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nbonlin (ponzzz)標題 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時間 Tue Jul 4 21:42:34 2023
想到幾年前也在澎湖發生車禍,當時雙方都是騎乘機車直行,對方閃紅燈我閃黃燈,我被攔
腰撞上,對方70多歲老太太無照,當時一切按照基本程序處理完。
幾週後收到初判,毫不意外我方應注意未注意,對方未停讓,跟對方約了時間我又飛一趟澎
湖調解,現場有兩位調解委員,開始後對方老太太直指我速度很快等鯛類言論,本來我背包
裡就已經準備好紅包,真的聽不下去,我直接請對方去告,結果其中一位調解委員似乎是也
聽到煩躁了,她開始掏錢並說她願意自掏腰包包紅包給對方,希望我們能在現場就把和解書
簽一簽,希望我不要這麼硬,但對方也不願意收,後來我看約朋友餐廳時間差不多了,我就
把背包裡面的紅包拿出來,後續簽了和解,也吃了一桌不用兩萬的海產。
所以確實,調解委員的工作主要在於降低法院負荷,但他們也有想出錢的時候XD
https://i.imgur.com/mxAHDnu.jpg
※ 引述 《TopGun2 (Top Gun 貳)》 之銘言:
:
: 調解委員唯一作用,
: 就是減輕法院檢察官法官的工作負擔。
: 所以,目標很明確,
: 想辦法讓想告的人不要告,
: 只要不告,案子就能不往法院送。
:
: 誰對誰錯根本不是重點。
: 所以委員的任務,就是讓想告的人舒爽一點,所以轉嫁成本到另一方。
: 反正出錢的又不是調解委員,不痛不癢。
: 只要說服雙方簽下和解書,
: 什麼奇怪雞拔毛的調解要求,都有可能出現。
:
:
:
: ※ 引述《cherish0514 (粉紅色羽毛)》之銘言
: : 前陣子發生車禍,大概的情況就是我開車綠燈直行,對方機車騎士闖紅燈,因為剛起步
車
: : 速不快我有煞住,而他為了閃避我自撞分隔島。
: : 車禍鑑定出來對方全責,這種狀況應該讓他自己去申請強制險就好了吧?因為老公平常
很
: : 忙,所以我就自己去參加調解,但調解委員的態度真的讓我覺得很誇張。
: : 我已經表明鑑定出來是對方全責,所以我這裡不會出險跟進行賠償,但調解委員一直問
我
: : 能不能道義上給他們錢當紅包,我滿頭問號?
: : 說我開的車子還可以,應該有點經濟基礎,賠一點給對方可不可以,委員腦袋裝大便嗎
?
: : 郭台銘很有錢啊,怎麼不找她要找我要幹嘛,然後還說上法院我可能要完全沒有責任也
很
: : 難。
: : 難道對方全責的狀況過失傷害還會成立嗎?我目前的態度是不會拿任何錢給對方,如果
他
: : 要告我就算了,反正我對台灣司法也沒抱多大期望,可悲鬼島
: : 所以再說回來,第一次發生車禍,難道調解委員都這個素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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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24.182 (臺灣)
※ 作者: ponbonlin 2023-07-04 21:42:34
※ 文章代碼(AID): #1af27Czf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8478156.A.F6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
07-04 21:42 ponbonlin
推 leocs: 為什麼不是她包紅包給你?3F 07/04 22:22
→ trashBF: 賺了後續時間和吃到海產,紅包就當喂狗,舒服4F 07/04 22:26
其實初判表出來我就已經放棄爭了,因為應注意未注意按判例差不多就37 28,對方老人家
實際上也因為戴瓜皮帽腦子傷比較重,沒背過失殺人已經萬幸了,所以當天才準備了紅包想
乾脆一點,但對方言論真的無恥到不行,更不說對方兒子一直不斷跳針要以刑逼民之類的叫
,我就想我來這跟你們調解,說實話也沒甚麼事好做,不如看你們表演等吃飯時間,更不說
後來我從紅包袋抽了5張出來,比經濟共享的還少…
※ 編輯: ponbonlin (223.141.124.182 臺灣), 07/04/2023 22:52:53
推 cpm25: 想知道後續發展結果6F 07/04 22:53
推 rojin: 來回機票成本也不少啊7F 07/04 23:15
推 jim31117: 如果你們當時吃後宮私廚的話應該和解不了8F 07/04 23:20
→ ponbonlin: 那段時間定期都會去澎湖,因為女友在當地工作
同時也有客戶在那,後面多的時間就探視兼拜訪約吃飯9F 07/04 23:49
推 Google: 調解委員自費和解? 這什麼概念...11F 07/05 02:20
推 polypress: 不是啊 她告你她要來台灣欸 你理她幹嘛12F 07/05 03:02
當時的想法也和其他文章或是留言的想法一樣, 調解是談一個並非最有利但能接受的處理
方式,並不是談對錯。
我也明白對方告下去要奔波的是他們,但當時我想對方兒子其實也知道並不是最好的方式,
不然也不需要跟我灰那麼久,散會即可。
我全身無傷,對方後腦勺挫傷腫一塊(送醫後我有立刻過去關心對方),實際上說要我搞一個
甚麼精神損害賠償,我也相對吃虧,70幾歲老鯛要是再跟我要一個後續看護費、腦震盪、睡
不著一堆,甚麼老毛病都一口氣推到這事件上,那可就真的沒完沒了…更不談刑事的部分。
倒不如當下看對氣氛,談到對方都已經臉紅脖子粗開始內訌,連委員都看不下去打算自己搓
了,最終我從廁所回來,拿出一個縮水過的紅包給他們去看病,結束了大家的不愉快,說到
底我也還是個善人。
※ 編輯: ponbonlin (122.118.130.71 臺灣), 07/05/2023 03:43:56
→ li04: 民事才是原告就被告,刑事還是以發生地為主吧13F 07/05 06:57
推 jaychen67: 其實看了這個內容就覺得台灣很可悲,對錯不重要我老人無敵你們都得賠^_^,辛苦原po15F 07/05 10:27
推 DBSS: 跟新莊林美玲和歐處生夫妻一樣嘴臉 早晚被卡車撞死18F 07/05 11:11
推 jj782995: 調解會本來就是吵架的好嗎
就是沒共識才會走上調解法院,所以別以為是去打哈哈的,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場而且沒共識才走到這步19F 07/05 12:40
推 runslow: 新莊林美玲和歐處生是誰22F 07/0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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