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cago (吐槽見習)標題 Re: [請益] 舊制財產交易-重購退稅 疑問時間 Thu May 2 18:11:19 2024
※ 引述《alex0203cool (Alex)》之銘言:
: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有兩種:
: 1.只看賣出當下的房屋評定現值*各地區每年更新的比率 併綜所申報 (通常100年前取得)
: 2.核實-已有實價登錄(101年8月後)或國稅局查得到原始取得成本
: (賣價-買價-必要成本)*房地比 併綜所申報
: 那重購退稅時的依據是?
: 1.很好懂,賣的時候只用房屋現值當基準申報
: 新買的當然只要現值大於就全退
: 2.核實報稅的重購退稅就眾說紛紜
: 因為是把實際獲利部分*房地比,硬拆出房屋獲利部分來併入所得
: 那重購的新屋是否也應該以 實際買價*當下房地比 來做退稅依據?
: ex:
: 賣的核實申報 價差獲利1000萬*賣時房地比30%=300萬 併入所得繳稅
: 再買2000萬房 但買時房地比只有14%(如爛透天房屋現值低)
: 2000*14%=280 低於賣時300 這樣就不給退稅了
: 還是說即使你先核實申報了 要重購退稅時依然只比較一買一賣的房屋現值?
: 因為打去不同地區國稅局詢問,兩種回答都有人講
: 個人覺得用 實際賣價*房地比 來核實申報 想要重購退稅的
: 買時也該依 實際買價*房地比 來做比較 這樣依據的名稱才相同
: 請問有大大做過舊制核實申報後的重購退稅嗎?求解答分享
不好意思相同問題想請教,以下是我的情境
1.以小換大,舊屋102年購入、112年售出,故適用舊制
2.舊屋的買價約2200萬,賣價2600萬,扣掉必要成本獲利約200多萬
3.舊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現值在賣出時比例是1:3
4.買新屋時新屋的房地比只有9%,買價約4100萬
若核實申報,新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大約只有370萬,還比舊屋還要低,
這樣我是否就沒有辦法重購退稅了?而新舊屋都有實價登陸。
先感謝願意解答的市場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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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9.34 (臺灣)
※ 作者: Gicago 2024-05-02 18:11:19
※ 文章代碼(AID): #1cCsRD9M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4644685.A.256.html
推 ChikanDesu: 反正你算出來的房屋價額 是大換小 就不能退阿 但好奇怎麼會10年增值才那麼一點1F 05/02 18:25
→ abyssa1: 台北的話 這漲幅正常3F 05/02 18:27
→ Gicago: 哭阿..確實是台北,要多繳十幾萬的財交稅了4F 05/02 18:31
→ ChikanDesu: 10年漲不到20%不太正常吧...
好奇掛賣多久5F 05/02 18:32
→ Gicago: 掛賣3個月不到吧 主要是購屋當時沒注意到房屋現值超低
都是10年屋而已 地點不同就差好多
實際上新屋的坪數比較大,總價也高很多7F 05/02 18:46
推 h49072002: 買價>賣價 不用管房地比
直接填入你的賣價那些之後 再填買價
就可以扣抵了 就這麼簡單
重構扣抵 看的也是成交價 不是房地比後的狀態10F 05/02 18:58
→ ChikanDesu: 重購自用住宅應注意扣抵或退還稅額之規定,係以房屋價額高低,而非以房地買賣總價或面積大小為比較基準,才能享有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之優惠
你沒弄好會被追回來吧16F 05/02 19:01
→ h49072002: 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20F 05/0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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