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ebemond: 推,請別搞錯,第三者沒有"加害""破壞"誰的家庭,如果一個家庭破裂,是裡面的感情基礎已不在了,而感情原本就是會變動的。
沒有任何人是屬於另一個人的,即使是結婚登記也無法讓一個人的感情與人生成為他方的所有物。 251F 10-16 23:07
作者:
mannequin (Mannequin)
111.249.197.214 (台灣)
2014-06-17 19:38:05 推 liebemond: 推這篇,價值的對錯應該論辯清楚。所謂傳統男女不平等的想法跟現在要求的平等絕非「沒有對錯」,前者「就是」錯的。就算上一代人有這種觀念是因為他們受的教育如此,所以很難去苛責要求他們改變,但這不代表這種價值觀本身沒有問題。 201F 06-1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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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unu1102 (................)
114.36.21.19 (台灣)
2014-05-14 17:04:45 推 liebemond: 妳認為是那個女生挑撥離間,但事實上是妳老公坐享齊人之 21F 05-14 18:47
→ liebemond: 福,享受周旋在兩個女人之間的優越感,不要怪錯人,更不要為了留住先生在身邊而討好他、為他改變。 23F 05-14 18:48
→ liebemond: 人生是妳的,無論妳變美變醜,考慮著要不要打扮,甚至思索要不要這段婚姻,都要記得,妳有權利快樂,有權利不委 26F 05-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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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61.230.183.75 (台灣)
2014-04-19 11:04:45 推 liebemond: 一樓真是幽默,不知所謂「媳婦該幫的」事情何以包含丈夫以外成年男子的內衣褲。就算是丈夫的衣服,清洗它們也不該是太太的「本分」,而是夫妻協商分工的結果。 29F 04-19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