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il666liu (中劉砥柱)
114.37.22.81 (台灣)
2013-12-12 19:27:56 推 RHA1031: 總監的態度有點OVER 不過他說的點確實有參考價值
個人資料 準時 對方易看的履歷 進屋脫帽圍巾 都算合理不過原PO算回應的很得體 如果我是面試官肯定錄用
更正是總務長態度OVER 不過原PO的價值絕對不只這個薪水 79F 12-13 10:39
作者:
ssmall (ssmall)
36.231.181.208 (台灣)
2013-12-12 23:08:19 推 RHA1031: 工作期間不長又以資遣收尾會不會影響原PO找下份工作? 87F 12-13 10:19
→ RHA1031: 我覺得直接強硬的跟課長說之前他的醜事不是妳說出去的
請他自重別再惹事 如果無法解決就離職吧
原PO個性應該是比較正直 但又不夠強硬 在職場很容易吃虧做事低調委婉一點 或者做風強硬一點 比較不會遇到鳥事 89F 12-13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