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alwu (寂寞很吵)
118.160.170.77 (台灣)
2017-11-15 15:58:19 推 alog: 明明就是在酸台灣人,怎麼會覺得在講記者,環球就他們的黨媒 139F 11-15 18:23
→ alog: 然後這種調調格局很低,還有人為他講幹話開心,我看家屬看到你們這種反應應該更難過
蠻無言的,從國台辦到部分鄉民反應 141F 11-15 18:24
作者:
ziggs1222 (Ziggsss)
49.158.107.197 (台灣)
2017-11-15 11:30:41 推 alog: 上面不是可檢舉嗎 54F 11-15 11:40
作者:
a9113112000 (阿肥)
180.217.115.231 (台灣)
2017-11-15 09:34:25 推 alog: 研發到生產、行銷都日本人在做.. == 74F 11-15 10:00
作者:
KramaBlast (小心業力引爆)
37.235.49.107 (冰島)
2017-11-15 08:38:58 推 alog: 根本ㄏㄏ 7F 11-15 08:40
推 alog: 成立大奶教 我相信八卦版一堆鄉民信徒。 上天創造巨乳有她 63F 11-15 09:04
→ alog: 的神聖使命 66F 11-15 09:04
作者:
zero003 (大河痛PSP)
58.114.155.137 (台灣)
2017-11-15 08:14:17 推 alog: 這房東病了 應該看醫生 47F 11-15 08:29
→ alog: 某s大,只要是透過檢察官起訴他,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稱作為公 77F 11-15 09:00
→ alog: 訴(刑事訴訟法 251)
==...樓上你回的時間真棒xd 79F 11-15 09:00
作者:
BlueTuna601 (一二三二一)
49.159.83.36 (台灣)
2017-11-15 01:23:02 推 alog: 宮廟大門前一片血腥 76F 11-15 03:01
作者:
ooue (最真實的樣子)
114.136.98.169 (台灣)
2017-11-14 17:49:41 推 alog: 我覺得那兩個女的應該有吸毒ㄎㄧㄤˉ掉了 75F 11-14 18:19
作者:
THEHELY (@@")
118.161.191.109 (台灣)
2017-11-14 15:36:19 推 alog: 根本殺人三寶== 189F 11-14 16:14
→ alog: 應該要重刑了 191F 11-14 16:14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61.230.69.110 (台灣)
2017-11-14 13:11:11 推 alog: 中國HPC很強啊==哪裡落後 6F 11-14 13:13
作者:
sir755 (方先生)
223.140.167.232 (台灣)
2017-11-14 11:03:49 推 alog: 你這份文件的印章之類的東西跑去哪了?你確定不會變成你造 220F 11-14 11:23
作者:
paericsson (pa)
61.216.26.1 (台灣)
2017-11-14 10:38:50 推 alog: 美國專業海上碰瓷 217F 11-14 11:04
→ alog: 漁民海上根本沒在想殺人好摸 幹都搏命了 以為海盜膩 224F 11-14 11:05
作者:
SuperSg (○(#‵ ︿′ㄨ)○森77)
220.134.147.188 (台灣)
2017-11-14 09:14:09 推 alog: Uber真的缺乏對於當地國家的法律尊重== 你司機說什麼就扣款 扣下去要回這項錢銀行爭議款辦一辦都不知道處理到哪裡
要賠償 麻煩司機舉證跟民事訴訟準備好 uber根本沒資格扣人家 58F 11-14 09:52
→ alog: Uber 沒有資格在沒有充分證據下扣人家款 好摸 哪裡正確
且除非車子是uber公司的 要錢也是司機跟乘客自己處理
平台商僅能協助處理你扣人家錢這樣根本莫名其妙 64F 11-14 09:59
→ alog: 剛講了哦 Uber 這樣做沒有合法哦,首先身份上有沒有資格這麼做未必妥當,Uber 有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若有溢收維修費還會涉及到不當得利,這本來就是司機跟乘客的事情,就算車子是你家的也要走法律程序要回賠償,且若乘客 email、app、簡訊訊息通知都沒有收到,你這樣扣款並不恰當,罰款這種不是你說多少錢就說多少錢算
一切要舉證協調後再說,非你單憑司機幾張圖或證據就能扣錢,就能連扣錢你也未必有資格扣款
Uber的信用卡認證是比別金流公司拿到權限大很多,但如果是這樣草率處理事情我真的覺得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80F 11-14 10:22
作者:
k66333 (顛倒夢想)
36.232.114.149 (台灣)
2017-11-13 22:32:50 推 alog: 不虧是學霸 連刀法跟狠勁都領先別人(? 45F 11-13 22:47
作者:
crashonU (crazy)
118.160.236.46 (台灣)
2017-11-13 12:05:14 推 alog: 病資是不能任意洩漏的,會有刑責這是基本常識好摸 無關愛滋不愛滋 這種大嘴巴還是遲早離開比較好 191F 11-13 12:57
→ alog: 他今天可以因為愛滋病洩漏你的病資 明天什麼病誰誰誰認識她搞不好也是透露給對方 196F 11-13 12:59
推 alog: 不滿會影響到你於是認為對方病史應該要公開 那麼你的病史狀況是否也要有相同標準比照處理?現今規定就是如此不論理由 209F 11-13 13:06
作者:
simon870716 (蠻牛)
223.139.70.83 (台灣)
2017-11-13 11:31:37 推 alog: 若真是律師麻煩報一下律師證號或真實本名,網路上流傳的根本找不到啊== 可以不要鬧了嗎 看這種鬧劇真的覺得浪費時間 59F 11-13 12:28
作者:
eddieyu (.)(.)
220.137.16.143 (台灣)
2017-11-12 20:26:46 推 alog: 可是他本來就只想拍旁邊兩位啊 超自然的忽略捏 33F 11-12 20:44
作者:
faintmama (俗人)
1.163.26.105 (台灣)
2017-11-12 11:01:41 推 alog: 台灣bar應該都踩過你們的問題了.. 可以借鏡一下 47F 11-12 11:05
作者:
vykxtoz (雲)
115.43.6.98 (台灣)
2017-11-12 09:56:58 推 alog: 怎麼不順便講一下是哪家維修的 這樣比較好不要給他們處理
反正現在也很多都是給個人工作室修 20F 11-12 10:02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101.138.156.143 (台灣)
2017-11-12 08:54:37 推 alog: 一審法官是不是希望讓台南民眾路上巴一下頭 42F 11-12 09:17
推 alog: 刑法325 搶奪的基本構成要件是明知沒有權利拿取卻意圖佔據自己所有,法官判這條無罪可能真的是證據跟意圖還不夠明顯定罪啊,只能說法條不適用造成的問題
幫警員QQ
只是無法理解一審法官怎麼會判傷害無罪,不理人就巴頭這正 55F 11-12 09:26
→ alog: 當?三小xd 61F 11-12 09:27
推 alog: S大 或許巴法官的頭應該會跟你解釋xd
不理人就battle yo! 66F 11-12 09:30
推 alog: 106年度上訴字第751號 78F 11-12 09:41
→ alog: 網址太長 我縮址一下 80F 11-12 09:42
推 alog: 巴頭噴18萬覺得ㄏㄏ二審法官很挺了 89F 11-12 09:47
作者:
d995511 (flcl)
39.10.162.61 (台灣)
2017-11-12 07:25:37 推 alog: 極度乾皂 44F 11-12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