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WNESS (祈揚ESS)
61.228.131.190 (台灣)
2018-11-10 20:37:11 推 kyleJ: 某些噓文真有趣,應該能當原PO女友的好朋友 536F 11-12 03:06
作者:
acerfit121 (汪汪)
117.19.3.170 (台灣)
2018-11-03 00:06:19 推 kyleJ: 有些人會說你自己愛請,但若對調一下就會改口說對方是渣 52F 11-03 01:45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61.57.115.68 (台灣)
2018-07-31 12:00:08 推 kyleJ: 某ID一直說某張照片就算不小心拍到也不該放上來(儘管照片也還好),結果你自己把照片上傳到圖床上又分享連結,就算不是你上傳的也至少分享兩次了。套句你自己說的話,還好你不在美國,科科 918F 07-31 23:17
作者:
Hares (你快樂我就快樂)
223.137.155.111 (台灣)
2018-07-24 18:48:51 → kyleJ: 某些人到底怎麼認知這個世界的啊?他又不是只接受處女,怎麼會是處女情結。這種認知模式就好像我今天只是不想餐餐吃肉就被當成素食主義者一樣毫無邏輯。這種個人接受度的問題也硬要扣一頂帽子,同理某些噓文的以後記得也要接受濫交或愛約炮的男/女友喔,不然就是舊世代的處男/處女情結喔。 852F 07-27 11:01
作者:
Fallen27 (Re*)
101.10.36.126 (台灣)
2018-01-30 12:05:08 推 kyleJ: 報高價格的如果是協助客戶續約等業務,或許要小心背信罪;A客戶手機的部分,不管客戶要或不要這隻手機聽起來都符合業務侵占罪;如果為了隱藏真實價格或是贈品而修改合約要小心偽造文書罪。有些人可能認為這些行為沒問題,可以去看看超商店員A點數而被告的新聞,有偷兩隻筆被判六個月不得緩 105F 01-30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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