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abeske (arabeske)標題 Re: [爆卦] 民眾黨交委會主委:私人交通檢舉不客觀,不適用在職時間 Fri Jul 28 14:47:16 2023
個人認為,檢舉制度太多淪為”看不順眼”的惡整工具,無助改善交通。
舉幾個例子,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有人就差1個輪子進來,提前把方向燈熄了被檢
舉。但老實說,這是有嚴重危害到後車安全?就差閃一”1下”燈?
又在山路蜿蜒處難免會壓過路面邊線,你說這就很該死一定要錄影檢舉?
(以上所述均非個人經歷)
所以我認為制度留著,但做法應有所調整:
將違規分類成重大與輕微。
重大的違規如闖紅燈,危險駕駛,不讓行人等,檢舉可立即成案。
比較不嚴重的,可引入三振條款,例如3個月內3次以下不舉發。
若超過次數被舉發,相信大家都心服口服。
最後,講難聽點,連借帳戶給人家洗錢這種重大經濟犯罪都可以僅”告誡”, 芝麻大小的違
規又如何?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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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rabeske 2023-07-28 14: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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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民眾黨交委會主委:私人交通檢舉不客觀,不適用在職
07-28 14:47 arabeske
→ arabeske: 樓上你要不要去看下洗錢防制法怎麽訂的?2F 07/28 14:51
“等”那個字在那。下次我會寫”包括但不限於”
交給你
立法的”理由”,懂嗎?這是討論
噓 Tahuiyuan: 開放檢舉可減少違規動機,減輕員警巡邏負擔,引進三振機制,你要多少人力物力負責統計三振?6F 07/28 14:56
每個檢舉案都要經人工審核,入系統,人力本就再那。系統在那,統計也是能做。但製單量
減少,還省下人力勒!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4:57:01
推 jackorz: 有時候變換車道方向燈提前彈回來,就少那一下8F 07/28 14:57
→ joiedevivre: 提前回彈就立刻補啊 會用方向盤就要會用方向燈
特斯拉的方向燈結束判斷有時候很白痴 也是要手動補9F 07/28 14:59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5:01:40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5:03:47
推 Windcws9Z: 你的三振條款,也是要檢舉案經人工審核 再進系統啊11F 07/28 15:04
→ GOPOL: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心態 交通才會這麼亂12F 07/28 15:05
笑話,本人開車近20年,只一張紅單,62下來那邊紅燈越線。每個人都像我交通就不用擔心
了
(實在不想立flag)
→ Windcws9Z: 哪裡省人力?你以為罰單量少就不用請人製單?
何況罰單多源自於違規多,你這叫本末倒置13F 07/28 15:06
→ Tahuiyuan: 假設新增三振機制,心存僥倖「扣打還沒滿」的底層15F 07/28 15:08
沒辦法,你很難有客觀方法知道對方是不小心違規or蓄意。三振條款如拉長到1年為期,也
沒多少扣打
→ Tahuiyuan: ,實際違規的心理門檻就會大幅降低,目前這樣凡是違規就要小心被檢舉的模式,相對能嚇阻違規。
機車都有行車記錄器的時代,遭檢舉的恐懼會比以往職業檢舉人帶來的更強烈。16F 07/28 15:08
您是哪一翼?有錢拿我跳槽去上班
推 st210113: 路上行車行為百百種,嚴不嚴重怎麼定義21F 07/28 15:19
再討論
→ poco0960: 原來台灣人心中都有個oppo22F 07/28 15:23
我用小米
→ joiedevivre: 再說 現在違規十次可能不到一次會被罰 你還要三振?拿幾個計程車的行車記錄器出來 看一天幾次違規
然後實際收到幾張罰單啊23F 07/28 15:28
推 wtmjs: 民眾檢舉本來就是少數邊緣人在哪邊檢舉,正常人空閒時間不是顧家庭就是做休閒活動,就邊緣人才在哪邊讀法條剪片路上找人麻煩。上次還看到施工擋路,對向也沒車,機車跨雙黃線繞過去也檢舉機車。而且機車騎士一看就做工的人,還找人麻煩,真的有夠惡質。27F 07/28 15:34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5:36:02
→ chi17: 山路找個好彎道攝影機架好可以檢舉到手軟33F 07/28 15:38
→ Tahuiyuan: 那還不如設定目標,廣設科技執法,當每一條有編號的道路(國/省/縣市/鄉鎮市區/產)的每一個路口,皆設有科技執法時,即刻禁止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凡經科技執法舉發者,一年內達三次直接吊照,半年內達三次除了吊照還要終身禁考駕照。34F 07/28 15:42
推 vergilmir: 就是刁民多OPPO才會去搞那個阿,難不成你以為OPPO沒事會去搞那個嗎? 只是正常的立委不會理刁民而已39F 07/28 15:43
→ Tahuiyuan: 從人性來看,以現況為前提,貿然引進三振機制,必造成違規亂象更亂,那些底層永遠不會反省,只會怪檢舉人,不違規何來檢舉,不違規遭舉發仍可申訴。41F 07/28 15:45
→ Tahuiyuan: 案件一經申訴,需要由承辦具體舉證民眾的違規行為45F 07/28 15:47
→ Tahuiyuan: ,而不是民眾證明自己確無違規,以符合無罪推定。47F 07/28 15:47
→ ststLiang: 沒有一個國家是用這種方法弄好交通
政府不敢得罪人民 乾脆讓你人民互相玩48F 07/28 15:47
推 sfking: 會“很常”被檢舉這種雞毛蒜皮的 還是先檢討自己是不是開車習慣很差 人家看到你在那邊亂擠亂切不爽
剛好你又被抓到小辮子 讓你繳個罰單剛好而已啦50F 07/28 15:55
噓 j198811: 違停一下也不影響其他人行車安全53F 07/28 16:01
噓 vatog: 少在那邊幫違規刁民開後門54F 07/28 16:18
假設前方有一物流車擋住,妳是要吃一張檢舉單、壓雙黃線繞過去,還是耐心等他貨配送完
?他違停是他的事,而我就問你自己也要不要吃檢舉單
噓 km612tw: 817不意外 整天就想開漏洞55F 07/28 16:44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6:47:29
閣下狹隘了.別動不動貼標籤.前面還有人說我是柯粉。
噓 erty1208: 只一張跟開車很規矩有什麼關係,誰知道是都違規沒被抓到56F 07/28 16:48
※ 編輯: arabeske (27.52.68.123 臺灣), 07/28/2023 16:49:25
→ phoenixzro: 超速2公里累積30次等同超速60公里
檢舉無助交通,所以我們放寬開罰尺度,這個邏輯在哪58F 07/28 16:49
推 sazabijiang: 違規就是違規,沒有彈性空間。你容許了閃燈少打
1下,壓線容忍1秒,超速容忍1公里,那+2 +3 一直到61F 07/28 16:56
噓 s8823157: 只是進去一點點就不算強姦,是這種邏輯?63F 07/28 16:56
→ sazabijiang: +8 +9仔們就會跑出來跟你揮。比較合理的方式是搭配64F 07/28 16:57
噓 pilijeff123: 就是有這種差不多心態 違規沒有很危險的心態 才會有今天的交通亂象65F 07/28 16:57
→ sazabijiang: 記點制,你說的這些情節輕的1點,闖紅燈5點,不禮讓67F 07/28 16:58
推 saitoTK: 推 理性! 互相檢舉猶如人民互鬥互咬68F 07/28 16:58
→ saitoTK: 政府樂得輕鬆先收錢70F 07/28 16:58
推 joiedevivre: 前面AI修圖幻想哥刪文了XD 違規三振才罰哥加油撐住71F 07/28 17:17
→ jacky23: 每一次成案的檢舉,背後可能都是數次沒被抓到的違72F 07/28 17:39
推 Bozhi: 推73F 07/28 17:39
→ jacky23: 規。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不小心輕微違規被檢舉的機率很低好嗎,一直被檢舉的根本就該檢討自己平常開車騎車習慣多差才會這麼容易收罰單。再搞三振條款下去,那是永遠都罰不到了。74F 07/28 17:39
推 ultratimes: 話說真的有人只差一個輪子被檢舉 還成立的嗎?
雖然我覺得這種根本沒轉圜餘地,違規就是違規78F 07/28 17:46
→ joiedevivre: 差顆輪子就被罰的應該只在幻想中 現實是過去半車身都還有可能不過了 你們可以試驗看看能不能過
檢舉成功的話歡迎來打我臉 我會很欣慰+道歉80F 07/28 18:26
→ kcey: 我認為你的重點是不是在要針對比較嚴重的違規上83F 07/28 18:42
推 kitty2000: 當初管好交通現在就沒人會care能不能檢舉84F 07/28 18:43
→ kcey: 而不是在一些燈少閃一下之類的 不是很危害安全的點不否認多數人檢舉真的是看心情 我並不會每個都送
還會牽扯拍的清不清楚等等因素 其實不是很好檢舉
真正能成案 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或者是比較容易成案的以我來說我最想檢舉的是快速國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這很難檢舉成功....85F 07/28 18:43
噓 NXT0614: 違規就是違規 被罰有什麼問題?94F 07/29 02:10
噓 ozaki1986: 垃圾違規就該被罰,違規應該要有刑責加重罰款,全台科技執法,違規100%抓,台灣就是違規垃圾太多,交通才爛
連在線內開車都不會的白癡不要上路95F 07/2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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