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llik1979 (桂圓兔寶的拔~)標題 [請益] 社區1樓店面前的使用與停車問題時間 Fri May 12 18:01:12 2023
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大神。
小弟有一個老店面,屋齡已達30年左右。
小弟並非第一手屋主,算是第三手了。
從最初始建商售屋開始,就有開會協議過,
店面屋主不要購買社區內的平面車位,因為社區店面前的磁磚地歸店面持有人使用。
(非完全合法,但默認使用權)
示意圖:
(上方完全露天,無騎樓)
I<-社區外牆
I
I________
I
(道路) __(店前磁磚地)_______I 1樓店面大門
※道路的部份有劃白線~~
※停車之後,店面大門與車尾之間約還有4公尺左右的寬度可供行人通行。
其中店前磁磚地專供店面持有者停車使用,從建商蓋好至今均延續此默認用途。
但日前管委會主委提出,因社區內機車停車位不足,
所以將於2週後的區分權人大會中提案,將店前磁磚地收回劃設機車停車格,
以供社區住戶使用。
因社區店面只有12戶,但整個社區住戶共有2百戶!
所以若是全社區投票的話,店面持有人將處於絕對劣勢,原店前空地使用權將被收走。
我想請教大家:
1.如果停車不合法,停機車就會合法?
2.店面持有人針對此提案是否有處理辦法?
3.法規對於店面的投票權是否與非店面的屋主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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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ellik1979 2023-05-12 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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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llik1979 (59.126.4.64 臺灣), 05/12/2023 18:03:13
※ 編輯: rellik1979 (59.126.4.64 臺灣), 05/12/2023 18:13:38
推 OnlyRD: 這是管委會可以變更的嗎?感覺應該會觸法,否則大
家都可以自己隨
便改。2F 05/12 20:46
推 riya: 你如果有約定專用同意書,那你隨便查都知道區權會不能收回區權會的權利比想像大很多,唯有約定專用他們破不了
但店前法空,如果你沒簽約定專用同意書,你很可能GG8F 05/12 22:58
推 denniss: 沒約定專用應該就GG了,默契是拿來打破的.....11F 05/12 23:04
推 bagatrytry: 先找當初建商給第一手屋主的買賣合約書,看有沒有寫店面屋主的約定專用範圍,鄰居問一下應該還有人有留著12F 05/12 23:39
推 ppp0003: 去問律師吧,會上來問就是你沒有分管契約,能不能舉證有默示的分管協議打管委會決議無效訴訟,但一樣的問題,打贏了沒用,明年可以再決議一次就好了
更正,是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無效。16F 05/13 08:28
推 riya: 那也要是前面為開放空間 那管委會穩輸 但你也不能停
一般法空的話 你準備被管委會強姦20F 05/13 09:05
推 mg880613: 同問,我們社區也有一樣問題,店面佔用的空地竣工圖原本是劃為汽車位,目前管委會想收回利用,但店面擺爛中…說不定你們前面空地不是法空而是社區基地內,算是公設,那劃機車位就合法了22F 05/13 12:11
推 riya: 那個都叫法空,是不是「開放空間」的差別而已26F 05/1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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