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698tw (STYLE PRINCE)
標題 [問題] 車險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公司法人車)
時間 Fri May  5 17:43:56 2023


今年在幫自家公司車輛線上投保的時候,

發現「要保人」有
1.同被保險人(公司名義)
2.負責人

以上2個選項,也都可以使用負責人的信用卡付款。

想請問究竟2個選項,選擇後會有什麼不同的差別?

應該都可以入公司費用吧?


如果沒有差別,為什麼還要分2個選項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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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6.195 (臺灣)
※ 作者: s8698tw 2023-05-05 17:43:56
※ 文章代碼(AID): #1aLC_USB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3279838.A.70B.html
maniaque: 要保人:跟保險公司簽訂契約的一方
被保險人:保險所保障的對象
負責人:就........公司老闆啊
法人代表1F 05/05 18:32
MOMO0478: 公司可以當要保人
負責人也可以當要保人
被保人就是公司5F 05/05 18:33
maniaque: 用誰的信用卡付錢? 謀差.....
至於用負責人名義為要保人,收據抬頭寫負責人名字吧但,若只寫負責人名字,收據可以列為支出嗎?要確認~~8F 05/0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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