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rkwu (鄉民A)
60.244.120.193 (台灣)
2012-04-28 22:09:26 推 NEWOLD: 反告對方 如果真的是老婆想出來的 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158F 04-29 07:24
→ NEWOLD: 性侵 想以男女朋友告退方通姦 用不適任教師毀工作權 163F 04-29 07:27
→ NEWOLD: 用禽獸形容都太侮辱禽獸了 165F 04-29 07:28
→ NEWOLD: 也許喔 我連被偷東西去警局都會心軟覺得不要告對方
現在我卻看到 加害人還要制被害人於死地 167F 04-29 07:30
→ NEWOLD: 如果今天他只是性侵沒有其他行為 根本不會鬧大 174F 04-29 07:34
推 NEWOLD: 今天要是大家沒站出來幫忙講 明天換不知道誰被和謝
還甚麼大家只是自以為正義 我才覺得你是自以為更高尚 176F 04-29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