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39 (Susan)
120.127.32.71 (台灣)
2012-12-25 11:29:16 推 omama0530: 重點是你喜歡的 太多真的很麻煩
而且最怕死纏爛打 另怕難以選擇 會想誰都不選 55F 12-25 13:45
作者:
whisperwhy (為什麼?)
175.180.109.180 (台灣)
2012-10-12 02:01:31 推 omama0530: 平均佔月收入約5% 9F 10-12 02:24
推 omama0530: 我以前做服飾 出社會早 薪水以店員來說不差 喜歡的會每色買 自從一天大淘汰點算一下用批價算 兩三百的衣服 可以丟掉近十萬 我就開始規定自己平均奢侈靠銷平均不得超過月收10% (凡舉衣服包包鞋子頭髮化妝保養品 )一開始痛苦 久了發現其實根本不需要 20F 10-12 03:08
作者:
KeithR (Peace through Ty)
36.224.43.233 (台灣)
2012-09-17 22:10:53 推 omama0530: 說的很好 很殘酷 但很現實 讓老闆需要 真是鐵則
而且其實職場存在著一種人[很賣命 很認真 但 不 適 合]我自己是資方 我家之前有個小姐 賣命認真勤勞到不行
她我實給21K 3個月後請辭她 因為她3個月讓我賠10萬
另個小姐也很認真 而且非常適合 我已給超過她6年前公司的薪資 目前正打算再調薪 明年也一定調薪 因為需要她她只來了一年多 但我已經非常需要她了! 所以其實給個建議 當妳升不上去 表現不突出 又想升遷的時候 要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那麼適合這份工作! 56F 09-18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