏輯,那大學就不用推文法商修習程271F 11/01 21:08
→ : 式課程鍛煉思考邏輯惹ㄎㄎ
→ : 式課程鍛煉思考邏輯惹ㄎㄎ
→ : 為什麼你不讀書 我要為了你專門花幾百小時講解273F 11/01 21:08
→ : 三歲小孩有未來 犯罪的精障會有未來嗎274F 11/01 21:09
→ : 鐵路那案後來也轉彎 精神鑑定參考用德275F 11/01 21:09
→ : 是因為小孩和病患都是作為「人」同等存在嗎@@,如果剝奪276F 11/01 21:09
→ : 後者反而不公平@@?
→ : 後者反而不公平@@?
→ : 無行為能力者全部一視同仁,那生物學幹嘛要細分?278F 11/01 21:09
→ : 蜘蛛跟蠍子都一視同仁就好了阿
→ : 蜘蛛跟蠍子都一視同仁就好了阿
→ : 缺乏行為能力當然還有細分是缺乏到什麼程度,是完全沒有280F 11/01 21:09
→ : 還是部分缺乏
→ : 還是部分缺乏
推 : 你的質疑是帶有敵意的,並不是單純詢問,你跑去對醫生282F 11/01 21:10
→ : 說隔壁家的說你們西醫都是廢物,喝這個就不會癌症
→ : 哪個醫生想理你啊
→ : 說隔壁家的說你們西醫都是廢物,喝這個就不會癌症
→ : 哪個醫生想理你啊
推 : 誠實納稅人不要在那邊自作多情 法律不是為你服務285F 11/01 21:10
→ : 部分缺乏的話是可以判刑的只是會減輕286F 11/01 21:11
推 : 理論上來說,喝醉酒也是無行為能力,所以應該要廢除酒駕287F 11/01 21:11
→ : 相關罰則(喂
→ : 相關罰則(喂
推 : 從無責任能力到限制責任能力尺度的意思289F 11/01 21:12
→ : 心平氣和的探討 不必帶情緒啊~~290F 11/01 21:12
→ : 減刑291F 11/01 21:12
推 : owo在浪費心力,他不會聽進去哪怕一分292F 11/01 21:12
→ : 細分的實際執行方式遭受質疑吧,雖然是理組的精神科作鑑293F 11/01 21:13
噓 : 現在不讀書的講話都比較大聲齁ZzZ294F 11/01 21:13
→ : 你如果是被強制綁起來灌醉 然後酒後搞事 可能還真的部295F 11/01 21:14
→ : 分負責
→ : *不用負責
→ : 分負責
→ : *不用負責
→ : 定,但文組的法律人乖乖吃下去風波298F 11/01 21:14
→ :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你自己在幹嘛299F 11/01 21:14
→ : 畢竟聽太多騙精神鑑定的說法,而且處置方式亦讓人詬病300F 11/01 21:15
推 : 你如果是被灌醉到意識模糊,故意把你丟到車子上要你開301F 11/01 21:15
→ : 車,那真的可能減免部分
→ : 車,那真的可能減免部分
→ : 喝酒酒駕的也主張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啊 好 無行為能力303F 11/01 21:15
推 : 那為何不能適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造成的傷害或死亡明明304F 11/01 21:16
→ : 是既定事實
→ : 是既定事實
→ : 騙精神鑑定都是外人的猜測,甚至很多患者以為自己在「騙306F 11/01 21:16
→ : 醫生」
→ : 醫生」
→ : *適用308F 11/01 21:16
→ : 你自己主動喝酒就不能用這理由了309F 11/01 21:16
推 : 一堆法律人一副高人一等的狗樣也沒有實際產出 反而一310F 11/01 21:16
→ : 堆科技理工人 都低調賺低調做事
→ : 堆科技理工人 都低調賺低調做事
→ : 我不敢說沒有,實務上很難,精神鑑定沒有很隨便312F 11/01 21:16
→ qize1428 …
→ : 如果無責任能力的原因是你自己造成的,那就仍然要判刑,314F 11/01 21:17
→ : 所以你自己喝酒不行,但是被強制灌酒餵毒有機會
→ : 所以你自己喝酒不行,但是被強制灌酒餵毒有機會
→ : 這種話去跟加害者判為無行為能力的被害者家屬說316F 11/01 21:17
→ qize1428 …
→ : 這個是有特別規定的 自己造成的不算(不然我們就不用處318F 11/01 21:17
→ : 罰酒駕了)
→ : 罰酒駕了)
推 : 怎麼會覺得上面那一串是在討論XD320F 11/01 21:17
→ : 反而台灣的精神治療法律賦予醫師的權利很低是個問題321F 11/01 21:17
→ : 即使有精神病 也不能證明事發當下沒有行為能力阿 這樣何解?322F 11/01 21:17
→ qize1428 …
→ : 現狀是無行為能力被很多人拿來當脫罪的免死金牌324F 11/01 21:18
→ : 這才是大家不爽的點
→ : 這才是大家不爽的點
推 : 反正已經很明顯了 講說要有配套 強制治療問題和無期326F 11/01 21:18
推 : 台灣的醫師沒有什麼權力強制處理部分無法自我控制的精327F 11/01 21:18
→ : 神疾患
→ : 神疾患
→ : 法律都會跟不上時代 來不及立法修法 怎可能概念永遠對329F 11/01 21:18
→ : 問題要處理 但法律人說那不甘我屁事這樣XD330F 11/01 21:18
推 : 問題就是被害死的人人權就不見了啊.(攤手)331F 11/01 21:18
→ qize1428 …
→ : 那就是實務上如何去攻防的問題了吧 你要怎麼證明xxxxx333F 11/01 21:19
→ : 這件事就是訴訟的重點
→ : 這件事就是訴訟的重點
→ : 用無行為能力替加害者開脫,有想過被害者和家屬嗎?335F 11/01 21:19
推 : 對啊336F 11/01 21:19
→ : 行為能力概念是現代刑法學的地基了,就算被有心人濫用,337F 11/01 21:20
→ : 也不能被廢除。
→ : 也不能被廢除。
→ : 那不是開不開脫的問題,而是殺人犯或過激行為本來就高339F 11/01 21:20
→ : 機率是嚴重精神疾病
→ : 機率是嚴重精神疾病
→ : 都沒有想過很多嫌犯都會想盡辦法鑽無行為能力的漏洞341F 11/01 21:20
→ : 啊就真的不關司法系統的事啊(攤手)342F 11/01 21:20
→ : 精神病治療相關法規有問題,你要找的人是立法者,不是司
→ : 法體系
→ : 精神病治療相關法規有問題,你要找的人是立法者,不是司
→ : 法體系
推 : 你這不受教的法盲(法律人調調345F 11/01 21:20
→ : 所以才是犯罪保護傘 律師是為了勝利 不是為了正義346F 11/01 21:20
→ : 最簡單的邏輯是一般人不會做出這種「選擇」347F 11/01 21:20
→ qize1428 …
推 : 地基有破洞不用修嗎350F 11/01 21:21
→ : 要怎麼在他出問題前抓到並治療是醫界的難題,權力不夠351F 11/01 21:21
推 : 對阿 有問題就推託立法 釋憲的時候就我最大 雙贏352F 11/01 21:21
→ qize1428 …
→ : 站制高點去打其他人都是錯 那不就放棄溝通 躲象牙塔354F 11/01 21:21
→ : 無責任能力人不能被判刑是法理問題 不是什麼開脫不開脫355F 11/01 21:21
→ : 你判下去整本法律地基鬆動
→ : 你判下去整本法律地基鬆動
→ qize1428 …
→ : 還是說您認為這個地基已經是毫無任何缺陷的東西358F 11/01 21:21
→ : 法律保障的是懂法律的人,本來就不是好人或壞人,那是外359F 11/01 21:22
→ : 人擅自的想像
→ : 人擅自的想像
→ : 講的正義凜然,因為不是發生在你身上或週圍才講的出來361F 11/01 21:22
→ qize1428 …
→ : 刑事審判關心的是被告的行為與當時的心態,值不值得國家363F 11/01 21:22
→ : 動用刑罰權,被害人是這個程序中,真的是相對次要的角色
→ : 。
→ : 動用刑罰權,被害人是這個程序中,真的是相對次要的角色
→ : 。
→ qize1428 …
→ : 或者您認為哪怕無責任能力人也該被處罰,三歲小孩偷東西367F 11/01 21:22
→ : 也要進監獄之類的
→ : 也要進監獄之類的
→ : 如果發生在你身上或是週圍,還能堅持原則那我佩服369F 11/01 21:22
推 : 還是小孩可以教育,已經成年人了還無行為能力達爾文教你370F 11/01 21:23
→ : 的是優勝劣敗自然淘汰
→ : 的是優勝劣敗自然淘汰
→ : 你面對一個瀆職的惡警,你做出的不是蒐證或檢舉,而是372F 11/01 21:23
→ : 扁他、比他中指,你覺得跟法官講有用嗎?
→ : 扁他、比他中指,你覺得跟法官講有用嗎?
→ qize1428 …
→ :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支持國民法官 因為台灣人教育水準就這麼點375F 11/01 21:23
噓 : 不懂化療又不懂精神病 到底是在舉例個屁376F 11/01 21:23
推 : 我以前支持廢死現在(ry377F 11/01 21:23
→ qize1428 …
→ : 是不是發生在誰周圍或誰身上不會影響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法379F 11/01 21:24
→ : 理啊 訴諸情感邏輯謬誤
→ : 理啊 訴諸情感邏輯謬誤
→ : 跟法官說因為警察故意開其他人單我才扁他,你很正義,381F 11/01 21:24
→ : 但這話有意義嗎?
→ : 但這話有意義嗎?
→ qize1428 …
→ : 只想著要保護自己 繳著最便宜的稅金 對國家沒有任何幫助384F 11/01 21:24
→ qize1428 …
推 : 還有提喝酒 精神病也可以在重度前自行強制治療永久386F 11/01 21:24
→ : 然後要求法律要保障自己 真的非常符合台灣人的現實387F 11/01 21:24
→ : 隔離阿 還是每個精神病都一秒最重度無法自己掌控?388F 11/01 21:24
→ qize1428 …
推 : 訴諸感情是邏輯謬誤,法官因為對犯人感到生氣故意重判,390F 11/01 21:25
→ : 請問這是能容許的嗎?
→ : 請問這是能容許的嗎?
推 : 法律人真的ㄏㄏ392F 11/01 21:25
→ : 如果能因為感情故意重判,那是不是你長太醜讓我重判也是393F 11/01 21:26
→ : 能容許的?
→ : 麻煩不要訴諸感情,這是討論法律的原則
→ : 能容許的?
→ : 麻煩不要訴諸感情,這是討論法律的原則
→ : 廢除責任能力概念,不是不行,但是真要這麼作,等於要重396F 11/01 21:26
→ : 新塑造一套完全不同的刑法學體系。
→ : 新塑造一套完全不同的刑法學體系。
推 : 從石木欽案看來法律人可是訴諸感情到不行了398F 11/01 21:27
推 : 我就問法律人,敢不敢去抄歐洲的合法佔屋399F 11/01 21:27
→ qize1428 …
推 : 沒有說要廢除,而是修正401F 11/01 21:27
推 : 法律評價案件務求一致性,但有時處置的刑罰因為法條所載402F 11/01 21:27
推 : 如果是你家人oo又xx 這個就是最標準訴諸情感 這跟我們403F 11/01 21:27
→ : 在討論的命題有關係嗎?發生在誰身上充其量只是個人情感
→ : 的問題而已
→ : 在討論的命題有關係嗎?發生在誰身上充其量只是個人情感
→ : 的問題而已
→ : 法理根基有問題 不去立一個新學說 而是整個學界攤手406F 11/01 21:27
推 : 你不要……再說了……407F 11/01 21:27
→ : ,尺度大到讓人尷尬就是了,重判N年之類408F 11/01 21:28
推 : 大推第一段409F 11/01 21:28
推 : 法國合法站屋早就改掉了,笑死410F 11/01 21:28
推 : 就說法律是偽科學了411F 11/01 21:28
推 : 法律人讓我大開眼界412F 11/01 21:28
→ : 光是髒話價目表就笑死人了413F 11/01 21:28
→ : 不過現在還是以犯刑的責任主體來討論比較聚焦414F 11/01 21:29
→ : 舉例今天有發現一個新的生物,被歸類在某個動物綱裡面415F 11/01 21:29
→ : 啊就 你覺得有問題 學界覺得邏輯嚴謹 按照學理推出來就416F 11/01 21:30
→ : 是長這樣 不然你可以嘗試另立一法學派取代之
→ : 是長這樣 不然你可以嘗試另立一法學派取代之
→ : 但最終也會為他去修改或新增能夠符合該生物特性的分類418F 11/01 21:30
→ : 並不會一直把牠掛在原本的分類裡面永遠不改變
→ : 並不會一直把牠掛在原本的分類裡面永遠不改變
推 : 我記得之前有一個挺廢死的,然後後來被別人害死了,家屬420F 11/01 21:30
→ : 在那邊喊一命換一命,真希望這些開這種講座的都來體驗一
→ : 下這種滋味,嘻嘻~~
→ : 在那邊喊一命換一命,真希望這些開這種講座的都來體驗一
→ : 下這種滋味,嘻嘻~~
推 : 法律制度終究還是由人來解釋、來執行、來改,卻被奉為423F 11/01 21:30
→ : 神旨
→ : 神旨
推 : 犯人再犯就代表不嚴謹啦425F 11/01 21:31
推 : 嗯…照mk所述,新生物會為他編列新的物種沒錯,但不是叫426F 11/01 21:31
→ : 學界為了這個新生物將界門綱目科屬種整組翻掉吧
→ : 學界為了這個新生物將界門綱目科屬種整組翻掉吧
→ : 所以我沒說要全翻掉阿= = 就說修正了428F 11/01 21:32
→ : 1.刑法不處罰無責任能力人429F 11/01 21:32
→ : 2.重度精神病心神喪失符合無責任能力人的定義
→ : 2.重度精神病心神喪失符合無責任能力人的定義
→ : 連同性戀都能設專法了 這不就是一種修正手段嗎?431F 11/01 21:32
→ : ,432F 11/01 21:32
→ : 所以刑法不處罰重度精神病,邏輯推下來沒問題吧?
→ : 所以刑法不處罰重度精神病,邏輯推下來沒問題吧?
→ : 責任能力,是定義犯罪概念的前提條件。真要用生物學比喻434F 11/01 21:33
→ : ,其實是定義什麼是生物,什麼不是生物這種等級的問題。
→ : ,其實是定義什麼是生物,什麼不是生物這種等級的問題。
推 : 所以對於責任能力的討論與修正,已經是進到生物學界門分436F 11/01 21:34
→ : 類的地基層次問題了
→ : 類的地基層次問題了
推 : 推 法律人就一群自以為的人438F 11/01 21:35
推 : 或者你今天要認為其實重度精神病患不能算在無行為能力人439F 11/01 21:35
→ : 裡面,也ok 請開始你的論述
→ : 裡面,也ok 請開始你的論述
→ : 為了某族群獨立針對與處置,動搖法本的意思441F 11/01 21:35
→ : *責任能力442F 11/01 21:35
推 : 我沒有說牠不算在無行為能力者 我也知道牠是無行為能力443F 11/01 21:35
推 : 沒有改啊還是可以佔,只是被發現時可以叫警察來趕,還444F 11/01 21:36
→ : 是說法律人認為加了但書就叫改掉了,那我懂了,法律人
→ : 真棒
→ : 是說法律人認為加了但書就叫改掉了,那我懂了,法律人
→ : 真棒
→ : 要打這類補丁其實也不是不行,但區分他的意義是什麼?要447F 11/01 21:36
→ : 提出來才行
→ : 提出來才行
→ : 法律人在告訴你,基於法理,它們只能對精神病患犯罪者,449F 11/01 21:36
→ : 依據無行為能力之人來判刑;至於約束或認定行為,不是
→ : 依據無行為能力之人來判刑;至於約束或認定行為,不是
→ : 區發他的意義不就是現在BUG導致下的悲劇451F 11/01 21:37
→ : 它們領域的事情。他們只是依照法理來判452F 11/01 21:37
→ : 所以認定不認定之事,與他們無關
→ : 所以認定不認定之事,與他們無關
推 : 律師是誰付錢的就保護他 考法官的朋友就跟我說過了454F 11/01 21:37
→ : 他們讀法律跟理工科讀工程數學 微積分那些一樣 都
→ : 是為了以後賺錢用的
→ : 他們讀法律跟理工科讀工程數學 微積分那些一樣 都
→ : 是為了以後賺錢用的
→ : 它們只把法理和法治理論奉為圭臬而已457F 11/01 21:38
→ : 不管法律定義怎麼說他們都是無行為能力者,但小孩跟成人458F 11/01 21:38
→ : 就是有先天性的差距,不能直接劃等號
→ : 就是有先天性的差距,不能直接劃等號
→ : 我想你可能要先釐清你要談的是(1)精神病認定的濫用問460F 11/01 21:39
→ : 題 還是(2)法律不處理卻沒有其他機制能確實隔離的問題
→ : ,或者(3)你就是認為重度精神病該被判刑
→ : 題 還是(2)法律不處理卻沒有其他機制能確實隔離的問題
→ : ,或者(3)你就是認為重度精神病該被判刑
→ : 不然跨性別運動在吵什麼 不就是先天差異造成的不公平463F 11/01 21:39
→ : 我只想知道,法律人沒有懷疑過自己使用的法理過嗎?464F 11/01 21:40
→ : 2465F 11/01 21:40
→ : 但不是只有隔離
→ : 但不是只有隔離
→ : 2467F 11/01 21:40
→ : 法律並沒有直接把這兩個劃等號喔 只是這兩個具備相同的468F 11/01 21:41
→ : 特徵 所以在這邊用同樣的方式處理 例如蝦子有殼 螃蟹
→ : 特徵 所以在這邊用同樣的方式處理 例如蝦子有殼 螃蟹
推 : 針對完全心神喪失的精神病患群、獨立出無責任能力的標準470F 11/01 21:41
→ : 也有殼,蝦子當然不是螃蟹,但要吃都會剝殼471F 11/01 21:41
噓 : 不念書講話還很大聲欸472F 11/01 21:41
→ : 還有配套措施473F 11/01 21:41
推 : 太粗暴474F 11/01 21:41
→ : 而且不是只有法國,英國也有佔屋文化喔475F 11/01 21:41
→ : 讓他們獲得該有的處置而不是免罪(嗯,監護宣告與治療太476F 11/01 21:41
→ : 那我真的只能跟你說 啊(2)這個就真的不是司法體系該477F 11/01 21:42
→ : 處理的問題
→ : 處理的問題
→ : 消極,希望有更直接避免再犯的方式)479F 11/01 21:42
噓 : 死刑再犯率0 是指犯人 還是社會上相同的罪行?480F 11/01 21:42
→ : 現在整個社會問題,會壟罩在2,因為沒人處理2,導致問481F 11/01 21:42
→ : 法官律師檢察官也沒辦法決定精神病要去療養院多久吧482F 11/01 21:42
噓 : 我就問一句 請問法律最初是要保護一般大眾還是神經病?483F 11/01 21:42
→ : 神經病犯法 是要強迫治療 而不是放他去危害大眾
→ : 神經病犯法 是要強迫治療 而不是放他去危害大眾
→ : 題就橫在那邊。才會有極端認為那就直接處理掉問題根源485F 11/01 21:43
→ : 其實法理和法治,這件事的觀點就不是保護大眾
→ : 其實法理和法治,這件事的觀點就不是保護大眾
推 : 恐龍法官,不食人間煙火487F 11/01 21:43
→ : 對人生沒救的人來說殺人裝病本來在法治國家就是無敵的488F 11/01 21:43
→ : 存在啊 他除了自己的命其他根本不在乎 裝病就免死金牌
→ : 你能奈我何 爽啊
→ : 存在啊 他除了自己的命其他根本不在乎 裝病就免死金牌
→ : 你能奈我何 爽啊
→ : 而是要使政府運作符合與法治下491F 11/01 21:44
噓 : 推文講那麼多,原po也看不出想跟你們認真討論的樣子492F 11/01 21:44
→ : 這個東西真的就是立法部門的問題 法官還真的管不到 他493F 11/01 21:44
→ : 總不能跟刑法明文法條對著幹硬把神經病送去監獄關
→ : 總不能跟刑法明文法條對著幹硬把神經病送去監獄關
推 : 整天在那邊法律人壞壞,等到要請律師到時候還不是乖乖495F 11/01 21:44
→ : 繳錢律師救救我
→ : 繳錢律師救救我
推 : 如果跟兒童一樣無行為能力497F 11/01 21:44
→ : 怎麼沒看兒童正面拿刀砍死大人
→ : 本來就有問題的東西為了那些虛無縹緲的幹話要社會上
→ : 大多數人承擔苦果
→ : 啊不然既然法律人覺得那些咖很有教化意義的話
→ : 乾脆立法那麼有愛的人可以每人認領一個精神病來教化
→ : 如果未來這個被認領的精神病又犯罪由認領的人一起負
→ : 連坐罰
→ : 怎麼沒看兒童正面拿刀砍死大人
→ : 本來就有問題的東西為了那些虛無縹緲的幹話要社會上
→ : 大多數人承擔苦果
→ : 啊不然既然法律人覺得那些咖很有教化意義的話
→ : 乾脆立法那麼有愛的人可以每人認領一個精神病來教化
→ : 如果未來這個被認領的精神病又犯罪由認領的人一起負
→ : 連坐罰
→ : 但是法官因為只能照目前法理判,但無其他做為,一般人505F 11/01 21:44
推 : 小蝦跟蟹都要剝殼,但蟹螯就是比蝦螯還強壯,處理方式506F 11/01 21:44
→ : 就會不滿了...507F 11/01 21:44
→ : 就不會只有剝殼,必定會有其他處理方式508F 11/01 21:45
→ qize1428 …
推 : 相信配套是丟到一個隔絕於社會的區域不再回歸,達到避免510F 11/01 21:45
→ : 那其實要辯論的議題也不是判不判死,而是法律是否完備511F 11/01 21:46
噓 : 廢文512F 11/01 21:46
→ : 大人與小孩能在社會上獲得的資源從一開始就不能相比513F 11/01 21:46
→ : 再犯的目的,質疑聲浪應該不會現在這麼大514F 11/01 21:46
推 : 看吧,我就說了,這群對法律帶有敵意的人絕對不會想跟你515F 11/01 21:46
→ : 討論
→ : 討論
→ : 大人可以購買危險物品,小孩不行517F 11/01 21:46
→ : 他們只是抱著我他媽抓你錯的心態來518F 11/01 21:46
噓 : 再來 如果你抓的不是真正的兇手。殺錯人了。再來是不要怪519F 11/01 21:46
→ : 警察跟檢察官。 反正是被錯殺的人倒霉。 我先殺先贏。
→ : 警察跟檢察官。 反正是被錯殺的人倒霉。 我先殺先贏。
噓 : 大家都很怕精神病牙起來啊 但阿不就現在精神病就很難521F 11/01 21:47
→ : 界定又很難醫 只能一直延長強制治療強制治療 醫院自己
→ : 也受不了 精神病他好的時候就跟一般人一樣根本看不出
→ : 來是真的好了還是假好 不能槍斃這種人的原因在於那根
→ : 本不是他自己故意犯的錯==
→ : 界定又很難醫 只能一直延長強制治療強制治療 醫院自己
→ : 也受不了 精神病他好的時候就跟一般人一樣根本看不出
→ : 來是真的好了還是假好 不能槍斃這種人的原因在於那根
→ : 本不是他自己故意犯的錯==
→ : 你去跟醫生說西醫都是廢物,到底誰要理你526F 11/01 21:47
推 : 精神病怎麼處理那又是另外一個巨大的議題527F 11/01 21:47
→ qize1428 …
→ : 但現行配套並非如此,因此話題就轉到犯罪主體的判斷標準529F 11/01 21:47
→ : 如果帶著情緒討論的話我覺得是無法產生有意義討論的~~530F 11/01 21:48
→ : 你他媽把這種敵意對著醫生,看看醫生會不會屌你,轉頭531F 11/01 21:48
→ : 跟其他人說醫生都很高傲
→ : 你有問題吧你
→ : 跟其他人說醫生都很高傲
→ : 你有問題吧你
→ : ,變成希望精神病患能不要套用無責任能力的遮罩534F 11/01 21:48
推 : 應該不是在說我吧?535F 11/01 21:48
→ qize1428 …
→ : 問題噴給別人不立法不修法 又認定只有法律人才能發言537F 11/01 21:48
→ : 不是538F 11/01 21:48
→ qize1428 …
推 : 配套這件事的確不該只是法律人才需要提出,但你們對於541F 11/01 21:49
→ qize1428 …
→ : 法律人如果都攤手 停止思考 不想推動改革 那不就死水543F 11/01 21:50
→ : 刑法只能認定一個人有沒有罪,法理上 無法辨識自己在幹544F 11/01 21:50
→ : 嘛的人是不能判他有罪的,到這裡後面就不歸刑法管了 en
→ : 嘛的人是不能判他有罪的,到這裡後面就不歸刑法管了 en
→ qize1428 …
→ : d547F 11/01 21:50
→ : 法理最理解,也最能夠用實例來說明,當倡議者會是最好548F 11/01 21:50
推 : 真的想出配套的時候 法律人也會來攪局阿549F 11/01 21:50
→ : 而不是當不知道的人提出質疑時,就罵不知道的人無知550F 11/01 21:50
→ : 性侵無期限強制治療違憲不就是一例551F 11/01 21:50
→ : 提配套時再來辯論~反正公眾議題哪個不是吵552F 11/01 21:51
推 : 同意,法律人就是一群在象牙塔自慰,只會玩文字遊戲553F 11/01 21:51
→ : 的鴕鳥
→ : 的鴕鳥
→ : 盡是些恐龍法官 運毒都無罪 柬埔寨綁架都不死刑555F 11/01 21:52
推 : 樓上麻煩去要求自己民代修法556F 11/01 21:53
噓 : 怎麼保護自己還要別人來教,果然巨嬰557F 11/01 21:53
推 : 請問你要用哪一條判死刑啊==558F 11/01 21:53
推 : 醫生還要負責病患照護勒559F 11/01 21:53
→ : 那覺得精神病無罪的法律人真的可以每人認領一隻來教
→ : 化吧
→ : 如果經過教化後還犯罪
→ : 那負責教化的法律人同罪連坐
→ : 還是如果哪天有這樣的機會 覺得那些咖很有教化意義
→ : 的法律人卻又不敢了呢呵呵
→ : 那覺得精神病無罪的法律人真的可以每人認領一隻來教
→ : 化吧
→ : 如果經過教化後還犯罪
→ : 那負責教化的法律人同罪連坐
→ : 還是如果哪天有這樣的機會 覺得那些咖很有教化意義
→ : 的法律人卻又不敢了呢呵呵
→ : 柬埔寨綁架我認同刑責要加強,現階段要怎麼死刑我真的566F 11/01 21:53
→ : 不太知道
→ : 不太知道
→ : xxx怎麼不死刑,提出這種疑問之前可以問一下自己,請問568F 11/01 21:53
→ : 要用哪一條判死刑
→ : 要用哪一條判死刑
推 : 柬埔寨問題應該是出在這種570F 11/01 21:54
→ : 台版柬埔寨棄屍男「哭求回家顧孩」 7萬交保卻跑了
※ 編輯: moshenisshit (45.144.227.19 臺灣), 11/01/2023 21:54:07→ : 台版柬埔寨棄屍男「哭求回家顧孩」 7萬交保卻跑了
推 : 我覺得廢死沒什麼問題 甚至神經病無罪也沒問題 但這些572F 11/01 21:54
→ : 他媽都給我進去終身監禁
→ : 不懂用終身監禁代替死刑有什麼問題 是要多花一些錢養這
→ : 些人 但比起社會整天為這個吵吵鬧鬧這點錢很划算吧
→ : 他媽都給我進去終身監禁
→ : 不懂用終身監禁代替死刑有什麼問題 是要多花一些錢養這
→ : 些人 但比起社會整天為這個吵吵鬧鬧這點錢很划算吧
推 : 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你連連坐都講的出來,人家不想理你576F 11/01 21:54
噓 : 還有權貴請醫生開精神診斷書 躲避罪責 出來繼續危害大眾577F 11/01 21:54
→ : 這種漏洞也要處理 不是無罪先放出來再說欸
→ : 這種漏洞也要處理 不是無罪先放出來再說欸
→ : 終身監禁很多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監獄不夠579F 11/01 21:54
→ : 你真的用出終身監禁時法律人就會來宣佈違憲了580F 11/01 21:54
推 : 哪天不幸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或許又是另一種嘴臉了581F 11/01 21:54
→ : 把人通通殺死就沒有犯罪啦,每個人都是潛在的犯罪分子耶582F 11/01 21:55
→ : 先說我支持終身監禁也支持死刑,各種方法我都可以 不用583F 11/01 21:55
→ : 把我套上某一邊
→ : 把我套上某一邊
→ : 。一堆館長之流的人以為自己最清高,其實自己才是最藐視585F 11/01 21:55
→ : 法律的人。
→ : 法律的人。
→ : 態度如果就是你們要推動 不是法律人該做的587F 11/01 21:55
→ : 所以監獄不足又是政府問題瞜?法治國家法律人不是要監督588F 11/01 21:55
推 : 那不就是憲法問題,還不出來選說要修憲589F 11/01 21:55
→ : 政府運作嗎?590F 11/01 21:55
推 : 法律人要靠打官司賺錢生活啊...你都判死了人家要怎麼賺591F 11/01 21:55
→ : 錢?
→ : 錢?
→ : 那用學問新學說 推翻舊學說 不就都是老百姓的工作了嗎593F 11/01 21:55
→ : 終身監禁本來就有違憲疑慮 這不是法律人的錯594F 11/01 21:55
→ : 有精神病不知道自己在幹嘛而犯的錯又怎樣 既然都知道你595F 11/01 21:56
→ : 腦子有問題會無法控制傷害別人了 進去牢裡蹲一輩子有什
→ : 麼問題嗎
→ : 腦子有問題會無法控制傷害別人了 進去牢裡蹲一輩子有什
→ : 麼問題嗎
推 : 我支持破窗效應,犯過法的更容易犯法598F 11/01 21:56
→ : 怎麼又一堆訴諸情感謬誤出來了 理性討論是不是真的很難599F 11/01 21:56
→ : ==
→ : ==
→ : 你可以提出公投修憲,現在有很多卡修憲的案子601F 11/01 21:56
推 : 這篇上熱門,聚焦留意602F 11/01 21:56
→ : 看了很煩 很想修一修603F 11/01 21:56
→ : 有沒有可能是連表個態都不敢604F 11/01 21:56
→ : 就想把整個成本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
→ : 本身就是極其理想化又不負責任的做法
→ : 有看過哪個醫生自己想試新藥還要試藥的民眾負責成本
→ : 嗎笑死
→ : 就想把整個成本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
→ : 本身就是極其理想化又不負責任的做法
→ : 有看過哪個醫生自己想試新藥還要試藥的民眾負責成本
→ : 嗎笑死
→ : 現在的民代一堆廢物...哀...609F 11/01 21:56
推 : 他們每次都拿那個不過 1~2% 的特殊案例 直接套用在剩下610F 11/01 21:56
→ : 95% 以上的普通案例身上
→ : 95% 以上的普通案例身上
→ : 中途插入的朋友會增加,不一定會看前面的留言612F 11/01 21:57
→ : 怪在台灣選出一堆利益產物....613F 11/01 21:57
→ : 愈來愈政治了...逃....
→ : 愈來愈政治了...逃....
推 : 有可能關一輩子嗎 無期徒刑平均假釋年數都比有期徒刑30615F 11/01 21:57
→ : 年以上還低了吧
→ : 年以上還低了吧
→ : 因為要的就是發洩情緒,我從來沒看過這些人做甚麼實質617F 11/01 21:57
→ : 的行動來付諸他們覺得不合理的事,每次不都是看新聞罵
→ : 一罵,轉頭看動畫
→ : 的行動來付諸他們覺得不合理的事,每次不都是看新聞罵
→ : 一罵,轉頭看動畫
→ : 監獄不夠就蓋啊 幹 蓋幾棟監獄才多少錢620F 11/01 21:58
→ : 整體吵廢死花的社會成本遠高於這個吧
→ : 整體吵廢死花的社會成本遠高於這個吧
推 : 我覺得很多不同的命題混在一起了 哈哈622F 11/01 21:58
推 : 他們才是最不會實際行動的人623F 11/01 21:58
→ : 法律基本上被質疑的最大點就是由人解釋、由人修改624F 11/01 21:58
→ : 當時就有討論可能廢死後假釋年限問題625F 11/01 21:58
推 : 要是1~2%的航班會搭到墜機 你支持嚴格檢視所有飛機嗎?626F 11/01 21:58
→ : 所以就一定會一堆矛盾點627F 11/01 21:58
推 : 我支持精神病要反過來加重刑 不要放他們出來628F 11/01 21:58
→ : 那些被他們罵爆的法律人要求修法整天被罵,後來心灰意冷629F 11/01 21:58
→ : 都沒有人講修法了哈哈
→ : 都沒有人講修法了哈哈
→ : 蓋監獄哪那麼簡單 蓋哪裡哪裡就抗議 超級嫌惡設施捏631F 11/01 21:58
→ : 無期徒刑目前平均假釋是13年呀 歷史遺毒632F 11/01 21:59
→ : 還真以為修法時法律人工作呀 那是人家靠熱情去做的633F 11/01 21:59
噓 : 監獄一半關毒犯蓋再多都不夠啦,先施用除罪化634F 11/01 21:59
→ : 我覺得有關精神病要不要判刑的問題上面應該已經充分討論635F 11/01 21:59
→ : 了啦
→ : 了啦
→ : 現在大家都沒有熱情了,修法只有立委推動看會不會比較好637F 11/01 22:00
→ : 基本上就是忽略自己有裁量權阿 知道無期假釋13年就638F 11/01 22:00
推 : 立委喔~要利益團體要求才會動吧...我們平民發聲沒人鳥639F 11/01 22:00
→ : 可能放出來的情況下 法官敢判陳進興無期嗎?640F 11/01 22:00
→ : 我是沒意見 反正立委是樓上那些選的641F 11/01 22:00
→ : 不是欸 懂法的都不動 怎指望不懂法的民眾知道問題在哪642F 11/01 22:01
推 : 不然我想問問o大跟L大,對於成人(精神病)可以行使自己的643F 11/01 22:01
→ : 契約交易權來獲得未成年無法獲得的東西。這兩個先天差距
→ : 的個體。你覺得該適用同一項規則嗎?
→ : 契約交易權來獲得未成年無法獲得的東西。這兩個先天差距
→ : 的個體。你覺得該適用同一項規則嗎?
→ : 我就不信強推要蓋或周圍大撒幣蓋不出來 國有土地這麼多646F 11/01 22:01
→ : 而且就算把以上的不利因素算進去 付出的也比整天吵這議
→ : 題划算啊
→ : 而且就算把以上的不利因素算進去 付出的也比整天吵這議
→ : 題划算啊
→ : 當年法官知道會出事阿 所以一定要讓他下去649F 11/01 22:01
推 : 一直把小孩跟精神病劃等號 小孩的容忍比較高是因為他650F 11/01 22:01
→ : 還有未來性有機會成長對社會有幫助 那種重度精神病是
→ : 一輩子都只能像小孩拖累社會 兩個一樣?
→ : 還有未來性有機會成長對社會有幫助 那種重度精神病是
→ : 一輩子都只能像小孩拖累社會 兩個一樣?
→ : 一動就被狂罵 人家怎麼會想動@@653F 11/01 22:01
推 : 結果懂法的出來跟你說問題在哪,你就說他高傲654F 11/01 22:01
→ : 大家都有一票啦~不用撇這麼清...只是投的不見得上655F 11/01 22:01
→ : 也不見得有想選的
→ : 也不見得有想選的
→ : 但現在的法律人已經把象牙塔和社會先切割成兩塊了657F 11/01 22:01
→ qize1428 …
推 : mk大 您說的應該是行為能力,那個是民法 責任能力是刑659F 11/01 22:02
→ : 法 兩個是不同東西歐
→ : 法 兩個是不同東西歐
→ : 完全不必關注自己的判決可能帶來什麼後果 跟當兵一樣661F 11/01 22:02
→ qize1428 …
→ : 能躲就躲 所以才會一堆去護航石木欽663F 11/01 22:03
推 : 如果你是說律師的話,因為正義感故意讓被告被關很不專業664F 11/01 22:03
→ qize1428 …
→ : 假設被告是冤枉的,律師一直引導他往犯罪路上走,那律師666F 11/01 22:04
→ : 有沒有錯?
→ : 會變成這種問題
→ : 所以最好的就是各憑實力打官司
→ : 有沒有錯?
→ : 會變成這種問題
→ : 所以最好的就是各憑實力打官司
→ qize1428 …
→ : 某些有道德感無法承擔的做法是不接重大案子,這也是人672F 11/01 22:05
→ : 的選擇
→ : 的選擇
推 : 律師的工作本來就是這樣 攻擊律師幫神經病辯護很白癡674F 11/01 22:05
→ : 有問題的是神經病就能無罪的法律
→ : 有問題的是神經病就能無罪的法律
推 : 再犯率不能為0? 關到死不就好了?676F 11/01 22:05
→ : 你先找個再犯率為0的國家677F 11/01 22:06
推 : to mk大,既然你的前提是已得精神病的成年人,那行使交易678F 11/01 22:06
推 : 真正的終身監禁和終身強制治療確實是解方之一679F 11/01 22:06
→ : 既然你覺得很簡單,那你一定能輕易找到680F 11/01 22:06
推 : 律師真的是最矛盾的一個職業~委託者跟道德點不一致681F 11/01 22:06
→ : 我是知道陳進興再犯率為0682F 11/01 22:06
→ : 的行為能力受宣告應該是會被限制的@@683F 11/01 22:06
→ : 但卻得要為委託者努力,才是專業684F 11/01 22:06
噓 : 持續暴論的某樓可以不要再出來丟臉了嗎 看了都為了你的685F 11/01 22:06
→ : 老師們默哀
→ : 老師們默哀
→ : 原來如此,你的案例是陳進興=所有人687F 11/01 22:07
推 : 今天神經病簽一個契約,後面如果訴訟證明簽的當下是精神688F 11/01 22:07
→ : 錯亂無意識 那契約也是會無效的 但就是要打官司
→ : 錯亂無意識 那契約也是會無效的 但就是要打官司
推 : 但商家要怎麼判定他是被監護宣告的人 大量的交易流動下690F 11/01 22:07
噓 : 反正錯都推給法律人,然後立委繼續選一些法盲黑道黑金候691F 11/01 22:08
→ : 選人
→ : 選人
→ : 商家基本上都不可能會注意吧693F 11/01 22:08
→ : 陳進興=全世界 麻煩你告訴世界上的人民694F 11/01 22:08
推 : 因此這是配套問題、不是民法問題695F 11/01 22:08
→ : 所以為了維持市場秩序,除非妳去打訴訟 證明他確實簽約696F 11/01 22:09
→ : 行為 當下是精障狀態 不然都先認定有效
→ : 行為 當下是精障狀態 不然都先認定有效
→ : 就像青葉能夠輕易的跟加油站購買汽油,購買大量刀具698F 11/01 22:09
推 : 商家要知道是否是監護宣告的~可能要靠電支實名制,但這699F 11/01 22:09
噓 : 一句無行為能力就要幫他們脫罪 噁心700F 11/01 22:09
→ : 個電支全面化,很多人反對,因為金流會被記錄和透明701F 11/01 22:09
→ : 雖然我很想說乾脆勒令交易前請出示證件(配套)702F 11/01 22:10
推 : 至少陳進興和鄭捷和青葉真司的危害就是同一類703F 11/01 22:10
→ : 今天總不可能我要買東西之前還要先做小測驗證明不是精障704F 11/01 22:10
→ : 吧
→ : 吧
→ : 勒令出示證明,也是會有人反對(不知道是不是違反人權706F 11/01 22:10
→ : 就好像圖書館要進去R18圖書區、請出示身分證件佐證成年707F 11/01 22:10
→ : 後面才發現他是被監護宣告的人 這樣不就是馬後炮嗎708F 11/01 22:10
→ : 之類的XD709F 11/01 22:10
→ : 問題是他的行動已經實行了710F 11/01 22:11
噓 : 不要那麼反X好不好711F 11/01 22:11
推 : 無行為能力那就比照野生動物處理啊712F 11/01 22:11
→ : 直接跟你講這個就是沒辦法,因為你總不可能買東西之前都713F 11/01 22:12
→ : 要證明自己精神沒問題,或者就像上面說的,電子支付實名
→ : 制綁個資 也是一個做法,但那衍生問題又更多
→ : 要證明自己精神沒問題,或者就像上面說的,電子支付實名
→ : 制綁個資 也是一個做法,但那衍生問題又更多
推 : 可以 你阿嬤失蹤比照野生動物716F 11/01 22:12
推 : 反正最重要的就是要像以前的法官一樣知道社會責任717F 11/01 22:12
→ : 我們放著不管718F 11/01 22:12
噓 : 你的水準去到哪個板都很差耶719F 11/01 22:12
噓 : 10樓不要說笑,那聽看看自己廢死是不是在說笑?720F 11/01 22:12
→ : 你小孩失蹤我們比照野生動物,放著不管721F 11/01 22:12
→ : 社會上所有事情都該有人負責的 怎麼可以有無責任危險物品722F 11/01 22:12
→ : 到處亂跑
→ : 到處亂跑
→ : 或者要所有菜刀汽油都實名制嗎?我想不符合比例原則724F 11/01 22:13
推 : 電子支付實名,巴哈動畫瘋看限制級作品要信用卡就是一種725F 11/01 22:13
推 : 既然他的交易行為已經被視為簽約成功,那之後的判刑這點726F 11/01 22:13
推 : 台灣電支實名全面化,可能會吵很久wwwww727F 11/01 22:13
→ : 你兒子被打死也不用開庭了,野生動物沒受保護的都不用罰728F 11/01 22:14
→ : 難道不是一個依據嗎?729F 11/01 22:14
→ : 任何判例都會影響整個社會要銘記在心 判決不是單純法730F 11/01 22:14
推 : 你治療是永久關再談731F 11/01 22:14
→ : 不過受精神宣告、強制掛牌,我算不反對、但真的很難732F 11/01 22:14
→ : 回答你,不是733F 11/01 22:14
→ : 因為行為能力跟責任能力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 : 因為行為能力跟責任能力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 : 他簽約成功,李英代表他當下不適用無責任能力的條目吧735F 11/01 22:14
→ : 一定被相關族群罵死我736F 11/01 22:14
→ qize1428 …
→ : 條翻一翻 立法端行政端其實也一樣 每方都作為都直接738F 11/01 22:14
→ : 那個強制掛牌,像是性侵累犯的電子腳鐐還是能脫逃739F 11/01 22:15
→ : 簽約是行為能力740F 11/01 22:15
→ : 影響社會 亂亂搞就會弄出像髒話價目表這種蠢事741F 11/01 22:15
→ : 要別人解釋還限制那麼多== ,我想主要的原因是害怕國家742F 11/01 22:16
→ : 所以極力限制國家殺人的權力,確實沒人能保證犯人不會再
→ : 犯,一個偽造文書的人未來也可能殺人,甚至一個無辜的人
→ : 會不會犯罪也沒人能保證,所以也沒人敢保證國家不會恢復
→ : 成殺人機器,謹記國家本來就有殺人的權力
→ : 所以極力限制國家殺人的權力,確實沒人能保證犯人不會再
→ : 犯,一個偽造文書的人未來也可能殺人,甚至一個無辜的人
→ : 會不會犯罪也沒人能保證,所以也沒人敢保證國家不會恢復
→ : 成殺人機器,謹記國家本來就有殺人的權力
→ : 你真要深究起來,精障購買東西你事後去打官司認定下去當747F 11/01 22:17
→ : 然有可能是契約無效的,那你要汽油退款嗎....
→ : 然有可能是契約無效的,那你要汽油退款嗎....
推 : 與其檢討律師都用這招,怎麼不檢討偉大的立法委員都不修749F 11/01 22:17
→ : 法?
→ : 法?
推 : 現在推動的法治國家就是避免政府專制危害人民751F 11/01 22:17
→ : 法官和律師也是依據法律判的752F 11/01 22:17
→ : 現在一堆引用兩公約就直接二三審推翻的 不是用有沒有753F 11/01 22:17
→ : 當政府能夠直接決定人民生死,就回到過去了755F 11/01 22:17
→ : 冤罪可能 不是用罪證足不足 不是用其情可憫 而是因為757F 11/01 22:18
→ : 法務部建議所以我們做 這種就是沒考慮判例影響社會
→ : 「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種價值觀就被擴散開來
→ : 法務部建議所以我們做 這種就是沒考慮判例影響社會
→ : 「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種價值觀就被擴散開來
推 : 這樣看我覺得根本問題是民法跟刑法不能互相牽制的原因?760F 11/01 22:19
推 : 講難聽點就是合法踩著真正屍體且自以為是的畜牲761F 11/01 22:20
→ : 現在確實有,殺一個人如果有教化可能,不會判死的概念762F 11/01 22:20
→ qize1428 …
推 : 民法刑法原本就是分開的764F 11/01 22:20
噓 : 人家本來就沒有義務在Ptt上手把手教你怎麼認識問題 你有765F 11/01 22:20
→ : 興趣你可以Google 現在一堆律所甚至法院都會對一些社會大
→ : 眾常見的法律問題或社會矚目案件用簡潔易懂的文字解釋給
→ : 興趣你可以Google 現在一堆律所甚至法院都會對一些社會大
→ : 眾常見的法律問題或社會矚目案件用簡潔易懂的文字解釋給
→ : 不能在條目下增加一條關於交易行為的依據?768F 11/01 22:20
→ : 你看 你願意看就看 不願意看就不看 沒關係 人生也沒啥損769F 11/01 22:21
→ : 失 但不看又覺得法律人很高傲怎麼都叫我自己看 我是覺得
→ : 很可悲
→ : 失 但不看又覺得法律人很高傲怎麼都叫我自己看 我是覺得
→ : 很可悲
→ qize1428 …
推 : 對 其實我也認為國家有權判死是件危險的事情 因此我不774F 11/01 22:21
→ : 反對廢死
→ :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一大堆廢死的連終身監禁都不支持 到底
→ : 反對廢死
→ :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一大堆廢死的連終身監禁都不支持 到底
→ : 有什麼毛病廢了死刑總要有配套吧778F 11/01 22:21
→ : ?779F 11/01 22:21
→ qize1428 …
→ : 但也說不定醫生會說“這個人可以正常買東西所以他精神根783F 11/01 22:22
→ : 本正常”,也是有可能 這部分屬於精神科醫生的專業了
→ : 本正常”,也是有可能 這部分屬於精神科醫生的專業了
→ : 精神科醫師的判斷就不好說了...785F 11/01 22:23
推 : 兩公約什麼時候變「法」了,腦子還好嗎786F 11/01 22:23
→ : 有沒有可能精神科醫生看他能正常買東西,覺得他認知能力787F 11/01 22:23
→ : 其實是正常 或許有可能 這我也不知道
→ : 其實是正常 或許有可能 這我也不知道
→ qize1428 …
推 : 裁量權在法官手上 這是法官該想的 兩公約只寫790F 11/01 22:23
→ qize1428 …
推 : 那我問一下 監護宣告或是被隔離的人,應該沒有違反人權792F 11/01 22:24
→ : 憲法吧?
→ : 憲法吧?
噓 : 兩公約內國法化了 懂嗎 google很好用794F 11/01 22:24
推 : 兩公約施行法都幾年了 還在不是法795F 11/01 22:24
→ : 說不定精神科醫師就用這點認定他是正常人 也很難講796F 11/01 22:24
→ : 非犯情節重大之罪不要死刑 實際上還是給你判斷797F 11/01 22:24
推 : 精神病就是該死的毒瘤,沒有什麼脈絡好談的798F 11/01 22:24
→ : 不然鄭捷怎麼掛的799F 11/01 22:24
噓 : 因為法律比起工程數學,一般人能更快理解,既然你那麼聰800F 11/01 22:24
→ : 明,就可以好好了解現行法律的問題跟方向
→ : 明,就可以好好了解現行法律的問題跟方向
→ : 有沒有違反憲法 基本上你要提釋憲才能知道 你我一般人802F 11/01 22:25
→ : 講了不算數
→ : 講了不算數
→ : 但「習慣性」拿兩公約當盾牌擋草草了事就會變成上述的804F 11/01 22:25
噓 : 一堆二次元法學大師在這大放厥詞,不是說不能討論,至少805F 11/01 22:25
→ : 也有個高中公民程度吧?
→ : 也有個高中公民程度吧?
→ : 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價值觀變為普遍807F 11/01 22:26
推 : 同意。法界應該好好思考人權至上衍生的弊病,整天高地教808F 11/01 22:26
→ : 育是有個屁用==
→ : 育是有個屁用==
→ : 我覺得監護宣告87趴跟掛狗牌一樣 看起來狗牌應該是最好810F 11/0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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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3-11-02 10:33:2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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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10:33 TW
終身監禁連政府也不支持 短期想啊一天伙食費50呆(米國有一天1鎂的州) 弄一個地方關他一輩子哪需要多少成本但實際上是這樣完全沒有經濟效益 監獄大爆滿,老了病了還要給他免費醫療順道說一下,每次看到高中公民的段考考卷 我都會以為是這些人是以後都要考律師嗎? 也難怪現在網路上一堆鍵盤法律專家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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