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chelK (瑞秋_K)
101.12.29.113 (台灣)
2023-09-30 19:28:52 推 schirnir: 沒事也要跑到小孩租屋處住這樣還不算雷?有些推文是
真的跟媽媽也這樣相處,還是為嘴而嘴? 173F 10-01 09:50
作者:
abcrr123 (趙雲)
223.139.75.144 (台灣)
2022-08-18 16:50:29 推 schirnir: 觀念蠻好的,尤其是第一點。
如果沒有很常用車又住市區的話,養車的錢都不知道可以搭多少趟計程車或租車了。 62F 08-18 18:49
→ schirnir: 長途旅行如果事先規劃好,先搭車到了當地再租車,可以讓旅遊品質提升很多。 66F 08-18 18:49
作者:
timmi210 (agg520)
219.68.20.52 (台灣)
2020-12-06 20:07:09 推 schirnir: 只建議分手,沒有其他選項。一、她媽媽不同意,只是延長痛苦跟衝突,久了你們感情也會變。二、她媽媽同意,你要不就是要配合到底,時不時忍受那些情緒勒索、不合理的要求、酸言酸語,這些甚至會到處講給親友聽。三、她鼓起勇氣跟你走,以她的成長背景來說,會一輩子都活在愧疚中, 396F 12-06 23:07
… 共有 8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hiweeiii (魏哈哈)
114.43.87.133 (台灣)
2020-11-29 16:44:24 推 schirnir: 建議收集證據提告給他一個警惕,如果再騷擾再一併告下去,到時真的被判刑說不定工作都不保,就不敢這麼囂張了。 136F 11-29 19:53
推 schirnir: 認真說,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危害,可以申請保護令,以你敘述中的情緒失控行為及分手後的行為,蠻有機會成案的。 157F 11-29 20:52
作者:
Naru (大白)
1.173.32.227 (台灣)
2020-11-15 08:33:22 → schirnir: 你的結論也有問題,照原po原始內容,也能解釋成女友有看懂他的意思,但怪他語句邏輯太差。就原po的原始內容,只能得知他的表達能力有待加強。 96F 11-15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