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zijay (烏龜涵)
140.116.61.30 (台灣)
2014-05-20 22:42:27 → mitaina: 不告嗎? 院方太過份了 53F 05-20 23:05
作者:
justenvoy 36.237.121.8 (台灣)
2013-03-12 21:06:07 → mitaina: 有種一點就直接認錯 藉口的級數太low 52F 03-12 21:43
→ mitaina: 共用帳號 被室友盜帳號 憂鬱症發作這類的理由都超假的 61F 03-12 21:47
作者:
SeulAttente (小沙彌)
114.35.133.19 (台灣)
2012-09-08 21:30:28 → mitaina: 車格是他們的? 真敢講 找車位本來就是各憑本事不是嗎 25F 09-08 22:01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140.116.85.204 (台灣)
2012-04-27 11:59:29 → mitaina: 我認為待轉措施最危險的地方在於多數機車常在無預警的情況下直接彎至待轉區 這會讓後頭直行車帶來困擾..
我自己是會打右轉燈 不過還是會有一堆直行車硬往你右邊鑽 34F 04-27 13:19
→ mitaina: 我打的是右轉燈 不是左轉 因為要往右移到待轉格
打左轉的話倒不如不要打 根本是在混淆視聽 40F 04-27 13:43
→ mitaina: 總比啥都不做好吧 而且平常要保持使用後照鏡的好習慣啊 43F 04-27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