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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duc (小火柴)
標題 Re: [閒聊] 聊天室被釣魚 已做完筆錄
時間 Sat Dec  3 09:02:15 2016


原po要小心

其實不只原po要小心

大家都要小心

我有一個行醫的朋友

過去會上聊天室

他跟我講

有一次在聊天室講徵包養

結果就因為包養這兩個字被警察釣到

然後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去偵辦

他是主張他並不知道違法

最後檢察官給他緩起訴一年

現在這個法已經要改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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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聊天室被釣魚 已做完筆錄
12-03 09:02 haiduc
somehog: 有很多具刑責的法條被默默藏在法典裡。1F 12/03 09:08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這個法叫特別刑法
somehog: 尤其是跟網路有關的樣態。
平常不會有機關組織宣導。
要靠一張張的傳票跟訴狀去教育每個倒楣鬼。2F 12/03 09:09
※ 編輯: haiduc (36.228.107.55), 12/03/2016 09:16:55
bosch: 我也"想要"包養○○○5F 12/03 09:26
babycat170: 樓下被我釣魚6F 12/03 09:30
hermes20372: 好~
樓下被甲甲釣魚7F 12/03 09:35
q8q3suian: 你才被甲甲釣魚,你全家都被甲甲釣魚。9F 12/03 09:38
HanHan0530: 甲甲吊屁10F 12/03 09:38
ZoranGragic: 你不知道違法不代表你違法有正當性。11F 12/03 09:41
jackal000000: 釣甲魚?12F 12/03 10:13
nwkasim: 甲魚是你?13F 12/03 10:16
wuyi79923: 通常都是違法之後再說自己不知道違法啦!14F 12/03 11:06
milkyway168: 所以 包養在限制年齡  應該就可以了吧????
就跟應徵工作一樣   條件要合法???
只是  包養這個詞   觀感不好15F 12/03 11:21
showboobs: 該抓的不抓抓這種的人死因都很慘18F 12/03 11:50
qshnjuyn: 以後改徵鮑癢 這樣沒問題了吧19F 12/03 11:58
LaurenceS: Chris Hansen 表示20F 12/03 12:00
ZoranGragic: 還真有人以為外面壞人很好抓zzzzz  要是沒有警察24小時在外巡邏維護治安,你晚上敢安心睡覺?21F 12/03 12:36
pojung0711: 想養鮑...這樣不知道有沒有犯意呢?23F 12/03 13:11
acgotaku: 拿薪水就是要去巡邏做事呀 這有啥好吹的 又不是做義工24F 12/03 13:32
pizzafan: 國民黨立了這法條後 到底降低了多少兒性比例? 都沒公佈?原原po雖沒釣幼意思 但這法條就是痛打所有人都意在吃幼25F 12/03 15:52
jaannddyy: 不知道這樣違法是最爛的說詞,要說我主觀上並沒有想要與未滿XX歲性交易,包養指包養成年人
刑法上有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27F 12/0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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