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zshiuan0131 (哇哈哈)
219.85.255.91 (台灣)
2012-07-21 17:07:33 → celicx: 文中都沒提到欣亞的人有動力,那為何原價屋的人有傷? 78F 07-21 18:07
→ celicx: 手 81F 07-21 18:07
→ celicx: 反正看起來2邊都是挑自己有利的說!!消費者永遠不會 83F 07-21 18:08
→ celicx: 明白是不是「老大喝酒,小弟相殺」~~ 86F 07-21 18:09
→ celicx: 如果是家裡跌倒,說是欣亞的人動手....就是公訴罪了 91F 07-21 18:10
→ celicx: 有點腦袋的人都不會這樣玩吧 XD 93F 07-21 18:10
→ celicx: 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不懂?去看看法緒吧 XD 98F 07-21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