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ray (good for nothing)
111.254.97.131 (台灣)
2016-05-15 02:14:01 → trywish: 比特幣不能說不好呀,像網路隨時都有詐騙,如果有專屬貨幣會好很多(第三方支付),不然你用信用卡註冊個論壇,可能下個月就有人說卡片異常,要你換卡。
不過台灣應該用不到,幣值太大,特殊論壇入場費都算萬的 10F 05-15 02:23
作者:
theray (good for nothing)
111.254.97.131 (台灣)
2016-05-15 02:14:01 → trywish: 比特幣不能說不好呀,像網路隨時都有詐騙,如果有專屬貨幣會好很多(第三方支付),不然你用信用卡註冊個論壇,可能下個月就有人說卡片異常,要你換卡。
不過台灣應該用不到,幣值太大,特殊論壇入場費都算萬的 10F 05-15 02:23
作者:
jj840917 (布魯豬排Ver2.9)
218.164.174.170 (台灣)
2016-05-14 18:03:43 → trywish: 蘋果的貨不是記得都買斷的?所以進貨量都不高,快到 31F 05-14 18:28
→ trywish: 新機期,進貨量更低 33F 05-14 18:28
作者:
Cubelia (大胸智乃)
114.39.55.101 (台灣)
2015-11-13 12:54:08 → trywish: 竟然賣不完呀,都剩一個小時了。 407F 05-09 20:07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42.73.146.69 (台灣)
2016-05-05 19:45:55 → trywish: 皮蛋都有人做了,三色蛋還好吧? 5F 05-05 19:47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61.230.151.125 (台灣)
2016-05-03 20:11:04 → trywish: 行情本來就得考慮,不過也可以轉做宿舍之類,和企業合作 9F 05-03 20:13
作者:
caserchen (cc)
220.143.65.235 (台灣)
2016-05-01 13:35:40 → trywish: 台灣根本被馬來西亞玩,故意延後給證據,又故意送人給中 81F 05-01 14:03
→ trywish: 國,上次還有人替大馬辯護,說他們只能先遣返,證據是中 83F 05-01 14:04
→ trywish: 國搶走的。這次證明根本是大馬在玩台灣,反正台灣根本拿 85F 05-01 14:04
→ trywish: 大馬沒轍,只能乖乖被玩弄。之後集中火力對中國。 87F 05-01 14:05
→ trywish: 詐欺的刑度,在台灣根本就不能辦。台灣要證據當然得從中 97F 05-01 14:09
… 共有 10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Masini1491 (Masini)
1.164.6.188 (台灣)
2016-04-30 12:07:01 → trywish: 台灣法規沒什麼問題吧,就單純想資料流國內,所以銀
行如果願意自行承擔TSP,早就可以推動了。畢竟apple
pay不是不能用,而是台灣信用卡公司不能用。 14F 04-30 13:16
作者:
kmjhome (幸福就是,自己創造)
36.227.220.229 (台灣)
2016-04-23 19:32:18 → trywish: 裡面好像有貼男生帶人的圖,但是圖..?竟然用FB對話框發的感覺並沒有很想找人..資料都給不齊全 105F 04-23 19:55
→ trywish: 對話還說要找牧師,女兒病了.... 115F 04-23 19:59
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1.165.3.36 (台灣)
2016-04-23 16:35:59 → trywish: 等未來VR起來,PS4效能不夠,就出個PS VR專用機之類 97F 04-23 17:53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114.25.208.238 (台灣)
2016-04-22 20:21:55 → trywish: 等A片週邊都出來,人氣就爆棚了。 11F 04-22 20:28
作者:
AnthonyJoe (Anthony Joe)
36.229.130.152 (台灣)
2016-04-22 19:36:48 → trywish: 國軍真的送了,就會被說什麼全民買單之類ˊˋ 15F 04-22 19:43
作者:
twdreamnight (DN)
220.132.185.157 (台灣)
2016-04-17 00:55:33 → trywish: 你只對一半,最大問題是誰去討人?2012那起案件就沒聽說證據被分開,造成可能是罪犯的卻在外面趴趴走。因為有人 12F 04-17 00:59
→ trywish: 搞亂程序,這邊一個可能是中國討人,另一個是法務還外交 16F 04-17 01:00
→ trywish: 部搞得,中國討人這點,因為大馬並沒有把人給中國,所以 19F 04-17 01:00
→ trywish: 當時會不會給,無從得知。但法務這邊就出包了,追究下來 21F 04-1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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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h34163 (╰(⊙-⊙)╮ ╭(⊙-⊙)╯)
114.36.188.6 (台灣)
2016-04-16 19:03:02 → trywish: 中是可以理解,馬才有問題,所以之前才一直說被大馬耍了 88F 04-16 19:18
→ trywish: 重點是大馬故意設陷阱,屬地的證據被拿給中國了,不懂大 118F 04-16 19:23
→ trywish: 馬在想什麼? 120F 04-16 19:23
→ trywish: 合理不合情喔,如果合情今天就不會那麼吵了 132F 04-16 19:25
→ trywish: 扣押物當然要一併給,不過照文章,大馬已經給中國了,這 138F 04-16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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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h34163 (╰(⊙-⊙)╮ ╭(⊙-⊙)╯)
114.36.188.6 (台灣)
2016-04-16 19:03:02 → trywish: 中是可以理解,馬才有問題,所以之前才一直說被大馬耍了 88F 04-16 19:18
→ trywish: 重點是大馬故意設陷阱,屬地的證據被拿給中國了,不懂大 118F 04-16 19:23
→ trywish: 馬在想什麼? 120F 04-16 19:23
→ trywish: 合理不合情喔,如果合情今天就不會那麼吵了 132F 04-16 19:25
→ trywish: 扣押物當然要一併給,不過照文章,大馬已經給中國了,這 138F 04-16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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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111.248.16.216 (台灣)
2016-04-15 23:22:22 → trywish: 馬國那邊也沒受害人,所以重要證據都要由中國那邊提出來 268F 04-15 23:44
→ trywish: 所以這也就是為何強權國家最愛去搶人的關係,然後法條也 301F 04-15 23:48
→ trywish: 要告對,不然就會像mega一樣,都抓到人卻辦不了。 304F 04-15 23:48
→ trywish: 其實馬國應該有犯罪證據,但是受害的中國沒提出來,結果 314F 04-15 23:49
→ trywish: 現在就辦不了,只好放人。 319F 04-1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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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like ( )
118.168.75.134 (台灣)
2016-04-15 20:37:17 → trywish: 賣房還可以賺一筆呀,38美金只是利息 17F 04-15 20:42
→ trywish: 初期擁有者會賺吧,會有一堆借錢買房客,等大家都賺夠了開始拋售才會跌。 23F 04-15 20:44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36.224.141.162 (台灣)
2016-03-27 03:21:32 → trywish: 把個資刪掉也只是少一半,至少沒有站方直接交出的疑慮, 74F 03-27 03:38
→ trywish: 但站方還是得交出IP,這樣使用者還是能告,不過因為沒律 81F 03-27 03:39
→ trywish: 師團,所以只能這樣來妥協,剩下就看使用者良心 85F 03-27 03:40
→ trywish: 上站IP還是查得到,問題是中華電信那邊會擋,如果不是真 108F 03-27 03:43
→ trywish: 重大案件,中華電信也不會隨便讓人調資料,所以就算真的 110F 03-27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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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118.168.22.193 (台灣)
2016-03-27 03:02:01 → trywish: 這也沒啥好討論的,ptt又不是企業,受制於檢察官或法官是很正常的。正統是要成立律師團之類,當文過來,內部就得 92F 03-27 03:22
→ trywish: 先做判別,確定底下真的犯了3年以上重罪才交出去,而檢察 98F 03-27 03:23
→ trywish: 官那邊也有個交代,真被告也能處理。不過ptt的確只能直接 101F 03-27 03:24
→ trywish: 交資料,因為不可能為了這點事情跑法院。當然鄉民也不會 103F 03-27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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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ngineer1 (( ・胬・ﴠ))
219.85.159.231 (台灣)
2016-03-27 00:15:25 → trywish: 上面一堆想太美了,沒放真資料,電信警察也能用各種名義去搞個3年以上的重罪,哪怕事實並不是真實,他們只要負責提出一個擦邊的罪,你能反告誣告嗎?律師也都講,不要去得罪警察和檢察官。所以個資法又沒啥用,PTT又是建立在學術網路上,設備也在學校,鄉民根本鬥不贏。頂多小到警察 113F 03-27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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