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ia20538 (PP)
27.242.62.77 (台灣)
2020-07-01 21:18:14 推 bibobaby: 祝福你,你值得的 484F 07-02 08:15
推 bibobaby: 一個道德觀與責任感具備的正常人不應該拒絕出錢養
自己的小孩。另外可能要確認一下,現在簽署放棄扶養
義務,有包括到以後小孩可以不扶養老母親嗎?不要現
在媽媽不養小孩,以後要小孩付孝親費,這孩子是有多
倒楣啊 155F 07-01 08:32
作者:
wikipiaill (HSU)
180.217.93.1 (台灣)
2020-03-09 14:52:31 噓 bibobaby: 現在!立刻!找租屋搬出你岳父的房子!!那是你岳
父的,你只是個被騙裝潢雜費的ATM,你怎麼會有你是
屋主的錯覺? 611F 03-09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