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42.79.97.104 (台灣)
2023-12-15 09:38:16 推 dp44: 便宜治百病 要說的話那就是還不夠便 97F 12-15 13:37
作者:
KKmex (麥克斯)
1.164.171.192 (台灣)
2021-02-07 15:25:45 推 dp44: 下次不敢了 13F 02-07 15:42
作者:
l90lT (陸軍1901梯)
114.41.78.152 (台灣)
2021-02-03 07:00:46 推 dp44: 要是對方要繼續吵 乾脆就去要法拉利的車損
對方也得不到太多好處 77F 02-03 13:13
推 dp44: 遺產去扣啊 87F 02-03 14:10
推 dp44: 本來就會有價值減損的部份了 只是如果不是新車的話 這部份其實不會太好看而已 247F 01-30 15:35
推 dp44: 第196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
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其實規定的很清楚啦 346F 01-3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