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1993730 (りん)
27.245.206.227 (台灣)
2014-04-04 12:30:34 → otis000: auto screen on 有光感應開啟 12F 04-04 20:26
作者:
kaihon (遇心與誠)
60.249.81.42 (台灣)
2013-10-17 16:37:52 → otis000: 出現可以媲美超注音的輸入法了 85F 10-17 21:47
作者:
killer2k (...)
116.59.227.176 (台灣)
2013-07-10 22:05:13 → otis000: 比起導航 評論上一片倒都在說離線地圖功能也砍了
以後就沒有擔心地圖存檔會被自動刪除的困擾了(咦? 3F 07-10 22:12
作者:
f88887777 (P)
118.165.60.103 (台灣)
2013-07-04 21:58:33 → otis000: 騎機車必用導航王 11F 07-04 22:36
作者:
y3k (激流を制するは静水)
1.34.86.118 (台灣)
2013-06-18 11:15:00 → otis000: 今天也看到一個隱藏 一整個傻眼 25F 06-18 18:30
作者:
kkmoon5566 (56小弟)
140.206.155.127 (中國)
2013-03-02 16:41:57 → otis000: 買手機第一天就刷了 一整個用爽爽 55F 03-02 22:28
作者:
bulcas (神火)
140.117.177.101 (台灣)
2013-01-07 22:00:17 → otis000: 講半天就是 惡法亦法 一切依法行政 謝謝 啾咪 51F 01-07 22:21
→ otis000: 恐龍法官人人批 恐龍法條反而變聖經 違反的都是異教徒XD 82F 01-07 22:33
→ otis000: 北市府都被判說多管閒事了 還是有人覺得他沒有錯(茶 139F 01-07 22:49
→ otis000: 我倒是疑惑到底要荒唐到啥地步才能叫錯了
都知道問題是法條了 北市府都沒特異功能了 還要留下惹人嫌 141F 01-07 22:51
作者:
supermars ( -Super Mars-)
220.135.50.204 (台灣)
2013-01-07 18:51:01 → otis000: 好笑的是 假如消保法那麼無敵 只要弄出來就必勝
那北市府又何必擔心單一消費者以後會打不贏廠商
弄的好像北市府要上訴是逼不得已似的 不想打就不要打阿等真的幾十個消費者去告贏廠商後 市場機制下就會乖乖的了就算是咕狗自己 也沒那能力一次打幾十幾百件官司
何況開發者有時候也只是個體戶而已 也不見得想要打官司 122F 01-07 22:08
作者:
chu (chu)
114.43.53.48 (台灣)
2012-03-18 13:16:02 → otis000: 其實真被抓也不會收吧 畢竟空間就只是個數字而已
就像GMAIL在講無上限一樣 真正會用這麼多的也只是寥寥無幾相對的如果用這方法讓使用者快速增加 檔案塞一堆上去
將來如果要付費啥的這些族群反而綁的更死XDD 10F 03-18 13:50
作者:
DFIGHT (Dknight)
111.251.214.29 (台灣)
2012-03-07 19:09:54 → otis000: 因為某市府德政 4F 03-07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