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111.184.24.21 (台灣)
2013-06-03 20:39:17 → kevin781109: "不喜歡"或"討厭"的受詞是人或物品,意義是不一樣的 38F 06-03 21:23
→ kevin781109: "我也不會對他們怎麼樣 攻擊或是歧視他們"就是"接受" 57F 06-03 21:35
→ kevin781109: 回某樓,那應該要討厭那群不給走的人,而不是所有 77F 06-03 21:52
→ kevin781109: 那應該討厭那些特定的人,而不是討厭所有同性戀 88F 06-03 21:58
→ kevin781109: 很慶幸看到原po終於做出合邏輯的回覆!所以不能只說"討厭""不接受",而要說清楚"討厭""不接受"哪個部分因為"不喜歡、不接受、討厭"這樣的詞,用在人或物品上的意義並不相同。如果只說"討厭同性戀",很自然的就會理解成"否定同性戀存在的正當性、存在價值",所以應該說清楚討厭同性戀的什麼行為。否則"討厭同性戀"一句跟 102F 06-0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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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mp1234 (刁民H)
163.29.79.81 (台灣)
2013-05-06 16:26:15 → kevin781109: 5/12是疑義諮詢的最後時間吧?應該要更早出來 31F 05-06 17:24
→ kevin781109: 明天頂多是公布"審核後順位",希望真的是明天,別拖了 115F 05-06 21:37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140.114.108.222 (台灣)
2013-01-03 02:58:58 推 kevin781109: 專業文只能給推了!某人不知道在噓什麼,暴露無知。 429F 01-08 10:56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140.114.108.222 (台灣)
2013-01-03 02:58:58 推 kevin781109: 專業文只能給推了!某人不知道在噓什麼,暴露無知。 429F 01-0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