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paiopapa ()標題 [新聞]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時間 Sun Oct 27 12:44:20 2024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319030
惡行畫面曝!台中18歲男開租賃BMW 撞死行人不停輾過去逃逸
2024-10-27 12:13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今天上午9時許,疑駕駛由家人租賃的BMW轎車,行經北屯區時,撞上
一名年約50多歲的行人後,開車逃逸,附近監視器拍下,白將行人撞飛後,沒有停車,還
開車輾壓過行人,行人送醫不治,白後來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自撞後,遭警方查緝到案
,全案目前仍在警詢中,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附近民宅監視器拍下案發一瞬間,當時白男駕駛BMW行經該處時,先將行人撞上擋風玻璃
,行人被撞飛後,掉落到路面,但白沒有停車,還將行人輾壓在車輪底下,前後輪都壓過
行人後逃逸。
台中市消防局在今天上午9時許獲報,北屯區北屯路240巷發生一起汽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救護車到場時,年約50、60歲的男行人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
警方查出,肇事駕駛是18歲的白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肇事後行經北屯區環中東路、太原
路自撞,已將白男帶回警詢,白無駕照,白初稱該輛租賃車是由家人租賃,警方將追究相
關責任,全案暫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另將查明死者身分後,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
因。
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規定,汽機車的所有人,若同意讓沒有駕照的人駕駛自己的汽機車
,會被處6000元至1.2萬元的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另記違規記點一次。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39.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0.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警方今循線將人查緝到案,
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另報請檢察官相驗死因。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0/27/realtime/30792041.png
台中市白姓男子今早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撞死行人後逃逸,監視器拍下,白撞行人後沒
有停車,還將行人輾過。記者陳宏睿/翻攝
附註/心得/說明:
最後一段道交條例規定
感覺如果租賃公司是租給有駕照的家人
好像也不會有違規問題
而家人讓肇事者開好像也不算車輛所有人同意而違規
不過不管怎樣這種人大概根本也是沒錢可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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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aiopapa 2024-10-27 1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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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arl0928: 真好,這樣也是「過失致死」,台灣真是加害者天堂1F 10/27 12:46
推 yocobra: 89越來越多 無照 假牌 酒駕 無死刑 法官幫求情減刑 無期徒刑並非真無期 可賠錢換減刑 各位投票選出來的體制 各位承擔3F 10/27 12:51
推 llHAY: 交通過失致死刑罰過輕應修法,並且此種行為不適用過失致死8F 10/27 12:55
→ li04: 交通部長:人民與讓汽車違停的罰單600,讓汽車免罰600元比人命重要多的11F 10/27 12:57
噓 magensky: 一般善良居民怎麼避免?就活該?
看了真難過13F 10/27 12:58
推 godchildtw: 看好了,那些被廢死的受害者家屬們,你們知道可以怎麼18F 10/27 13:01
推 asiu: 有酒測嗎?19F 10/27 13:01
噓 ChildX: 爛政府 豪無作為24F 10/27 13:11
→ lahugh: 盧媽媽妳怎麼看?25F 10/27 13:11
噓 kobe7610: 操你媽的ㄌㄜ ㄙ ㄅ
垃圾27F 10/27 13:14
推 mouz: #行人出門簽生死狀 #別讓鈑金大爺不開心29F 10/27 13:15
→ abyssa1: 真的是意外嗎?說不定有其他內幕31F 10/27 13:18
→ sactar: 台灣交通部跟司法不意外33F 10/27 13:23
→ gy206578: 可惜沒撞死權貴不然就會重視了34F 10/27 13:29
推 BrandonMai: 不停車還輾過去 這也叫過失致死? 鬼島真殺人天堂35F 10/27 13:29
→ overno: 現任大法官:釋憲結果,可教化,免死刑38F 10/27 13:31
推 ByJE5566: 沒撞死法官的家人都過失致死啦39F 10/27 13:32
推 a09154658: 無照開車 一律死刑好了 反正長大也對社會沒貢獻40F 10/27 13:40
推 libramog: 沒事 就算雙手一攤都不賠也就兩年 最高五年就是裝飾43F 10/27 13:44
推 jansan: 這是殺人罪 不是過失44F 10/27 13:45
→ chi17: 240巷走路超恐怖47F 10/27 13:50
→ ETJohn: 法官:非罪大惡極,給年輕人一個機會50F 10/27 13:55
推 PR58: 過失致死 = 沒事52F 10/27 14:01
推 ludoren: 有要上手銬移送嗎?55F 10/27 14:10
推 neil1103: 這算蓄意殺人吧 什麼過失致死56F 10/27 14:20
推 PR58: 台中公車司機也是用過失致死 根本罪犯保護傘59F 10/27 14:24
推 VSshow: 台灣殺人真的判很輕62F 10/27 14:29
推 rtew36: 18歲就開雙B,真是上進的年輕人63F 10/27 14:36
→ z030060374: 買兇殺人然後找人扛 妥妥出來一條好漢繼續詐騙放貸64F 10/27 14:36
推 gametv: 台中市政府接下來會不會發公文要求不要放有人被撞死的新聞,呵68F 10/27 14:41
→ abyssa1: 巷弄高速撞人 撞到路邊去 看都沒看 這買兇殺人吧70F 10/27 14:41
噓 YChromium: 阿就藍白不做事啊
反正正要報仇開車撞就好了
撞完再喝酒71F 10/27 14:45
推 PHME317: 這根本蓄意殺人了吧74F 10/27 14:46
推 t88002: 垃圾鬼島真他媽沒救了 感謝垃圾法畜們76F 10/27 14:51
→ brans: 台灣真的要殺人開車就好 那個拿刀拿槍的都太笨了77F 10/27 14:52
噓 fonce: 全都垃圾80F 10/27 14:58
推 OSDim: 行人帝王減一,謝謝四輪老師的教育。81F 10/27 14:59
推 lplpyy: 碾過去太扯83F 10/27 15:04
推 MK47: 這樣也只算「過失致死」 根本蓄意殺人吧 希望法匠也體驗到XD85F 10/27 15:06
推 boggy: 這種根本就不能算過失致死吧….87F 10/27 15:12
推 ghchen1978: 很像買兇殺人,出租車,不煞車,加速逃逸一氣呵成88F 10/27 15:13
→ TSUBO: 應該開放亂刀捅刑
台灣人口過剩要只留精英90F 10/27 15:23
→ lesnaree2: 在台灣 敢殺人的才會留下來
不敢殺人的遲早被底層殺光92F 10/27 15:26
推 drcula: 過失致死,初犯有悔意,念佛經,重判三個月,緩刑2年end96F 10/27 15:35
推 steany: 開車撞死人法官都會輕判 。。。。
過失致死 緩刑2年 台灣法官會幫犯人減刑97F 10/27 15:54
推 mellopaw: 我們需要 來自地獄的法官 台灣無法無天了199F 10/28 11:24
推 windlll: 當然用過失啊,你沒有證據證明他主觀犯意殺人200F 10/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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