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cst10 (無言者)標題 [新聞] 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報導不實時間 Thu Apr 17 23:11:09 2025
連結:
https://www.nownews.com/news/6672311
內文:
信義房屋(9940)今(17)發布新聞稿指出,網路媒體《匯流新聞網》不實報導信義房屋
前員工任職期間買賣詐貸案,2023年4月經高等法院三審定讞,認定「《匯流新聞網》不
實指摘上訴人前員工范邦儒係在任職期間有買賣申貸詐術犯行,乃過失不法侵害上訴人之
名譽,堪以認定」,需在網站上刊登判決啟事。
根據《匯流新聞網》於110年6月刊登的新聞,標題寫道「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
斷賺價差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內文記載「信義房屋前員工范姓房仲『任
職信義房屋期間』,利用人頭,濫用專業向銀行詐貸得逞,遭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
月」。
信義房屋強調,事實是《匯流新聞網》取材來自106年12月新北地院范邦儒的判決,但未
善盡媒體查證之責任,匯流新聞網於報導中敘述范邦儒為信義房屋職員,於任職期間犯案
,實則范邦儒犯案時,已自信義房屋離職多年,匯流新聞網的報導有誤導疑慮。
法院判決指出,信義房屋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頗負盛名的業者,匯流新聞網於范邦儒案判
決後3年撰寫其報導,只要上法學檢索系統就可查詢當時的判決、更正裁定,「查證成本
甚低」,但匯流新聞網仍為不實報導,顯然未經合理查證。
法院判決進一步說明,報導中敘述范邦儒於任職期間有買賣申貸詐術犯行,不僅與事實不
符,更意圖使大眾認為信義房屋員工有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客戶利益,讓大眾產生信義房
屋公司內部管理不佳的負面印象,也影響消費者委託信義房屋買賣屋的意願,貶損信義房
屋於社會聲望、信譽的評價。
此案已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敗訴,需於匯流新聞網、轉載的蕃薯藤網站首頁上方,
以全文為18號字體刊登:「判決啟事:本件當事人間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更一字第44
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被上訴人匯流傳媒有限公司應
於CNEWS匯流新聞網、蕃薯藤網站刊登判決啟事部分勝訴」1日。
心得:
又是小黃媒,一天到晚在抹黑對手
房仲業都被你們搞臭了
是怕打不贏所以要一直用這種奧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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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ecst10 2025-04-17 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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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ben: 八卦最黑暗的一天4F 04/17 23:35
推 alex0973: LeBronJames0大說的真好XD6F 04/18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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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osha: 只有綠媒不用怕造謠8F 04/18 05:11
→ kimula01 …
推 kimula01: 110年到現在才還人清白 人家已經背負多年黑鍋了 爛媒體15F 04/18 09:17
推 nonook: 三民自表示? 原來報導不實會被罰? 真假17F 04/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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