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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11-08 22:51:29
看板 car
作者 andys86498 (alex)
標題 Re: [心得] 弘達事件後續
時間 Fri Nov  7 15:57:25 2025


只有炒掉業務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讚許的啊
就像是你被詐騙 結果錢拿回來 就這樣?
不是應該送他吃牢飯嗎?

建議宏達
1.提告該業務妨礙商譽 要求賠償
2.協助苦主提告業務詐欺
3.宏達身為雇主,要連帶賠償給苦主(據資訊所知是一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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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90.199 (臺灣)
※ 作者: andys86498 2025-11-07 15:57:25
※ 文章代碼(AID): #1f3QPde9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62502247.A.A09.html
CHENCHEN666: 沒出過社會的鍵盤義士喔1F 11/07 15:59
demon1412: 看戲來說…這樣的確很爽,但換做我是當事人…想到未來2F 11/07 15:59
demon1412: 可能要出庭,我就懶了
A80211ab: 苦主應該沒興趣告 都退車了 弘達可以告業務侵占4F 11/07 16:04
A80211ab: 不過不能解釋為何車底盤問題這麼大卻拿出來賣
jasonis08: 因為沒看到宏達出事,就打著正義的旗幟講一些自己遇到6F 11/07 16:05
A80211ab: 所以要低調也不會告7F 11/07 16:05
jasonis08: 也不會做的事,好了啦夠多篇了,可以散會了啦8F 11/07 16:05
maniaque: 笑死,這麼愛當正義小超人?9F 11/07 16:06
maniaque: 傷最重的是車商,都不想提告了,當原PO時間很閒歐
maniaque: 人家生意做到這麼大,分寸拿捏還需要你教?你開顧問公司?
TopGun2: 車商怎麼會是傷最重的? XDD12F 11/07 16:09
maniaque: 連權衡利弊都做不到,當啥顧問小朋友?13F 11/07 16:09
fit: 業務A掉的是車商的錢,他該吃的是背信+侵占14F 11/07 16:10
TopGun2: 隱匿車況賣到賺到,現在原價買回而已。 繼續釣下面一位15F 11/07 16:10
ru04hj4: 那是業務跟老闆的事16F 11/07 16:14
charmingpink: 原po跟車商都各退一步解決了原文也沒修改刪除好端17F 11/07 16:15
charmingpink: 端在那邊 看到那篇覺得不ok不跟那家車商買就好了
charmingpink: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結果沒比原價拿回好你們會負
charmingpink: 責損失?
chiuoerice04: 老話一句 律師費你出啊21F 11/07 16:22
maniaque: 太多正義嘴砲人了......22F 11/07 16:29
Livina: 原PO本來也是建議弘達來告,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弘達要證23F 11/07 17:02
Livina: 明自己的清白確實應該要告一下才對,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
Livina: 我是沒錢跟弘達交關,不過有錢人可能遇到弘達自己要注意點
Livina: 業務敢這樣玩,絕對不是一個人或單一事件這麼簡單
timn0225: 原PO這樣就給五星評價~這才是問題所在~之前更新那個積極27F 11/07 17:08
timn0225: 現在........
sted0101: 是不是沒被原廠教訓過?29F 11/07 17:10
chiuoerice04: 他第二點不就叫車商幫助原原po去告嗎== 原告不就原30F 11/07 17:10
chiuoerice04: 原po
maniaque: 宏達要ptt鄉民教怎做生意??32F 11/07 17:13
VVade: 宏達具續拍片賣奶妹33F 11/07 17:21
superpie007: 你哪根蔥34F 11/07 17:28
SimACC: 雙方都善意解決了,這麼仗義應該自己開一間超有良心車商。35F 11/07 17:29
Livina: 這三點應該分開講吧!第一是弘達應該要告到底,第二是如果36F 11/07 17:40
Livina: 原原PO要告,弘達要全力協助,包含訴訟費用之類的,第三點
Livina: 照原原PO說的,就是一瓶酒,這就看雙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
Livina: 怎麼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點
Livina: 鄉民不是最愛看到血流成河,這麼這次這麼怕麻煩人家了
Adonis7088: 車禍 撞死人 雙方和解 完全沒用到鄉民力量41F 11/07 17:47
Adonis7088: 結果鄉民幹得比誰都大力 結果這次 利用鄉民力量逼宏達
Adonis7088: 出面處理 結果合意和解 鄉民卻不能講話了 ???
Adonis7088: 雙標到不可思議 網路奇景
TopGun2: 幾篇看下來,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45F 11/07 17:51
maniaque: 笑笑啦,那些要人家告的,就出張嘴而已,不會贊助律師費歐?46F 11/07 17:57
maniaque: 跟沒出過社會,沒去法院折騰過一個樣子
Livina: 所以原PO不就說了,弘達要協助原原PO提告,當然是要弘達出48F 11/07 17:58
maniaque: 連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觀念都蕩然無存,笑死人49F 11/07 17:58
Livina: 律師費啊!不然什麼叫支持?50F 11/07 17:58
maniaque: 是不知道律師費一審要幾萬嗎???51F 11/07 17:59
alwang: 叫宏達告自己業務員  提醒社會大眾我宏達底下業務員沒好貨52F 11/07 17:59
maniaque: 樓上你拿實際行動,你出啊53F 11/07 17:59
alwang: 真有這種公司?  這提議有好笑54F 11/07 17:59
Livina: 騙錢被抓到就還錢,沒被抓到就算賺到囉!鄉民也懂洗地嗎?55F 11/07 18:00
Cishang: 這麼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56F 11/07 18:01
Livina: 弘達退回騙來的錢,業務換一家車行繼續騙,無事一身輕57F 11/07 18:01
Cishang: 發文 騙三歲小孩嗎?58F 11/07 18:02
Cishang: 以後這類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張嘴
Livina: 叫奶妹出來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難怪台灣詐騙這麼泛濫60F 11/07 18:03
Cishang: 還是你想的就是這種文全都不要發最好了61F 11/07 18:04
TopGun2: 可憐   詐騙之島不是叫假的。 急著幫車行洗地笑死62F 11/07 18:05
TopGun2: 如果車行珍惜自己的商譽,應該告死那位業務
TopGun2: 這本來就是車行該做的事而且要讓原車主知道進度
TopGun2: 車行如果嫌麻煩息事寧。人就不要怪別人有其他的想法
Yoimiya: 只有炒掉業務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這也有人能吹?66F 11/07 18:07
TopGun2: 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業務是被推出來擋箭牌的67F 11/07 18:08
TopGun2: 如果車行也是受害者 ,這種證據確鑿的詐騙行為, 提告是
TopGun2: 基本的好嗎
jdkj1110: 弘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讓人想到車有問題硬上70F 11/07 18:13
TopGun2: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點一樣,商家退錢給你就好,再送你一湯71F 11/07 18:16
TopGun2:  XD
re340: 一來一回就洗了290萬的現金流 有夠扯73F 11/07 18:18
omanorboyo: 不是什麼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條件喬好就好74F 11/07 18:20
omanorboyo: 法律就是一個浪費雙方時間的東西
TopGun2: 台灣會被稱作詐騙之島不是沒有原因的76F 11/07 18:21
TopGun2: 息事寧人的心態, 難怪台灣郎一直被騙
TopGun2: 我指的是車商要告業務
Arashi0731: 最好只是業務跟店家之間的背信問題,證人也要出庭好嗎79F 11/07 18:25
Arashi0731: ?
TopGun2: 好啦好啦什麼事喬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詐騙自己摸摸鼻子算81F 11/07 18:26
atbhao05: 一台有撞 其他台應該沒撞吧82F 11/07 18:36
NTHUlagka: 有些人不知道是車商找來喜地的還是怎樣 這樣就滿足了83F 11/07 18:39
NTHUlagka: 笑死 台灣詐騙島果然有點道理
wang56: 奉勸大家不要小心說話,不然會被歸類到洗地族貼標籤85F 11/07 18:42
wang56: 這版目前風向就是只能說弘達很糟,不然直接貼標籤處理
benny3579: 可能有網軍在洗地吧  這間原本在ptt討論度又不高 突然87F 11/07 18:45
benny3579: 一堆人護航
george31708: 你誰啊 關你什麼事?89F 11/07 18:47
apple94: 你要告人家,也先查點法律再說嘴吧90F 11/07 18:49
wang56: 要小心說話才是,避免被貼標籤洗地就糟糕91F 11/07 18:53
kingkinggod: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譽嗎?一個億來億去的大車商告個小92F 11/07 18:59
kingkinggod: 業務很難?哪裡麻煩,笑死
TopGun2: 樓上突破盲腸 XDdd94F 11/07 19:02
maniaque: 事主本人有想過要告嗎?有嗎?沒有,對吧,那當事人95F 11/07 19:03
lskqre456: 弘達好弘達讚宏達呱呱叫!先有宏達後有天地!弘達96F 11/07 19:03
lskqre456: 就是二手車商的北極星!在混屯漆黑的市場照亮我們
lskqre456: !是企業標竿社會榜樣國家英雄民族救星!oh~您是多
lskqre456: 麼的偉大且無敵的存在~蟹老闆!
maniaque: 已經劃下句點,旁人要鼓譟什麼告來告去?100F 11/07 19:03
wang56: 話說之前阿慈,也遇到業務亂搞事件,這版有鄉民要求提告101F 11/07 19:04
wang56: 嗎?
zxc8424: 業務亂搞本來就無解...開過公司的都知道103F 11/07 19:05
wang56: 鄉民如果當時沒要求阿慈提告爭議的業務,這就很玄了104F 11/07 19:06
jasonis08: 撇除處理得好不好這件事,有些人到底在氣什麼啊超好笑105F 11/07 19:10
jasonis08: ,跟你又沒關係,是你也是受害者還是怎樣?吃瓜吃到走
jasonis08: 心是哪齣啦
k7881683: 說不定整間都這樣玩ㄏㄏ108F 11/07 19:11
wang56: 看破但不要說破,走心成這樣也很厲害109F 11/07 19:11
s1041243: 哈哈詐騙在你我身邊然後說人吃瓜,下次就是你受騙110F 11/07 19:24
charmingpink: 我如果遇到車商肯原價買回就偷笑了111F 11/07 19:28
ga047768: 弘達還不知道怎麼做嗎?這不就有個免費法律顧問112F 11/07 19:51
soy5566: 當告人是在走菜市場喔?113F 11/07 20:13
OldWang911: 推一個,你真的有心要幫助大家防範成為下一個受害者114F 11/07 20:15
maniaque: 歐,道德綁架大招出來了???115F 11/07 20:28
maniaque: 當事人寫的的鉅細靡遺經過,還不夠學習歐??
maniaque: 小獅之前那件調表車事件,一樣也是和解簽,賣方賠錢,結案
LBJshit: 你當大家都沒事 整天跑法院喔118F 11/07 20:35
pink0926: 說不是次元切割我不信 除非告業務119F 11/07 20:36
pink0926: 認同業務亂搞很無解 但我不認為公司商譽是可以被亂搞
pink0926: 反正我先認定就是開次元切割刀 而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
pink0926: 當然我也認同不是人人都很閒要跑法院 但那是針對社畜
pink0926: 業務性質的本來就工時彈性 維護商譽告他我認為合理
maniaque: 告了能證明什麼? 網紅拍了片,道了歉,監督不周,用人不當124F 11/07 20:42
maniaque: 還需要再花上一堆成本去告?
maniaque: 要是業務跳出來指責是被栽贓被抹黑被迫辭職
maniaque: 那才有所謂的透過司法捍衛商譽的發動理由
TopGun2: 弘達這種等級車商每年一定有聘法律顧問。既然有給錢不用128F 11/07 20:44
TopGun2: 白白不用
maniaque: 當兩造各說各話,司法程序才有價值跟意義130F 11/07 20:45
pink0926: 我認同你說的 告了確實只能證明用人不當督導不周131F 11/07 20:45
pink0926: 但這個等級的車商沒有聘顧問我也不信
pink0926: 你今天買車 出問題直接切割業務就好 這個做法我不認同
maniaque: 真是佩服這堆不食人間煙火的神鄉民.....134F 11/07 20:46
TopGun2: 笑死,強烈的幫別人擔心跑法院很花時間   XDDD135F 11/07 20:47
pink0926: 我只是陳述現況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他不是做小生意136F 11/07 20:47
maniaque: 沒有人有本事讓所有人都滿意都認同137F 11/07 20:47
maniaque: 做生意就是這樣子
pink0926: 你今天說路邊那種賣五萬十萬的 我還可以用你的角度去看139F 11/07 20:47
maniaque: 有路人不認同處置方式?,蟹老闆也只能說很遺憾140F 11/07 20:48
maniaque: 他不需要也沒有義務討好每一個人
TopGun2: 說別人不食人間煙火,顯示自己才是很有社會經驗的人 XD142F 11/07 20:48
maniaque: 畢竟,日子還是要過,143F 11/07 20:49
maniaque: 窮究於司法追訴,還不如做好自己的本業 更實際
pink0926: 就跟我們也不一定要認同你 但至少我還可以用其他角度看145F 11/07 20:49
maniaque: 打官司,只有律師有賺錢,告訴人不會因為這樣有飯吃的146F 11/07 20:50
pink0926: 就像你一昧的為挺而挺 而不是陳述客觀事實147F 11/07 20:50
maniaque: 會在那邊起哄要告到死的,又有幾位親自實證走過提自訴???148F 11/07 20:50
maniaque: 算了吧....一堆鄉民只是想單純看熱鬧而已
pink0926: 沒人說要告到死 不要預設立場150F 11/07 20:51
pink0926: 大家只是想看到底是不是 次元切割
pink0926: 業務多好切割 有在做生意的又不是不知道
wang56: 所以是指那位老闆切割員工,沒售後處理?153F 11/07 20:55
pink0926: 等他們解釋吧 不知道是不是次元切割 但至少原價買回了154F 11/07 20:55
pink0926: 認真說 杰運 小施 都比他好 同等級的車沒試車他們不讓買
wang56: 要切割員工,幹嘛還買回,又不是傻了156F 11/07 20:56
pink0926: 這個不讓試車真的很詭異 出事直接切割業務 我看不下去157F 11/07 20:56
TopGun2: 所以被詐騙百萬千萬的,反正錢是追不回還來的,摸摸鼻子158F 11/07 20:57
TopGun2: 認了,自己再賺比較實際,誰叫你笨。這種心態,難怪台灣
TopGun2: 政府也懶得重罰詐騙犯,Xdd
wang56: 前幾篇不就有人提到小施影片針對不試車有發過影片,打臉鄉161F 11/07 20:59
wang56: 民認知
pink0926: 切割 跟 買回 是兩件事情 雖然最終導向都是顧及商譽163F 11/07 20:59
pink0926: 我自己在杰運跟小施都買過 都是過車才買 體驗至少很好
pink0926: 會跟捷運買是因為小施不賣那個牌子 雖然近年有在賣了
wang56: 杰運真的不錯,但小施就.不予置評166F 11/07 21:00
wang56: 一堆改裝改管影片這種yt挺不下去
wang56: 改聲浪發影片還那麼高調,反觀杰運很多實測用心多了
pink0926: 小施的車目標族群很明確 平價好養易上手169F 11/07 21:04
pink0926: 劉老闆的車種夠多 小施不賣的 他會賣而且還拆車開箱
wang56: 小施其實也沒很糟,只是他的群眾很雙標,一直幫小施招黑171F 11/07 21:10
wang56: 很愛捧一踩一堆
pink0926: 我認真說 我不懂車 所以我傾向找服務好的車商173F 11/07 21:11
pink0926: 杰運 小施 是目前我體驗過的名單 甚至覺得他們比原廠好
wang56: 杰運目前評價還是比較高,分店也更多售後更好175F 11/07 21:13
wang56: 北中南都有據點,光這點就屌打
wang56: 有能力的老闆,不會只在同一個地方,而是能服務到各地區
wang56: 拓展規模
pink0926: 我認同 因為我想要的車是從高雄拖上台北的XD179F 11/07 21:16
pink0926: 所以我就很訝異有能力 卻不好好服務的蟹老闆 不給試車
hydeless: 其實不懂車不用大聲嚷嚷181F 11/07 21:20
onspeed: 所以告不告對你有差嗎?你都看到這次事件弘達的處理方式182F 11/07 21:22
onspeed: ,難道告贏弘達你就會跟弘達買車?你要無償幫忙原PO處理
onspeed: 法院所有事情?你以為跑法院很簡單嗎?上班族請假花一堆
onspeed: 時間處理,還不一定能拿到錢,光時間成本就划不來了
timn0225: 有能力擴大賺錢不代表正派有良心186F 11/07 21:23
pink0926: 我也認同不懂車不用大聲187F 11/07 21:24
pink0926: 只是因為我也是弘達的觀眾
pink0926: 很難相信有好感的車商居然是這樣服務
pink0926: 不然就跟你說的一樣 懶得看
onspeed: 不是要幫弘達講話,反正他要堅持二手車不能試車,車子有191F 11/07 21:26
onspeed: 問題只能原價買回,賠錢就是法院見,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
onspeed: 就不會跟他買了
zark07222: 說白了,車主應該也不敢跟宏達玩啦,車主是什麼咖,而194F 11/07 21:29
yiyin330: 人家是賣車的不是律師事務所耶195F 11/07 21:29
zark07222: 且個資全都對方手上,他敢上網炮宏達已經算是很帶種了196F 11/07 21:29
zark07222: ,再玩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車主見好就收已經算聰明了
zark07222: ,再弄下去,真的家破人亡都很有可能!
palapalanhu: 沒修改刪文就不錯,網路上人人都是正義超人,現實199F 11/07 21:32
palapalanhu: 遇到都軟趴趴
wheat1130: 哈哈哈哈哈201F 11/07 21:49
fegat: 人家當事人都接受了 一堆人在喊燒 無聊202F 11/07 21:52
ppppp367: 一開始原po來這邊討拍 後面這樣處理五星?"203F 11/07 21:52
yiyin330: 家破人亡咧又一個在幻想204F 11/07 21:52
wheat1130: 我只要知道二手車只能看,就要決定要不要買。我就會離205F 11/07 21:52
wheat1130: 開了
wheat1130: 不用牽扯太多。
yiyin330: 賠償談不攏上法院車商哪有差,做得好好的去惹事幹嘛208F 11/07 21:53
horb: 你沒錯。但實務上有點困難209F 11/07 22:07
jasonis08: 原po看起來不想惹事,我是支持有說人家詐欺詐騙的鄉民210F 11/07 22:09
jasonis08: 去匿名檢舉,我相信司法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畢竟你們
jasonis08: 可以直接說詐欺詐騙應該是有相當有利的證據了吧?
jasonis08: *力
ga047768: 如果法律能在2個月內給結果,一定吉屎他!214F 11/07 22:28
warm0808: 可以不要再討論垃圾了嗎215F 11/07 22:32
lolicat: 消費者才倒楣吧 車商?給下屬去處理就好 傷個鳥毛?216F 11/07 23:26
Timzy: 兩邊應該都沒背景,都紙老虎217F 11/08 00:12
Timzy: 高來高去而已,但是弘達賣事故車已成事實
Magic0312: 沒拿到錢的時候說不在意錢,拿到錢後說五星好評,呵呵219F 11/08 00:13
Magic0312: 呵呵,當初幫他手動置底護航的人我真的是笑死
Timzy: 一個送酒,一個要用名表買車,看到沒221F 11/08 00:15
Timzy: 好像自以為江湖人士,結果卻用最文明的方式解決XD
Timzy: 真要說賣二手車水很深,也不知道深在哪
whitePlume: 沒被發現就沒事啦~224F 11/08 00:28
rainsilver: 告下去也沒什麼用  台灣就這樣225F 11/08 00:31
Timzy: 做生意還是要長久啦,這種搞法被人抓包,真的一傳十十傳百226F 11/08 00:33
ludwig0201: 不懂法律別亂建議227F 11/08 00:35
timn0225: 被詐騙,來ptt拉鄉民造輿論,拿到錢,是非對錯無所謂了228F 11/08 01:18
timn0225: ,還給詐騙公司五顆星,難怪鄉民情何以堪。
lizardc1: 律師費你出嗎 事主覺得ok就此打住了 還節外生枝喔230F 11/08 01:22
AlphaMC: 被侵佔/背信卻不以為意,當然讓人覺得業務離職只是在演戲231F 11/08 01:39
AlphaMC: 啊,同時也是讓其他業務知道只要沒鬧大,隱匿車況、背信
AlphaMC: 、侵占都隨你幹,這樣你還願意去當下一條魚嗎?
ActionII: 開始出現神奇的推文瞜234F 11/08 02:51
ActionII: 消費者不告是怕時間成本,車商不告白白損失信譽
ActionII: 上面都說車商損失很大,那他們還不告人自清喔==
ActionII: 車商有過錯、消費者站理,車商都會直接提告了,這種情
ActionII: 況屢見不鮮
ActionII: 何況現在車商也是受害者
NekomataOkay: 搓240F 11/08 05:11
ctes940008: 你以為告了老闆需要出庭喔?給律師去處理就好啦。241F 11/08 05:18
ctes940008: 業務敗訴的話,律師費他要承擔啊。
ctes940008: 上面說鬧大會家破人亡的,這裡是墨西哥嗎?
Giovinazzi99: 當大家生活很閒?不是你的事在那邊假正義 滾吧244F 11/08 05:31
Reki1351: 商譽不值得花時間處理 好喔245F 11/08 05:47
aqwe: 告要花上至少兩三年以上才會定讞,鄉民早忘了246F 11/08 07:09
ga047768: 所以我才說,一直重提某車商之前的案例,對那個車商不一247F 11/08 07:40
ga047768: 定是好的。
DMM: 炒掉可以再回聘249F 11/08 08:57
ALDNOAH5566: 業務大不了換家繼續騙反正沒人會找他麻煩250F 11/08 09:10
VSshow: 幫推,正常不包庇且為了捍衛商譽的老闆會是你這種思維,然251F 11/08 09:21
VSshow: 後一定會積極提供證據,讓苦主勝訴機率增加,原價買回是基
VSshow: 本的,講的跟出去上班含勞健保是福利一樣
smile521688: 難怪鬼島是詐騙天堂254F 11/08 09:56
jasonis08: 好了啦,不就是沒懲罰到弘達跟你期望值不同現在才一堆255F 11/08 10:06
jasonis08: 人瞎雞巴亂討論嗎?別在用那個假正義包裝了啦,而且弘
jasonis08: 達真的去告,你會追後續嗎?這串文沒人討論了也不會有
jasonis08: 人在意真假啦別裝了
david8339: 看就知道沒出社會或是騎勁戰的87259F 11/08 10:48
kplpop: 買得起fun car的人時間也很寶貴好嗎… 大家不是吃飽閒閒260F 11/08 11:09
kplpop: 追求正義
joiedevivre: 不是要原po去告(誰敢跟89上法院) 是讓大家知道車商262F 11/08 11:14
joiedevivre: 原po只是利用玩ptt拿到補償就裝死了 不過這樣也好
rinkai: 好啊正義哥,律師費你出264F 11/08 12:04
issac: https://maps.app.goo.gl/Hqb8KkVjFYTrNWF66265F 11/08 12:11
issac: 店家本來就保證 車況不符 原價買回
TopGun2: 不實賠一萬 XDDDDDDD267F 11/08 12:13
issac: https://maps.app.goo.gl/HbissKaJFQcjpN8M6 應該要有認證268F 11/08 12:25
smallcooo: 推這篇269F 11/08 13:06
aikopake: 你好會講喔270F 11/08 13:12
jerki: 車商跟你演個戲不用太認真 不想名聲搞臭而已271F 11/08 13:14
c654321000: 錢你出 大家認同嗎272F 11/08 13:41
k078787878: 可憐273F 11/08 14:38
xulzj524: 宏達不對業務提刑事就是假的274F 11/08 15:16
xulzj524: 今天是因為車太爛太誇張被發現
xulzj524: 阿如果是那種看得出來聽不出來的
xulzj524: 事故車 非原版車
xulzj524: 被當原板車賣
xulzj524: 車商不就得利了
xulzj524: 如果這次都沒有異音
xulzj524: 非原版被當原板賣
xulzj524: 買家沒發現
xulzj524: 除了業務貪走的3萬
xulzj524: 車商是不是也多賺好幾萬?
xulzj524: 而且最一開始 宏達根本沒人要鳥他
xulzj524: 是爆文炎上了
xulzj524: 才有後續
g7063068: 提刑事有什麼用,會當二手車業務的是有多少能賠,雙手一288F 11/08 15:46
g7063068: 攤進去關,自己的律師用在這種咖小,浪費時間,商人逐利
g7063068: 為重
jasonis08: 對啊,肯定是假的,假的肯定有明確詐欺嫌疑,你可以去291F 11/08 16:10
jasonis08: 告啊,穩贏的局應該要手刀制裁詐欺犯沒問題吧?
rsmaxzo: 字先打對吧293F 11/08 16:46
timn0225: 什麼人才會護航垃圾的詐欺,淺而易見。294F 11/08 18:29
fit: 告詐欺喔??應該告背信和侵占比較容易勝訴啦!295F 11/08 19:43
fit: 話說回來,除非那個業務員被抓到更多侵占的案例,要不然車行應
fit: 該不至於會為了3萬提訴訟,這種小錢,很多人都是閃給他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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