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akermaker (Shake along with)
203.77.34.88 (台灣)
2012-09-23 11:27:50 推 yachkotw: 上面所表達的「那些現象」,基本上就已經不具備愛與被愛的資格....所謂的「逞強」其實就是「無同理心」,因為對期待對象的要求「非常明確但不切實際」如果就我的看法a大自己也是她自己所說的「那一群」的其中一個。更重要的是,這篇是給男生看的,不是給女生看的= =
而到我現在來看,男女的相愛、相處等等,永遠沒有所謂的「過時」下面這句會有點重與針對性...會覺得過時的人
其實看到的只是男女相處的「最表層」而沒看到「本質」而看不到「本質」卻以為有看到的人,出乎意料的多.... 22F 09-2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