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d70208 (飄流人)
27.242.64.68 (台灣)
2024-06-28 07:24:02 推 Haoww: 我的經驗 1.寄存證信函表明解除勞動契約,並要求支付資遣費 8F 06-28 08:04
→ Haoww: 及損失部分2.隔天就不用去上班了,過兩天去勞工局申請調解(通常一定不成立)3.拿著勞工局調解失敗書,上勞動法庭提起訴訟4.勞動法庭法官成立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及訴訟(調解委員為該庭之後的法官)。以上給你參考 10F 06-2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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