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enia851221 (Tasha)
49.215.179.144 (台灣)
2018-10-21 14:25:02 → sichi: 勞基法是參考 但依然是最低標準 高於它的話當然就是參考而且如前面板友說的 一年是七天 網路上很好查 阿呆
希望能先學東西 那就犧牲這些應該要有的 撐完一年走人
特休都沒有了 我不認為助理會有年終 除非你們白紙黑字寫只做一年離職 理由很多 怎麼掰都有 50F 10-21 18:40
作者:
carol7972 (apple)
42.72.52.13 (台灣)
2018-08-08 11:30:14 → sichi: 1.講明月子做不好 以後身體多病痛 到時候花的錢更多 216F 08-08 12:40
→ sichi: 還要麻煩他顧妳跟孩子 2.第二胎只出一半 可 第一胎的也 218F 08-08 12:42
→ sichi: 拿出一半來 3.不知道共同帳戶的存款是否是按妳們收入或花費比例補進去 這部分可考慮好好討論比例 4.所有家庭花費全都從共同帳戶出 不要想說只是小錢自己出就好 223F 08-0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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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02501163 (Austin)
180.217.73.195 (台灣)
2018-01-31 19:43:45 → sichi: 既然他們那麼不要臉 你就孩子給她 但你要有共同監護權
贍養費你就說既然你們覺得自己出時10000太多 那我就出5000有小孩在 你覺得對你不忠的她能多好過? 好好使用你的監護探視權利 跟孩子維持良好關係 日後她不適任時 就完全要回來 然後拿證據等跟他要相當的贍養撫養費吧 150F 01-31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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